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类经图翼-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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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相遘,天地相临,而变化逆顺,由兹生矣。虽同类相和、气化相生者谓之顺,异类相临、
气化相制者谓之逆;然有气虽同类而亦为病者,以相火临于君火,为不当位故也。故六微
旨大论曰∶君位臣则顺,臣位君则逆,逆则病近害速,顺则病远害微,所谓二火者是也。此
当与前五运太少齐兼化图解参看。
六微旨大论曰∶天道六六之节,盛衰何也?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纪。故少阳之右,阳
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
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此言客气阴阳之次序也。
卷二运气(下)
指掌解
属性:r司天在泉指掌图pt13a30。bmpr
推六气法∶凡司天前二位即初气,前一位即二气,本位司天为三气,后一位为四气,后二位为五
气,后三位为终气,即在泉也。掌中一轮,六气燎然在握。
六气以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
阴,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故但记厥少太、少阳太六字,则六气尽矣。厥少太为三阴,
少阳太为三阳也。其法以巳亥为始,即起厥阴司天,故于巳亥位起厥字,子午位为少字,丑未位为太字,
顺数到底,皆其年分之司天也。其余五气,循次可推矣。
邵子曰∶天有四时,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指节可以观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
于掌矣。一曰∶手仰本乎天亲上,足方俯乎地亲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阳能兼阴,阴不能
兼阳也。掌之后高前下,象地之西北多山,东南多水也。聚为川泽,掌中之文如川象也。
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胫肢至胯,各三节,三四应十二次也。四肢应天四时,应地四方。
一手四指各三节,应十二辰;两手合之,应二十四气;拇指三节,二节为阴阳,隐者为太极;
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应天卦;并手足为六十四,兼地卦。地体极于十六,一手有十六
数而显者十五,一者太极,隐于大物之间也。人之四肢各有脉,应四时之气也;一脉三部,
应一时三月也;一部三候,应一月三旬干策也。素问以十二节气出于天气,而应人之十二
经脉,谓手足各有三阴三阳也。阴阳家以十二支分于指之周圈十二节,谓之十二支掌;以洛书数分于
食中名三指各三宫,谓之九宫掌;以八卦分于食中名三指,去中宫不用,干起名指根西北方位,以次而
终兑于正西,谓之八方掌;以一坎起食指根,逐节而上,二坤三震四巽五中六干七兑八艮九离
而终于名指根,谓之排山掌;以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亦如前法,
谓之紫白掌;以甲起寅位而癸终于亥,去子丑两宫不用,谓之十干掌;用食中名上下六
节,谓之六壬掌。由是观之,是天地之理,举掌可尽,邵子固非欺我,而天之生人,又岂偶然哉?
r地理之应六节图pt13a31。bmpr
x此图上者右行,下者左行,自初至终,乃为地之主气,静而守位者也。x
x义出六微旨大论中。x
卷二运气(下)
天符岁会图说
属性:r天符之图pt13a32。bmpr
天符者,中运与司天相符也。如丁年木运,上见厥阴风木司天,即丁巳之类,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火运火支,又见少阴君火司天,三合为治也,共四年。
r岁会之图pt13a33。bmpr
岁会者,中运与年支同其气化也。如木运临卯木,火运临午火之类,共八年。
r同天符同岁会图pt13a34。bmpr
同天符同岁会者,中运与在泉合其气化也,阳年曰同天符,阴年曰同岁会。如甲辰年阳土运而
太阴在泉,则为同天符;癸卯年阴火运而少阴在泉,则为同岁会。共十二年。
天符岁会者,气运相符之谓也。六微旨大论曰∶天气始于甲,地气始于子,子甲
相合,命曰岁立。气运相临,而天符岁会、盛衰虚实所由生矣。故每岁天地之令,各
有上中下三气之分∶司天者主行天令,行乎上也;岁运者主生化运动之机,行乎中也;
在泉者主地之化,行乎下也。遇而同其气者化之平,遇而异其气者化之逆。故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
邪则变甚,正则微也。又曰∶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虽天符岁会,皆得纯正之气;然其过
亢,则未免中邪亦有轻重。故中岁会者为轻,以行令者之权轻也;中天符者为重,以执法者
之权重也;中太乙者为尤重,以三气皆伤而贵人之不可犯也。故天元纪大论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也。
天符者,天元纪大论曰∶应天为天符。谓中运之气,与司天之气相同者,命曰天符,符
之为言合也。如六微旨大论曰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土运之岁,
上见太阴,金运之岁,上见阳明,水运之岁,上见太阳者是也。又六元正纪大论曰∶戊子戊
午太征,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巳丁
亥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少商,上临阳明;己丑己未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前三
者,言三太也。后三者,言三少也。上者,言司天也。临者,天运相临也。二论之词不同,
而义则一也。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岁会,然既为天符,又为岁会,是天气运气岁支
三者俱会,乃为太乙天符也。如戊午年戊为火运,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属南方火位,故曰三合为治也。
太乙天符者,尊之之号也,故太乙天符称贵人,共四年,即戊午己丑己未乙酉是也。详见前天符论中。
岁会者,天元纪大论曰∶承岁为岁值。乃中运之气,与岁支相同者是也。六微旨大论
曰∶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不分阴
年阳年,但取四正之支与运相合,乃为四直承岁。四正支者,子午卯酉是也。如辰戌丑未
四年,土无定位,寄旺于四时之末,各一十八日有奇,则亦通论承岁也。岁会共计八年,而
四年同于天符,是即太乙天符也。按八年之外,犹有四年类岁会而实非者,如壬寅皆木,庚
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亦是运与年支相合,而不为岁会者,以不当四正之位故也。
然除壬寅庚申二阳年不相和顺者无论,至若癸巳辛亥二阴年,虽不为岁会,而上下阴阳相
佐,亦得平气,其物生脉应,亦皆合期也。
同天符同岁会者,言中运之气与在泉相合也;但分阳年曰同天符,阴年曰同岁会。六
元正纪大论曰∶甲辰甲戌太宫,下加太阴;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阴;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阳
明,如是者三。三者,谓三太之年为同天符也。又曰∶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阳;辛丑辛未
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阴,如是者三。三者,谓三少之年为同岁会也。故
又曰太过而加同天符,即三太之年也;不及而加同岁会,即三少之年也。下加者,在泉为下也。
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
三十六年。然太乙天符四年,已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岁会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
故合而言之,六十年中,止得二十八年也。六元正纪大论曰凡二十四岁者,盖止言天符十
二年,同天符同岁会共十二年,总为二十四年,而不言岁会及太乙天符也,亦所当审。
卷二运气(下)
天符岁会总歌
属性:天符中运同天气,太乙全兼运会支。岁会运支须四正,辰戌丑未亦相宜。同天同岁泉
同运,阴岁阳天不必疑。
r甲子岁六气终始日刻图pt13a35。bmpr
六微旨大论曰,甲子岁初之气,天数始于水下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者,言每
岁六步,每部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如甲子岁初之气,始于寅初初,
终于子初四,乃交春分二之气,正合此数。余仿此。
r乙丑岁六气终始日刻图pt13a36。bmpr
六微旨大论曰,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二十六刻者,言大寒日寅后二十六
刻也。及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交于春分节二之气。余步仿此。
r丙寅岁六气终始日刻图pt13a37。bmpr
丙寅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五十一刻者,言大寒日寅后五十一刻也。同前。
r丁卯岁六气终始日刻图pt13a38。bmpr
丁卯岁终之气,终于水下百刻,是子丑寅卯四年而一周之数已尽,至戊辰岁初之气复始于
水下一刻,而与甲子岁气同矣。详义见后三合会同图说。
r六十年岁气三合会同图pt13a39。bmpr
卷二运气(下)
水下一刻三合会同解
属性:六微旨大论曰∶甲子之岁,天数始于水下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谓起于艮中之南,寅
初一刻,盖寅为岁日之首,如灵枢卫气行篇曰,常以平旦为纪者是也。一昼一夜凡百刻,司
天者纪以漏水,故曰始于水下一刻。
岁气三合会同者,如甲子岁,初之气始于水下一刻,以至终之气终于二十五刻,所谓初
六,日行一周也。乙丑岁,初之气始于二十六刻,终之气终于五十刻,所谓六二,日行再周
也。丙寅岁,初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之气终于七十五刻,所谓六三,日行三周也。丁卯
岁,初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之气终于水下百刻,所谓六四,日行四周也。四周谓之一纪。
次至戊辰壬申岁,复皆始于一刻,与甲子岁同,所以申子辰,岁气会同三合也。此后巳年酉
年,俱同丑年,午年戌年,俱同寅年,亥年未年,俱同卯年,故申子辰、巳酉丑、寅午戌、亥卯
未,岁气皆同如此,所以谓之三合。以是类推,则六十年气数,可指诸掌矣。
卷二运气(下)
南北政说
属性:(附∶阴阳交、尺寸反。)
r南北政图pt13a40。bmpr
南北政者,五运以土为尊,居中央而统于金木水火。故十干以甲己年土运为君象,主南面
行令而为南政;其余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年为臣象,皆北面受令而为北政。南政北政,
脉当各有不应。若当应不应,不当应而应者,乃谓之阴阳交,尺寸反,斯为害矣。
r南政年脉不应图pt13a41。bmpr
x甲己年为南政x
r北政年脉不应图pt13a42。bmpr
x乙丁辛癸丙戊庚壬年为北政x
南北二政,运有不同,上下阴阳,脉有不应。五营运大论曰∶先立其年,以知其气,左右
应见,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也。倘粗工不知而呼寒呼热,妄施治疗,害莫大矣。
南北政者,即甲己为南政,余为北政是也。至真要大论曰∶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
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谓南政之年,南面行令,其气在南,所以南为上而北为下,司天在
上,在泉在下,人气应之,故寸为上而尺为下,左右俱同。北政之岁,北面受令,其气在北,
所以北为上而南为下,在泉应上,司天应下,人气亦应之,故尺应上而寸应下,司天应两尺,
在泉应两寸,地之左间为右寸,右间为左寸,天之左间为左尺,右间为右尺,正与男子面南
受气,女子面北受气之理同也。
脉有不应者,谓阴之所在,脉乃沉细,不应本脉也。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