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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书屋2002-02-第5部分

小说: 书屋2002-0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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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困难,没有剥削的计划经济就是有魅力的。但是很遗憾,有魅力的空想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不那么浪漫的——无一例外地发生经济演变之前的“计划主义”无一例外地发生了特权剥削;同时,从革命阶级的经济理论出发,有没有剥削,剥削了多少,在实际生活中肯定是劳资(即劳动者与出资方,下同)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既然确定有无剥削的会计学标准几乎不可能,人们思考剥削问题就必然要循别的思路。
  人都是要首先考虑、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从这一人性的“自然事实”出发,人们就必须懂得:任何人不可以存有通占通吃的皇权心思;任何人必须学会两件事:尊重别人;通过一套共赢的规则来尊重别人。这也就是要人们理解权利的“天赋”性,从而进一步理解宪政法治的普适性。强制经济不可行的最深刻的原因,正在于它对被强制群众权利的侵犯——既有压迫,也有剥削;真正的市场经济则是劳资双方在法治的基础上彼此妥协、合作,通过互相同意尊重了对方的权利,也就在消除了压迫的同时也消除了剥削。个人利益及其关系如此,放大了的集团乃至国家间的利益及其关系也如此。
  按照这样的思路看劳资关系,基本上就只需要看现实的劳资关系是不是充分体现了劳资双方的权利。权利受到保障的就没有剥削问题,否则才有。因此,真正的资本经济社会,必须是有了完善的民主自由制度的社会。在这样的资本社会里,每个人的资本权利受到了最充分的制度性尊重和保护,是平等的。就劳资双方的关系而言,更由于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因而发生劳资关系已经没有了来自于政治权力与资产阶级的压迫,你受雇与否、受谁雇用、怎样受雇、如何解雇,都不是单单以资方的意志为转移的,双方都是依法律办事,都是按平等谈判定下的合约说话,劳工按合约工作、拿工资,资方以其成本和经营获得利润,双方都是按其投资获取对应的回报,因而都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天经地义。如果有什么问题,双方仍然有权利提出交涉,直到出现新的互相同意;同时,投资风险与收益都属于出资方,这也理所当然,何来剥削之理?总不能说只要任何人还有不满意,就证明还有剥削吧,哪里有人人都心满意足的社会?
  因此,如果说没有剥削的话,恰恰只有这样的资本社会,才是没有剥削的,否则,人们又能够到哪里找别人投资我当老板的“大同主义”?不错,财富公有、共同生产、生活资料平均供给,就没有资方与工人的区别了,更没有权力者与无权者的区别了,但是,第一,到目前为止小范围的实验有,但都未能长久;第二,如果说正因为没有大范围实行,影响了小范围的成功,因而要实行就必须全世界一起实行,那么,人们首先就要有一套获得普遍认同的办法,例如怎样从有产者手中夺取财富而不会遭到有产者的反抗,怎样保证看管财富的人不贪污,不多吃多占,怎样保证人们的思想觉悟个个好得像“宣传人物”,以至于与别人同样享受,却愿意为大家做出各种各样的特殊贡献,例如技术发明?第三,吃理论或主义饭的教授们说了:等将来社会财富涌流了,人们对物质财富一点也不稀罕了,就好办了,所以现在就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老百姓大家埋头干活就行。但是,首先我不愿意,我希望首先把制造权利不平等、不公正的问题解决了,否则我肯定不愿意埋头干活——为谁干?就算是实现了绝对满足人们食欲的大同主义,人们的性欲、表现欲、创造欲……也能一样旺盛、一样满足?如果不一样怎办?成千上万的社会分工听谁的?
  所以,我不相信任何“初级小同主义”、“高级大同主义”,我相信权利平等的资本与劳动平权主义。只要我的人权、公民权得到保障,什么都好说,因为我知道社会政治再也不可能比这更进步了,没有比这更美好的社会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不是无限发展的,而是可以终结的)!我坚信,比起现代宪政法制社会来,大同主义即使实现了,其实也是非常落后的社会,因为它没有“天赋”自由!而不自由的社会肯定是一个有压迫的社会,有压迫的社会肯定又有剥削,尽管可能没有资本家,但吹上工哨子的队长、能够随意开除劳工的“乡长”们可是比资方厉害多了。
  所以说,除非实行一整套使劳资双方的权利能够得到平衡、保障的宪政法治,否则,必然是不断地镇压、迫害,不断地造反、“革命”,一句话:必然是不断地进行阶级斗争!
  所以说,谈论剥削话题必须换思路,换上现代文明的思路!不知人们以为然否。

  从严,还是从宽?

  
  ? 孙玉祥
  上世纪末,新锐作家余杰在其名文《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中,对另一位走红作家余秋雨的道德品质提出质疑:原因是此余在“文革”中曾投身“四人帮”在上海的写作班子“石一歌”,写出大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恶劣文字”;而到重新获得话语权的今天,却对自己这段并不干净的历史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只兴高采烈地从“苦旅”到“山居”,从“山居”到“长河”地“文化”、“笔记”与“霜冷”!对此,彼余道,“一个不忏悔的人,一个缺乏起码良知的人,一个履历中充满肮脏的记录的人,一个在遗忘中再次犯罪的人,却奇迹般成为一代青年的‘偶像’,成为这个时代最有文化的学者,成为年轻人的‘人生导师’——他在文章中教育大家要有理想、有良心,要做善良的人、真诚的人”,这难道不是笑话么?于是在文章中直斥余秋雨为“‘文革’余孽”与“文化流氓”。此论一出,文坛争论不断,争论的焦点是:对待文人(指人文类学者和作家)的道德品质,我们的判断尺度应当从严,还是从宽?
  从历史上看,许多人认为这尺度是应当从严的。道理很简单,因为知识分子——尤其是人文类知识分子与作家——是客观真理的追求者,是社会良心的寄托者,道德的立法者,如果他们的道德都出了问题,那整个社会道德如何维系?——所谓正人者必先正己,立法者先当守法是也。所以,对他们的道德要求应该是很严的。这正如费希特在其《论学者使命》一文中指出的:“基督教创始人对他门徒的嘱咐实际上也完全适用于学者:你们都是最优秀的分子:如果最优秀的人都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从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而俄国诗人普希金也曾说过:“无论何种学者和作家队伍,在文化突飞猛进的各个时期,在文明发展的各个时期,一贯走在前列,他们注定永远要挨第一枪,要忍受种种苦难和危险,对此,他们不能怯懦地加以抱怨。”鲁迅的文章之所以将大量笔墨对准知识界,尤其是文学界的作家与学者,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因为他们是“智识阶级”,讲道理,有理性,是中国较有希望的一个阶层——所以才对他们大“骂”特“骂”!孔子说过:“可以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言而与之言,失言。”很显然,在鲁迅心目中,政治家或军阀者流都是些“不可言者”,所以鲁迅不愿“失言”而“不与之言”;而知识分子则无论有怎样的缺点,都属于“可与言”者,所以鲁迅不愿“失人”而“与之言”——哪怕是以“骂”的方式“与之言”。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鲁迅“骂”过的傅东华才会这么说:“谁要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成分里只有‘恨’而没有爱,我就和他拼命!谁要把鲁迅先生的哲学解释成惟恨哲学,我就永远痛恨那个人。”(见《鲁迅与他“骂”过的人·导言》)或者,这就是孔子“春秋责备贤者”的意思。何兆武先生在其为自己《历史理性批判散论》一书写的序言中也有这样的话:“历史学家以自己的研究(如以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的书法)而参与了人类史诗的演出。追求人生的美好,不是化学家的任务,也不是经济学家的任务,但永远是一个历史学家不可须臾离弃的天职。很难想像一个不为追求人生美好这一崇高理想所鼓舞的历史学家,能够写出一部真正有价值的历史著作来。”何先生还说:“古人所谓史家四长:德、才、学、识,杨超可以说当之无愧。在举世滔滔一片咆哮着的人海声中,他仍然尊严地不肯放弃自己的高贵与洁白,最后不惜演出一幕屈原式的悲剧,以身殉职……今天看来,史家四长之中终究须以史德为第一要义,史识次之,才、学又次之。”就这个层面而言,余杰对余秋雨的指责虽然过激,但也不是毫无道理的;而余秋雨说自己在“文革”中并没有打人抄家,在反右批邓中没有迫害同行,“与这一切相比,一个教师有没有参加过这个教材编写组,这个教材受什么部门领导等等,就比较次要了”的辩解就显得无力了——因为你是文人,现在还在兴致勃勃地写文章发议论,所以这些在一般人也许的确“比较次要”的问题在你那儿就显得触目,对此,你“不应该怯懦地加以抱怨”,而应当正视与反省。
  当然,话又说回来,当一个本来该在道德上成为大家效法的楷模的文人偏偏就在道德上出了问题甚至大问题,而他的文章与见解又的确高明、有价值时,我们该怎样对待他呢?有人很干脆:无论你学问多好、创作多精、思想多深,只要你道德上有亏,在做人方面不是东西,那你就狗屁不如——你的东西我也就看也不看:就这样的坏东西,写出臭文章来,那是理所当然——水管里流出的是水么;而他就是写出了好文章,那也是在“为文而造情”、在骗人,所以我照样不看以免上当受骗。比如青年学者李洪岩就讲:“多年以来,我养成一个读书习惯,就是先看作者姓名,然后再决定是否阅读。遇见自以为是好人的,无论文字好坏,总要看上两眼;遇见自以为是坏人的,也无论好坏,照例一眼不看……所以多少年来,我也就一直孤陋寡闻,偶尔听到朋友提起某某大学者小名人,总有一种惊奇感:‘天呀!这么个坏东西居然也如此出名!’于是,我就愈加不读他的东西,以此来惩戒恶者。”不过,也有人不这么看,他们以为文人就是品质出了问题,也不能把他一棍子打死——人是混蛋不等于文章也是浑话,相反,倒应该因为他的文章不错来减轻他为人的不是。换句话说,在道德上可以对有成就的文人从轻发落。这种情况外国有,比如德国的海德格尔,二战期间,他就投降纳粹,为法西斯摇旗呐喊,还无情无义地迫害自己的恩师胡塞尔,道德上可谓一塌糊涂。可是因为他在哲学上的成就,所以现在仍享有很高的威望。又比如法国的萨特,也是个喜欢玩弄女性的“大家”,可同样因为他在哲学与文学上的成就而被大家放他一马,成为泰斗。中国也有,比如晚清时的国学大师刘师培,这家伙在国学造诣上,那可没得说——包括鲁迅在内的新文化代表人物都曾对他这方面的成就表示过佩服。可这家伙的道德却实在不怎么样,在革命中,他居然背叛良心,出卖同志,还随其主子到四川去镇压保路运动,可谓做尽坏事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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