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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怎样突破读书的困境张春兴编著-第11部分

小说: 怎样突破读书的困境张春兴编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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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图书馆的读者,确定甚为单纯。但是在公共图书馆,所服务的对象包括儿童、青少年、成人等全体民众,甚为庞杂,乃有阅览证及借书证(或称读者手册)的措施。也就是任何读者均可利用公共图书馆,但应先办理阅览证及借书证,凭证入馆阅览及借书。通常只要是年满13岁以上持有身份证或军人补给证均可申请领证,以附照片两或三张填写申请书办理。
至于为什么要办阅览证或借书证,这可从两方面来说。一从文化的本质来看,一切文化均由物质的、社会的及智慧的三个层面所构成。也可称为装备(工具和机械)、社会组织及学术。文化是三者有机的结合体。没有合适的装备,人类不可能作密切的合作,或把思想传播至远方。没有社会秩序,则物质文明及学术必将都是原始的。缺少智慧和学术,人类就无法了解装备、社会制度的结构、运用和目的。图书馆事业与人类文化息息相关。它虽然主要属于文化中智慧的层面,帮助我们了解装备和社会制度的给构、运用和目的,但它所保存及流通的图书资料,乃人工制品的一种,属于文化中物质的层面,而图书馆的设立和运用,无疑是社会制度的一种,属于文化中社会的层面。因此,图书馆事业关系人类文化的发展,至为重大。因此,图书馆规则,如阅览及借书规则等,本质上是社会制度的一种,由于图书馆是全体民众均可运用,皆能来到,可以称得上是公众场所,人与人之间,意见的分歧、权利的冲突、行为的出入抵牾均在所不免,图书馆为维持人人自由平等的阅读机会及环境,势必要制定规则,俾有所遵循。尽管公共图书馆任人阅览,但读者也应表示愿遵守这个维持大众权益的规则,因此,借填写阅览证及借书证申请书的手续,了解图书馆有关的各项规则,且表示其遵守的愿望,在签名盖章的一瞬间,即已完成契约的行为,而图书馆也就发给阅览证或借书证一张,凡读者出入图书馆及进入各阅览室或借书,只要出示阅览证或借书证,也就等于表示读者与图书馆之间所订合约—愿遵守图书馆所订规则。
再者,从图书馆经营法来说,读者填写申请书是谓读者登记,借着登记的资料,图书馆才能了解自己所服务的对象,掌握读者的需要,搜集适当的资料,完成良好的服务。图书馆在资料选择的原则上,固然要从图书各方面的标准去衡量,读者的年龄、性别、职业背景以及兴趣与需要,也必须兼顾,图书馆的资料终究是为读者准备的。基于这二理由,阅览证及借书证的措施,应广受读者的支持。
其次,一般借书规则均载有可供借出图书册数及时间,俾为保障大多数读者阅览权利,促进图书流通。因为所借出的图书资料,系根据馆藏的多寡,服务读者的人数及流通频率,在数量及时间上加以限制,故可对流通发生制衡作用。一般公共图书馆目前可借出的图书资料,在数量上或为一册,或为二册,在时间上或为一周,或为二周。而控制还书时间有两种办法,一为逾期不还处以罚金,一为停止借书权利若干时日。
此外亦载有借书限制及赔偿办法。图书馆所藏图书资料,每有部分由于形式,价值、珍贵性,以及特殊需要等原因,在使用上加以限制,仅准在馆内阅览。所限制图书,一般包括参考书、珍善本书、连续性出版物等。学校图书馆有“保留书书”,或称“指定参考书”,教师为使学生参考,在上课前,将该课所应用的参考书和课内引用书籍,通知图书馆保留,暂不出借,以便同学参考,待课程结束后,取消保留,仍旧可供借出。而赔偿办法,是指图书在流通时,常有被读者损坏遗失情形,图书馆为保障图书馆资源不受损失,均定有赔偿办法,作为处理的依据。
各阅览室亦设有阅览规则,往往列若干对读者的期望,亦大致在公共道德与秩序上对读者作某些要求,如保持肃静清洁,不得穿着木履、吸烟、睡眠、谈笑,及随地抛弃纸屑,或其他不良行为情事,以及开放时间。当我们在利用图书馆时,应熟知这些规则,知悉所拥有的权利及义务,最重要应有一基本观念,即图书馆的责任在维护资料的完整,而图书馆制度是建立于公德之上,这个为维护图书资源及大众利益所订立规章,凡我读者均应发挥公德心,协助图书馆责任的达成。
2。参考服务
参考服务是图书馆对读者在利用图书及图书馆所发生的疑问,提供一项协助,也可以说馆员运用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及参考书的辅助,而对读者实施一种服务,其目的在对个人的服务,消除读者与馆藏资料间的隔阂。此项服务包括解答读者疑难问题、指导读者利用参考书、协助读者查寻各项资料等项。此种服务是从旁协助读者解决在资料查索与利用上的困难,而非替代读者作研究工作,或写作业等。而此种服务自不涉及国家机密及医药法律等问题或填字游戏等。而图书馆的参考咨询服务,也非万能,图书馆所搜集资料也不是凡有尽备,假若无解答该问题的参考资料出版,现藏参考资料陈旧不合实用,无适当的查寻工具,亦无法解决读者的问题。一般而言,参考咨询可以利用电话、书信或当面口头提出问题。所提问题要精确,切忌笼统。图书馆员也将利用适当的方法,给予答复。在学校图书馆,馆员解答问题的方式,大都是指导读者利用资料,自行找寻答案,避免直接给予答案,以免造成学生依赖的心理与习惯;其余类型图书馆,以提供读者直接答案为宜。
3。馆际合作  在观念上,全国图书馆馆藏均视为图书馆资源,为公众所享有。也就是说,尽管在财务上虽属各馆拥有,但在利用上人人均能亨用。因为图书馆是保存人类知识遗产的场所,但基于图书馆设置目标,服务对象互异,及经济的因素,没有一个图书馆能将全体人类知识的纪录搜集完整,必需以合作方式,分工搜集,采访所得经过整理,自然要让大家共享,这也就是馆际合作的真义。
馆际合作里最容易的为馆际互借,读者可以通过当地或所就读学校的图书馆,向他馆借用所需图书资料。但这项服务是在各馆之间事先经过适当的安排下始能达成。同时也需由图书馆代读者比面向他馆提出互借的要求。一般说,目前馆际互借以提供原件的复印(制)本为多,而读者申请借用的资料大多以研究性资料为限,同时以不影响对方图书馆的服务为原则。
4。复印服务  由于复印机的发明,图书馆均备此种设备为读者提供资料复印服务,以减少读者抄录之苦。而复印服务的提供亦有限制,如珍善图书、不公开的文书函牍,甚至复印后易于损伤原件的图书资料多不能复印。同时有妨害原著著作权情形者,往往也不准复印。
以上所列为目前台湾各类型图书馆的普遍的服务。其他服务项目如“国际百科资料库”的启用,提供电脑(联机)书目检索的资讯服务,已有师范大学图书馆、国科会科学技术资料中心、淡江大学图书馆等装置。所谓“国际百科”是当地的终端机经由电信局国际电信网络,衔接国外资讯传播中心,以检索其资料库。由于各种资料库搜集的范围大部分是国际间的,因之称为“国际百科”,此绝非美国出版的“国际百科全书”,而是一种人人均可享用的联机即时作业资讯检索系统。台湾目前正进行中文书目资料库的建立,如自由基金会的国际对华舆情摘要资料库,师大建立教育论文摘要、农业科学资料中心建立农业科技资讯管理系统等,不仅供台湾使用,同时也与世界各国交换,以达资讯分享的境界。其他如公共图书馆的儿童服务、育人服务、读者顾问、及演讲,展览、图书巡回车等推广服务等尚多,唯并非各馆均在实施,不在此详加说明。
二、图书馆的钥匙
(一)馆藏的组织
现代人类的学习途径,已经由单一感官(如眼睛)的学习,朝向多种感官(如眼睛、耳朵)的学习,换句话说,现代人类是从多种途径获取知识。图书馆为适应这个需要,除收藏图书外,还包括丛刊、报纸、政府出版物、论文、手稿、档案、舆图、图片、影片、幻灯片、唱片、录音(影)资料、缩影资料等非书资料。可以说收藏种类繁多。有些图书馆收藏数量非常庞大,要在这浩如烟海的图书资料中去找一本书,或一段资料,若不讲究方法,将是一件头痛的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图书馆所提出的技术服务有两项:一是将图书资料分类,另一是编制目录,帮助读者找书。这两项服务也就是图书馆将所搜集的图书,依一定的方法加以整理与组织。通常乃将图书按照内容性质,归属于一既经采用的图书分类体系内最贴切的类目之中,在图书馆称为图书分类工作。每本书都经过如此处理之后,即成为一群有适当组织的整体。但是图书经过适当的组织之后,仍不能使读者了解在图书馆中有无某书,因此,还要依靠目录来显示图书馆收藏的内容,这一工作称为图书编目工作。图书经过分类及编目程序之后,始便于读者的利用,及图书馆员的管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图书分类就是将图书作适当而有系统的排列。图书排列的方式很多,如根据一书的大小、装订、出版社、出版时间及内容性质等等,但图书馆所采用的方式是以图书内容作为排列的标准,也就是要将同一内容性质的图书集中一处,并将相关的图书作最接近的排列。但图书的内容至为复杂,假如没有一定依据的原则和方法从事分门别类及排列,势将造成紊乱。因此,图书馆就采用“图书分类法”作为整理的依据。图书分类法是从接受一般的知识分类概念,以学术分类为它的基本标准,将知识(各种不同学科门类)归纳成若干大类,大类之下再分小类,并根据一定的理论体系以号码或符号代替这些门类,这样每一个分类号代表一项学科内容的单元,也决定这一单元在学术体系中的位置。所以图书分类法就成为办理图书分类的根据。图书馆根据书的内容来分类,而方便读者能即类求书。读者只要想找某一类的书,就可以按书的类号去找,在找书时也会发现一些与此相关的图书,从而扩大阅读范围。
我国古代图书分类主要是依据两大系统而来的,即“七略”与‘四部”分类法。这两个图书分类系统在我国沿用千年多之久,到了清末民初之际,因新书(学科)日益增广,这两种分类法不敷应用,再加上由西方传入新的分类法,于是我国图书馆亦先后采用或仿制西方的分类法。目前台湾各大图书馆多采用“中国图书分类法”或“中国图书十进分类法”分类,对中文图书分类,另用“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或“杜威十进分类法”对西文图书分类。现将这些分类法的大纲分叙如下,以供参考。
1。中国图书分类法  此法由金陵大学所制定,初稿成于1929年,修改增订于1936年。其后复由赖永祥修订,刊行于1964年,现已出至第6版。此法专为中文图书编制,共分10类,类下分项,项下分目。其类目以阿拉伯数字代表,10大类名称为:
000 总类  100 哲学类  200 宗教类  300 自然科学类   400  应用科学类   500  社会科学类
600 史地类(中国) 700 史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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