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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中国官场学-第20部分

小说: 中国官场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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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久交更难
    人知宾主初交不易,而不知交久更难。盖到馆之始,主人情谊未甚融洽,尽我
本分,可告无愧。若相处多年,其为契合可知交,既投契识论必有裨益,官声所
系,须事事为之谋出万全。任劳分谤,俱义所应得引嫌避怨,便失朋友之道。特不
可恃主人倚重,挟势以济其私耳。
                          宾主不可忘形
    交至忘形,方为密契。独吾辈之于主人,宾主形迹断不可略。盖幕客之得,尽
其言以行其志,全在主人。敬以致信,一言一动须主人有不敢简慢之意。忘形则易
狎,狎则玩心生,而言有不听者矣。余与光山刘君仙圃甚洽。仙圃令平湖时,欲联
齿叙之欢。余曰:“俟去馆日如何命。”同事者多笑之。先生不余近也。故仙圃升
任,余赠别诗有“形迹略存宾主分,情怀雅逼弟兄真”之句。盖纪实云。
                          不宜经手银钱
    署中银钱出入,其任甚重,其事甚琐,不推刑名幕友不可越俎,即钱谷职司会
计亦止主簿籍之成完赢细之数而已。出入经手非其分也。盖既经手银钱,势不能不
计较节啬,其后必为怨府,况权之所归,将有伺颜色,逢意旨者,而公事多碍,人
品因之易坏。且出入簿记,一时难以交卸。虽有不合亦不能去,如之何其自立耶?
                           勿求全小节
    入幕以宾为名,主人礼貌盛衷,即敬肆所别。大段仪文何可不讲。若诚意无
渝,则小节亦须从略。饮撰之类当视主人之自奉何如。故其自奉素丰而俭以待我,
是谓不诚。若待我虽俭而已丰于彼之自奉,即为加礼,更不宜琐琐求全。向客胡观
察文伯处,因言肉败,责逐庖丁,常以为悔。故后来历幕,从不以口腹责人。至主
人所用仆从,大率不知大体,万不可稍假词色,或后于求之渐。若些小过失,量为
包容,远怨之一端也。
                            勿忘本计
    鬻文为活,非快意事,固不可有寒乞相,使主人菲簿。而本来面目欲须时时自
念,食饶梁肉,念家有应赡之妻孥,自不忍从梁肉外更计肥甘。卖及优伶,念家有
待济之戚,自不暇向优伶中妄博欢笑。且客中节一钱之费,则家中赢一钱之资。家
食无亏,行装可卸,又何必以衰年心力长为他人肩忧患哉。
          幕之为道,纵无有心之过,岂克无心之失。是既为人
      肩忧患,而尤为己肩忧患。苟可卸肩,亦何必于火坑中求
      生活耶?
                        囚关绝祀者尤宜详审
    外舅王坦人先生讳宗阅令金山时,余初入幕平湖。杨君砚耕为外舅故交,时从
山西来,言雍正年间尝馆虞乡主人,兼署临晋县。有疑狱久未决,主人素负能名,
不数日,鞫实,乃弟杀胞兄至死遂。秉烛拟罪属稿,毕夜已过半,未及减烛而寝,
忽闻床上钩呜,帐微启,以为风也。复寐少顷,钩复呜,惊席,则帐是钩上,有白
发老人跪床前叩头,叱之不见。几上纸翻动有声,急起视,即拟谳稿也。反覆细
审,罪实无枉,惟凶手四世单传,其父始生二子,一死非命,一又仗辜,则五世之
祀绝矣。狱无可疑而以疑久宕,殆老人长为乞传耳。因毁稿存疑如故。后闻今皇帝
御极大赦,是案竟以疑有,余闻而谨识之。故凡遇父子兄弟共犯者,尤加意审慎
焉。
                       定罪时有鬼物凭依
    乾隆二十年间,浙江司臬同公当为人言办秋审时,夜将半,令小僮提灯,亲至
各房科察看,皆灭烛酣睡。一室灯烛明,穴窗纸视之,一老吏方手治文书,几案前
一白发翁,一年二十许妇人,左右侍,心甚骇异。俄见吏毁稿复书讫,妇人敛袄
退。吏别检一卷,坐良久,书签。白发翁亦长揖不见。遂入署传诘此吏。先书有为
台州因奸致死之案,本犯为县学生。初愈怜才,欲请缓决,后以败检酿命,改拟情
实。后书者,为宁波索欠连杀致死之案。初意欲清情实,后念衅由理直,情急还
殴,与逞凶不同。故拟缓决。然则年二十许者,为捐躯之妇。白发翁乃凶手之先人
矣。吏之拟稿,不过请示,鬼犹瞳之,况秉笔定罪者,可勿慎欤。
                        删改自首之报
    余馆秀水时,幕寮在三堂东。又东为内宅门,门外东南为庖厨室故为楼,甚宏
敞,板梯久毁,西向尚悬爱日楼匾额。天阴雨辄闻鬼泣声。令君孙景溪先生,偏询
署中人,无知其故者、一老吏年八十余,言:康熙时令,有母,喜诵佛号,始创此
楼奉佛。雍正初年,刑名幕友胡姓歙人盛夏不欲人见,因独处楼中。凡案牍饮撰缒
而上下。一日薄暮,闻楼头惨叫声,从者急梯而上,则胡赤身仰卧,自白刃于腹肌
肤如刻画,血被体。问之,曰:向客湖南某县,有妇与人私。夫为私者所杀,妇首
于官。吾恐主人罹失察处分,作访季详报,疑妇凌迟。顷见金甲神率妇上楼,对吾
腹,他不知也。叫呼越夕而死。嗣常见形。楼头板梯所由撤也。先生为文仟之,后
稍戢。今不知扈厨有更易否。夫律例一书于明刑之中,矜恤曲至犯罪自首一条,网
开一面,乃求生之路。删改而致之重辟,是死于我,非死于法也。鬼之为厉宜矣。
                       事关人罪者口宜谨
    谚云“好动扶人手,莫开杀人口。”居幕席者,更当三复此言。昔吴兴某以善
治钱谷有,声当事某公所慢。曾故人子官浙中大僚,某汗其侵盗明事,竟成大狱。
狱甫定,某忽自啮其舌,至本溃以死。顷读无锡诸类谷先生洛近稿载其邑人张希仲
事,尤可鉴也。希仲馆归安令裘鲁青署。归安有民妇与人私。而所私杀其夫者狱
具。裘以非同谋,欲出之。时希仲在座大言回:赵盾不讨贼为杀君,许世子不尝药
为杀父。春秋有诛意之法,是不可纵也。妇竟论死。后希仲梦一女子拔发持剑,捕
膺而至,曰:我无死法,尔何助之急也,以刀刺之。旦日其利处痛甚。自是夜必
来,遂归。归数日,鬼复至,愈伤使巫视之。如梦,竟死。夫某公侵盗有据于法得
死,直为大僚所治,某言非虚妄。特意出于私,尚罹险过况传闻有未实者乎?若希
仲诛意之说,非法家所忍言,直为鬼难矣。事辈读律佐治,身当其任,自不得曲法
姑宽。如不在其位,又何忍下石耶?
                          仁恕获福
    外舅之母舅韩其相先生名大镛榜姓何居萧山之迎龙闸为诸生时,工刀笔,久困
场屋,且无子。馆公安悬幕,治刑名,绝意进取。雍正癸卯,梦人召而语之曰:
“汝因笔孽多,尽削禄嗣。今治狱仁恕,偿汝科及子,其速归。”时已七月初旬,
韩不之信也。越适夕复梦如故,答以试期不及。神曰:“吾当送汝。”寤而急理归
装,江行风利。八月初二日抵抗。适中丞大收遗才,补送入,果中式。次年举一
子。乾隆十三年外舅尉山阻济源大司空卫公哲治方守淮安,询知旧客山阴姚升阶先
生为外舅姻连,因言:先生在幕十余年,无刻不以息事为念。偶罪一人,则旁皇周
室行,食饮不怡,真仁人也。其子由乾隆壬申举人官肃州同告养归侍先生躬膺,效
封与德配,白首相庄,安养二十饮年,见家孙斌游痒,年八十余,无疾而终。公之
言验矣。又会稽唐我佩先生久幕江苏,治狱慈慎,有唐老佛之称。子廷槐,乾隆辛
末进土令江西。时先生亲享禄养也。
                           忌辣手
    同里丁君某游幕河南,为制府田公赏识。羔币充庭者十余年。余年十岁时,君
归里。过先大父,先大父问其何以得致盛名。君累举数事,余童呆不能解。记先大
父曰:“得毋太辣手乎?”群曰:“不如此则事不易了。”君既去,先生姚奉茗以
进。先大父曰:“顷丁某言,汝闻否?虽多财,不足羡也。辣则忍,忍则刻,恐造
孽不少,其能久乎?”复摩余项曰:“省否?”封曰:“省。”先大父曰:“省便
好。”未几,丁君旅没,厥永年十五六,酷嗜饮博,不六七年,资产罄尽,妇亦
死。遂流荡不知所终。余旧撰馆联所云“辣手须防人不堪者”,志先大父训也。
                         择主人获益
    前言就馆宜慎,犹为处馆言之。实则人品成败,所关尤知。盖寻常友朋,鲜能
经年聚处,惟幕友之与主人,朝夕相习,性情气质最易染移。所主非人,往往远离
其本。吴余初入幕时,借无知识,在外勇署二年,本甚预官事也。运至常州主海阳
胡公,举目生疏,始凛凛自励。公官太守而自奉俭约,过于寒士。无声色嗜好,无
游淡狂语。日未出,先仆从起坐书室,治官文书,夜必二更余万人内室。风雨寒署
无间。每办一事,必撤始终反覆辩难,以求其是。尝言心之职思,愈用愈出。思字
之义,以心为田。田中横竖二画,四面俱到,缺一面,便不成字。僚属号公三世
佛,调过去现在未来无不周计也。余司书记,而公善余持论,遇刑名钱谷大事,必
把其议颇多□荛之彩。余是以乐为知己用。既敬公正直廉勤,又以公之生年月同先
君子。仅后先君子一日,益严事之。公亦雅器重金,有国士之目,礼貌视他友加
等。故他友皆苦公琐细,不乐久居。余独相依六载。觉上身制事之道,师资不少,
其后择主与公异辄不就。孔子曰:“居是邦也。”其大夫之贤者。岂可苟焉已哉。
          幕客亦宜早眠早起,常使精神有余,则虑事精详,下
      手周到。且主人就问无阻,日亲日信,可以随机尽言,每
      有宾主心迹阔略者未始不由于自疏也。
                         玉成有自
    余安贫自守,固禀二母训,不敢陨越。然玉我于成,临桂中堂陈公实有力焉,
而人未之知也。往岁庚辰二月,余馆长洲。有某髯者,蛊余以利,调非此不足济
贫。且诡邱前辈知名诸君,以相款动。并道余纳赂之术,余笑而不答。髯意余诺
也。如其述来。严斥之。增赂以复。余甚恐,拟批提主讼人。髯来揭,大诧。余谢
曰:主人意也,遂绝之。至七月。余归应乡试。代庖者,误为所惑。比余九月至
馆,甫三日而事败,奉中丞访究,二人苍黄窜逸二中丞临佳公也。于是余私自幸,
益惊然于法之不可试,利之不可近贞,初志以迄今未尝见叶于大人先生。盖数十年
来,得力全在怀刑二字也。
    余既书佐治药言四十则。示孙甥兰后。归里后,偶有记忆,又得二十六则。皆
馆中所躬行而习言者命儿子继访录草,寄甥纪人前编,微事处额近果报,藉以相
规,行益自勉也。乙己小春五日龙庄居士跋。
          仆有题巫马期听讼台旧句,云听讼斯无讼,怀刑自措
      刑,不谓适得此书之意。
                       跋续佐治药言
    余以佐治药言印本贻焕曾。后焕曾谒选人北上,挈其甥兰启过余叙别,联舫至
吴门。兰启复出,焕曾续辰药言二十六则。卷卷然条省事之目,申辣手之诚,缀以
徵应而自著。师盗所由及怀刑之益。盖仁人之用心深挚矣。余尝读双节堂赠言集录
至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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