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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世界近代中期文化教育史-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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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认天理为要”;张尔岐“笃守程朱之学”。这类书院中较有特色的是李顒 

讲学的关中书院,“以昌明关学为己任”,反八股,倡东林自由讲学之风; 

颜元主讲的漳南书院,以“实学、实习、实用”的内容方法教授生徒。 

     因为清代书院成为官学教育形态,内容多以考课为主,“兴育贤才”的 

办学目的实质是为统治者培养忠臣顺民、选拔官吏,所以书院风气与水平日 

下,偏离了书院培养人才、发展学术的本旨。所聘山长教师学问声望平庸; 

书院沦为科举附庸的直接后果是学生大都以科举应试为要务,埋头八股文习 

作,因循守旧,抄袭成风,不能学到实际学问,以致学风败坏,道德衰微; 

教官对学生不负责任,即使连考课制度也不能落实,书院名存实亡。这些都 

表明书院已经走向衰败了。 


… Page 93…

       ③诂经精舍和学海堂。在清代众多书院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是阮 

  元创立的诂经精舍和学海堂。这两个书院是考据学派的教育机构,盛极一时 

  的“由古文以通经义”的考据学由此发韧。 

       阮元创立两所书院,制定章程,选拔有一定经史基础的高材生就读,延 

  清名儒大师讲学,重视书籍编纂,一些具有学术价值的书籍《经籍纂诂》、 

   《十三经校勘》等即是师生合作的成果。与绝大多数书院重考课举业相反, 

  这两所书院不课八股,颇有自由钻研学问的风气,强调师生协作。教学上注 

  重因材施教和学生自由研究,要求教师“尽心教导”,以“成就后进,教育 

  英才”为己任。还重视教学和学术上的学思结合、知行并进”,并总结出淹 

  博——精审——识断这一揭示了一定教学规律的程序方法。 

       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们把古训视为真理,有脱离社 

  会实际倾向,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但是,这两所书院终究是清代书院 

  的楷模。它们在古文字学、历史文献考证和书籍编纂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 

  历时长久,培养了大批人才,出现“人文并盛”局面;改变了当时学风,促 

  进了学术发展,其经验为当时许多书院所借鉴,模仿,有的在今天仍有启示 

  意义。在中国书院发展史和清代教育、学术发展中,两所书院有一席之地。 



                                    5.科举制度 



       (1)科举的设置 

       隋唐以来,科举取士成为各王朝基本的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在明清, 

  科举制度又有所发展,表现出八股取士的显著特点,清袭明制,又不尽相同。 

       历代统治阶级都重视其官僚的培养,康熙曾说:“致治之道,首重人才” 

  ①。清代选官最初是从八旗贵族中选官,后有荐举途径。但选官制度仍以科举 

  为主,科举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沿袭了明朝制度。清采用科举是有其历史原 

  因的。清初南北未统一,反清复明斗争连绵不断,而明代遗臣,文人士大夫 

  是主要舆论力量。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浙江发生反清风潮,总督张存 

  仁上奏:“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人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 

  ②同年十一月,范文程又上奏:“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 



                                 ③ 

  心得矣,宜广其途以搜之。” 同年,顺天府开科取士,光进场秀才就三千有 

  余。科举到乾隆时定型下来。科举设置的目的在于网罗人才,笼络民心以缓 

  和阶级矛盾,达到“天下大治”。 



       (2)各级考试 

       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在此之前还有预备性考试 

  的童试。 

       童试。童试是地方州府县学的入学考试,也是获取秀才资格的考试。童 

  试最初由县、府的地方长官主持,为了加强对州府县学的管理,清廷派学政 

  到各省主持院试。院试分正试和复试,考试和文,默写《圣谕广训》,院试 

  合格后称秀才,又称附生。 



① 《清圣祖实录》卷四十四。 

② 《清圣祖实录》卷九。 

③ 《清史稿·范文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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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试。乡试一般在省城举行。各省设立贡院,作为乡试场所。乡试三年 

  一次,叫“大比”,在子卯午酉年八月举行。乡试中式称“中举”,中式后 

  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以下各有称谓。乡试 

  主考官由朝廷选派,雍正初年后,各省主考皆为朝延大员或侍郎、翰林学士 

  等,他们在考试期间和往返途中受到朝廷的严格限制和监控。 

       会试。会试是中央级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又称“礼闺”,在贡院进 

  行。会试时间定于乡试后次年 (丑辰未戌年)二月,乾隆后改为三月。应试 

  者为各省举人,中式后称“进士”,会试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即可由 

  吏部依成情授予相应官职。 

       殿试。殿试是在会试之后的最后一次考试,由皇帝亲自在保和殿主持, 

  策试一道,试题、等级常由皇帝圈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殿试掌握 

  在皇帝手里,显示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殿试一般不黜落进士,只重新排 

  列名次。殿试后分三甲,第一甲录三人,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 

  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状元、 

  榜眼、探花按惯例可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纂和编修,其他人也可入翰林院或 

  授其他官职。朝廷为殿试者在国子监立碑刻名,科举考试到此结束。“春风 

  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唐诗)。科举入仕是士子们孜孜以求的事, 

  也是科举制度得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3)考生来源和录取名额及分配 

       清代科举对应试者资格有严格限制,对应试者的德行、学业和出身严加 

  核查。对象主要为官僚和地主阶级子弟,充其量只扩充到老百性中极少数“俊 

  秀者”,而下层人民子弟绝无参加考试机会。清规定“倡、优、棣、皂之家, 

                                 ① 

  与居父母丧者,不得与试”。还规定“贫户”、“贱户”子弟不许入学。科 

  举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取士名额与名额分配一直是一个受关注的问题。府州县学生员名额在“地 

  方官学”一段中曾述及。乡试、会试取士名额分南、中、北三卷录取。乡试 

  录取名额各省规定不一,会试录取无定额,往往按应试人数多寡取。省府分 

  卷录取,录取比例一般为二十分之一,以后有增减。“会试最多的一年为雍 

  正八年 (1730年),取中406名,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取中96名为 

          ① 

  最少” 。乡、会试录取原则大体有三:一是各省大小及钱粮人口多寡;二是 

  应试文人多少及水平高低;三是特殊政策,如江浙、湖广、闽浙粤地区录取 

  人数多,川贵滇桂地区录取人数少,而作为直隶的顺天府和边远地区台湾则 

  特准增额。另外,遇上皇帝登基或寿诞,可加“恩科”,增录人数。会试中 

                                                                          ② 

  式进士与应试举人之比,虽尚无确切统计,但也不会低于1:30。 



        (4)考试内容与八股取士 

       科举考试内容以 《四书》《五经》为主。《选举志》中载“乡、会试首 

  场 《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二场论一道,判五道, 



① 《清史稿》卷一八,《选举制三》。 

① 许树安: 《古代选举及科举概述》,第159 页。 

② 参阅商行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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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诏、诰、表、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等五道”。只能按几家疏注发挥, 

  行文有一定程序,称八股。并规定“永为此制,唯此而已”。明清科举考试 

  最大特点就是规定用八股文做文章。八股文又称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 

  由于文题均取自《四书》《五经》,故又称“四书文”。它有固定的格式和 

  一系列限制,乾隆曾命方苞选《钦定四书文》内容作为举业指南。一篇文章 

  开始时必须破题,承题然后起讲,领题,提比 (起股),中比(中股),后 

  比(后股),束比(束股)落下。其中仅提比、中比、后比、束比为正式议 

  论部分,由于这四个部分中又各含两股相比偶的文字,共计八股,八股文称 

  谓由此而来。统治者把八股文作为控制思想。实行文化专制的重要工具,不 

  许作者创新,从内容到形式严加限制,在束缚思想方面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 

  主义精神。所作文章空疏废用,内容竭尽,曾出现“其然”、“坐”、“居” 

  等不伦不类的题目。读书人为钻习八股而思想僵化,缺乏真才实学,追求科 

  场名利不惜百般作弊,结果学风败坏。经过八股文熏陶的官僚不懂治国安邦 

  之道,吏治腐败,政治黑暗,加速了封建王朝的覆灭。 



       (5)科举管理制度与科场舞弊案 

       在清代,科举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清廷自诩“慎重科名,严防 

  弊窦,得人之盛,远轶前代”。明代设有乡、会试复试制度。清顺治年间, 

  创立乡试复试制度;康熙年间,创立会试复试制度,用以发现掺假现象,并 

  黜落部分水平平庸者。另有磨勘制度,即为了防止考官在考试后修改试卷及 

  其他毛病而复核试卷。此外还有封闭门户,场规回避等制度。“慎重科名, 

  严防弊窦”的措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专制主义统治的加强。 

       尽管考试制度严厉苛刻,由于科举痼疾的影响,考试中营私舞弊、贪污 

  受贿现象较以前各朝有过之无不及。历史文献中多有记载,较著名的有顺治 

  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大狱和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江南乡试案。顺治 

  时,京城考官李振邺及张我朴广收考生贿赂,被人弹劾,清廷遂将全体监考 

  官处斩,家人流放关外,重新考试,同年数省乡试舞弊案不断发作,朝廷大 

  加杀戳,进行了残酷的统治。康熙五十年,江南乡试中,正副主考向两江总 

  督噶礼行贿,多取盐商子弟,案发后舆论哗然。查明后将噶礼和正主考革职, 

  处死了副主考等人。案情复杂,历时经年,牵涉到科场内外许多高级官员, 

  反映了官场内外勾心斗角的斗争。相似案例不胜枚举。统治者对科场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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