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完)-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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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半命,蓝熊领导彩色熊重建家园。他遇上未来的妻子阿芙丽叶,从此过上甜蜜而宁静的生活。阿芙丽叶的毛色是矢车菊蓝。
莫尔斯的作品魔幻、惊险、刺激,散发着知识与教益。作品中充满了天马行空般的奇思妙想和天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词汇与术语,令孩子们如获至宝,让翻译家“痛苦不堪”。在《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中,他使用的专业术语跨越了天文、地理、医学、文学、音乐、数学、物理学、昆虫学、矿物学、颜色学,甚至闻所未闻的魔鬼学和黑暗学!
难怪评论家几乎众口一词地说:“这是本除了性和暴力以外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
胆大翻开,胆小走开
奇思妙想的百科全书(2)
《鸡皮疙瘩》系列之《魔镜隐身记》
一天,几个孩子无意中来到了封尘多年的小阁楼,发现有一面镜子。看起来,这面镜子没什么特别的。但是,一拉镜子旁边的灯绳,镜子前的人就马上看不见了,变成了隐身人。对于孩子们来说,这真是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于是,大家开始比赛,看谁隐身的时间最长。
随着游戏的时间的不断延长,事情越来越变得失控了。隐身后复原的人,总让别人觉得怪怪的,但又说不出到底那里不对劲。孩子们对于魔镜的兴趣,到了入魔的程度。于是,失控的局面发生了,其他不愿意玩的孩子,也被迫加入,被迫隐身。真人真身和魔镜产生的魔影开始了天人交战的搏斗。
最后,还是小主人公砸碎了魔镜,魔影消失了,真人真身得以回归。就在孩子们庆幸逃脱这场磨难的时候,小主人公突然发现,他的左撇子弟弟,正在用右手熟练的抛着垒球。。。。。。
在《哈利·波特》火爆全球前的近十年里,有一套丛书一直在全美儿童畅销书榜占据着醒目的位置,它就是《鸡皮疙瘩》系列丛书。到底《鸡皮疙瘩》是怎样的一套书呢?
它的奇妙的地方就在两个字——恐怖!封面恐怖,内容恐怖,拿起来恐怖,放下了还是恐怖!在阅读的过程中,随着故事的进程,读者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恐怖历险。作者对《鸡皮疙瘩》是这样解释的:“和成年人一样,儿童普遍喜欢历险、悬念、刺激和一定程度上的惊恐。”让孩子们像坐过山车一样,通过超自然界的不可预测性,以异常的节奏来满足孩子们对惊险近乎生理需求的渴望。但人们毕竟知道有惊无险的过山车最终会安全到达终点。《鸡皮疙瘩》系列丛书正是满足了小读者的这一心理,将“安全历险”推向极致。
可以这么说,《鸡皮疙瘩》系列丛书不一定能让所有孩子都喜欢,但是绝大多数孩子都愿意尝试去读一读。别的不说,冲着封面上的“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的字样,孩子们就会有跃跃欲试、一睹为快的冲动。谁也不愿被人当成胆小鬼呀!
可是在几年前,中国的孩子罕有知道《鸡皮疙瘩》的。为什么呢?当全美满地捡鸡皮疙瘩的时候,中国的出版人还在犹豫,像这样充满了恐怖、惊险、魔幻的书,到底能不能让孩子们,尤其让家长们接受呢?这一犹豫就过去了将近十年。说起来,还应该感谢《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卷起了一场魔幻文学的风暴,《哈利·波特》让大人和孩子们一古脑儿地接受了魔幻世界的洗礼。《鸡皮疙瘩》系列丛书乘上了这班顺风车。2000年,哈利·波特这个小魔法师冲破了我们这个心里戒区。借着这股热浪,《鸡皮疙瘩》一起卷了进来。就像狂热地喜爱上《哈利·波特》一样,孩子们欣然接受了《鸡皮疙瘩》。在2003年初《中国少年报·都市版》的一次读书调查中,R·L·斯坦和《鸡皮疙瘩》的字样,频频地出现在调查登卷里。孩子们最喜欢的作品里,《鸡皮疙瘩》同《哈利·波特》、《女巫》、《冒险小虎队》、《西游记》、《长袜子皮皮》这些大名鼎鼎的书排列在一起。
作者R·L·斯坦(Robert Laurence Stine),1943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俄亥俄州立大学毕业,供职于一家儿童幽默杂志10年。因创作鸡皮疙瘩系列丛书,1994-1996年,他连续三年被《今日美国》评为最畅销书作家,大名鼎鼎的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反而紧排其后。斯坦戴着一副眼镜,他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很亮、很单纯,无邪得就像是一个孩子。
古道热肠的吸血侠
在见识过哈利·波特之后,我们已经开始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孩子的阅读世界里可以有一些恐怖存在。
坦白说,对这个问题起初我也感到有些困惑。我第一次读到哈利·波特时,甚至感到很震惊。那是一个夜晚,我坐在地板上就着台灯,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拜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当我读到哈利独自面对那位双面人奇洛老师时,不禁感到一股寒气从脊梁骨冒起来。这真的是给9岁的孩子读的书吗?在脑海里我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可是,当我与越来越多的孩子聊到哈利·波特时,发现他们确实真心喜爱这本书。对于书中的恐怖内容,他们的确有一点儿害怕,却表现出一种跃跃欲试的积极态度。当我问道“读这样的书晚上能睡得着吗”,有一位初一男生的回答很有代表性,他说,晚上做完作业后读一点恐怖故事是最过瘾的一件事。原来这种“恐怖”对孩子们来说,居然是一种娱乐,类似减缓心理压力的调节剂。他们很清楚那是一种虚构的东西,犯不着当真。
所以,当吸血鬼达伦·山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已经不那么吃惊了,虽然它确实是比哈利·波特更让人吃惊的儿童小说。如果说哈利·波特的恐怖只是有些“出轨”的话,吸血鬼达伦·山简直可以说是“离经叛道”了。
达伦·山是一个好学生,学习成绩不错,踢球也很棒。他除了喜欢与爱冒险的男孩结交外,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他从小就有一个狂热的爱好,就是饲养蜘蛛作为宠物。
一个秘密巡游到此地的怪物马戏团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和朋友无意中弄到了这个马戏团散发的广告,“蛇娃”、“狼人”、“钢牙格莎”、“胡子夫人”、“双肚拉莫斯”、“八脚夫人蜘蛛”等等字眼,深深地吸引了他们。似乎有一根命运之线,把他和密友斯蒂夫带到了马戏团表演的恐怖现场。
那是一场能令任何人终身难忘的恐怖表演,最令这一对少年着迷的,是暮先生与巨大的毒蜘蛛八脚夫人的表演。
不过真正让人恐怖的还是在表演之后。斯蒂夫支开达伦·山,独自去找暮先生,他发现暮先生是在另一个世界鼎鼎大名的吸血鬼,希望拜他做师傅,自己也变成吸血鬼。可是暮先生在尝了一口斯蒂夫的血后断然拒绝了,因为他从血里发现斯蒂夫是邪恶的。绝望之余,斯蒂夫发誓自己长大后要成为“吸血鬼杀手”,然后愤然离去。这一切都被躲在一旁的达伦·山看在眼里。
几天后,达伦·山无法抑制内心的强烈诱惑,竟然悄悄钻到马戏团营地,偷走了八脚夫人!他瞒着所有人,训练八脚夫人进行表演,却终被斯蒂夫发现了。在一次意外中,毒蜘蛛咬了斯蒂夫,他中毒昏迷,生命危在旦夕。
达伦·山不得不向暮先生求救,这个吸血鬼并没有拒绝,但提出了一个可怕的条件:达伦·山自己要变成吸血鬼!“变成吸血鬼”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他将以人血作为主要的食物,寿命将是人的五倍至十倍,但必须生活在阴暗之中,不能与正常人居住在一起,不得不远离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被别人视为一种邪恶的怪物!
为了挽救好友的生命,达伦·山牺牲了自己,他成为暮先生的助手——半吸血鬼,从此开始了一种极不寻常的生活。
这只是故事的开头《怪物马戏团》。作者达伦·山以惊人的想像力,向我们展开了一个又一个恐怖的场景,讲述了吸血鬼少年达伦·山在痛苦中成长的传奇故事。这些故事目前完成了9本,可以说一个比一个恐怖,但一经问世就受到了魔幻迷们狂热的热爱。连魔法妈妈罗琳也赞不绝口,她说这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情节曲折,悬念迭出,令读者们迫不及待地想读下去。”她甚至宣称,在哈利·波特的后续创作中,达伦·山的故事给了她很大的启发。在评论界的一片激赏中,吸血鬼达伦·山的故事成为哈利·波特之后最为畅销的魔幻小说。
也许我们还不太习惯,但有关吸血鬼的书一直处于西方魔幻恐怖小说中主流之中,只是把它引入到儿童小说中,可谓是作者达伦·山的一大创举。与那些纯粹让人感到恐怖刺激的吸血鬼故事不同,达伦·山的故事居然是富有教益的。
在达伦·山的笔下,吸血鬼只是身负异能的怪杰。他们力大无比,具有“掠行”的本领(类似《水浒》里的神行太保),他们还能通过脑电波来传递和搜索信息。吸血鬼的确需要喝人血,但正常情况下,他们只是把人迷倒后吸入“适当”的血,被吸血的人苏醒后往往浑然不觉。吸血鬼世界也有自己的道德准则,有专门的吸血鬼将军监督大家,如果有人胆敢为非作歹或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这本书引进到国内时,译者有意将“吸血鬼达伦·山”的称谓改成了“吸血侠达伦·山”,这种修改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吸血鬼”这个词汇在中文里,几乎是与“邪恶”和“妖魔鬼怪”是划等号的,但主人公达伦·山绝不是这样。他是一个善良、勇敢,有责任心、充满正义感的吸血鬼少年,他不止一次为了朋友而甘愿牺牲自己。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连小动物都不会去伤害。他不得不变成吸血鬼后,为了保留自己的人性,他坚决不尝人血,宁愿自己虚弱而死,直到为了延续一位临死的挚友的灵魂时,他才含着热泪第一次尝到了人血。这样的少年,是“侠”,还是“鬼”?
在这种大谬于人伦常理的故事中,居然能让人深深地为人性而感动。作者达伦·山的确是一位超乎寻常的怪才!
这位怪才原名叫达伦·奥肖内西,1972年出生在英国伦敦,父母是爱尔兰人。6岁时全家搬到爱尔兰乡间居住,童年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他从小就酷爱恐怖故事,经常看得噩梦连连。童年时那些曾经让他惊恐不已的噩梦,成为他的恐怖故事的主要来源。这也是他专门为孩子们写恐怖故事的一大原因。在谈到“为什么要写吸血鬼的故事”时,他说道:“我就是想创造出一个21世纪最了不起的全新的吸血鬼,改变人们对传统吸血鬼的看法。另外,我的吸血鬼故事不是以吓唬你为目的,而是想感动你,给你更多的思考……”
奇思妙想的百科全书(3)
中国的魔法学校
你知道吗?中国也有一间魔法学校。
在《哈利·波特》到中国之前,有一位正在读大学的大姐姐葛竞,在中国地图没有标出来的地方发现了一间《魔法学校》,学校的孩子们整天的功课就是学魔法,别提有多带劲儿。自从哈利·波特到访中国后,葛竞的魔法学校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