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知识-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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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肉体的煎熬,往往延续到一年、两年才能恢复正常。所以要那些相当深入而沈醉于神秘经
验的人脱离歧途,回向正信的佛教,不是不可能,却是相当不容易,这是非常不幸的。
有人虽不自称是某佛菩萨的再来,却宣称直接传承于某佛菩萨的教导和印证,这有三种
可能:一种是修行禅定,在定中显现神秘境界;第二种是在梦中显现的梦境;第三种是在清
醒状态听到或见到的降神现象。
如果是在定中,一定不是深定,深定非有心、非无心、非有境界、非无境界,不会有佛
菩萨出现的情境;这种定境,应该属于类似做梦的状态。人在睡熟而将醒未醒之际会做梦,
将要入睡之前也会做梦,但两种梦的性质不一样,前者比较清醒、清楚,后者比较混乱。同
样地,定中所见境界则是在散乱心未除、统一心未现,但已经失去现前境界的觉受之时,内
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种反射作用。所以,定中所现和梦中所现的佛菩萨,往往并不是来自心
外。
另一种类似灵媒所见的降灵现象,是神鬼幻现为佛菩萨形象或者自称是佛菩萨的声音,
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当做佛菩萨的示现,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见,极容易受到这些鬼神的
愚弄,而成为鬼神表现灵力的工具。虽然佛经中也说,佛法可由鬼神、天仙等说,如果不与
三法印相应,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一般的鬼神,假借佛菩萨的名号,所说的种种,虽然
也用若干佛学的名词,他们的层次仍不能脱离欲界鬼神的范围。所以,是否属于佛法,应该
用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来印证,这是除烦恼、去执著的。
在《楞严经》、《摩诃止观》等都曾详细地讲到什么是魔境而非正境。这就是为什么禅
宗重视传承的原因了,从达磨祖师开始,代代以心传心,而戒律也强调戒体的师师相承;虽
然后代有无师而自证,但至少应该与经教相应,与正统的佛法不相违背。有明师求师证,不
遇明师则当求经证。否则,纵然自称是佛的弟子,或自己认为是佛教的一支,本质上,还是
附佛法的外道。
所谓鬼神,如果他们传播的是正信的佛法,那就是护法神,也可以说是佛菩萨的化现。
所以,是否合乎正统的佛法,不在于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萨的名字来说法,而是在于他的知
见是否正确,也就是不因人废言,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
□ 可用物理现象来解释神秘的经验吗?
所谓物理现象是指物理学上所用的磁场、磁力、电波、电感、光影、光速、热能、气
能、气化等的现象和动力。所谓神秘的经验,一般是指灵力的感应、感受,正确的途径是指
通过修行的方法,使得心力、体力以及官能等发生超常的作用,也可以指为修行人与诸佛菩
萨、诸天鬼神之间的感应作用。
从大体上来说,这种超常作用或超自然的力量,是可以用物理学的观点相互对照来说明
的。所以,我也说过神通力的开发,就原则而言,纵然是唯物论者,只要修持得法,也有修
成的可能。
若能集中心力至某种程度时,便有转变物象的可能,那即是通过磁波和电波的导向作
用,产生一种操纵力量。因为整个的宇宙,就是一个大磁场,任何局部的或各别的物体的存
在,都不能脱离整体的系统,这在大环境中,它的方向原是不能够改变的,可只要加上不同
的因素,便会发生小小的改变。局部的变化,如果持续不断,慢慢地也可能形成整体方向的
改变。
修行者由于各人心力的调整,能够使得在其心力所及范围之内的磁波和电波受到影响,
因而改变原来的关系位置,便可能产生他们心中所想像、要求的现象。心力越强的人,影响
的范围越广,持续的时间越长,产生变化的功能越多,这就是神足通的力量。但还无人能够
以其个人的心力,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宇宙的自然规律。
至于天眼通和宿命通,就和光、气有关。所谓宿命通,是能知过去,如果能够使得自己
离开地球越远,所见地球发生的事物现象,其时光也倒退越久,这是通过光速来看地球。在
距离地球三千光年之外的地方,现在看到的就是三千光年以前地球所发生的一切故事。当
然,拥有宿命通的人,不必用肉眼,而是用心灵力或感应力,他的敏感度非常人的推理想像
所能及。所以,不必真要退到远距离的地方来看过去历史上的现状。
由于光、影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神通力差的人,不仅看不到非常久远,即使最近的
事,也不会看得清皙,只能见其大端,而且影像模糊,唯有诸佛及诸大菩萨,神力无限,方
能观照久远且一目了然。又所谓气,是物质现象所产生的动力,气是无色、无臭,但有实质
的能量,只要曾经发生过的现象,即有轨迹可循,更可以倒退追踪,所以,宿命通不一定是
通过光速距离,此仅藉光速和光年的距离来说明时间例流的原理。
天眼通知未来,也是由于各人所造业力的含蓄所成的种子型态。其种因越强,产生结果
的可能越大,前瞻的可能性也越远。这等于从一粒种子看到一棵大树,从一个原子,预见其
产生原子能的结果一样。
但是佛法不离因缘的理论,因缘的变化,决定于全体环境的每一个单元,只要任一单元
发生变化,未来的整体发展就会跟预期的结果不同。所以,佛虽见众生未来都能成佛,却不
能为每一众生授记。如果尚未亲见法性,乃至信心尚未成就,佛也无法为他预做成佛的记
。所谓记就是预告某一众生,在经过多少时间,供养、亲近多少尊佛之后,一定成佛。
譬如释迦世尊,在未见燃灯佛之前,未曾受到任何佛的授记,长期修行到了燃灯佛的时代,
他才被预告成佛的时间。凡夫沈沦生死苦海,头出头没,如处长夜,无有尽期,佛虽有天眼
明而无法为他们授记;如果未入忍位,心向未定,每个人的因缘际遇,佛也无法掌握。
因此,虽可以物理现象说明若干神秘效果,但也不可迷信科学万能。因为科学所知的范
围,永远是有限的;佛法的修行及其所产生的功能,是无限的。佛的福德无限,智慧无限,
若试著用人类现前仅有的科学知识所见的的物理现象,来说明、推测佛菩萨的智慧力和神通
力,那就等于以蠡测海、以管窥天。然我们不妨以科学的所知,来方便达成说明大修行者的
神秘现象。不过,这是只为了没有内证经验和神秘经验的人做些粗浅的解释,却不可认为科
学就真的能够达成说明的目的,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今有若干小有神异经验的人士,以科学名词,以及尖端科学的理论和发现,来解释佛经
的名词,探讨佛的所见所证。如果说这是一时的方便运用,当然可以;如说那就是佛菩萨的
境界,则期期以为不可。
解释佛学,最正确、最安全的,还是以经解经,以佛法解释佛法;否则,不是牵强附
会,便是杜撰臆说。有人以他们的第六感所见,假藉科学名词来说明佛学上的神异现象,当
然也不正确。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知之。」诸佛以及诸大菩萨的经验世界,非凡夫所能
捉摸,又岂能以小小的神异经验所见,和对区区物理现象的所知,就能来说明诸佛菩萨高妙
的神通境界。
□ 应该用科学观点解释佛法吗?
所谓科学,不外是用分析、归纳的推理方式来观察、解释自然的现象,从理论而言,是
属于逻辑的范围;从实用而言,是有系统的组织。能够言之成理,属于逻辑的科学;能有实
际的功用,则是经验的科学。
不过,逻辑的理论科学不一定能够发展成为实用科学,虽然它是实用科学的基础,却必
须通过实验而证明其为可用、可行,才能真正有益于人。因此,科学的昌明,日新月异,经
常以新的理念,否定旧的观点;以新的实验,攻击旧的成果,可见它并非最高、最后的真
理。
而且,科学中所能够讨论的已知和将知的范围,非常有限,使得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物理
学家,也不得不诉求于不可知的上帝或神的启示,为最高的科学原理,这正是学者们所见的
──科学之母是哲学,哲学之母是宗教,宗教才是宇宙的根源、人生的大本。用哲学讨论宗
教,已有所不及,何况用科学来探究宗教的奥密。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佛教非宗教、非哲
学、非科学。我们也可以说,佛教涵盖宗教、哲学和科学,但它不即是宗教、哲学与科学;
它不反对宗教、哲学与科学,却非宗教、哲学与科学范围所能穷其实际。
今天有人主张在科学文明的时代,应该以科学的角度来介绍佛法,这当然是好事,以科
学的知识说明佛法的理论,使得已经信赖科学的人来接受佛法,这无可厚非。不过科学属于
自然知识的范围,它只能说明自然现象的千万亿分之一。例如不要说太阳系以外的宇宙群
体,尚属不可知的境界,即太阳系内的九大行星,人类对其所知,还是有限。
另外从医学观点来探讨人类身心现象,迄目前为止,西医所及的范围在中医看来,仅仅
是解剖物质的死体,而中医也不过探索到人体的气脉──所谓活的肉体现象而已。至于精神
病的治疗,还停留在一筹莫展的阶段;对于精神病的患者,除了使用麻醉、镇静的药剂以及
禁闭、拘留等方式来控制、约束肉体的行动之外,别无办法。所谓心理治疗,只能使用经验
的分析和推理,来给予疏导,但无法深入精神的层面──所谓精神是在物质之内、物质之上
的无形而有力的活动。如果使用神鬼咒符等数术来治疗精神病,有其疗效,但其已非科学的
范围所及,而被指为迷信的现象。
佛法的化世救人,自始便以心为主,心即是精神,可用烦恼、智慧两个名词来说明。烦
恼增加则精神混乱,智慧增加则精神清明;若在精神混乱的状态,任你用任何宗教、哲学、
科学的手段来处理,都无法解决其问题于永久,但若能得智慧显现,则一切问题,不论是属
于物质范围或精神范围,都将迎刃而解。所以,佛在世时,对于物质世界的自然现象,不多
做解释。例如:世界有边无边、世界有始无始等这些问题,在佛看来都与解脱烦恼无关;重
要的是如何运用修行的方法来消解烦恼、启发智慧。此所谓智慧,不是认识的分别心,而是
无执著的自在心;既然心得自在,尚有什么精神或物质的拘限呢?
在印度时代的佛教,是以精神的心涵盖物质的自然,讲心就已统摄了物质的自然现象。
所谓「万法唯识,三界唯心」,烦恼的心称为识,清净的心称为智,凡是对于任何现象的拘
执,都属于烦恼的层次。佛法不重视诸法现象的探究,而是著重于如何转识成智,否则容易
本末倒置,执著幻化的现象以为实体。心体无形、无相,亦不离形相;科学仅及于现象,现
象多变而恒变,所以科学永远不会成为最后的证明,顶多是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下
向前努力。
正如老子所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