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国富论-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
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
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
了。
加之,商品多与商品交换,因而多与商品比较,商品少与劳动交换,因而少与劳动
比较。所以,以一种商品所能购得的另一种商品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比以这商品所能
购得的劳动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较为自然。而且,我们说一定分量的特定商品,比说
一定分量的劳动,也更容易使人理解。因为,前者是一个可以看得到和接触得到的物体,
后者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概念,纵能使人充分理解,也不象具体物那样明显、那
样自然。
但是,在物物交换已经停止,货币已成为商业上一般媒介的时候,商品就多与货币
交换,少与别种商品交换。屠户需要面包或麦酒,不是把牛肉或羊肉直接拿到面包店或
酒店去交换,却是先把牛肉或羊肉拿到市场去换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交换面包或麦酒。
他售卖牛羊肉所得的货币量,决定他后来所能购买的面包量和麦酒量。因此,屠户估计
牛羊肉价值,自然多用牛羊肉直接换来的物品量即货币量,少用牛羊肉间接换来的物品
量即面包和麦酒量。说家畜肉一磅值三便土或四便土,比说肉一磅值面包三斤或四斤,
或值麦酒三夸脱或四夸脱,也更合宜。所以,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多按货币量计算,
少按这商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或其他商品量计算。
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一定
金银量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他种商品量,往往取决于当时已发现的著名金银
矿山出产量的大小。十六世纪美洲金银旷山的发现,使欧洲金银的价值几乎减低为原价
的三分之一。此等金属由矿山上市所需劳动既较少,故上市后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
动也按同一程度减少。而且,在金银价值上,这虽是最大的一次变革,但不能说是历史
上唯一无二的变革。我们知道,本身数量会不断变动的尺度,如人足一步、人手一握或
两臂合抱,决不是测定他物数量的正确尺度;同样,自身价值会不断变动的商品,也决
不是计量他种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但是,劳动却当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
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练
与技巧程度,那末在劳动时,就必然牺牲等量的安乐、自由与幸福。他所购得的货物不
论多少,总是等于他所付出的代价。诚然,他的劳动,虽有时能购得多量货物,有时只
能购得少量货物,但这是货物价值变动,不是购买货物的劳动价值变动。不论何时何地,
凡是难于购得或在取得时需花多量劳动的货物,价必昂贵;凡是易于购得或在取得时只
需少量劳动的货物,价必低廉。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
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
品的名义价格。
可是,等量劳动,对于劳动者,虽常有等量价值,但在雇用劳动者的人看来,它的
价值却时高时低。雇主购买劳动,有时需用多量货物,有时只需用少量货物;因而,在
他看来,劳动价格与其他一切物品一样常在变动。在他看来,以多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
昂,以少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廉。共实,在前一场合,是货物价廉;在后一场合,是货
物价昂。
所以,按照通俗的说法,劳动也象商品一样可以说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所谓真
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报酬劳
动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是贫是富,其劳动报酬是坏是好,不与其劳动的名义价格
成比例,而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就商品与劳动说,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不仅仅是纯理论问题,在实用上,
也非常重要。同一真实价格的价值,往往相等;但同一名义价格的价值,却往往因金银
价值变动而产生极大的差异。所以,假设一个人,要以永久租佃为条件而售卖地产,如
果他真要使地租的价值永久不变,那就不可把地租定为一定数额的货币。一定数额的货
币的价值难免有两种变动:第一,由于同一名称铸币各时代所含不同金银分量而产生的
变动;第二,由于同一分量金银价值各时代各不相同而产生的变动。
君王和国家往往认为,减少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的量对他们眼前有利。但他们很少
认为,增加铸币内所含纯金属量于己有利。我相信,各国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量都在不
断减少,从来没有增加,所只,这种变动常使货币地租的价值降低。
美洲矿山的发现,降低了欧洲金银的价值。据一般人推测,金银价值还会逐渐下降,
而且在长时期内大概会继续下降(但我认为这没有确实论据)。所以,在这种推测下,
即使地租不规定为铸币若干镑,而规定为纯银或某种成色的白银若干盎斯,这种变动多
半会降低而不是增加货币地租的价值。
谷物地租却不如此。谷物地租,即使在铸币名实一致的时候,也比货币地租更能保
持原有价值。伊丽莎白第十八年规定,国内各学院地租,三分之二纳货币,其余三分之
一要纳谷物,或按照当时最近市场上的谷价折合货币。由谷物折合货币的部分,原不过
占全部地租的三分之一,但现在据布勒克斯顿博士说,却已二倍于其他三分之二了。依
此算来,各学院的货币地租,一定几乎已经减到原值的四分之一或其原值谷物的四分之
一了。但是,自腓力普和玛利朝代迄今,英国铸币单位几乎无变化;同一数量的磅、先
令或便士,几乎含有同一分量纯银。由此可见,各学院货币地租价值的跌落完全是由于
银价的下降。
设若银价下落,而铸币内所含的纯银量又同时减少,货币地租的损失就会更大。苏
格兰铸币含银量的变动比英格兰大得多,而法兰西又比苏格兰大得更多。所以,这两国
昔日报有价值的地租,现在几乎全无价值可言。
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等量谷物(即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比等量金银或其他
货物,似更可能购买等量劳动。所以,等量谷物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更可能保持几
乎相同的真实价格,换言之,使有谷物者,更可能以等量谷物购买或支配他人的等量劳
动。我只说,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商品更可能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因为等量谷物不可
能丝毫不差地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换言之,劳动的真实价格,如
后章所要说明的,在不同时期是大不相同的。劳动者所享有的生活资料,在进步社会,
多于静止社会,在静止社会,又多于退步社会。在一定时间内,谷物以外其他任何商品
所能购得的劳动量,必定相当于这商品当时所能购得的生活资料量。所以,谷物地租,
只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但以其他任何物品计算的地租,
不但要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同时还要受一定分量这物品
所能购换的谷物量上的变动的影响。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点:谷物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虽比货
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少得多,但就一年一年来说,却比货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多得
多。如后章所要说明的,劳动的货币价格,并不逐年随谷物的货币价格涨落而变动。它
似乎不和谷物的暂时或偶然价格相适应,而和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相适应,而且,我
们以后会知道,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受银价的支配,受银矿山出产额大小的支配,
爱运银到市场所必须使用的劳动量的支配,因而也受所必须消费的谷物量的支配。银价
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有时虽有很大变动,但就一年一年来说,却很少有很大变动,往
往在五十年或一百年内,具有相同或大约相同的价值。因此,也在这么长久的一个时期
内,具有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平均或普通货币价格。而劳动也保持有同样的货币价格,至
少在社会其他情况全无变动或几乎无变动的场合是这样。不过,谷物的暂时或偶然价格,
今年比去年高一倍是常会发生的事,例如,今年每夸特二十五先令,明年涨至五十先令。
可是,当谷物涨至每夸特五十先令时,谷物地租的名义价值和真实价值就比以前高一倍,
或者说所支配的劳动量或其他货物量比以前大一倍,但在这些变动中,劳动和大多数其
他商品的货币价格却仍旧不变。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
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我们不能用一
种物品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
品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但无论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或就一年
一年来说,我们都可极其准确地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
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谷物比银更适合于作为尺度,因为在这场合,等量谷物比等
量白银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反之,就一年一年来说,以银为尺度又胜于谷物,因
为在这场合,等量的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分,对订定永久地租或缔结长期租地契约,可能还有用处,
但对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通的买卖,却没有用处。
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一切物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都成正比例。例如,在伦
敦市场上售卖一种商品,所得货币愈多,那末在那个时间,它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
动量亦愈多;所得货币愈少,它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亦愈少。所以,在同一时间和
同一地方,货币乃是一切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正确尺度。但只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
才是这样。
在相隔很远的两个地方,商品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不成正比例,而往来贩运货物
的商人只考虑商品的货币价格,换言之,他所考虑的,只是购买商品所用的银数和出卖
商品可换得的银数之间的差额。在中国广州地方,半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劳动量或生活
必需品和便利品量,比伦敦一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也许还要大。所以,对于各该地的某
一商品的所有者来说,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出售,比在伦敦只一盎斯白银出售,实际上
也许更有价值,更为重要。不过,如果伦敦商人能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购买的某一商品,
后来能在伦敦以一盎斯白银的价格出卖,他这趟买卖,就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利益,好象
伦敦和广州的银价完全相同一样。至于广州半盎斯白银,比伦敦一盎斯白银,能够支配
更多劳动或更多生活必需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