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言情浪漫电子书 > 明朝宦官 >

第5部分

明朝宦官-第5部分

小说: 明朝宦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70] 王世贞: 《觚不觚录》。   
        [71] 《万历野获编》卷七《内阁密揭》。   
        [73] 谢: 《后鉴录》。   
        [74] 王世贞: 《弇山堂别集》卷九○《中官考》一。   
        一、 明朝宦官与政治   
        宦官对明代政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两件事:一、架空内阁;二、操纵厂卫。   
        (一) 架空内阁   
        朱元璋在建国初期,仍然继承元朝的政治体制,在中央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分管全国的政治、军事、监察。中书省最为重要,由官居一品的左、右丞相总理国政,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大都督府的左、右大都督,也是正一品官,平时训练军队,战时统帅军队,领导京城及全国各地的卫所。御史台的左、右御史大夫,是从一品官,负责监察各机关衙门,肃清纲纪,领导御史中丞以下各级御史。地方上设行中书省,统管地方军政事务。 
        
        这种制度的重要特点是,中央的中书省及地方的行中书省都是大权在握。特别是中书省,掌握大部分政治权力。当时的百官奏章,都是由丞相先加以综合整理,然后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签署意见,再请朱元璋裁定施行。所以一心想集全国政治、经济、军事最高权力于一身,以强化封建专制,使家天下永保永享的朱元璋,很快就不满意这种丞相权力过大,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都能独持权柄的政治机制。他认为元朝灭亡的教训之一,便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1];并歪曲秦王朝以来的历史,说历朝设宰相,都是没有以秦亡为鉴,“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2]。因此,他瞄准宰相的权力,逐步开刀。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命李善长、李文忠凌驾于中书省等机构之上。次年又下令,臣下奏事不需要经过中书省,使丞相有职无权,徒有其名。而到洪武十三年(1380),干脆罗织阴谋政变的罪名,将宰相胡惟庸问斩。从此废中书省,罢丞相,将中书省的权力分归于六部,大都督府分解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加上大理寺、通政司,并称为九卿,由朱元璋直接指挥。 
        
        朱元璋罢废丞相后,很快便感到自己不胜其劳。似雪片而来的奏疏,只能由他自己亲自处理。以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为例,从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内,“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3],平均每天奏札207件,411事。显然,要看这么多的章奏,处理这么多的事,朱元璋难以应付,必须有新的帮手,因此先后又设立了四辅官、殿阁大学士。永乐时期,命翰林儒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称做内阁。朱元璋、朱棣父子,都是一代雄主,深知江山得来不易,所以辅官阁臣都只限于顾问、参谋性质,章奏仍由自己亲自批示。但洪熙、宣德以后,情况大异,衍化出票拟制度,即:令内阁臣用小票墨书,对章奏草拟出处理意见,贴在各种奏疏的封面上,再上报给皇帝,由皇帝审定后,让太监用红笔写出,称为批朱,这就是对明朝政治发生很坏影响的票拟制度。其中最糟糕的便是给宦官干政大开方便之门。《明史?职官三》记载,司礼监“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文书房“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司礼监是宦官建制中十二监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监;文书房则是宦官十二房之一。显然,不管是六部进呈、由内阁票拟的章奏,或起草的诏令,上交皇帝之前,必须经过文书房的宦官;而反过来,皇帝所下的命令,也不能直接达于大臣,而必须先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之手。其具体运行的过程,明朝中叶的史料不够具体,但我们可以从明末记载得很详尽的史籍中,大体推知无误。据明朝宦官刘若愚所述,凡章奏由外廷送至文书房,经该房宦官登录后,交司礼监太监,司礼监太监看过后,呈送皇帝审阅,皇帝阅后,退回司礼监,司礼监交文书房送内阁票本,内阁票拟后再送文书房,文书房送司礼监,司礼监认为所票可行,经奏明之后,批红发出施行。如有意见,奏明发出重票。其间,司礼监太监还在章奏中做下记号,即“凡有要紧处,即钤阔一寸许白纸条,覆于本上下空纸处,用指甲捏一痕”[4]。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所有章奏,经文书房的宦官中转后,司礼监的太监不仅能预先知道章奏的内容,而且阁臣的票拟,需要司礼监阅后,认为可行,才送到皇帝手中。显然,司礼监对于皇帝的影响,可谓举足轻重。而太监享有的批红大权,更是宦官得以窃弄权柄、恣作威福的关键。《明史?职官志序》评论此事说:“然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宦官之批红,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伴食者承意旨之不暇,间有贤辅,卒蒿目而不能救。”这里的批红,毕竟还是奉皇帝之命,由宦官操刀,堂而皇之地进行的。而有明一代,不经过票拟,由宦官直接在章奏中批示的事,更是迭相发生。如正德时,大学士李东阳在奏疏中揭露刘瑾:“凡调旨撰敕,或被驳诘再三,或迳自窜改,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5]诸如此类,称做内批中旨,宦官视阁臣如草芥,也就可想而知。明末的魏忠贤,或乱批,或假传圣旨,更是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杨涟的《劾魏忠贤疏》说:“自忠贤专擅;旨意多出传奉。传奉而真,一字抑扬之间,判若天渊;传奉而伪,谁为辨之?近乃公然三五成群,勒逼让,政事之堂,几成哄市。甚至有径自内批,不相照会者。假若夜半出片纸杀人,皇上不得知,阁臣不及问,害岂渺小?”[6]宦官的架空内阁,或者说凌驾于内阁之上,掌握着最高的决定权,结果只能是一个:导致朝政越来越黑暗腐败。无怪乎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说:“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祖罢丞相始也”[7]! 
            
  
      第11节:明朝宦官与政治(2)       
        明代阁臣动辄被宦官罢了官、遭迫害的事,层出不穷。如:天顺初徐有贞、李贤在宦官曹吉祥等的排陷下,均被逮下狱。正德时刘健、谢迁等因上疏列数刘瑾罪恶,都丢了官,刘健还被列为奸党之首。而天启时或因不肯附阉,或因奏劾阉党罪行被罢官及被迫引退的大臣,则有刘一、叶向高、韩、朱国祯、朱延禧等人。 
        
        另一方面,一些庸才、小人,或宦官的亲友,因投靠、谄媚宦官,则可飞黄腾达,被任命为阁臣。如:成化时万安为人软弱,品行也很差,只因对宦官李永昌的养子李泰拍马有术,故能在成化五年(1469)入阁。正德初年,吏部尚书马文升去位后,焦芳凭与司礼监太监李荣的同乡关系,在李荣的策划下,代理吏部尚书,很快便以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职入阁办事,不久又加上太子太保兼谨身殿大学士的头衔,专在内阁办事。焦芳是个卑鄙无耻之徒,每次去拜访刘瑾,口口声声喊刘瑾千岁,自称是门下,对于章奏的阅处,完全按刘瑾的意见办理。《明史?焦芳传》说他“居内阁数年,(刘)瑾浊乱海内,变乱成法,荼毒缙绅,皆芳导之”。这里说刘瑾干的种种坏事,都是焦芳诱导的,未免有给刘瑾开脱罪责之嫌,但如果说焦芳是刘瑾的主要帮凶,那是毫无问题的。天启时的顾秉谦,原担任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魏忠贤专权后,遭到言官周宗建等人的弹劾,为了牢牢把持权柄,魏忠贤采取内外勾结的办法,和外廷大臣结成死党。顾秉谦就是与魏忠贤一拍即合、率先谄附的“庸劣无耻”[8]之徒。天启三年(1623)春天,增置阁臣,魏忠贤马上将顾秉谦荐入内阁。 
        
        明中叶后,凡是能比较长久地掌握大权的大臣,其中不乏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颇有建树的人物,无不寻求宦官作靠山,只有在他们的保护伞下,才能有所作为。人称改革家的一代名相张居正,便是个典型。早在穆宗朱载即位以前,也就是还在裕王藩邸读书时,张居正便利用侍讲读的身份,与邸中宦官打得火热,并开始攀附司礼监太监李芳。朱载当上皇帝后,张居正便入阁,进一步巴结李芳。后来李芳失宠入狱,张居正也跟着一度失势。但善于分析形势的张居正,不久就与仰仗太后撑腰、权势倾国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拉上关系。冯保贪财好货,张居正满足他的奢欲,让其子张简修送到冯保家中的珍贵礼品,就有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他珍玩尤多”[9]。冯保花了大量钱财,给自己营建了生圹,张居正特地亲笔给他写了《司礼监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字里行间,高唱颂歌不已。惟其如此,在冯保的穿线搭桥下,张居正才能取得两宫太后的支持,将政敌高拱赶下台,坐上首相的交椅。张居正是明朝杰出的政治家之一,针对明王朝的种种政治、经济上的积弊,提出了整饬吏治、行一条鞭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中国政治史上闪烁着耀眼的火花。但是,如果没有冯保的支持,他肯定寸步难行。所谓“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10]。这是公允之论。当然,与张居正内外呼应的宦官,决非冯保一人。与他往还的宦官,还有张宏、王臻、李用、何进、魏朝、李佑、李琦、张诚、陈政等,他们都是权势煊赫之辈。沈德符认为张居正“始终宦官”,“—切殊典,皆出中贵人手,而最后被弹,以至籍没,亦以属司礼张诚”[11]。这正是表明了张居正的命运,始终是与宦官联系在一起的。 
        
        (二) 操纵厂卫   
        《明史?刑法志三》谓:“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这就是说,东西厂、锦衣卫,连同廷杖——在朝中用杖毒打大臣,以及镇抚司狱——又称诏狱,是明代刑法中的特产,在中国封建专制史上前所未有[12]。所谓厂、卫,正是东西厂、锦衣卫的简称。 
        
        实际上,锦衣卫比东西厂的设置要早得多。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将仪鸾司改为锦衣卫,是皇帝亲军十二卫之一,由皇帝直接统辖。它与诸卫的不同之处,是增设了北镇抚司,将原来的镇抚司改为南镇抚司,而北镇抚司专管诏狱。所谓诏狱,就是由皇帝直接过问的特种监狱。朱元璋在剪除了异己和他认为的潜在的政治对手后,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下令禁止再设诏狱,但朱棣当上皇帝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又恢复了诏狱。诏狱不仅关押政治犯,还负责缉访京城内外的奸宄、盗贼,由锦衣卫官领所属旗校专管[13]。它肩负的使命既然如此重要,因此锦衣卫官都由勋戚都督担任。以后,直至明亡,诏狱一直存在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