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时空-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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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博希有不为父师。然而人君犹以无能处主位,人臣犹以鸿才为厮役。故贵贱在命,不在智愚;贫富在禄,不在顽慧。
释义:禄命有贫富之分,智慧不能使财富增加或减少;禄命有贵贱之别,才能也不能使人被重用或被贬官,成王的才能比不上周公,桓公的智慧比不上管仲。然而成王、桓公接受的是尊贵之命,周公、管仲承受的是卑贱之命。考察古代的君王,很少有不向臣子学习的,学问渊博的人很少有不被封为“父师”的。但是君主没有才能,却仍处在君主的地位,臣子具有大才,却仍供人使唤、为人臣子。所以贵贱是由命决定的。并不在于聪明或愚蠢;贫富是由禄决定的,并不在于顽劣或聪慧。
世之论事者以才高当为将相,能下者宜为农商,见智能之士官位不至,怪而訾之曰:“是必毁于行操。”行操之士亦怪毁之曰:“是必乏于才知。”殊不知才知行操虽高,官位富禄有命。才智之人,以吉盛时举事而福至,人谓才智明审;凶哀祸来,谓愚暗。不知吉凶之命,盛衰之禄也。
释义 :社会上喜欢评论是非好坏的人,认为才能卓绝的人应当做将军、相国,才能低下的人适合做农民、商人。他们看到聪明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高官尊位,就诧异地责怪他们说:“这一定是在操行方面有缺陷。”他们看到操行高洁的人得不到高官尊位,就同样诧异地诋毁他们说:“这一定是在才能方面有所不足。”哪里知道才能、操行即使很突出,官位的高低、财富和俸禄的多少却是由“命”决定的。聪明的人,在命吉、禄盛的时候办事而得福,人们认为他们才智高明;聪明的人,在命凶、禄衰的时候办事而遭祸,人们认为他们才智愚暗。这是不知道命有吉、凶之分,禄有盛、衰之别啊。
夫富贵不欲为贫贱,贫贱自至;贫贱不求为富贵,富贵自得也。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非能为之也;日朝出而暮入,非求之也,天道自然。代王自代入为文帝,周亚夫以庶子为条侯,此时代王非太子,亚夫非适嗣,逢时遇会,卓然卒至。
释义:得享富贵的人不想变为贫贱,可是贫贱自然会降临;沦于贫贱的人不奢望变为富贵,可是富贵还是自然就得到了。五行中的金水在春夏生命力极弱,到了秋冬就会显现出旺盛、强壮的生命力来,这不是人的能力使它这样的;太阳早上升起、傍晚落山,不是人请求它这样的,天道本来就是这样的。代王从代进入京城即位为文帝,周亚夫凭庶子的身份封为条候。这时代王不是太子,亚夫不是嫡系的继承人,他们都是遇到了好的时机,当皇帝、封条候这样的好事才会异乎寻常地突然降临。
命贫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命贱以才能取贵,贵至而免。才力而致富贵,命禄不能奉持,犹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器受一升,以一升则平,受之如过一升,则满溢也;手举一钧,以一钧则平,举之过一钧,则踬仆矣。
释义:命当贫穷的人,靠着努力辛劳达到富裕,富裕降临的时候,他的死期也到了;命当卑贱的人,靠着才能取得尊贵,尊贵降临的时候,他的官职也被罢免了。靠着才智和能力取得富贵,注定的“命”“禄”是不能够保持住的,就好像器皿装得过量、手里拿过的东西过重一样。器皿能够容一升东西,给它装入一升的东西恰好合适,容纳的东西如果超过一升,就要流出来;手能够举起一钧重物,给它举起一钧的重物恰好合适,举起的东西超过一钧,人就会摔倒。表达命运轨迹的天干地支,应该看作是信息能量的载体,这样每个人的命运,当某五行的能量信息消耗结束或者过量时,信息就会发生质变(请看后文的《命运的能量守恒》)。
前世明是非,归之于命也,命审然也。 信命者,则可幽居俟时,不须劳精苦形求索之也。犹珠玉之在山泽,不求贵价于人,人自贵之。天命难知,人不耐审,虽有厚命,犹不自信,故必求之也。如自知,虽逃富避贵,终不得离。故曰:力胜贫,慎胜祸。勉力勤事以致富,砥才明操以取贵;废时失务,欲望富贵,不可得也。虽云有命,当须索之。如信命不求,谓当自至,可不假而自得,不作而自成,不行而自至?夫命富之人,筋力自强;命贵之人,才智自高,若千里之马,头目蹄足自相副也。有求而不得者矣,未必不求而得之者也。精学不求贵,贵自至矣:力作不求富,富自至矣。
释义:前世那些倡导“命”的人能够辩明是非,把人生的一切都归之于命,可见命确实是这样的。相信命的人,就可以隐居起来。等待时机的到来,不需要劳累精神,辛苦身体,苦苦的追求富贵。这就是《易经 系辞》提到的“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就好像珍珠宝玉生在河泽深山之中,并不想以昂贵的价钱出售给人们,人们却自然就认为它们是珍贵的。天命难以知晓,人不能够弄明白它,人即使有醇厚之命,仍然不能够相信,所以一定要去追求富贵。如果自知有醇厚之命,即使逃避富贵,也终究不能够摆脱。所以说:勤劳能够克服贫穷,谨慎能够防止灾祸。努力辛苦地做事可以招致富裕,磨练才能、培养操行; 可以取得尊贵。浪费时间,不务正业,想要求得富贵,是不能够得到的。虽然说有命,还应当去追求。如果相信有命就不去追求,认为富贵会自然降临。可以不借助外力自然得到,难道不劳作能自然成功,不行动能自然达到吗?命当富的人,筋骨自然强健,命当贵的人,才智自然卓绝,就好像千里马。它的头、眼睛和蹄子都自然和千里马的美名相称。有追求富贵而得不到富贵的人,不一定有不追求富贵而得到了富贵的人。只要专心致志地学习,即使不求尊贵,尊贵也会自然降临。只要努力经营,即使不求富裕,富裕也会自然到来。命当富贵也必须学习奋斗,消极不会等来。认识命运是让人更好的掌握命运,不是心灰意冷。
世谓秋气击杀谷草,谷草不任,凋伤而死。此言失实。夫物以春生夏长,秋而熟老,适自枯死,阴气适盛,与之会遇。何以验之?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及也。人生百岁而终,物生一岁而死,死谓阴气杀之,人终触何气而亡?论者犹或谓鬼丧之。夫人终鬼来,物死寒至,皆适遭也。人终见鬼,或见鬼而不死;物死触寒,或触寒而不枯。
释义:世人认为秋天的寒气侵袭摧残谷物野草,谷物野草不能承受,凋谢受伤而死,这种说法违背了事实。植物在春夏生长,到了秋天就成熟衰老,植物恰好自然枯萎死亡的时候,寒气恰好兴盛,和植物的枯萎死亡恰好碰到了一起。凭什么来证明呢?植物有到了秋天而不死的,那是因为它的生命还没有到达极限。人活了一百岁而寿终,植物活了一年而死亡,认为植物的死亡是寒气冻死的,那么人又是碰上了什么气而死的呢?议论的人或许仍然会说是鬼使人丧身。其实人死鬼来,物死寒至,都是恰好碰到了一起。人临死的时候能看见鬼,但有的人看见了鬼却没有死;植物死的时候触了寒气,但有的植物触了寒气却不枯萎。
坏屋所压,崩崖所坠,非屋精崖气杀此人也。屋老崖沮,命凶之人,遭居适履。月毁于天,螺消于渊。风从虎,云从龙。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杀人者罪至大辟。杀者罪当重,死者。命当尽也。故害气下降,囚命先中;圣王德施,厚禄先逢。是故德令降于殿堂,命长之囚,出于牢中。天非为囚未当死,使圣王出德令也,圣王适下赦,拘囚适当免死。犹人以夜卧昼起矣,夜月光尽,不可以作,人力亦倦,欲壹休息;昼日光明,人卧亦觉,力亦复足。非天以日作之,以夜息之也,作与日相应,息与夜相得也。
释义:被倒塌的房屋压住,被崩裂的山崖弄得往下坠,并不是房屋和山崖的精气杀死这些人,而是房屋年代久了,山崖崩塌了,命中注定要遭凶的人,恰好住在这幢房屋,踏上这座山崖。天空中的月亮有缺的时候,深潭中的螺狮的肉就相应收缩变小。风随着虎的出现而出现,云随着龙的出现而出现。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是由于月亮和螺狮、风和虎、云和龙属于同类,气相通,性相互影响。至于事物碰到一起,吉凶同时出现,都只是偶然碰到一起,并不是同气相互感应造成的。杀人犯被判处死刑,这是杀人犯命中注定要受严厉的惩处,被杀人犯杀死的人命中注定死期已到。所以给人带来灾害的气降临下来,命当遭凶的人首先碰上;圣王施行恩惠,命该富贵的人首先遇上,因此赦令从朝廷上传下来,寿命注定很长的囚徒从牢房中释放出来。并不是天认为这些囚徒不应当死,而让圣王下赦令。只不过是圣王恰好下赦令,囚徒恰好注定要免死,就好像人在夜里躺下睡觉,白天起床干活一样。夜里太阳光消逝了,不可以劳动,人也感觉疲倦了,想要休息一下;白天太阳光明亮,人也睡醒了,精力也充沛了。并不是上天让人在白天劳作,在夜里休息,而是劳作和白天恰好相对应,休息和夜里恰好相一致。
雁鹄集于会稽,去避碣石之寒,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啄食草粮。粮尽食索,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亦如此焉。传曰:“舜葬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事之实,虚妄之言也。
释义:雁鹄会集在会稽山上,离开碣石山是为了躲避那里的寒冷,来会稽山正好遇上秋收完毕,可以践踏农田,吃收割完毕后掉在田野里的粮食。等粮食吃完,春雨恰好开始下起来,它们就到北方去避热,又回到碣石山。象在灵陵苍梧舜的墓地上耕田,也是这样的情况。文字记载说:“舜葬在苍梧,象替他耕田;舜葬在会稽,鸟替他耕地。”这些都是违背事实而又荒谬的话。
丈夫有短寿之相,娶必得早寡之妻;早寡之妻,嫁亦遇夭折之夫也。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有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火适自灭,水适自覆,两各自败,不为相贼。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灭覆之类也。贼父之子,妨兄之弟,与此同召。同宅而处,气相加凌,羸瘠消单,至于死亡,可谓相贼。或客死千里之外,兵烧厌溺,气不相犯,相贼如何?王莽姑正君,许嫁二夫,二夫死,当适赵而王薨。气未相加,遥贼三家,何其痛也!黄次公取邻巫之女,卜谓女相贵,故次公位至丞相。其实不然。次公当贵,行与女会;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门。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释义:丈夫有短寿的貌相,一定是娶命中注定要早寡的妻子;命中注定要早寡的妻子,一定是嫁给短寿的丈夫。世人说:“男女早死的,或者是丈夫克妻子。”其实并不是夫妻相克,他们的命自然就是这样的。如果火正在燃烧,用水去浇灭它,可以说是水克火。火恰好自己熄灭,水恰好自己翻到,双方各自行事,就不是相克。现在男女的早死,并不是水浇火这一类的,而是火恰好自己熄灭、水恰好自己翻到这一类的。所谓克父亲的儿子,克哥哥的弟弟,和“适自覆灭”的水火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气相互施加侵犯,使对方越来越瘦弱,最后只剩一副骨头,乃至死亡,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