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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篮球规则-第7部分

小说: 篮球规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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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 在罚球后接着有另一罚球单元或一次掷球入界,所有队员应在罚球线延长部分后面和3分投篮线后面。

违犯第42。2。3、43。2。4、43。2。5或43。2。6是违例。

 



 

43。3 罚则

43。3。1 如果罚球队员发生了一起违例:

·如果中篮,应不计得分。

·任何其他队员在罚球队员发生违例以前、大约同时或之后发生的任何其它队员违例应不究。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还要执行后续的罚球或球权。

43。3。2 如果罚球成功并且除罚球队员外的任一队员发生了违例:

·如果中篮。应计得分。

·违例应不究。

如果发生在最后一次或仅用一次的罚球中,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从端线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43。3。3 如果罚球不成功并且违例发生:

·由罚球队员的同队队员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该队有进一步的球权。

·由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应判给罚球队员一次代替的罚球。

·由双方球队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44条  可纠正的失误

44。1 定义

如果某条规则仅在下列情况下列中被无意地忽视,裁判员可纠正某失误:

·判给不应得的罚球。

·没有判给应得的罚球。

·不正确地判给得分或取消得分。

·允许不该罚球的队员执行罚球。

44。2 程序

44。2。1 为使上述提到的失误是可纠正的,必须在失误后且启动了比赛计时钟之后的第一次死球后球成活球之前被裁判员、技术代表或记录台人员认出。

44。2。2 发现一起可纠正的失误时,裁判员可立即停住比赛,只要不把任一队置于不利。

44。2。3 在失误发生了之后和失误的认出之前,已发生了任何犯规、得分、用去的时间和附加的活动,不应被取消。

44。2。4如果失误造成不应得的罚球,作为失误的结果而执行的罚球应被取消,并且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失误之后比赛计时钟没有开动,应将球判给罚球被取消的队掷球入界。

·如果失误之后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

——在失误被发现时间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与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是同一队;或

——在失误被发现时间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

应将球判给在失误时间拥有球权的队。

·如果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在失误被发现时间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是在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的对方,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如果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在失误被发现时间包含罚球的犯规罚则已被判给,罚球应执行,并将球判给在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掷球入界。

44。2。5如果失误造成没有判给应得的罚球:

·从失误发生以来,如果球权没有改变,在失误纠正后应如同任何正常的罚球后一样地重新开始比赛。

·在错误地判给了掷球入界的球权之后,如果同一队得分,则失误应不究。

44。2。6 在错误地判给或取消得分纠正之后,比赛应在为纠正失误而被中断的地点,由为纠正失误而比赛被停止时拥有球权的队重新开始。

44。2。7 如果失误造成不该罚球的队员执行了罚球,作为失误结果的罚球应被取消,并应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44。2。8  一旦发生被发现了并仍是可纠正的:

·如果在失误的纠正中涉及到的队员已被合法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不是已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已发生他的第5次犯规),他必须重新进入比赛场地参加失误的纠正(此时他成为一名队员)。

在完成纠正后,他须留在比赛中,除非已再次请求了一次合法的替换,在此情况下该队员可以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该队员由于已发生了第5次犯规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已被替换,他的替补队员必须参加失误的纠正。

44。2。9 主裁判员已在记录表上签字后,可纠正的失误不能被纠正。

44。2。10 记录员记录或计时员计时中的任何失误和错误,包括比分、犯规次数、暂停次数或消耗或忽略的时间,可由裁判员们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前的任何时间予以改正。

 

  
第八章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职责和权力

 

第45条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

45。1 裁判员应是一名主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

45。2 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钟计时员。

45。3 一名技术代表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比赛中他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45。4 担任一场比赛的裁判员不应与场上任一队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45。5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应按照这些规则来指导比赛并无权改变这些规则。

45。6 裁判员的服装应有裁判衫、黑色长裤、黑色袜子和黑色篮球鞋组成。

45。7 裁判员和记录台人员应着装一致。

第46条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46。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46。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46。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46。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46。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46。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46。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46。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46。11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46。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46。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第47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 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第48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职责

48。1 应给记录员提供记录表,他应:

·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参加比赛的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当有关比赛开始时上场的5名队员、替换或队员的号码违反规则时,他应尽快通知最靠近的裁判员。

·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以及累积得分。

·记录登记在每个队员名下的犯规。当登记任一名队员第5次犯规时记录员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他应记录登记在每一教练员名下的犯规,当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时,他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同样,他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某队员已发生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并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登记暂停。当某队已提出暂停请求,在下次暂停机会时通知裁判员。当裁判员在该半时或决胜期中不再有剩余暂停时,他应通过裁判员通知该教练员。

·操作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下一次交替拥有。在第1半时结束后由于球队在第2半时将交换球篮,记录员应立即调整交替拥有箭号的方向。

48。2 记录员还应:

·举牌指明每一名队员发生犯规的次数,举到双方教练员看到的程度。标志牌上有该队员发生犯规的次数。

·在一节中,某队第4次全队犯规后,当球成活球时将全队犯规标志放置在记录台上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

·实现替换。

·仅当球成死球,并在球再次成活球之前发出他的信号。记录员的信号声响不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是球成死球。

48。3 助理记录员应操纵记录板和协助记录员。

至于记录板和记录表之间的任何差异不能被解决,记录表应居先,并且记录板应相应地被改正。

48。4 如果记录错误被发现:

·在比赛中记录员必须等到第一次死球时才发出他的信号。

·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和在主裁判员签字之前,该错误应被改正,即使这个改正影响比赛的最终结果。

·在主裁判员已在记录员上签字之后,该错误不再可能被改正。主裁判员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第49条  计时员的职责

49。1 应给计时员提供一块比赛计时钟和一块计秒表,并应:

·计量比赛时间、暂停和比赛休息期间。

·保证一节比赛时间结束时自动和非常响亮地发出信号。

·如果他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应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办法通知裁判员。 

·第3节开始前至少3分钟时通知球队和裁判员。

49。2 计时员应按下列所述计量比赛时间:

·开动比赛计时钟,当:

——跳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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