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律师富律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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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律师大都以个人为单位对外开展开拓业务、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严重制约了律师个人发展空间,尤其是年轻律师在从业之初,不仅得不到支持,反而要与经验丰富,有相当社会资源积累和影响力的老律师,去竞争市场。导致年轻律师执业之初连起码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
如果一个行业对后来者如此地残酷,还能发展吗,还会有前途吗?
所以律师事务所必须要走企业化、公司化的道路,必须要有强大资本、业务支撑的实践、学习、交流的平台。在这个行业的既得利益者必须为后来者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否则这个行业就会先进入这个行业的一群人做小、做死。这只能从体制上着手,企业化、公司化是一条非走不可的路。
3、向未来要发展
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是什么?现在还是一片空白,正因为是空白才有文章可做,做什么文章?就是培育市场。
中国的律师业必须为自己的未来培育自己需要的市场,这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地步,不能不重视的地步了。不把蛋糕做大,就不会有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和发展。
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中国人对法律和律师的依赖度很低,不是他们不需要法律服务,而是他们不知道或者说不习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规范日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
所以中国的律师必须走出事务所、走出庙堂、走出书本、走出法条、走出冲突,走向社会、走向客户、走向市场、走向工世界,去宣传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规定,告诉们如何安全、合法地生活、生产和工作,去为全社会做一些好人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改变全社会对律师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律师业正面临的困境,治好自己的病。
4、向年轻的律师要发展
谁都知道,年轻的律师是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没有他们的健康发展就没有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和未来。但是在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下,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律师实践型人才的断代,必然会造成一个行业的危机。
所以作为老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必然承担起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指导责任,帮助他们迅速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和社会资源的积累,放弃年轻律师就是放弃未来。
四、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的出路在哪里?
讲到公司化,有人在思考、有人在探索、有人在实践,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以及发达地区都有了一定的实践积累。但从实践的效果来看,都不尽人意,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在于,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化过程中陷入了误区。
1、把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当作工厂化,工厂是必须要关门生产,把工人限定在工厂内进行作业,而律师事务所则完全不同必须开门生产,要把律师都赶到市场中去,在亲身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中培养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积累社会资源,律师事务所仅仅是律师的大后方,战场永远是市场。如果律师事务所公司也把律师关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中被当作车工或钳工之类的技术工人,哪个人永远是得不到发展的,一旦离开那个工作环境,一切还得从0开始。也没有律师愿意长期地被限制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2、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不等于100%的商业化,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包括律师和事实上存在着的非律师的投资者)往往过于急功近利,今天投资明天就要出效益,马上就要赚到钱,在这种投资理念和运作模式下,如果一年不赚钱、二年不赚钱,马上就对投资失去了信心或撤回投资,而无论是律师个人还是律师事务所,成长期都在三到五年左右,过了成长期后才会步入稳定的发展。
3、工资制严重阻碍了公司制律师的发展。有关提成制,前一段时间引起了业内比较大的争论,有人以提成制严重阻碍了律师业的发展,以为工资制就能救律师。本人因忙于企业管理的文集写作,就没有参与进去。
其实反对提成制和主张工资制一样的错误和荒唐,都是阻碍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敌人。严格地讲,没有提成制就不会有中国律师的过去和现在,也就不会有中国律师的未来。
笔者从亲身经历的实践来看,在实行工资制条件下的律师,对市场开拓根本就没有积极性,由于利益分配远远低于其期望值,结果公司化就成了合伙人或投资者拼命开拓业务,一般律师具体经办业务,最后公司化就又走回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大锅饭老路上去了。
当然完全的提成制不利于形成律师团队化和公司化运作所需要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是不争的事实。
之所以会有两种极端产生,原因在于:
a、认识上的错误,把抽象的法律服务当作了律师事务所的产品,其实律师事务真正的产品就是律师,是人而不服务和产品。进而导致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不以培养和打造有服务能受欢迎的、有影响力的律师为前提,导致公司化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误区。
公司化如果不以培养律师为前提,这是在与市场对着干,与数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对着干,与律师行业的自身的文体特点对着干,如此当然就一定不会有前途。
b、在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个人的关系的定位上过于低俗,往往以利益关系决定合作关系,既没有共同的事业使命又没有共同的社会使命,如此公司化做不大、做不强很正常,真要是做大、做强了,反是件奇怪的事了。一群低俗的人为了利益暂时走到一起,如何能成就一番事业?
4、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的必备条件
a、投资者、合作者:就律师行业内部来说,二十年执业经历或者五年执业经历以下的,这一群人中只有完成了初次创业或财富积累的人同时还有第二次创业愿望的人,才可能成为公司化的投资者;五年以下的律师往往发展上都会遇上瓶颈,合作的意愿最强烈,公司化、团队化意愿最强烈。一般过了五年的发展期后,业务和收入稳定后的律师基本上就没有合作的愿望了,即使有也是能力和人品特别差的人。
当然律师业现在需要行业外的投资,主要还是有相当的财富积累,并有强烈的投资律师事业愿望的人。
b、由于公司化基本上老律师和年轻律师的组合,年轻律师生活和生存需要保障,因而必须给一定的生活保障,通过发工资或借贷来解决年轻律师的生存和生活问题;为了提高律师个人开拓市场的积极性,提成制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律师事务所必须有工资制和提成制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机制。
c、公司化的律师事务所首先是一所学校,然后再是一所律师事务所,必须首先承担起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并在对年轻律师的成长关怀中获得律师团队的凝聚力。如果培养培训工作做不到位,公司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也根本就不会有凝聚力,律师一旦有一定的技能和社会关系积累就会远走高飞。
d、公司化必须要有自己的社会使命和责任,否则对社会没有影响力对律师没有吸引力。
五、来自实践和探索的思考
有关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和未来,笔者经过数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积累了相关的经验,并通过亲身的试验完成了有关律师事务所从体制、投资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管理流程市场运作模式等方面的可行性的研究,现在唯一不足的就是没找到适合的投资者和合作者,现在正在积极的寻找和等待之中。
有关未来律师事务所基本模式为本人也有所总结,具体如下:在未来的律师事务所团队中,原则上不录用没有经过本所培训的律师、助理及市场拓展与行政管理人员。
之所以作如此选择是因为:
一、律师这个行业有其特殊性,最大的特点是工作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程,律师往往是师从不同而各行其是,导致在组建团队时前面律师干过的活,后面的律师没有办法接手,往往都要从头再来一遍。
二、律师往往都有自己的专业背景和经历,并在实践中形成各自的风格和操作规程,这是很难改变的习惯和风格,改变这样风格和习惯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培养一个新律师的十倍、二十倍甚至更高。
三、律师这个行业单凭个人的努力,起步难、发展难、改变难,律师单打独斗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市场需求,要组成团队就必须有共同遵守的信念、目标、道路和方法,通过培训可以尽快地物色和培养团队所需要的律师。
四、我们需要的律师是有专业、懂管理、会经营、善服务的律师,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象一粒种籽一样,丢到哪里都能生根发芽,这样的律师不通过培养是很难自生自长。
经过统一培训后的律师团队可以达到如下效果:
一、培训过程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不出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能确定适合团队和不适合团队律师。
二、经过一年左右时间培训和实习,在技能上可以达到相当于在法院工作三年或普通律师工作三到五年的水平。
三、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激活任何陌生市场。
四、通过培训确立起律师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共同的事业目标,并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每个人首先是对自己的成长负责,为自己的成长工作,通过律师个人的发展带动团队的发展。总之高尚的情操和博大的胸怀,是律师业的立业之本,也是造就中国律师业未来的根本。
伟大的时代造就伟大的使命,伟大的使命造就伟大的团队,伟大的团队造就伟大的律师,本着对时代、对历史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才可能造就强大的律师业。
总体上的规划是:以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等发达城市为起点,成立一个核心的律师事务所母所,十年以内完成在国内大中城市律师事务所投资和设立,由母所统一输入标准化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创建中国第一大律师集团与联盟,同时初步完成与国际国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的资源整合;争取在后十年建成全球最大的以法律服务、财务服务、管理服务为核心的世界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为核心中介服务联盟或集团。
目标已经找到,道路已经明确,现在缺的就是付诸实践。在此笔都真诚地希望并呼吁律师同行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中介服务市场的产业化与集团化。
以上就是笔者终身的目标和使命,“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邱旭)
主题:'转帖'法律四大职业哪个更具魅力?
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有近百万人参加司法考试,前三次考试共有6。64万多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法官19万多人,检察官14万多人,律师11万多人,公证员1。3万多人,但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