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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三大条令-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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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一)肩筒换托筒 
口令:托筒。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将筒上提,筒身垂直;右手打开肩托,五指并拢移握筒尾,两手协力将筒送上右肩(肩托卡于肩上),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筒身要正,握把向下,左手放下,成托筒立正姿势。 
(二)托筒换肩筒 
口令:肩筒。 
要领:右手下压筒尾,臂伸直,使筒离肩,同时左手接握护板,筒身垂直,右手折回肩托,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将背带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筒立正姿势。 
第十八条 60迫击炮手的操炮 
口令:扛炮。 
要领:上体前屈,左腿微弯,左手使提把向上,掌心向前,虎口向正握提把下方炮身,两手协力将炮送上右肩(标线向左),左手放下,右大臂轻贴右胁,成扛炮立正姿势。 
口令:炮放下。 
要领:左手握把下方炮身,上体前屈,左腿微弯,两手协力将炮放在右脚外侧,成持炮立正姿势。 
第十九条 脱帽、戴帽 
(一)脱帽。 
口令:脱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置于左小臂,帽徽向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帽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 
(二)戴帽。 
口令:戴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帽前端两侧,将帽迅速戴正。 
(三)携枪(筒、炮)时,用左手脱、戴帽。 
第二十条 坐下、蹲下、起立 
(一)坐下。 
口令:坐下。 
枪靠右肩--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携枪(筒)坐下时,枪(筒)靠右肩(枪面向右、筒面向左),右手自然扶贴护木(折叠式冲锋枪,移扶复进机盖后端;40火箭筒,握护板),左手放在左膝上。肩冲锋枪、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坐下时,听到预令,将枪(筒)取下,右手移握护木,使枪背带从肩上滑下;肩折叠式冲锋枪时,右手移握散热孔,将枪口转向左前,左手虎口向右握弹匣,右手打开枪托后,移握散热孔;肩40火箭筒时,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右手移握护板。携60迫击炮坐下时,可先架炮。 
背背包时,听到“放背包”的口令,两手握背包带,取下背包,转体向右,右手将背包横放在脚后,背包口向左,按口令坐在背包上。 
携枪(筒)放背包时,先置枪(架枪、筒)或两腿夹枪,然后放背包。 
(二)蹲下 
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下过久,可自行换脚。 
持枪时,右手移握护木(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60迫击炮的携带方法不变),左手自然放在左膝上。 
(三)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势或成持枪(炮)、肩枪(筒)立正姿势。 
60迫击炮架炮、班用机枪和40火箭架筒时,起立后取炮、枪、筒。 
第四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二十一条 班的队形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班可成二列横队或二路纵队。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 
(一)步兵班的队形(图均从略,下同) 
步兵班通常按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步枪手或冲锋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按身高列队。 
(二)60迫击炮的队形 
(三)重机枪班的队形 
(四)12.7高射机枪班的队形 
(五)82迫击炮班的队形 
(六)82无座力炮班的队形 
第二十二条 排的队形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一)步兵排的队形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二)排长的列队位置 
横列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第二十三条 连的队形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步兵连的队形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或连部、炊事班和60迫击炮班分别以二列(路)或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二)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当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连长(当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 营的队形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步兵营的队形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部将汽车分队和其余单位官兵,分别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机枪连、炮兵连,参照步兵连的基本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 
(二)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当编有副政治教导员的,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当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二十五条 团的队形 
团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团横队、营并列纵队和团纵队。 
(一)步兵团的队形 
营横队的团横队,由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团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团机关按司、政、后的序列,根据团队形性质,司令部编为三列(路),政治处和后勤处各编为二列(路)队形列队。 
团属炮兵营、连和直属各连,应采用同步兵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团后勤分队,以建制为基础,根据团队形性质,按三列(路)队形进行编组,位于本团队尾。 
(二)团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各种队形中,团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团机关右侧,右路为团长、副团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团机关前,左路为团长、副团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三)军旗位置 
掌旗员和护旗兵一列,横队时,在团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团指挥员前。 
第二十六条 军(兵)种分队、部队的队形 
军(兵)种的团及其以下分队的队形,应根据编制装备,参照步兵团、营、连、排、班的队形列队;各分队之时的间隔、距离,根据本章有关队形的数据调整。 
第二十七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营、团)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由副连(副营、副团)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副营)长对正,副团长向前1步,参谋长右跨1步。 
纵队时,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后退1步,副连(副营)长右跨半步,副团长向前1步。参谋长左跨半步。 
第二十八条 集合、离散 
(一)集合 
集合,是使单个军人、分队、部队按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 
集合时,指挥员应先发出预告或信号,如“全连(或×排)注意”,然后,站在预定队形的中央前,面向预定队形成立正姿势,下达“成××队--集合”的口令。所属人员听到预告或信号,原地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听到口令,跑步到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集合(在指挥员后侧的人员,应从指挥员右侧绕过),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 
1.班集合 
口令:成班横队(二列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看齐。 
成班二列横队时,单数士兵在前,双数士兵在后。 
口令:成班纵队(二路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 
成班二路纵队时,单数士兵在左,双数士兵在右。 
2.排集合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班横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横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成班纵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纵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右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3.连集合 
口令:成连横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横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横队,以连指挥员或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基准排,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4.营集合 
营集合,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地点、方向、队形、基准分队以及应携带的武器、器材和装具等事项。 
各连按照营的规定,由连长整队带往营的集合地点,随即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跑步到距主持集合的指挥员5-7步处报告人数。例如:“营长同志,步兵第×连,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参照本条(一)款的有关规定实施。 
5.团集合,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 
(二)离散 
离散,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分队、部队各自离开原队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 
1.离开 
口令:各营(连、排、班)带开(带回)。 
要领:队列中的各营(连、排、班)指挥员带领本队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2.解散 
口令: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高开原列队位置。 
第二十九条 整齐、报数 
(一)整齐 
整齐:是使列队人员按规定的间隔、距离,保持行、列齐整的一种队列动作。整齐分为向右(左)看齐和向中看齐。 
口令:向右(左)看--齐。 
要领:基准兵不动,其他士兵向右(左)转头(持枪、炮时,听到预令,迅速将枪、炮稍提起,看齐后自行放下)、眼睛看右(左)邻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为度。后列人员,先向前对正,后向右(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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