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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书屋2001-02-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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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头书在公交车上展读,拿起大部头豪华本躺在床上翻阅,几乎都是不可能的。前者会讥之为“神经病”,后者说不准是“自虐狂”。
  《蒙田随笔》里有一篇《我的书房》,说他打算不惜破费建一条与书房相并的长廊,“长一百步,宽二十步”,以便他在面对书本散步时获取灵感,在与书籍默默对话中完成构思。在这里,蒙田公开他的书房秘密,透露他的读写习惯。其实,世间最不怕“被看去了自己的心思”,打开书房迎客的人,首推毛泽东。他老人家晚年行动不便,一改先前老例,在书房接见外宾。他自己坐拥书城面对世界,也安排首次来华的尼克松坐在书房的沙发上,淹没在中国的经典古籍中。电视镜头缓缓扫过,全世界都看清他书房的秘密,书架与茶几上,都是成套成匣的中国线装书。
  老实说,当初我看到报上发表的双方会见的照片,首先注意到的不是中美两巨头历史性会晤时的表情,而是没有任何表情色彩的背景——书房,那些高高的书架和线装古籍!我是一九六五年七月大学中文系毕业即参加工作的,到了新单位,添了一个竹制小书架,架子上有一套大约是清末坊间雕版印制的线装本《红楼梦》,仿宋体,毛边纸,实在是漂亮,是一个前辈在我毕业前夕送我的。还有十几册前后汉书,是我大三时在古旧书店“淘”来的,用去两三个月的伙食费。这年年底,“文革”爆发,次年,大破“四旧”。刚刚想转移一点“封资修”的东西,不料“红卫兵”小将破门而入,立即把架上所有的书都抄了去,承接秦始皇那把火给烧掉了。我呢,小“臭老九”,戴着手铐,被迫跪在主席像前请罪。现在看到主席书房,他老人家左拥右抱尽是古人的书籍,我算老几?心里头就有为自己翻案的意思。但是不敢。不过,那时候心里就有了自我安慰:书是可以读的,古书也能读,问题是,在先进的正确的思想指导下进行阅读。
  毛泽东在书斋里神游八极,上接千年,从而断定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史。“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他要从二十四史中,从历朝文献中,找出借鉴,总结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经验,指导当今的社会主义革命。他学识渊博,在讲话中时常引用古人的话或事来敲打听他指示的党的干部,号召全党必须警惕睡在身边的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在他老人家逝世一百周年纪念日,我曾经面对他书房和半床线装书的照片反复想过,如果他书房里多一些洋书,少一些中国古籍,最重要的是也到西方国家去看看,进行访问或者考察,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中,他的一些主要论点是否会有所修改,甚至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呢?如果不研究中国古籍对毛泽东个人思想形成的作用及其影响,我始终觉得,是毛泽东思想研究中的缺失。希望有专家拿出这方面的论著来,为“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提供一个新鲜文本。
  不管怎么说,从照片中看到毛泽东书房,当然让我十分羡慕,也十分敬佩毛泽东阅读的毅力与韧劲。端祥毛泽东书房照片,我常常有一种幻觉,觉得他老人家逝世那会儿,不是安卧在新华社记者所说的“鲜花丛中”,而是汗牛充栋的书海里。写到这里,突然记起手头有一则笔记,谈老人对书的那份情感,赶紧找出来摘抄在后面:
  《文汇读书周报·书缘》(1993年7月17日),叶秀山《我还是要买书的》文中记贺麟轶事:“贺先生渐渐地行动不便了,不能再去逛书店;后来眼睛不好,连伏案工作都难了。有一天,我去看他,只见他坐在轮椅上让人推着沿书架‘巡视’,威严得像个将军,深情得又像个恋人。”
  这个贺老先生,一如麦赛尔铜版画《书痴》中的白发老人,十分可敬可爱。至于他的生平事迹,我一概不知。书读得太少,只能说惭愧!

  忏悔,我是否准备好了?

  
  ? 墨哲兰
  《南方周末》六月二日第二十三版,以“要求忏悔是克隆‘文革’吗?”的通栏标题发表了两篇观点看似对立的文章:徐友渔《忏悔是绝对必要的》和于坚《忏悔是个人的自由》。不管双方的立论如何,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对“忏悔”一词不言而喻的自明性,似乎“忏悔”就像“检讨”、“自我批评”一样。
  当真如此吗?
  “忏悔”一词究竟要用在什么语境中?是宗教有神信仰的超验语境,是儒家无神信仰的良心语境,还是现代信仰危机诉求的道德自律与交往规范的共契语境?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论域。此外,还要弄清楚“忏悔”的范畴及其属性,一般忏悔只在个人与社会层面同道德相关。它显然不应属于界定“罪”与“罚”的法律范畴,否则追究刑事责任即可;只有在法律不到的地方,道德才起作用。确定这两点很重要,不然,讨论既没有可参照的前提,也没有可通用的概念,结果只能是你打你的锣,我吹我的号;况且动辄追究“罪责”,人都吓跑了,如何讨论得了。
  我们不是基督教国家,没有忏悔的习惯。换句话说,在我们薄弱的自我意识或自由意志中尚缺“忏悔”的自觉构成——包括忏悔的非功利言语、对象以及可供反身观照的超验眼光。至于儒家的为受命于“天”而忠于“君”的“吾日三省吾身”的“慎独”,早在二十世纪的“民国运动”中批判殆尽。到了“新中国”及“文革”,“为共产主义理想而献身”的“自我批评”又被“灵魂深处爆发的革命”整得死去活来。所以,“思想解放”中的现代中国人颇犯有尼采说的“畏触”病,即“不能近身,更难入心”焉。直至八九以后,情况似有转变。国内国外的中国人,稀稀罕罕的、断断续续的,开始有人忏悔了,或谈“忏悔”了。(注)大概是在“文革”后重复的“苦难”中有了“罪感”的缘故吧。而且,据我所知,有一部分人,之所以忏悔,除了意识到自己的罪感,还深疚于自己民族的“苦难”与“罪责”。所谓“罪责”不是个人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救世”功过,而是个人对民族“兴亡理想”中历来“以理治人以理杀人”的负罪反省。
  这些人口中或笔下的“忏悔”,多半是上述三个方面的混合概念,虽然以现实的道德关怀为主,即复苏的道德意向是多少融合了西学“忏悔”而对新老传统道德资源提出现代转型的道德追究,但它最初震惊的却是像我们这样一个素有“道德渊薮”之称的国家和人民为何今天道德如此贫乏,以至“文革”及其后续的种种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的恶行,从来没有谁出来自责检讨,更遑论勃兰特式的沉重一跪,除了上行下效的推委搪塞文过饰非别无其他。知识分子学人呢,作为“社会良心”,除了批评,还能忏悔吗?依然阙如。也就是说,下行上促的个人担当即便如巴金老人,忏悔中的怨恨仍沿着鲁迅的足迹是一个也不宽恕的,为防止“文革”复辟的教训依然用着诅咒的语言。
  以上简单事实表明,“忏悔”决非面目清晰,它颇有些古怪,面熟面生一时还很难说得清。但不管怎么说,“忏悔”面对的首先是个人非法律之罪过的道德罪感,其次是超个人的形而上罪感。这是知识学人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我愿意在这个意义域内继续陈述我的阅读印象。
  我认为徐、于二人的文章并不对立。他们各自立论的角度与层次并不相同,宁可说他们是互补的:“忏悔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忏悔”恰恰是“个人自由”的表现。换句话说,忏悔本是解脱罪感的自由行为,即自由意志的自律。为什么“忏悔是个人的自由”会形成对“忏悔是绝对必要的”的抵制与反驳呢?
  可以撇开他人强不知以为知的“忏悔要求”。这种“要求”是很外在的,而且事实上拿“文革”的“批判”与“自我批判”比附“忏悔要求”与“忏悔”,已经是概念的转换造成问题的误导。似乎在这种“批判”式的“忏悔要求”面前,今天就应该伸张忏悔不忏悔完全是个人自由的权利,就像宗教信仰也完全是个人的自由一样。谁强迫谁就是以反对“文革”的名义克隆“文革”。如果我是有罪的人,我不愿意别人强迫我忏悔,特别是不愿意别人用他自以为是的“真理”作为我忏悔的标准,这时,我可以抵制他说,“忏悔是我个人的自由,我有不信仰你的真理的权利”。这除了对抗别人假名强制的合理性外,丝毫没有触及“忏悔”本身,借问题的外势排除以为问题的解决,显然是问题自身的回避或不意识。当然,除了我有罪过,我还是个没有信仰、不要信仰的政治实用主义者或虚无主义者或平庸主义者,与忏悔无缘也并非不可。但是,一个人可以这样,无关宏旨,一个良心、一个民族也都这样,就像沙暴弥漫京城,危机可就大了。顺便插一句,今天瞎子也能看见,人自身的“自然生态”的破坏同外部自然生态的破坏一样,都到了大危机的程度。
  这是一个证据,它使我想到,同一个句式如“忏悔是个人的自由”,表达和理解起来,立义取向可以分外拒与内启:“忏悔是个人的自由,不用你管”(外拒);“忏悔是个人的自由,忏不忏悔恰是个人自不自由的一种获得”(内启)。于文只取其一而不取其二。可见句式的“外拒”常常是“内启”的遮蔽形式或自欺形式,特别是对防范过度或逆反过强的人,成为情结。“文革”后的中国人,大都吸取了这个不成文法的经验教训以“自卫”,结果是,不仅人际关系隔膜与紧张,个人也闭塞了深入开拓以道德自律的进路。
  其所以如此,当然有种种外部原因,但就这里的旨趣而言,我想说的,多半是我们内心淤积的恐惧与怨恨既遮蔽了“忏悔”和“宽恕”,又间离了它们的亲和性。忏悔不是法律强制下的悔过自新,它必须是自己内心的需要。这种需要不仅是认罪涤罪的解脱,还要表现为德行的增进。在这个意义上,它又不完全是私人密室中的话语,说说就算的,它要诉诸意志和行为,即便不是或不能当下兑现的弥补,也要更新或改善自己德行的承诺。另一面,忏悔不能变成罪责或过失的转嫁,因而它不能在认罪涤罪的同时又集意向他人的怨恨于自身,相反,它潜在地要以宽恕他人作为请求宽恕自己的同等保证,所以两者的亲和性是以“爱”生为目的的。
  说到“认罪”,也就说到“忏悔”自身的自觉构成。没有“罪感”是谈不上“忏悔”的。而忏悔中的“罪”又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它可以是一般的过失在忏悔中升华的“罪感”,也可以是丝毫不轻于法律“该当何罪”的“罪行”,只是因种种原因未诉诸法庭追究而已。但不论何种“罪”,在忏悔中都要确认为源于自己恶根的“罪性”,仅为弥补而不能自暴自弃,非要在赎罪的承诺中以求达到救赎。总之,“发自良知或接受感召的认罪”——“赎罪的德行承诺”——“救赎的感恩与期待”,三位一体地构成“忏悔过程”。若不如此。说说就算,无异于自欺欺人。所以,对一般人而言,关键不在于非公开说出来以“表示”忏悔,而在于自觉德行的开启与践履。特殊地说,某些公众人物或集团,则必须有面对公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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