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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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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上的排外和清洗运动并未能拯救罗马,就像后来基督教的类似行为一样。解放、宽容和代议制也都没能拯救罗马。这就是罗马覆亡的原因所在。当时没有奴隶制,就会有农奴制来填补空缺;当时若有宽容,基督教就早已成了自由的同义语。

    当一些欧洲民族被罗马征服而并入罗马帝国的时候,我们把这些欧洲民族的不幸归因于他们的文明发展程度太低,就像当初某些野蛮民族在其早期发展阶段的经历一样,这种观点从普遍意义上讲是错误的。相反,这些被征服的欧洲民族的文明程度在当时处于最先进的地位:(1)具有高度的教养;(2)已经达到文明的成熟状态并像当时的亚洲民族一样开始走向衰退。我们知道……当时的高卢民族的文明程度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同样的情形是西班牙民族的文明水平。这些民族的反抗精神是很悠久的,这点我们可以追溯到这些民族早期文明的一些标志上。绝大多数被罗马征服的民族的文明要比罗马文明悠久得多。……征服与被征服在古代历史阶段与文明程度高低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我们仅仅是谈论制度水平,那么它在古代是很低的,它无法实现自由。然而在理念的王国里,它的功劳是很大的。

    很多异教徒的制度都没能幸存下来——只留下了观念上的影响。

    斯多噶学派为罗马贡献了它的哲学。首先,是一种高水平的法律观念;其次,是这种法律观念认为法律既不受制于宗教传统也不受制于民族传统,法律拥有高于人类理性的权威,所有的人在这个权利上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是兄弟姐妹,都是上帝的孩子。而这一切,又是良知教导给我们的法则。

    基督教与波斯帝国格格不入,但在罗马帝国则大行其道。为什么?因为在罗马帝国,哲学观念摧毁了旧的信念,使人们产生了对一种更好信念的需求,这为基督教的流行准备了条件。相反,在波斯帝国则存在着一个不可动摇的宗教,并且不存在哲学。

    乡镇是自由的保姆。

    中世纪的最后200年发展了自由的形式,但是却没有产生自由。为什么?因为不宽容。 
 


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期间所恢复的、与古代相类似的真正古典人文学科只有政治学。中世纪的政治学理论主张国家受道德法则、教会以及个人利益的限制;法律只能为公共利益而制定,而且为了公共利益,有时法律可暂时搁置起来;如果公共利益是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才能换取,这样的公共利益就不值得考虑;只有当权威的统治是较好时,权威才是合法的,而这种是否较好的评价应由受权威统治的人民来决定;不成文法要优先于那些具体的法律……这些现代的思想在一个对宗教表现出冷漠、对其他世界不了解、对过去缺乏耐心和宽容以及对古希腊文明礼貌也不熟悉的时代是难以维持下来的。当教会衰落之时,古代国家又出现了,这是一种不知教会为何物,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不受任何法典限制的国家。在这种国家里,由于没有像公理之类的东西的存在,政治十足就是强权的事情,就是为攫取权力而进行的斗争。文艺复兴运动的本意不是政治性质的,它是给文人们上的课而不是给政治家们上的课,而且它也没有自身的哲学理念。然而,这场运动的伟大成就却产生在政治学方面。它用教会居于国家之上的观念取代了古代那种没有教会存在的国家观念。很多古典的观念在这场文艺复兴运动中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甚至也转到了个人自由的立场,但是,他们仍然把国家视为独特的、最神圣崇高的事物,国家不与任何其他机构分享权力。 
 


马基雅维里 
 
    马基雅维里的核心观念是国家权力不受任何道德法则的约束。法律不能超越于国家之上,而是位居国家之下。这难道不是一种传统的古典观念吗?

    马基雅维里:除了时间观念以外,只有传统的国家观没有受到过其他任何事物的制约了。不仅如此,国家有权要求任何事物为它作出牺牲,而自己则不受任何限制和任何分裂的伤害。在传统国家观念里,不存在财产权利、生命权利或良知权利等这些在某种程度上会干扰国家行动自由的问题,也不存在不成文法律,不存在对上帝的遵从,只存在人对人的服从。

    马基雅维里:近现代第一位功利主义大师。他是在所有的近代学校中流行最强烈的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功利主义的直接鼻祖。

    马基雅维里理论的现实情形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马基雅维里只了解罗马历史。但是,最成功的罗马是充满血腥和罪恶的:苏拉和屋大维的大屠杀。后者所进行的屠杀和迫害的时间之长可与教会迫害异教徒的时间相媲美。

    马基雅维里的非道德化的功利主义要么有益于君主制,要么有益于民主制。

    马基雅维里揭露了他自己那个时代实践和理论之间的真实情形:谎言和谋杀。这与我们时代的实践和理论之间的真实情形完全不同。 
 


辉格党 
 
    信奉自由主义的辉格党与信奉保守主义的托利党在根本上是对立的,这种对立也是永恒的。辉格党的定义:辉格党人是那种主张由自由来主导社会生活的英国人,无论他们生活在君主制或共和制之下,还是生活在寡头制或民主制之下,他们的这种态度是一样的。

    辉格党人是那些希望保存自由的人。

    多林戈尔非常起劲地反对暴政,但这并没有使他发展成为一个自由主义者。那些反对保加利亚式或亚美尼亚式的恐怖活动的人们也没有发展成辉格党人。即使在一个专制政府下,这些恐怖活动对辉格党人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他们也不会为此发出多余的抗辩。他不会去谴责罗马皇帝尼禄、俄国沙皇伊凡,而会谴责英王查理五世、乔治三世、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他战斗,他为他的生活、他的财产、他的家庭的存在划定权利和义务的界线,筑起保护性篱笆;他不是去反抗那难以忍受的压迫现实,而是防止各种产生冤屈和导致自由消失的各种哪怕是还很遥远的可能性。

    辉格党人第一次在人类史上把自由作为政党的目标。它所追求的自由不是国家的自由、不是阶级的自由、不是宗教的自由,而是政治的自由。

    辉格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把自由确立为自己的目标的政党。因此,辉格党反对民主制,认为在民主制下自由的大门被关闭着。辉格党希望一种混合政体因素的联合,这就是权力分立,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一种不加分立的权力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这样下去的话,就会产生通向寡头统治的无形的趋势。

    为继承、巩固和促进繁荣、伟大、宗教、科学、教育、安全、道德,安东尼行使了拿破仑式的巨大权力。但是,一个辉格党人则认为值得用流血牺牲去推翻废除这种危害自由的权力。

    信奉自由的辉格党人通过对保守原则作许多妥协来获得权力的长期使用权。

    辉格党人的思想观念并非一定要具有天份的人们才能持有,辉格党人的理论也受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只具普通天资的人们的修正,这正如每一个伟大国家所产生的情形一样。

    从实践上讲,像伯内特、哈利法克斯、洛克、索莫尔斯、霍尔特等辉格党人对自由所做的贡献要超过自地球上有人类以来的任何其他人,尽管这些辉格党人拙于理论建设。当世界看到他们的成功、他们的温和、他们在革命过程中持坚定的保守主义立场时,整个世界对他们充满了赞誉。

    辉格党人并没有发明辉格党主义,他们只是发现了它。辉格党的理论体系早就是他们的先辈多种思想倾向的基础,这些先辈有:塞尔顿、比姆、瓦纳、哈林顿。他们在实践中应用这些观念并把它们作为对一个政党的支持。他们把零散的、具有相同观点的人组织起来。他们的一个发明也可叫做创新,这就是政党政府。

    塞尔顿和弥尔顿、瓦纳和哈林顿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赞成宗教上的长老制、不支持共和制,也不支持有限君主制,他们只拥护自由。自由是一个缓慢成熟起来的观念,它曾被宗教狂热搞得模糊不清。

    辉格党人:他们是自由的捍卫者。他们捍卫自由是为了捍卫宗教自由。这二者的结合就形成了辉格党人。

    辉格党人不是具有原创性思想的人,他们是自然法或欧洲大陆哲学熏陶出来的学生。但他们生活在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代所遗留下来的思想氛围里。这个时代建立在一系列的发现和理论基础上:科学的至高无上性;国际法的出现;契约性政府;良知的至高无上性;宗教自由;奴隶解放运动;自由贸易;社会生活中的财产权;财富分配和决定权力分配的理论,等等。他们(指辉格党人)出生于时代的转折点,受当时广为接受的思想潮流的影响,当然也受更深刻的法律、哲学和宗教等潮流的影响。 

    对辉格党人来说。所有那些前辈们的发现都为通往政治自由铺设了道路。培根、笛卡尔、伽利略、格老秀斯、萨拉沙、科学、国际法、宽容、良知、进步、解放等等,这些就像空气一样,无时无刻不影响人们,并把人们团结起来,最终形成了辉格党。 

    妥协是辉格党人的关键信条。他们在相互对抗的利益之间取得协调。人们是在进行改善而不是在进行破坏。他们避免任何与相互宽容不相符合的绝对教条。他们承认与自己相对立的托利党人拥有与自己人平等的条件和机会。绝不迫害被自己击败了的政党。通过遵从上述原则,美国使自己获得了自由。 

    每当原则起主宰作用时,辉格党理论就会出现,但它并不催促这个时候的到来。在每一代人当中,你可能发现在未来辉格党人旁边是过去的辉格党人——在原则旁边是妥协——走向进步的心灵旁边是静静的传统。 
 


埃德蒙·柏克 
 
    对于我们当中所有思考政治学并且没有陷入因卢梭思想掀起的烈焰和狂风的人们来说,你几乎难以想像柏克究竟是什么人……柏克,是保守主义至高无上的老师。 

    辉格党人在成为政客以后变成了哲学家。他们的权宜之计被转换成了适用于世界的一种制度。适用于一代人的理念被发现适用于所有的时代。完成这一变革的人就是柏克。 

    柏克是为数极少的伟大政治理论家中的佼佼者。因为他拒绝让人民主权、神圣权利、纯洁契约、自然法和所有那些在人们不完美的知识中所表达出来的普遍原则等事物来影响和干扰他。柏克只为实质自由的现实安全而奋斗,对于人们去随心所欲地拥有某种观点,柏克丝毫不加任何批评。 

    在拒绝革命这一点上,柏克是正确的。革命是自由的敌人。

    柏克不是科学大师。但他的知识是丰富的、灵活的,而不是把自己局限于对某一学科的彻底钻研上。

    有些人是行动类型的人物,他们以尽可能给正义带来最小的损害为原则而行动;有些人则属于正义类型的人物,他们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利益造成损害为原则而行动。柏克属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型人物。

    柏克在1790年到1795年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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