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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世界近代前期经济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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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的工商业也迅速发展。 

       埃及手工业有悠久的历史,在马木鲁克时期,手工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 

  展。埃及的手工业主要是利用芦苇等纤维进行编制绳索、席子、鱼网、织布、 

  制陶、制玻璃、生产食品,还从事矿冶业、造船业、榨油、建筑、制革、制 

  糖等行业,手工业比较繁荣昌盛。 

       随着经济、工农业和交通业的发展,埃及的商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在 

  开罗等城市和集镇建立了一些清真寺、浴地、店铺和集市。人们通过店铺和 

  集市进行买卖活动,交易活跃。后因实行香料专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 

  了商业的发展。 

       马木鲁克时期,埃及的对外贸易也日益发达。经济发展推动了埃及对外 

  贸易的发展。由于埃及处于欧、亚、非三洲的交通要冲,因此,自古以来, 

  对外贸易比较兴旺。马木鲁克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过境贸易。埃及政权 

  发展对外贸易的措施:一是同西方各国签订商业条约;二是允许外国在埃及 

  境内设立领事馆和办事机构;三是在开罗和亚历山大等城市为外国商人建立 

  旅店,方便商人开展贸易活动。这些政策措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商人,其中 

  包括意大利、法国等西方商人都来到开罗和亚历山大城市进行贸易。外商从 

  东方采购丝绸、香料、胡椒、药材等货物,取道埃及运至地中海东西各地。 



① 马木鲁克是阿拉伯语的音译,其意为奴隶。这些奴隶参军,并于1250 年推翻阿尤比王朝,建立了自己的 



马木鲁克王朝。 

① 威廉·缪尔: 《埃及马木鲁克王朝史》,开罗1924 年版,第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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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政府依靠过境贸易征收过境税,税率为 15%—35%,增加了财政收入。 

  埃及出口商品有纺织品、食盐、金砂、矿石和奴隶等。埃及同中国明代有贸 

  易往来。所以,埃及的外贸是比较发达的。 

       马木鲁克王朝末期,政治腐败,争夺王位,实行横征暴敛政策,残酷地 

  剥削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居民,从而导致农田荒芜,“肥沃的尼罗河三角 

                                                                              ① 

  洲平原约有1/3的农田变荒漠,粮食产量不及罗马人统治时期的1/4”。工 

  商业停滞不前,经济衰落,民不聊生。一些地区的人民先后组织起来进行各 

  种斗争,举行起义和暴动,反对封建统治和剥削。 



       (2)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的埃及经济 

       1517年,土耳其入侵埃及,将埃及改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在 

  奥斯曼帝国统治期间,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统治者塞里姆一世和苏莱曼等为了 

  统治埃及,制定了一套政治及经济制度。这个时期,埃及的经济有以下表现: 

       ①实行土地王室所有制,农业生产下降。公元1517年,土耳其塞林二世 

  占领埃及后,不仅命令士兵抢劫埃及的金银财宝、霸占工商企业,没收土地 

  和牛马牲畜等物品,而且宣布,除清真寺的宗教地产外,全部土地归土皇(素 

  丹)所有。奥斯曼帝国政府将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分给土皇任命的“巴 

  沙” (即土皇代理人、埃及省的总督)进行管理,另一部分(约2/3)分配 

                             ① 

  给马木鲁克封建贵族经营 。受封土地的土耳其或马木鲁克的封建主,都有权 

  向农民征税,其中包括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以及其他捐税。封建主向农民 

  收取货币地租后,依土皇法律规定,将一部分收入上缴给土皇任命的总督, 

  总督将收入的一部分交给土皇国库作为贡赋,其余的收入则归封建主占有。 

       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下,埃及农民不仅深受政治压迫,而且还遭受封建 

  主的剥削。农民在沉重地租、苛捐杂税、暴政、饥饿、死亡的压迫下,完全 

  处于悲惨的农奴地位,从而造成农田荒芜、农业生产萎缩,粮食产量大幅度 

  下降。 

       17世纪初叶,埃及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下,实行包税地、宗教田产和饲 

  料地三种土地制度。土地所有者利用土地剥削、奴役农民。18世纪初,穆哈 

  默德·阿里实行经济改革,废除包税制,没收封建主及宗教田产,分给农民 

  耕种。这些政策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②手工业和商业的日趋萧条。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时期,埃及手工业受 

  到严重的摧残和破坏,并日趋萧条。土耳其素丹塞里姆一世占领埃及后,对 

  手工业采取劫掠与破坏政策。他命令士兵破坏家庭手工业,霸占各地手工业 

  行业,同时,劫走了1800多名有技艺的工匠,致使50多种著名的手工业行 

  业由此销声匿迹。一些幸存的小手工业也日趋萧条,有少数大型手工业企业, 

  也遭受土耳其军人的劫掠和摧残。在这个时期,手工业者不仅被迫交纳沉重 

  的苛捐杂税,而且常被官吏敲诈勒索,处境艰难。加上当时马木鲁克人之间 

  的连年战争,导致了手工业生产的日趋凋蔽,一蹶不振。但随着生产和社会 

  分工的发展,在埃及社会中出现了一些受中世纪行会束缚的手工业作坊,个 

  别工商业城市也出现了分散的手工工场。 

       同时,在埃及社会中,早就出现了手工业者所组成的行会,一般帮工及 



① 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编:《北非五国经济》,时事出版社1987 年版,第9 页。 

① 参见纳忠著《埃及近代简史》,三联书店1963 年版,第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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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也都可加入。当时埃及的开罗市,计有手工业者2500多人,手工业者按 

行业组成行会,以行业名称命名街坊,如铜匠街、皮匠巷、珠市坊等。行会 

设置行头,订有行规。但这时的行会行头往往打着保护同行利益的招牌,进 

行敲诈勒索活动,牟取私利。后来,工商业行会逐渐衰落。 

     这个时期,埃及的商业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塞里姆一世占领埃及以后, 

命令军人大肆抢劫商店的金银财富和珍贵古物,强行占据商业企业充当军 

营。埃及的城市居民只有一部分人从事小商业活动,但在土耳其的封建统治 

下遭到了扼杀。商人不仅要缴纳名目繁多的捐税,而且经常受到官吏或亲卫 

军的攫夺和敲诈勒索。这一切都导致了商业的日趋凋敝,如曾经是商业繁荣 

兴盛的开罗、亚历山大,也一蹶不振,变成冷落萧条的城镇。尽管如此,在 

17世纪期间,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商品交换的扩大,在埃及的社会中又出 

现了一些商人。当时的开罗就有各种商人数千人,他们建立商人行会,大多 

数小商人从事贱买贵卖的商业活动。有些大商人有钱有特权,充当包买商, 

将部分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创办手工工场,从中牟取暴利。但在奥斯 

曼帝国的统治下,这种商业的发展却很缓慢。 

     ③对外贸易一落千丈。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时期,埃及的对外贸易一落 

千丈。埃及对外贸易衰落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土耳其封建政府禁止欧洲 

商船进入埃及进行贸易活动;二是葡萄牙人开辟了东通印度及东方的航路, 

控制了埃及与地中海区域的贸易和过境贸易;三是西方商业资产阶级兴起, 

进行海外扩张,争夺海上商业霸权。所有这一切都导致了埃及对外贸易和过 

境贸易的一蹶不振,中断了埃及与东西方各国的贸易联系。所以,从17世纪 

时起,埃及的对外贸易,从发展的顶峰走进了低谷,曾是贸易中心和各国进 

出口商品集散地的开罗和亚历山大也逐渐成为萧条和荒凉的城镇了。这直接 

阻碍了埃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阿里统治时期,埃及的对外贸易才逐渐地恢 

复和发展起来。 

     此外,埃及人民还进行反对土耳其封建统治的斗争。从16世纪初至17 

世纪,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对埃及人民实行了残酷的统治。埃及人民为摆脱土 

耳其人的统治,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埃及的农民先后爆发过多次农民起 

义,拒绝缴纳苛捐杂税,进攻封建主的住宅,但因力量尚未充分组织起来, 

而未能推翻土耳其人在埃及的统治。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奥斯曼帝国 

在埃及的统治地位日益不稳。后来欧洲殖民者入侵埃及,从此,埃及就先后 

沦为法、英的殖民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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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摩洛哥经济 



       摩洛哥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这里最早的居民是柏柏尔人和阿拉伯人。 

  自从公元788年阿拉伯人征服摩洛哥,建立了第一个阿拉伯人独立的国家以 

  后,从公元8世纪至14世纪,摩洛哥的经济、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等 

  都获得了显著的发展。自15世纪中叶以后,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英国、 

  法国等国家先后入侵摩洛哥。从15世纪中叶至17世纪,摩洛哥先后经历了 

  萨阿德和阿拉维两个封建王朝的统治。这个阶段,摩洛哥的经济发展情况简 

  述如下。 



        (1)实行国家封建土地所有制 

       15世纪末以前,摩洛哥的阿拉伯人建立了封建式的土地制度。后来这种 

  封建式的土地关系获得了巩固和发展,并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作用。从 16 

  世纪起,在摩洛哥建立了萨阿德王朝(公元1511—1603年)。萨阿德推行以 

               ① 

   “马赫曾”土地为代表的国家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国家封建土地制度有下 

  列形式:一是国王(素丹)占有的分封土地。素丹将分封的土地、牧场分封 

  给王族、封建主、官吏、部落及宗教头目经营,素丹向受封者征收实物等赋 

  税,作为王室的财政收入。当时税收项目及税率大致是:穆斯林农民依法缴 

                                                     ② 

  纳“阿库尔”税,其税率为其收成额的10%;牧民上缴“泽卡尔”税,税 

                              ③ 

  率为牲畜总头数的2。5%;非穆斯林居民——犹太人按规定上缴“杰贾”的 

  人头税;被征服的部落人员要缴纳“卡拉及”税。这些税收都是封建贵族剥 

  削人民的手段。二是国王直接占有领地。这些土地较好,大都分布在塞布河 

  流域和非斯、马拉喀什、拉巴特等大城市四周。当时,国王直接占有的领土 

  计有1万多公顷。三是宗教占有田户,又称“哈布斯”土地。这些田户一般 

  由清真寺、伊斯兰教及其学校、医院等宗教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土地收入用 

  作宗教及社会活动经费。四是其他土地所有制形式,如部落土地,又称“阿 

  尔什”土地;军屯土地,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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