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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书屋2003-04-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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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死捍卫头上之发,誓死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死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死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的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政府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政府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湖北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孙中山、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死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政府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警察制度的天津,警察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政府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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