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物价史料-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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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
陕西继续旱荒,斗米值万钱。延安府大饥,人相食。各县掘万人坑,以掩尸体。河南亦旱。杞县大水。(25页)
崇祯四年,
陕西继旱,至此已连四年。冬大雪,人畜死者过半。榆林斗米银六钱,人相食。安定斗米至一两二钱。(36页)
崇祯五年
陕北继续旱荒,安塞斗米银八钱,僵尸遍野。(44页)
崇祯六年,
山西、陕西大饥,继旱。山西自崇祯六年八月至七年四月不雨。郑州大水。(50页)
崇祯七年
山、陕大饥,人相食。米脂县斗米值银八钱二分。湖南大旱,江西亦饥。(55页)
崇祯八年
河南大旱。安庆大水。陕北延长一带岁饥,斗米银八钱,民掘草根树皮而食。
明政府再加助饷每两银一钱。(62页)
崇祯九年
山西大饥,人相食。河南旱蝗。陕西延安大疫。(78页)
崇祯十年
南北直隶、山西大旱。陕西、山东、河南蝗。民大饥,西安斗米值银四钱。陕西各地,有人相食者。(91页)
崇祯十一年
南北直隶、山东、河南大旱蝗。山西、陕西亦旱且饥。华北地区赤地千里。(101页)
崇祯十二年
南北直隶、河南、山东、山西旱饥,川泽皆涸,又大蝗,河南更甚,草木俱尽。陕西亦蝗,延川斗米银八钱。僵尸遍野,以致春间大疫。(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