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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世界当代生活习俗史-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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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是美国看,这个特点就更为突出。 

       在19世纪末,美国人离婚与结婚的比例是1:16,进入20世纪以来, 

  婚姻破裂的比例不断上升,到了50年代末上升到1:4,到了1978年已经上 

  升到1:2,这也就是说,平均每两对登记的婚姻里,就有一对离婚的,这里 

  还不包括遗弃和分居的。据1985年6月3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统 

  计资料表明,1984年每百位美国男子中,有单身者30人,丧偶者2人,离 

  婚者6人,从绝对数来看,美国离了婚的男人有490万人,这个数字比1940 

  年增加了七倍多。 

       在美国从一而终的婚姻变得越来越少,据1978年的统计,美国初次结 

  婚的男女以离异告终的占30%,但这些离婚男女中有3/4又再婚,可是,这 

  些再婚者中又有44%再离婚,这种结婚——离婚——再婚——再离——的模 

  式甚至在美国人的一生中形成很多次。人类学家莱昂内尔·泰格曾把这种新 

  的婚姻模式称为“系列式复婚制”模式,即人们的一生中可以有一个又一个 

  的配偶,尽管一次只能有一个。每个人都可以同所有的人结婚。① 

       离婚使婚姻家庭破裂,往往衍生出单亲家庭。这种家庭或缺父或少母, 

  受害最大的是孩子。美国的单亲家庭在60年代中期以后大量增加。据1982 

  年统计,美国有3500万人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占全国人口15。4%的家庭是 

   “不完全的”。这些家庭的户主3/4是妇女,也就是说,多数单亲家庭是由 



① 见《大洋东岸——美国社会文化初探》,陈光光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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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离了婚的妇女带着未成年的儿女组成的。 离婚后的美国人或再婚或同居不 

  婚或成为单亲家庭与年幼儿女同住,这三种出路并存。总的说来,美国人的 

  婚姻现状是,婚姻破裂的现象极为普遍;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结婚)有逐渐 

  被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取代的趋势;较年轻的一代对结婚更持有怀疑 

  态度。尽管离婚仍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但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大部分美国 

  人认为,一旦夫妻双方相处不下去,还是尽早分手的好。这种观念上的变化 

  使得昔日离婚时的打闹哭啼变成了友好平静分手,甚至在分手的那天到夫妇 

  当初相识的餐馆或专为离婚夫妇开设的餐馆吃一顿离婚饭,追忆两人过去共 

  同度过的美好时光,互祝对方来日生活得更幸福,然后人走席散,昔日的夫 

  妇各奔东西。这一类离婚,大抵在事后双方都毫不怨恨对方,有的甚至仍保 

  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在一些欧亚大陆的发达城市中出现了专为此而设有离 

  婚餐馆的出现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3)亚洲 

       在亚洲这块古老的土地上,集中着全世界最多的人口和民族。由于历史 

  政治宗教等原因,各国各民族人民相互影响,形成了相互联系又各具特色的 

  婚俗文化,世界历史上的各种婚姻习俗,都可以在当代亚洲找到其踪迹。 

       择偶恋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曾是多少年来亚洲各国各民族青年 

  命里注定的择偶方式,对于女青年来说,“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以及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更是不容更改的准则,但随着二战后出生的这代人 

  的成长,由父母包办的买卖婚姻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左右这代青年 

  人。 

       对包办、买卖婚姻改革图新的主要力量来自政府和青年本人两个方面。 

  以中国为例,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5月1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明确废除几千年来封 

  建包办婚姻制度的第一部人民的婚姻法,从此,新中国才真正有了男女平 

  等、婚姻自由的法律制度保障。在50年代初期和60年代,男女青年在工作 

  和劳动中彼此了解,只要情投意合,便可结成夫妻。日本虽说是个岛国,但 

  它的婚俗文化是与亚洲大陆同种同源的,在历史上日本民族的婚嫁礼仪皆有 

   “唐风”。由于实行长子继承权制,在二战前仍有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首先考 

  虑的是是否符合家的利益。但二战后成长起来的日本青年开始通过如痴如醉 

  的浪漫恋爱来寻求自己婚姻的幸福。70年代后,包办婚姻得到了根本性的改 

  观,据当时日本厚生省1973年的调查表明,全国有62。8%的人是自由恋爱 

  结婚的,其中大城市为66。9%,一般城市为63。6%;而农村为54。9%。①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低于全国平均百分比的农村,其自由恋爱婚姻也要高于 

  包办婚姻了。1979年总理府关于婚姻意识的调查结果则证明了青年们婚姻观 



② 见美国《旧金山纪事报》,1982 年11 月19 日。 

① 资料来源:大平总理政策研究会报告书之三《家庭基础的充实》,1980 年日文版第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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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的这一变化:在男青年中,只有5。3%的人在择偶时非常重视父母的意见。 

  ②无论是中国的破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法律保障,还是日本的以个人为本 

  位的婚姻观,取代以家庭、家族为本位的婚姻观的变化,都不是一挥而就的, 

  在50—60年代中国青年真正通过自由恋爱结姻缘的还是少数,而大多数人 

  还是由单位组织或介绍人出面介绍相识相恋的,在这种“介绍婚姻”的方式 

  中,无论是对象双方,还是介绍人考虑的择偶条件,除了品貌般配以外,最 

  重要的便是政治条件,这种政治联姻使得共产党员、革命干部、革命军人一 

  度成为人们首选的择偶标准,而资本家、地富反坏右的子女成婚就非常困 

  难,在农村中这种现象就更为突出。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 

  把这种畸型的政治联姻推向了极端。而进入到开放改革的80年代,收入或 

  财产多少或有没有海外关系又成了择偶的首选标准,此外,带有商业性的婚 

  姻介绍所,电视、电脑红娘相继出现,报纸、杂志的广告更成为男女青年相 

  识相恋的媒介,而大众娱乐方式和场所的增加也为独身者自由恋爱自主婚姻 

  创造了相识机会。 

       日本在择偶方式方面则融汇了东西方婚俗文化,成为东西合壁的典型民 

  族。日本社会除了像“媒人联合会”这样为未婚男女牵线搭桥使之成婚的婚 

  姻介绍所的形式外,其传统的沐浴约会也成为当代日本未婚青年交谊的最佳 

  方式,这种约会方式,源于日本传统的“男女同浴”,属于团体活动的一种。 

  顾客可以穿着泳衣入池,男女各据一方,但不许有暧昧的举动。男女池中间 

  用隔板打开,双方可以仔细打量对方的真实面目,对方的身材等,还可以在 

  具有浮力的桌上玩牌、饮酒或闲话家常,喜欢不喜欢可即刻定音。 

       东南亚地区也由过去讲究门当户对的婚姻发展到二战后的自由择偶,如 

  缅甸现在有一句俗语:“女人的模样,男人的知识”,就充分体现了当代缅 

  甸男女青年的择偶标准。新加坡的男青年除了“秀外慧中”的要求外,还希 

  望女方是独立干练的女性,如果有较好的学历及职业更佳;女青年则要求男 

  方有较好的学历和职业,或者家庭较富有。西亚地区大部分国家传承着传统 

  的婚姻习俗,婚事由父母包办。目前南亚地区有的伊斯兰教国家,如巴基斯 

  坦的一些城市也设立了婚姻介绍所,但仅限于为男女青年的父母建立直接联 

  系,特别是女方家长求助婚姻介绍所的为多,而青年人只有俯首听命,不得 

  违抗父母之命。 

       婚礼婚仪 男婚女嫁,天经地义,而婚礼婚仪的操办却大不相同。最为 

  简朴的婚礼婚仪要算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移风易俗的新事新办了。在50年 

  代的大中城市里,人们以“革命同志”相称,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并领取结 

  婚证后,往往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仪式。在男女双方的同事和亲友们出席的 

  婚礼会上,由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接着一对新人向领袖像或国旗行三鞠躬 

  礼,然后新郎新娘互相行礼,最后,一对新人双双向参加婚礼的来宾鞠躬致 



② 资料来源:《日本的婚姻与家庭》,张萍,中国妇女出版社,1984 年版,第120 页。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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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表示感谢。其间,招待来宾与亲友的喜烟和喜糖是必不可少的,给客人 

  点烟,剥糖块送入嘴中是新娘的职责;由新郎介绍恋爱经过也是婚礼仪式上 

  的一项重要内容,宾客们口中嚼着新娘送的喜糖,津津有味地听着新郎的“故 

  事”,分享着一对新人的快乐,一个个脸上喜气洋洋。有条件的地方,在婚 

  礼仪式结束后,宾客们伴随着留声机放出的音乐轻歌曼舞庆祝一对有情人终 

  成眷属。这时期的新房多是单位宿舍,家俱也都是公家租给个人使用的,由 

  于大多数人吃饭在单位食堂,因此房中陈设非常简朴,只是门窗上贴上了大 

  红“喜”字和亲朋好友送的必要的日常用品。一对50年代初结婚的老夫妻 

  回忆说,“当初我们就是各自带了被褥放到了一张床上。”这种简朴的婚仪 

  一直延续到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而无大的变化。 

       与农村地区不同,在城市,50年代结婚基本上谈不上什么聘礼和嫁妆, 

  由于当时男女双方社会地位平等,又都从事革命工作,挣有工资,因此认为 

  应该和封建传统划清界限。但到了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聘礼的内容统一 

  为“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这“三大件”,以后,随着1978年后改革开 

  放时期的到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老三件”又发展为新三件:“收 

  录机、照像机和黑白电视机,”到了80年代又变为“彩电、冰箱、洗衣机,” 

  以及录像机、摄像机、电话、空调等等;家俱亦由“木板床、双屉桌、小方 

  凳”经历70年代的以大衣柜为主的“十八条腿”、“二十四条腿”,发展 

  到80年代的“席梦思、组合柜、组合沙发”等等;婚礼后的摆桌设宴、大 

  吃大喝逐渐冲淡了简单的婚仪内容,到了80年代末,不少人家的婚礼酒席 

  也在20桌以上,每桌酒席一般都在150元至300元之间,有的大款户举办 

  婚礼要办40桌到50桌,并请乐队助兴,按4—8人组成的乐队计算,这笔 

  开支也在千元以上;70年代末迎娶新娘开始使用了现代化交通工具——小轿 

  车,到了80年代用车的档次也越来越高,且一般都在10辆以上,有的还用 

  带有公安车牌号的警车开道,新郎新娘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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