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后期宗教史-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权大教正;三、中教正;四、权中教正;五、少教正;六、权少教正;
七、大讲义;八、权大讲义;九、中讲义;十、权中讲义;十一、少讲义;
十二、权少讲义;十三、训导;十四、权训导。
②
因为神道神社和佛教各宗从来就有氏子和檀教徒,都权宜地授以教导之
职;同年6月,在各宗设置“教导职管长”,使其统辖全宗;11月,又制定
一宗一管长制(包括天台、真言、净土、禅、真宗、日莲、时宗);1874年,
禁止非教导职的人担任寺院住持。1872年5月,佛教各宗上书政府,要求创
立神佛合并教院,教育学生,体念三条教则之旨,而且传授西方各国文化,
以培养合格的“教导职”人才,这个建议得到批准。首先在东京(原江户)
纪尾井町(纪州邸)创立大教院,以后又移到芝的增上寺(1873年被放火烧
毁)。此外,让各地按照大教院的样式设立中教院,各宗院一概作小教院。
1873年2月,教部省以训令向教导职管长颁布了“11个题目”,命令传达到
全国的教导人员,让大讲义以下、权少讲义以上,每月把其中一题的讲演录
上交教部省。这11个题目是:1。神德皇恩之说;2。人魂不死之说;3。天神造
化之说;4。显幽分界之说;5。爱国之说;6。神祭之说;7。镇魂之说;8。君臣
①
之说;9。父子之说;10。夫妇之说;11。大祓之说 。
在大教院,中教院所祀奉的,是天之御中主神、高皇产灵神、神皇产灵
神和皇祖天照大神这四神;佛教各宗只要不违反三条教则,允许宣讲互相混
合的教义,但因为担任教导职的人员原来不是局限于神佛二教教徒,所以
1873年2月,政府特别让地方推荐适合担任此职的人才。这样一来,比起设
置神祇宫、神祇省的时候,僧侣多少有了地位,往往既是僧侣,又兼任教部
省的属员,但作为佛教教义的本色,已经灭绝难见了。虽有“僧”之名,但
外貌一如俗人,或衣冠束带 (“神官”装束)于神前拍手,或身穿袈裟法衣
亲手供鸡鱼于神前,他们之间彼此以文明开化相会,但其异态奇观,转而使
有志者产生“难望恢复法教”之叹。
西本愿寺于1872年1月派遣门徒梅上泽融,岛地默雷、赤松连城等人到
欧洲。岛地默雷等到那里看到外国的宗教状况以后,对那里的宗教兴盛感到
惊奇,觉悟宗教对国家存在的重要意义,回国途中又游历了印度各地。回国
以后就兴致勃勃地大唱“神佛二教分离说”,屡次上书教部省,申诉他的主
张。政府不得已采纳了他的主张。于是,1875年5月,废除大教院,在各宗
分别设置学林、学校;1877年,政府废除教部省,将其事务移到内务省社寺
局。
1884年8月,政府下令废除教导职,规定委派神道教、佛教各派管长的
② 当地神社的信徒,称为该神新的氏子,所谓受当地保护神保佑的人。
① 大祓是日本神道教于每年6 月、12 月末日举行的祭神仪式,以“消灾增福”。祓,谓祓除半年的“罪”。
… Page 86…
文件;这样,各宗才规定了宗法、寺法。这是各宗设置管长的开始。自从宗
法、寺法制定以后,各宗的制度也大体完备。从各宗各派的宗制,寺法来看,
法规文字之优美,制度之完善,似乎已无遗漏了,但其行动难及其什一者,
比比皆是。一方面,学术知识的进步日益给佛教带来一些理论上和历史上的
难题;另一方面,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不能不使人痛心不已。1889年宪法
的公布,确定了信教自由政策,此后,佛教在新的历史时期又有发展。
5。佛教在欧美的传播
19世纪以来,为配合西方各国在亚洲推行殖民扩张政策,欧洲统治者鼓
励学者对这些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礼仪司法、史地文学、思想观
念、宗教知识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制定出相应的殖民统治政策。在佛教方面,
他们首先从文献入手,一方面派人到亚洲各地尽可能搜集各种文字的原始佛
典、文献资料、文法物器等;一方面对上述文献进行整理、校勘、翻译。然
而这种研究只限于语言学与文献学,个别涉及到哲学、比较宗教学,研究工
作仍零散,重视研究佛教早期历史、原始佛教思想和基础理论。
佛教在欧美的流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先是介绍佛教的个别人物与事
迹;进一步再了解佛教的全貌,研讨其意义;最后才是吸收与信仰。
随着佛教文献进入西方及对其研究的逐步深入,首先是佛教哲学对欧洲
发生了影响。其中最早最显著的是德国叔本华(1788—1860年),他在其1819
年出版的巨著《意志与理念的世界中》宣称佛教是最高的宗教,消除痛苦的
最好出路在于涅槃寂静。他的悲观主义和禁欲主义,他之视“世界是我的表
象”和视“意志为一切痛苦的源泉”的观点,甚至于用以卑视妇女的理论,
都浸透着佛教的某些基本精神,连尼采也称他的意志至上论为“佛教徒的虚
无意志”。
1824年英国传教士克拉夫出版《巴利语文法和词汇》,成为欧洲人研究
佛教之滥觞。从此欧洲有更多的学者对南传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 (包括中
国的藏传佛教在内),逐渐开展全面深入的研究,主要从事佛典的搜集、整
理、校勘、翻译及诠释、教义理论研究等。一些西方佛教学生通过研究逐渐
对佛教产生信仰。也有一些人因为佛教书籍而对佛教发生兴趣,开始信仰佛
教。早期的西方佛教徒一般没有经受由比丘授三皈五戒的入教仪式,也没有
参加特定的佛教社团,只是按佛典中的规定吃素、奉持五戒、修习坐禅和学
习佛法。
1815—1871年间,欧美佛教的重点在对佛学的研究上。
①佛教典籍文献的搜集。1833年英国驻尼泊尔公使霍格森(1800—1894
年)从当地搜集到印度久已失传的梵文贝叶经、论共381部及纸本梵夹多件,
内有《千颂般若经》、《普曜经》、《金光明经》、《法毕经》等9部。分
赠英国伦敦大学、牛津大学66部;又赠予精通波斯、巴利、梵、古楔形文字
等东方语言的法国学者比尔努夫(1801—1850年)171部;还将144部赠友
人印度学者密多罗,不久后,霍格森又通过尼泊尔的关系,从中国拉萨运走
了全套的《甘珠尔》和《丹珠尔》,赠给英国东印度公司。稍后,北京版的
《甘珠尔》《丹珠尔》也被运到巴黎。
②佛教文献的整理和佛教理论研究。这方面的成果可分五大类:梵文、
巴利文、藏文佛典的校勘;佛教经典著作的翻译;专题和综合研究;佛教和
… Page 87…
佛教语言辞典等的编订;佛教通俗读物、杂志的出版。
①南传上座部佛教及巴利语研究。1824年英国传教士克拉夫的《巴利语
文法及词汇》开欧洲佛教研究之先河。
1826年,法国比尔努夫和挪威学生拉森(1800—1876年)共同发表了《巴
利语论考》(或译《论巴利语或恒河以东的半岛圣语》),介绍了1826年以
前欧洲学术界对巴利文的研究情况。引起欧洲学者对巴利语的进一步重视。
1821年考古学家普林西比 (1799—1840年)在印度发掘出阿育王的石柱敕
文。比尔努夫首先研究了这些石柱敕文,认为其中包括着数量相当多的属于
真正佛教教义的语言,并将其精细研究的成果收入《法译法华经》附录10,
使很多章节得到充分的解释。
1837年,为了进一步研究这些敕文,曾在锡兰担任殖民政府官员的英国
东方学者特纳(1799—1843年)首次发表《大史》的校勘本和英译本,同时
在《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上连续发表有关的重要论文。欧美对巴利语佛典
研究正式开始。
1850年,在锡兰(今斯里兰卡)的卫理公会传教士哈迪·斯彭斯(1803
—1868年)出版著作《东方僧门》,1852年出版《佛教入门》,1853年又
根据锡兰文原本翻译出版了《现代佛教发展手册》。
1858年,天主教会主教P·比甘德特(1813—1894年)根据锡兰文、缅
甸文佛经,著述出版了《缅甸人的佛,释尊的一生与传说》。上述二人的著
作,因神学偏见影响,都有些曲解佛教之处,然而却激起欧洲人对佛教的兴
趣。
1855年,丹麦著名的巴利语学者、哥本哈根大学的福斯博尔教授(1821
—1908年)借助罗马注音字把南传《法句经》从巴利语译成拉丁语本,并在
同年出版。这是第一部全文译出并附有供欧洲学者研究用的带注释的佛教典
籍。随后,他又将 《本生经》编集成6册出版。这两部经典对欧洲初期的佛
学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858年,德国学者克彭发表《佛教》一书,标志着德国参与佛学研究的
开端。
②大乘佛教(北传)及梵语研究。1827年科勒布洛克在其《论印度教派》
一书中,根据原始资料,向西方解释了佛陀的灵魂转世说。
1844年比尔努夫对霍格森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后,发表了大乘佛
教研究发凡之作——《印度佛教史导论》。书中论及佛教与数论的关系。指
出:反映在十二因缘说中的佛教基源于存有论与数论哲学十分相似。作者强
调,要研究印度佛教,必须以尼泊尔的梵文原典与锡兰文的巴利文原典为基
础;只有通过这两类文献的共同部分,才可以了解佛教的基本原始成分。在
书中,作者还根据自己对原典的了解,就佛陀时代的印度、佛陀的教义与发
展、佛教与种姓制度的关系等加以探讨。
1852年比尔努夫又将《妙法莲华经》译成法文,成为以严密的语言学翻
译梵语佛典的开端。而霍格森本人也在《亚细亚》等杂志中,不断介绍尼泊
尔和西藏的语言、文字、宗教。他还将《金刚乘论》译成英文,并著《尼泊
尔佛教略论》,二书均于1827年出版。由于他向欧洲各国图书馆提供了大量
梵文文献,逐渐吸引欧洲各国尤其是法国、俄国学者转向对梵文大乘佛教思
想的研究。他们对梵文原典进行校勘、翻译,同时编著梵语语法书和辞典,
继尔发表了一系列论著,霍格森搜集的梵文贝叶经后经英国学者赖特、法国
… Page 88…
学者莱维、日本学者河口慧海、高楠顺次郎等人的努力,被编集出版于世。
1850年前后,在印度的英国殖民政府因政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