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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亚当·斯密国富论-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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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各种产业都具有最大固有优点和后来获得优点的国家,才能在这类赋税下存在而繁
荣。在欧洲,这一类赋税最多的国家,要算荷兰,而荷兰所以继续繁荣,并不是由于有
了这一类赋税,象不合理的想象那样,而是由于荷兰有了特殊情况,使得这种赋税不能
阻止其继续繁荣。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本国产业,在上述二场合,是一般有利,而在下
述二场合,则有考虑余地。(一)在一个场合,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货物
的自由输人,是适当的;(二)在另一个场合,在什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在自
由输入业已中断若干时候之后,恢复自由输入,是适当的。
    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商品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有时成为要考虑的问题
的场合是,某一外国以高关税或禁止的方法,限制我国某些制造品输入那国家的时候。
在这场合,复仇心自然要驱使我们报复,我们对他们某些或一切制造品,课以同样的关
税或禁止其输入我国。各国通常都是如此进行报复的。法国人为了庇护本国的制造业,
对于一切能和他们竞争的外国商品,特别喜欢用限制输入的方法。这似乎是科尔伯特政
策的大部分。科尔伯特才能虽不小,但在这里,却似乎为商人和制造业者的诡辩所欺蒙
了,这般商人和制造业者,老是要求一种有害同胞的独占权。现在,法国最有才智的人
都认为,他这种行为对法国无利。这位大臣1667年公布关税法,对大多数外国制造品课
以极高的关税。荷兰人请求减轻关税不得,于1671年,禁止法国葡萄酒、白兰地及制造
品输入。1672年的战事,一部分可归因于这次商业上的争论。1678年尼麦格和约,允荷
兰人之请,减轻了这种种关税,荷兰人于是也撤回了输入禁令。英法两国大约是在同一
个时候开始互相采用同样的高关税与禁止政策来压迫对方的产业的,但首先采用的似乎
是法兰西。从那时以来存在着的敌忾心,使得它们都不肯减轻关税。1697年,英国禁止
弗兰德制造的麻花边输入。弗兰德那时为西班牙领地,其政府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以
为报复。1700年,英国撤回了禁止弗兰德麻花边输入的禁令,以弗兰德撤回禁止英国毛
织品输入的禁令为条件。
    为了要撤废大家所斥责的高关税或禁令而采用的报复政策,如果能达到撤废的目的,
就可说是良好的政策。一般地说,大的外国市场的恢复,可以抵消由于某些物品价格暂
时昂贵而蒙受的暂时的困难而有余。要判断这种报复能否产生那种效果,与其说需要有
立法家的知识,不如说需要有所谓政洽家或政客的技巧,因为立法家的考虑,应受不变
的一般原理的指导,而狡猾的动物即世俗所谓政治家或政客的考虑,则受事件暂时的变
动的支配。在没有撤销这种禁令的可能性的时候,为了要赔偿我国某些阶级人民所受的
损害,再由我们自己来伤害我们的利益,不仅伤害那些阶级的利益而且伤害几乎一切其
他阶级的利益,似乎不是一个好办法。在我们邻国禁止我国某种制造品时,我们通常不
但禁止他们同种制造品,而且禁止他们其他几种制造品,因为仅仅前者,很少能绘他们
以显著的影响。这无疑可给我国某些部门的工人以鼓励,替他们排除了一些竞争者,使
他们能在国内市场上抬高他们的价格。不过,因邻国禁令而蒙受损害的那些我国工人,
决不会从我国的禁令得到利益。反之,他们以及我国几乎所有其他阶级人民,在购买某
些货物时,都不得不支付比从前更为昂贵的价格。所以,象这一类的法律,对全国课了
真实的税,受益的不是受邻国禁令之害的那一阶级工人,却是另一阶级人民。
    在外国货物的自由输入已经中断若干时候以后,使在什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来
恢复自由输入才适当成为一个也许是值得深思的问题的场合是,本国的某些制造业,由
于一切能和它们的制造品竞争的外国货物,都课有高关税或被禁止输入而扩大起来,能
雇用许许多多工人的时候。在这场合,人道主义也许要求,只能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
地恢复自由贸易。如果骤然撤废高关税与禁止,较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即将迅速流
入国内市场,把我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活资料夺去。由此而起的混乱,当然
很大。但依据下达二个理由,这混乱也许比一般所想象的小得多。
    第一,无奖励金通常亦可输出到欧洲其他各国的制造品,都不会受到外国商品自由
输人的大影响。这种制造品,输往外国,其售价必与同品质同种类的其他外国商品同样
低廉。因此,在国内,其售价目必较低廉,因而仍能控制国内市场。即使有一些爱时髦
的人,有时只因为是外国货,便爱好起来,本国制造的同种类货物,虽价廉物美,亦为
他们所不取,然而这种愚行,总不会那么普及,所以对人民一般职业没有显著的影响。
我国毛织品制造业、鞍皮业、铁器业中,即有很大一部分制造品,每年不依赖奖励金而
输往欧洲其他各国,而雇用职工最多的制造业,亦就是这几种制造业。从自由贸易受到
最大损害的,也许是丝制造业,其次是麻布制造业,但后者所受损失比前者少得多。
    第二,这样恢复贸易自由,虽将使许多人民突然失去他们通常的职业和普通的谋生
方法,但他们不会因此而失业或无生计。上次战争结束时,海陆军裁减了十万以上,所
减人数等于大的制造业所雇用的人数,他们顿时失去了他们平素的职业,无疑会感到困
难,但他们并不因此便被剥夺了一切职业与生计。水兵的较大部分也许逐渐转移到商船
上去服务,在这当中,被遣散的海陆军兵士,都被吸收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受雇于各
种职业。十万多惯于使用武器,而且其中有许多惯于劫掠的人,他们的位置起了那么大
的变化,却不曾引起大的动乱,也不曾引起显著的混乱。任何地方,流氓的数目并未因
此而显著增加,而且,据我所知,除了商船海员外,无论何种职业的劳动工资也未曾减
少。要是我们比较兵士和任何种类制造业工人的习惯,我们就可发现,后者改业的可能
性比前者大,因为兵土一向赖饷给为生,而制造业工人则专赖自身劳动为生。前者习于
怠惰与闲荡,后者习于勤勉与刻苦。由一种辛勤劳动改为另一种辛勤劳动,当然比由怠
惰闲荡改为勤劳容易得多。此外,我曾说过,大部分制造业,都有性质相似的旁系制造
业,所以,工人很容易从这些制造业的一种转到另一种。而且这类工人的大部分,有时
还被雇从事农村劳动。以前在特定制造业上雇用他们的资财,仍将留在国内,按另一个
方式,雇用同数的人。国家的资本和从前相同,劳动的需要也和从前相同,或大致相同,
不过是在不同地方和不同职业上使用。诚然,海陆军士兵如被遣散,有在不列颠或爱尔
兰任何都市或任何地方操任何职业的自由。让我们恢复国王陛下的一切臣民有选择任何
职业的天赋自由,象海陆军士兵所享受的那样,换言之,摧毁同业组合的专营的特权、
撤废学徒法令(这二者都是对天赋自由的实际侵害),再撤废居住法,使贫穷工人在此
他此业失了业的,能在被地彼业就业,无须担心已被人检举,亦无须担心被迫迁移,这
样社会与个人,由于某特定制造业工人的偶然遣散而蒙受的损害,就不会大于他们从士
兵的遣散所遭受的损害。我国的制造业工人,无疑对国家有很大的功绩,但和以血肉保
卫国家的那些人相比,他们的功绩就显得小,对于他们,用不着有更好的待遇。
    不能期望自由贸易在不列颠完全恢复,正如不能期望理想岛或乌托邦在不列颠设立
一样。不仅公众的偏见,还有更难克服的许多个人的私利,是自由贸易完全恢复的不可
抗拒的阻力。如果军队的将校,都象制造业者反对在国内市场增加竞争者人数的法律那
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反对缩小兵力,都象制造业者鼓动他们工人,以暴力攻击这种法律
的提议者那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鼓动他们的士兵,以暴力攻击缩减兵力的提议者,那末
要想缩编军队,正如现在想在任何方面减缩我国制造业者既得的危害我们同胞的独占权
同样危险。这种独占权,已经在那么大的程度上增加了某些制造业的人数,他们象一个
过于庞大的常备军一样,不但可以胁迫政府,而且往往可以胁迫立法机关。赞助加强此
种独占权提案的国会议员,不仅可获得理解贸易的佳誉,而且可在那一个以人数众多和
财富庞大而占重要地位的阶级中,受到欢迎与拥护。反之,要是他反对这类提案,要是
他有阻止这类提案的权力,那末,即使他被公认是最正直的人,有最高的地位,有最大
的社会功绩,恐仍不免受最不名誉的侮辱与诽谤,不免受人身的攻击,而且有时有实际
的危险,因为愤怒和失望的独占者,有时会以无理的暴行,加害于他。
    大制造业经营者,如果由于在国内市场上突然遇到了外国人竞争,不得不放弃原业,
其损失当然不小。通常用来购买材料支付工资的那一部分资本,要另觅用途,也许不会
十分困难。但固定在工厂及职业用具上的那一部分资本,其处置却不免造成相当大的损
失。对于他们的利益,公平的考虑,要求这种变革不要操之过急,而要徐缓地、逐渐地,
在发出警告很久以后实行。要是立法机关的考虑,不为片面利益的吵吵嚷嚷的要求所左
右,而为普遍幸福的广大见地所指导,那末它为此要特别小心,不建立任何新的这一类
独占,也不推广已经建立的独占。这样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家带来紊乱,而后来
的救济,也难免引起另一种紊乱。
    至于在什么程度上,可对外国商品输入课税,不是为着防止输入,而是为着筹集政
府收入,那是我以后考察赋税时所要考察的问题。但为防止输入,甚或为减少输入而设
的税,显然是既破坏贸易自由,也破坏关税收入的。
 
  


国富论(第四篇)
第三章 论对其贸易的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
的那些国家的各种货物的输入所加的异常限制
  
    
    第一节 即使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这种限制也不合理
    重商主义所提倡的增加金银量的第二个方法,是对其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
那些国家的几乎一切货物的输入,加以异常的限制。例如,西利西亚的细竹布,缴纳了
一定的税,即可输入英国,供英国本国消费;但法国的细葛布及细竹布,却除了输入伦
敦港落栈以待输出以外,便禁止输入。法国葡萄酒输入所须负担的税,亦较葡萄牙或任
何其他国家葡萄酒为重。依照1692年所谓输入税,一切法国商品,都须缴纳其价值的百
分之二十五的税;但其他各国的货物所纳的税,却大部分要轻得多,很少超过百分之五。
诚然,法国葡萄酒、白兰地、食盐、醋,不在此限,但此等商品,却依照别项法律或这
个法令的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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