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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娱乐至死_-第23部分

小说: 娱乐至死_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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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园之前先学习几何学。如果确有其事,柏拉图就确实很明智,因为正如伟大的文学批评家诺思洛普·弗莱所说的:“书面文字远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提醒物:它在现实中重新创造了过去,并且给了我们震撼人心的浓缩的想像,而不是什么寻常的记忆。”【弗莱,《伟大的符号:圣经和文学》,多伦多:学术出版社,1981,第227页。】    

媒介即隐喻 媒介即隐喻(4)

    柏拉图对于书面文字重要性的推断现在已被人类学家所深刻理解,特别是如果在他们所研究的文化中语言是复杂对话的唯一源泉时。人类学家知道书面文字不仅仅是话音的回声,这一点诺思洛普·弗莱也曾提到过。这完全是另一种声音,是一流魔术师的把戏。在那些发明文字的人眼里,文字确有此神力。考虑到这些,那么埃及神话中把文字带给塔慕次国王的月神透特同时也是魔术之神,就不足为奇了。我们这样的人也许看不出文字有何神奇,但我们的人类学家知道,对于一个只有口头语言的民族,文字会显得多么奇特而富有魔力——这样的对话似乎没有对象,又似乎任何人都是对象。有什么比把问题诉诸文本时的沉默更奇怪的呢?有什么比向一个无形的读者倾诉,并且因为知道有一个无名的读者会反对或误解而修正自己更玄妙的呢?而这正是每一本书的作者必须做的。

    提出上述的观点,是因为本书后面将讨论我们的民族怎样经历从文字魔术向电子魔术转换的巨大变化。我这里想要指出的是,把诸如文字或钟表这样的技艺引入文化,不仅仅是人类对时间的约束力的延伸,而且是人类思维方式的转变,当然,也是文化内容的改变。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媒介称作“隐喻”的道理。在学校里,老师非常正确地告诉我们,隐喻是一种通过把某一事物和其他事物作比较来揭示该事物实质的方法。通过这种强大的暗示力,我们脑中也形成了这样一个概念,那就是要理解一个事物必须引入另一个事物:光是波,语言是一棵树,上帝是一个明智而可敬的人,大脑是被知识照亮的黑暗洞穴。如果这些隐喻不再有效,我们一定会找到其他适用的:光是粒子,语言是一条河,上帝是一个微分方程(正如罗素曾经宣称的),大脑是一个渴望栽培的花园。

    但是我们这种媒介—隐喻的关系并没有如此明了和生动,而是更为复杂。为了理解这些隐喻的功能,我们应该考虑到信息的象征方式、来源、数量、传播速度以及信息所处的语境。例如,钟表把时间再现为独立而精确的顺序,文字使大脑成为书写经历的石碑,电报把新闻变成商品。要想深刻理解这些隐喻,我们确实要费些周折。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我们创造的每一种工具都蕴涵着超越其自身的意义,那么理解这些隐喻就会容易多了。例如,有人指出,12世纪眼镜的发明不仅使矫正视力成为可能,而且还暗示了人类可以不必把天赋或缺陷视为最终的命运。眼镜的出现告诉我们,可以不必迷信天命,身体和大脑都是可以完善的。我觉得,如果说12世纪眼镜的发明和20世纪基因分裂的研究之间存在某种关联,那也不为过。

    即使是显微镜这样不常用的仪器,也包含了令人惊讶的寓意,这种寓意不是关于生物学的,而是关于心理学的。通过展示一个肉眼看不见的世界,显微镜提出了一个有关大脑结构的解释。

    如果事物总是不同于它的表象,如果微生物不可见地隐藏于我们的皮肤内外,如果隐形世界控制了有形世界,那么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否也可能不可见地隐藏在某个地方?精神分析除了充当大脑的显微镜之外还有什么?我们对于大脑的理解除了来自某些工具所产生的隐喻之外,还有什么途径?我们说一个人有126的智商,又是怎么一回事?在人们的头脑里并不存在数字,智力也没有数量和体积,除非我们相信它有。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相信它有呢?这是因为我们拥有可以说明大脑情况的工具。确实,我们思想的工具能帮助我们理解自己的身体:有时我们称自己的身体为“生物钟”,有时我们谈论自己的“遗传密码”,有时我们像看书一样阅读别人的脸,有时我们用表情传达自己的意图。

    伽利略说过,大自然的语言是数学。他这样说只是打个比方。大自然自己不会说话,我们的身体和大脑也不会说话。我们关于大自然以及自身的对话,是用任何一种我们觉得便利的“语言”进行的。我们认识到的自然、智力、人类动机或思想,并不是它们的本来面目,而是它们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我们的语言即媒介,我们的媒介即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的内容。    

娱乐业时代 娱乐业时代(1)

    我认识的一个非常刻苦的研究生在大考前一天晚上回到他的小寓所,结果发现他唯一的一盏台灯已经坏得无法再修了。一阵惊慌之后,他逐渐恢复了冷静。为了第二天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成绩,他打开电视机,关掉声音,背对着屏幕,借着电视机发出的光开始阅读要考的章节。这是电视机的一个用途——照亮书本的光源。

    但是电视屏幕不仅仅是光源,它光滑平坦的表面还可以用来展示文字。我们都住过宾馆,房间里的电视机有一个特别频道,不停地滚动出现有关当天主要新闻的字幕。这是电视机的另一个用途——电子布告牌。

    很多电视机又大又结实,足以承受一个小图书室的重量。美国无线电公司生产的老式落地电视机上可以放30本书,我认识的一个女士把她所有狄更斯、福楼拜和屠格涅夫的书都放在21英寸的威斯汀豪斯牌电视机上。这是电视机的第三个用途——书架。

    举这些例子,我是想嘲笑那些妄想利用电视机来提高文化修养的人。这样的愿望正是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后视镜”思维:认为一种新媒介只是旧媒介的延伸和扩展,如汽车只是速度更快的马,电灯是功率更大的蜡烛。在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中,这种人犯的错误就是完全误解了电视如何重新定义公众话语的意义。电视无法延伸或扩展文字文化,相反,电视只能攻击文字文化。如果说电视是某种东西的延续,那么这种东西只能是19世纪中叶源于电报和摄影术的传统,而不是15世纪的印刷术。

    什么是电视?它允许怎样的对话存在?它鼓励怎样的智力倾向?它会产生怎样的文化?

    这些都是本书后面要讨论的问题。为了能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我这里先要区分一下技术和媒介的概念。我们也许会说,技术和媒介的关系就像大脑和思想一样。大脑和技术都是物质装置,思想和媒介都是使物质装置派上用场的东西。一旦技术使用了某种特殊的象征符号,在某种特殊的社会环境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或融入到了经济和政治领域中,它就会变成媒介。换句话说,一种技术只是一台机器,媒介是这台机器创造的社会和文化环境。

    当然,和大脑一样,每种技术也有自己内在的偏向。在它的物质外壳下,它常常表现出要派何种用场的倾向。只有那些对技术的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相信技术是完全中立的。这里有一个嘲笑这种幼稚想法的笑话:爱迪生本来可能把发明电灯的消息早一些公布于众,只可惜他每次打开灯后,只会把灯放在嘴边然后说:“喂?喂?”

    这当然只是一个笑话。每种技术都有自己的议程,都是等待被揭示的一种隐喻。例如,印刷术就有明确的倾向,即要被用作语言媒介。我们可以想像把印刷术专用于照片的复制,我们再想像一下,16世纪的天主教可能不会反对这种用途,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新教改革可能就不会发生了。因为用路德【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译注】的话来说,如果每个家庭的餐桌上都有上帝的文字,基督徒就不需要教皇来为他们释义了。但事实上,印刷术从来没有被专用于、或大量用于复制图像。从15世纪诞生之初起,印刷术就被看作是展示和广泛传播书面文字的理想工具,之后它的用途就没有偏离过这个方向。我们可以说,印刷术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发明的。

    电视技术也有自己的倾向。我们可以把电视当作灯、当作文字的显示屏、当作书架,甚至当作收音机,但至少在美国,电视机没有也不会派这些用场。所以,要回答“什么是电视”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当我们谈论电视的时候,我们不是指一种技术,而是指一种媒介。在世界上很多地方,虽然制造电视的技术和美国是一样的,但在那些地方,电视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媒介。在我所指的那些地方,大多数人还没有电视机,拥有电视机的人也只有一台,他们只有一个电视台,他们没有全天24小时播放的电视节目,大多数节目都以推进政府的意识形态和政策为首要目的。在那些地方,人们不知电视广告为何物,电视上的主要画面就是一些“说话的人头”,电视的用途和收音机相差无几。由于上述这种种原因,那些地方的电视不可能拥有像在美国一样的意义或威力,也就是说,由于使用方法不同,某种技术可能无法充分发挥其潜能或者只能产生最低限度的社会效应。

    但是,美国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在*制度和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电视找到了作为一种技术可以充分发挥潜能的肥沃土地。其中一个结果就是,美国的电视节目在全世界供不应求。美国电视节目的出口量大约为10万到20万小时,平均分布在拉丁美洲、亚洲和欧洲。【1984年7月20日,《纽约时报》报道了中国国家广播电视部门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签订合约,在中国播放64小时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节目。他们很快还要和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及美国广播公司签订合约。】在过去若干年中,像《宝藏》、《碟中谍》、《星际旅行》、《达拉斯》和《豪门恩怨》这样的节目在英国、日本、以色列和挪威受到欢迎的程度,绝不亚于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我听说(但没有得到证实)几年前,拉普人【拉普人(Lapps),即萨阿米人(Saamis),从事放牧、养驯鹿,部分从事渔猎。——译注】为了看《达拉斯》中到底是谁杀了,竟然推迟了他们每年一次的大迁移。而与此同时,美国的道德和政治威信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大下降了。美国的电视节目之所以供不应求,并不是因为人们热爱美国,而是因为人们热爱美国的电视。    

娱乐业时代 娱乐业时代(2)

    要想弄清个中原因,其实并不困难。在看美国电视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想到萧伯纳第一次看见百老汇和四十二大街上夜间闪烁的霓虹灯时发表的精彩评论。他说,如果你不识字,这些灯光无疑是美丽的。美国的电视确实是美丽的奇观,是难得的视觉愉悦,每天你都能看见成千上万个图像。电视上每个镜头的平均时间是秒,所以我们的眼睛根本没有时间休息,屏幕一直有新的东西可看。而且,电视展示给观众的主题虽多,却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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