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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书屋200003-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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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代的悲剧时认为,古代悲剧中悲哀较深,痛苦较轻;在现代悲剧中,痛苦较大而悲哀较轻。悲哀与痛苦不同的是,它更富于情感,而痛苦则暗含了对受难的反思。当然,这种反思是伴随了忏悔,焦虑和悲哀,伴随了种种情感的;也就是说,它始终富于生命的,而且包含了对生命的有限性的沉思。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关作品的悲剧性,我们看到,诗经偏于现实图景的描绘,建安诗文偏于道德的怜悯与谴责,汉诗则明显偏于生命哲学。屈原的离骚和曹操的短歌,实兼三者而有之。唐诗,宋词,元曲,都不乏悲情之作,毕竟为数不多,而且缺乏深度。巅峰式作品,是后来的《红楼梦》和《阿Q正传》。它们堪称文学的典范,就因为打破了传统的观念和手法,通过创造性的形式,容纳了巨大的悲剧内容。中国的传奇,小说,戏曲,大抵是喜剧性的,即使是悲剧题材,也都往往有“大团圆”的结局。这种“中和”的美学传统可谓渊源深远。是鲁迅的作品,使中国文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也就是从喜剧性向悲剧性转变,从古典悲剧向现代悲剧的转变。惟有在现代,才能痛切地感受和自觉地认识到人的悲剧处境;但是,能够把问题提升到文化哲学的高度,并且作了相当完好的艺术处理的作家,实在只有鲁迅一人而已。真正伟大的悲剧作品,大多产生于俄国和西欧,作为一种文学现象,是值得研究的。这些作品具有非凡的思想深度,可以说,都与悲剧性的存在有关。就说戏剧,契诃夫在自己的剧本中使用被称为“一种新的崇高的不协调”的形式,给观众造成喜剧的印象,但是,其中也有足够的东西让观众产生悲剧的共鸣。易卜生也如此。果戈理,莫里哀,萧伯纳,直到达里奥·福的讽刺喜剧,现代西方的一些荒诞剧,如著名的《等待戈多》等,也都含有很大的悲剧性成分。至于卡夫卡的寓言小说更不用说了,那是全部可以当作悲剧阅读的。纯粹的喜剧是缺乏内涵的。快乐的艺术,当有多种代偿品,惟悲剧不能。杜威所以不承认“绝对艺术”与“实用艺术”为艺术,就因为它们只是“被动的娱乐和消遣”。在一个专制的,以暴力为基础的社会里,文学作品尤其不能以取悦为目的,相反,只能带来痛苦和疑问。萨特把这种状况叫做“强迫意念”,说这些作品“不是让人‘观看’世界,而是去改变它”。在西方,古代悲剧是表现崇高的,在现代,即使没有悲剧英雄,崇高也将成为一种品质,一种格调而保存在文学作品之中。文学的本质、效用和评价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当我们明白了文学是什么,明白了审美具有怎样的层次之后,就可以确立评价文学的标准了。在这里,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审美标准。如果允许变换一个概念来述说,就是“文学性”。马克思论艺术,是历史与美学的二元标准,毛泽东说是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后来又将政治标准具体化为“六项标准”,我们一直袭用这种二分法。在西方,标准也不划一。大批评家艾略特建议以审美标准评判文学的文学性,而以超审美标准评判文学的伟大性,也是二元分立的。取二元或多元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无疑地把一个生命贯注的有机统一的精神实体给割裂了,实质上是取消了审美本身。的确,对事物的观察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像《红楼梦》,鲁迅就曾指出过:“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不过,如果要从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等诸多方面进行批评的话,首先便改变了《红楼梦》的文学身份,而把它纳入另外的不同学科的范畴里去了。这里确实存在着一个本体论问题。要确立文学批评的标准,必须把批评对象定位为文学,从文学的定义出发,性质出发,把审美分析的眼光集中在文学形式上。我们可以说思想,说内容,说素材,但是就是不能离开形式。也就是说,这是形式中的思想,形式中的内容,形式中的素材,是形式把这一切审美地组织到一起,一切被同化在形式之中。通过形式,一部文学作品,就这样为审美目的同时也就是批评目的这一原动力所吸引,把语言,材料,文学世界,以及作品之外的人类的行为经验,思想和态度,一起构成为一种复调式的联系了。文学作品结构是分层次的,审美欣赏与批评自然也是分层次的,这样,作品与作家——以写作为生存依据的作家,其实可以看作是作品的总和——的价值也就有了不同的等级。钟嵘最早写《诗品》,把作家定为上、中、下三品,是不无道理的。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将艺术品分出如下层面:声音,意义,表现的事物、人物与世界,还加上英格丹提出的“观点”和“形而上性质”的层面。若取审美的角度,像桑塔耶纳,就依次分出感性材料,抽象形式,联想价值这样几个欣赏层面。从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一种审美对象来看,根据其内在的结构,我们可以将批评的标准,也即“内涵的标准”,进行更便于操作的简单的分解,就是:自由感,个人性与悲剧性。自由感带有统领的性质,它不但可以使作家摆脱影响的焦虑,勇于创造崭新的式样和风格,而且可以使作家勇于否定现存秩序的必然性。正是由于自由理想的导引,他才深入地体验到了必然性所包含的悲剧意义。也就是说,是自由感把个人性与悲剧性的所有材料和因素综合起来,并保持审美形式的和谐。这种综合使我们的标准带有很大的包容性,能够避免批评的冷静与专横,因为作品的价值,完全取决于综合分析指数。大体上,我们可以把作品分为三个梯级:一般性作品;独创性作品,或称优秀作品;伟大作品或经典著作。所谓“一般性”,是指作品必须是文学,具有文学性。作品要求使用流畅的书面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情感;结构基本上符合所谓的文体规范;传达了关于个人和社会的一定的信息,其中的意义,能为公众所普遍认同。在平庸的时代里,只能产生这类一般性的作家和作品。独创是少有的,因为它需要的是自由精神,而这精神,更多地存在于可生可死的大时代里。有鉴于此,可以推断伟大的事物不可能出现。中国为什么会有一个鲁迅呢?因为五四前后有一种自由的空气,在他周围,有一个较为庞大的优秀的知识群体。至于季节的转换和集体的凋萎,那是后来的事情。没有基础,没有背景,没有氛围,先知也是很难出现的。独创性作品,大抵是指具有个人风格的作品。其中,最主要的,当是个性化的语言和独特的结构形式。在中国现代作家中,鲁迅,老舍,张爱玲,赵树理,都是具有个人的语言特色的。在文体和结构方面,有着独特创造的作品并不多见。鲁迅自不必说,从小说到杂感,他都是艺术形式的革新者;用茅盾评论的话说,几乎是每篇一个形式。散文家何其芳和小说家沈从文,在文体形式上,不能说是独创性很强的作家,但是在各自的范围里,都有着卓越的成就。应当说,他们都拥有充盈着诗意的富于表现力的语言,拥有自己的家园。他们是以才情取胜的。文学才华同样具有个人特点。说到伟大的作品,除了独特的语言形式和风格以外,还必须具备悲剧感,具备广大的美学容积和哲学深度。这是不容易达到的,所以,鲍桑葵会有“难美”之说。应当指出,在一些分散的、次要的价值中,作品的长度、规模和数量,是批评时必要加以考虑的参数。它们的重要性,并不在其本身,而是因为这些因素有可能增加作品的广阔性,复杂性,以及紧张性。像茅盾的长篇小说,个人性的特征并不明显,但是干净而雅驯的语言,宏大而匀称的结构,仍然能给人以一定的美感,吸纳的信息量也是不容忽略的。他的作品,最致命的是理性过剩,设计意识太强,缺少悲剧感,缺乏一定浓度的情感浸润。当一部作品缺乏美感的时候,我们看到批评家常常以所谓的“认识价值”为由替它辩护。其实,哪部作品不具备可供“认识”的背景材料呢?我们所要关注的只是,作家是以怎样一种主体意识介入的问题。阿尔都塞在《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一文中说:“艺术(我是指真正的艺术,而不是一般的作品)并不给我们的严格意义上的认识,因此它不能代替认识(现代意义上的,即科学的认识),但是它所给予我们的,却与认识有某种特殊的关系。这个关系不是同一的关系,而是差异的关系。”艺术作品不可能有脱离审美经验的认识价值,伟大的作品尤其如此。对于同一个作家的作品,我们同样可以通过综合分析指数进行比较。比如鲁迅。小说《一件小事》入选教科书,其实就形式风格论,没有多少独创的成分,远不如《狂人日记》等;就悲剧性而言,也不如《孔乙己》,《明天》,甚至《兔和猫》。后一篇不见有人称道,但鲁迅的挚友许寿裳的评价是很高的。同是写农村,《社戏》就不如《故乡》。《社戏》有《社戏》的风格,一位日本人曾赞叹为东方最清纯的抒情诗。但是《故乡》的深度是不可比拟的,除了关于农民的命运这一社会表层,还有一层,就是关于“厚障壁”的,关于“路”的哲学。同是写知识分子,《高老夫子》就不如《在酒楼上》,后者的时间跨度大,反映了知识分子在社会文化变革中的前后变化,这样涵量也就丰富许多了;此外,通篇流布着一种调子,大风琴独奏般,是特有的鲁迅风。《故事新编》在艺术上有其独创性,交融古今,出神入化,但就悲剧性,思想和情感的深度而论,显然不如《呐喊》《彷徨》两个集子。《阿Q正传》有较大的篇幅和更大的容量,写的是中国农村,中国革命,其实写的是中国的灵魂。就思想的密度,感情的浓度,和内涵的丰富性而言,恐怕在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的。至于杂文,鲁迅曾经自谓《二心集》是最锋利的,其实未必,其中的一些理论方法还是借用者多,不如后期的悉由己出,而且多为长篇论文,就形式看,个人性不是十分突出。《伪自由书》多为时评,虽然观点鲜明,文笔犀利,内涵是较为薄弱的。最能代表鲁迅个人的深广程度的,应当是《坟》的一部分,《华盖集》《华盖集续篇》中写于“三一八”惨案前后的一部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以及“且介亭”系列:一,丰富的文化含量;二,鲁迅思想的焦点所在及其洞察力;三,个人形式的完整性;四,文化哲学;五,历史感。《野草》的存在,使我们确信,长度和规模对作品的价值来说是远非重要的。整个集子不及五万字,风格变化万端,但都一样是胶着着个人哲学,思想和情感的独异的文字。在鲁迅的作品中,它无疑代表着最高水平。它的现代性,在世界文学范围内,也当划归经典之列。当确立了价值标准之后,我们大体上可以判别如科林伍德所说的“好的艺术家”与“坏的艺术家”了。其实不然。在读书界,评论界,及至文学界本身,好坏倒错是常有的事。六七十年代,中国不是只有一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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