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六卷全)毛泽东选集(1-5卷)-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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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只有汉奸和反共分子才没有资格参加这种政权。这种人数的大体上的规定是必要的,否则就不能保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这种人员分配的政策是我们党的真实政策,必须认真实行,不能敷衍塞责。这是大体的规定,应依具体情况适当地施行,不能机械地求凑数目字。这种规定,在最下级政权中可能须作某种变动,以防豪绅地主把持政权,但基本精神是不能违背的。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中,对于共产党员以外的人员,应该不问他们有无党派关系及属于何种党派。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统治的区域,只要是不反对共产党并和共产党合作的党派,不问他们是国民党,还是别的党,应该允许他们有合法存在的权利。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选举政策,应该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党派、男女、信仰和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产生应该由人民选举,然后陈请国民政府加委。其组织形式,应该是民主集中制。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施政方针,应该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真正的汉奸和反动派,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良工农生活,为基本出发点。这种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建立,将给全国以很大的影响,给全国抗日统一战线政权树立一个模型,因此应为全党同志所深刻了解并坚决执行。
(八)在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斗争中,知识分子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顽固派又正在极力争取知识分子,因此,争取一切进步的知识分子于我们党的影响之下,是一个必要的重大的政策。
(九)在宣传问题上,应该掌握下列的纲领:(1)实行《总理遗嘱》,唤起民众,一致抗日。(2)实行民族主义,坚决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3)实行民权主义,人民有抗日救国的绝对自由,民选各级政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革命民主政权。(4)实行民生主义,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发展农工商业,改良人民生活。(5)实行蒋介石的“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的宣言。这些都是国民党自己宣布的纲领,也是国共两党的共同纲领。但是除了抗日一点外,现在的国民党都不能实行,只有共产党和进步派才能实行。这些是已经普及于人民中的最简单的纲领,但是许多共产党员还不知利用它们作为动员民众孤立顽固派的武器。今后应该随时把握这五条纲领,用布告、宣言、传单、论文、演说、谈话等等形式发布之。这在国民党区域还是宣传纲领,但在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地则是行动的纲领。根据这些纲领去做,我们是合法的,顽固派反对我们实行这些纲领,他们就是非法的了。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上,国民党的这些纲领,同我们的纲领是基本上相同的;但国民党的思想体系,则和共产党的思想体系绝不相同。我们所应该实行的,仅仅是这些民主革命的共同纲领,而绝不是国民党的思想体系。
注 释
〔1〕指一九四○年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时局与党的任务的决定》。这个决定针对当时国民党投降与倒退的倾向,提出了发展抗日进步力量,争取时局好转,避免时局逆转所必须执行的十项任务。
〔2〕 见本卷《必须制裁反动派》注〔5〕。
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
(一九四○年五月四日)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中共中央东南局的指示。在毛泽东为中央起草这个指示的时期,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项英的思想中存在着严重的右倾观点,没有坚决实行中央的方针,不敢放手发动群众,不敢在日本占领地区扩大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对国民党的反动进攻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因而缺乏对付这个反动进攻的精神上和组织上的准备。中央这个指示到达后,中共中央东南局委员、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员陈毅立即执行了;项英却仍然不愿执行。他对于国民党的可能的反动进攻,仍然不作准备,以致在一九四一年一月间蒋介石发动皖南事变时处于软弱无能的地位,使在皖南的新四军九千余人遭受覆灭性的损失,项英亦被反动分子所杀。
(一)在一切敌后地区和战争区域,应强调同一性,不应强调特殊性,否则就会是绝大的错误。不论在华北、华中或华南,不论在江北或江南,不论在平原地区、山岳地区或湖沼地区,也不论是八路军、新四军或华南游击队⑴,虽然各有特殊性,但均有同一性,即均有敌人,均在抗战。因此,我们均能够发展,均应该发展。这种发展的方针,中央曾多次给你们指出来了。所谓发展,就是不受国民党的限制,超越国民党所能允许的范围,不要别人委任,不靠上级发饷,独立自主地放手地扩大军队,坚决地建立根据地,在这种根据地上独立自主地发动群众,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抗日统一战线的政权,向一切敌人占领区域发展。例如在江苏境内,应不顾顾祝同、冷欣、韩德勤⑵等反共分子的批评、限制和压迫,西起南京,东至海边,南至杭州,北至徐州,尽可能迅速地并有步骤有计划地将一切可能控制的区域控制在我们手中,独立自主地扩大军队,建立政权,设立财政机关,征收抗日捐税,设立经济机关,发展农工商业,开办各种学校,大批培养干部。中央前要你们在今年一年内,在江浙两省敌后地区扩大抗日武装至十万人枪和迅速建立政权等项,不知你们具体布置如何?过去已经失去了时机,若再失去今年的时机,将来就会更困难了。
(二)在国民党反共顽固派坚决地执行其防共、限共、反共政策,并以此为投降日本的准备的时候,我们应强调斗争,不应强调统一,否则就会是绝大的错误。因此,对于一切反共顽固派的防共、限共、反共的法律、命令、宣传、批评,不论是理论上的、政治上的、军事上的,原则上均应坚决地反抗之,均应采取坚决斗争的态度。这种斗争,应从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出发,也就是自卫的原则、胜利的原则和休战的原则,也就是目前每一具体斗争的防御性、局部性和暂时性。对于反共顽固派的一切反动的法律、命令、宣传、批评,我们应提出针锋相对的办法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例如,他们要四、五支队⑶南下,我们则以无论如何不能南下的态度对付之;他们要叶、张两部⑷南下,我们则以请准征调一部北上对付之;他们说我们破坏兵役,我们就请他们扩大新四军的募兵区域;他们说我们的宣传错误,我们就请他们取消一切反共宣传,取消一切磨擦法令;他们要向我们举行军事进攻,我们就实行军事反攻以打破之。实行这样的针锋相对的政策,我们是有理由的。凡一切有理之事,不但我党中央应该提出,我军的任何部分均应该提出。例如,张云逸对李品仙,李先念对李宗仁⑸,均是下级向上级提出强硬的抗议,就是好例。只有向顽固派采取这种强硬态度和在斗争时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才能使顽固派有所畏而不敢压迫我们,才能缩小顽固派防共、限共、反共的范围,才能强迫顽固派承认我们的合法地位,也才能使顽固派不敢轻易分裂。所以,斗争是克服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巩固国共合作的最主要的方法。在我党我军内部,只有坚持对顽固派的斗争,才能振奋精神,发扬勇气,团结干部,扩大力量,巩固军队和巩固党。在对中间派的关系上,只有坚持对顽固派的斗争,才能争取动摇的中间派,支持同情的中间派,否则都是不可能的。在应付可能的全国性的突然事变的问题上,也只有采取斗争的方针,才能使全党全军在精神上有所准备,在工作上有所布置。否则,就将再犯一九二七年的错误⑹。
(三)在估计目前时局的时候,应懂得,一方面,投降危险是大大地加重了;另一方面,则仍未丧失克服这种危险的可能性。目前的军事冲突是局部性的,还不是全国性的。是彼方⑺的战略侦察行动,还不是立即大举“剿共”的行动;是彼方准备投降的步骤,还不是马上投降的步骤。我们的任务,是坚持地猛力地执行中央“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这三项唯一正确的方针,用以达到克服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的目的。如果对时局的估计和任务的提出发生过左过右的意见,而不加以说明和克服,那也是绝大的危险。
(四)四、五支队反对韩德勤、李宗仁向皖东进攻的自卫战争,李先念纵队反对顽固派向鄂中和鄂东进攻的自卫战争,彭雪枫支队在淮北的坚决斗争,叶飞在江北的发展,以及八路军二万余人南下淮北、皖东和苏北⑻,均不但是绝对必要和绝对正确的,而且是使顾祝同不敢轻易地在皖南、苏南向你们进攻的必要步骤。即是说,江北愈胜利、愈发展,则顾祝同在江南愈不敢轻动,你们在皖南、苏南的文章就愈好做。同样,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游击队,在西北、华北、华中、华南愈发展,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愈发展,则克服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的可能性愈增加,我党在全国的文章就愈好做。如果采取相反的估计和策略,以为我愈发展,彼愈投降,我愈退让,彼愈抗日,或者以为现在已经是全国分裂的时候,国共合作已经不可能,那就是错误的了。
(五)在抗日战争中,我们在全国的方针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在敌后建立民主的抗日根据地,也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中央关于政权问题的决定,你们应该坚决执行。
(六)在国民党统治区域的方针,则和战争区域、敌后区域不同。在那里,是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反对急性和暴露。其与顽固派斗争的策略,是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下,利用国民党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命令和社会习惯所许可的范围,稳扎稳打地进行斗争和积蓄力量。在党员被国民党强迫入党时,即加入之;对于地方保甲团体、教育团体、经济团体、军事团体,应广泛地打入之;在中央军和杂牌军⑼中,应该广泛地展开统一战线的工作,即交朋友的工作。在一切国民党区域,党的基本方针,同样是发展进步势力(发展党的组织和民众运动),争取中间势力(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杂牌军队、国民党内的中间派、中央军中的中间派⑽、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各小党派,共七种),孤立顽固势力,用以克服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同时,充分地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任何地方性和全国性的突然事变。在国民党区域,党的机关应极端秘密。东南局⑾和各省委、各特委、各县委、各区委的工作人员(从书记至伙夫),应该一个一个地加以严格的和周密的审查,决不容许稍有嫌疑的人留在各级领导机关之内。应十分注意保护干部,凡有被国民党捕杀危险的公开或半公开了的干部,应转移地区荫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