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难经古义-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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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言心荣(血)肺卫(气)通行阳气。(指血气)故居在上。(鬲上)大肠小肠。传阴气(指二便)而下。故居在下。(齐
下)所以相去而远也。(比他腑则去其脏位霄壤)
按此一节。因前篇所谓心肺独在鬲上。再发难。余三脏腑皆相近。而心肺之腑。甚相远者何。盖心肺主血气。以行
十二经络。不居至高之位。则何缘致令于一身哉。大小肠虽为其腑。然其所职者。传送糟粕。泌别水液。不居至下之地。
则何能导气于二阴哉。各由其贵贱。而位有崇卑者如此。所谓阴阳二气。即指血气与二便。非气为阳。血为阴之谓也。
又诸腑者。皆阳也。清净之处。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然。诸腑者谓是。(清净之处)非也。
经言小肠者。受盛之腑也。大肠者。传泻行道之腑也。胆者。清净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一腑犹无两名。故知非也。(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胆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肾之腑以上二十八字与后一节文异
义同疑是旧注误入正文者故今细书以别之)小肠谓赤(心色)肠。大肠谓白(肺色)肠。胆者谓青(肝色)肠。胃者谓
黄(脾色)肠。膀胱者谓黑(肾色)肠。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总括)
此节采摘素问十二官论中六腑之职掌。以设难。而其所主。专在清净二字。何者。素问既云胆者中正之腑。此难乃
谓清静之腑。审其所以为问答之意。则六腑皆可以为清净之处。然举各腑所掌言。一腑犹无两名。而清净之名。专归诸
胆。则十一脏取决于胆之谓邪。然则清净之名。诸腑之所禀。而非独胆也。然寓诸胆者。盖有深意存焉。窃考六腑皆水
谷之道路。而胃病则肠虚。肠满则胃虚。其所常有者。唯谷与糟粕耳。何清净之有。故胆独统之。岂非诸腑取决于胆乎。
是故不受水谷之浊秽。而盛清汁也。可以见已。小肠谓赤肠云云一节。实是古言。何以知之。五腑皆以肠名。故云尔。
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滑注以属膀胱。非是。盖自胃而下。皆以为下焦所治。故属诸腑为可。
(第三十七旧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使)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阴。此外腑(灵枢言孤腑同)也。故言腑有六焉。
按腑脏止有五者。五行之道为然。二五合为十者。生成之数是备。演而为六者。乃是六气之应。配为十二。则支律
之对。皆合天地自然之符焉。盖三焦者。虽非正腑。然诸腑非藉其气。则不能以为出纳运化之用焉。唯其非正腑。故薰
蒸肓膜之内。游行腑脏之间。宛如外郭然。故谓外腑。灵枢谓之孤腑。亦与此义同。滑注三焦外有经而内无形。故曰外
腑。非是。旧本第二十五篇。谓三焦心包。相为表里。此篇则谓原气之别焉者。彼以心包三焦为相火脏腑配合而言。此
乃以命门三焦为本末而言。其义各异。此与下编互相为义。顺连读。
(第三十八旧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张本作止)有五腑也。(除去三焦)
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
通。(前篇有原气所系一句而无此句义互相发)故曰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有形)三焦亦是一腑。
(无形)然不属于五脏。(独属心包亦无形)故言腑有五焉。
按五行之气。唯大有二。君相是也。内经分心与包络以为六脏。此篇则以肾有两枚。岐为二脏。左肾与命门是也。
后人误认此难。遂为三焦命门表里之说。余谓三焦既配心包以为表里。已见第二十五难。此则示命门三焦有本末之理。
兼发内经未发之旨。何者。五脏中唯心与肾抗对。无有轩轾。心包为二。则肾亦有此象。岂唯脏有两形乎。盖以阴中有
阳。故乃有为二脏理。命门之义。详见第三十四篇。
(第三十九旧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主)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
之道路。(其气属诸腑)气(肾间原气)之所终始也。上焦者。在心下下鬲。( KT 而上为胸博)在胃上口。(贲
门)主内而不出。(饮食自咽入胃不妄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十四字疑是古来注语误入正文
中者故细书以别之且膻中本处名总称两乳间岂拘任脉一穴乎)中焦者。在胃中脘。(腹部中央)不上不下。(饮食蓄积)
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总脐左右诸穴)下焦者。当膀胱上口。(小腹)主分别清浊。(二便)以传道。(三字旧本误
在出而不入之下今移此)主出而不内也。(二便快通不秘涩)其治在齐下。(总小腹诸经穴旧本有一寸二字亦疑注语)故
名曰三焦。其腑(气府)在气街。(言十二经皆以俞为原则手足俞原亦为三焦主治之穴可知也)
按内经言三焦者多端。或由宗营卫之所化而言之。或缘内外经脉之所属而言之。又或连膀胱言之。及言其理之横直
浓薄者。率皆因其有名而无形故也。盖此篇虽发问于禀生始终。然其所主专在位与治。盖饮食常凭其气。而出入运化。
以养生气之原。故云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上焦之主内而不出者。此其职也。失职则噎鬲胸满。随时便生。中焦
之不上不下者。辗磨水谷。此其职也。失职则翻胃腹胀痞积。往往而成。下焦之出而不纳者。泌水液。转糟粕。此其职
也。失职则癃闭秘结溺数泻痢等证。立而蜂起。故其为主治也。膻中齐旁及齐下。是由其位为治矣。然三焦之治。岂止
三处乎。故下文云。其府在气街。所谓气街者。三焦之所行。诸十二经之俞原是也。灵枢卫气篇曰。知六腑之气街者。
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又曰。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又动输篇曰。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
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滑注以足阳明经有气街穴。故疑为衍文。坐不深察故尔。其府在气街一句。非误非衍。所谓
府者。指气腑言。即气穴是也。素问有气府一篇。可以征已。明吴文炳辨真云。气街足阳明之气冲。是亦一义也。
(第四十旧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灵枢作常)上关(灵枢
作阅)于九(灵枢作七为是)窍也。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即肺气和)则知香臭(腥焦臊腐)矣。肝气通于目。目和(肝
和)则知黑白(赤黄青)矣。脾气通于口。口和(脾和)则知谷味(稻麦豆黍稷)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心和)则知
五味(辛酸甘苦咸)矣。肾气通于耳。耳和(肾和)则知五音(宫商角征羽)矣。五脏不和。则九窍(各有所主之窍如
上所言)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统言形体所发诸肿)邪在六腑。则阳(经)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邪气)
留之。气留之。则阳脉(动)盛(实)矣。邪在五脏。则阴(经)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瘀血)留之。血留之。则
阴脉(动)盛(实)矣。阴(邪)气太盛。则阳(正)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灵枢作关)阳(邪)气太盛。则阴(正)
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灵枢作格)阴(邪)阳(邪)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孤阴)格。(独阳)关格者。不得
尽其命而死矣。经言(脉度篇末说)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夫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
故阴(经)脉营于五脏。阳(经)脉营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复溢。人(疑血字误)气内温于
脏腑。外濡于腠理。
按此与脉度篇文。大同小异。五脏者。内藏神气。而外阅九窍。故多无形之病。六腑者。传谷物而外养肌肉。故多
有形之病。谓在脏九窍不通。在腑留结为痈。可见形之与神。病各有则焉。凡脏皆属阴。而其精上达为常。腑俱属阳。
而其气下行为常。若有所不和。则气血之分。偏虚偏实。至其太盛。则遂为关格之变。格是腑。将失常而反上逆。使所
受水谷。格拒噎塞。关是脏既废职。精气下坠。故二便闭而不通。盖下文复溢二字。即为死脉之名。则其所谓关格者。
孤阴独阳之病。殊无回旋之生意者必矣。读者莫以与灵枢文相颠倒为疑焉。
(第四十一旧四十)难曰。经言肝主(五)色。心主(五)臭。脾主(五)味。肺主(五)声。肾主(五)液。鼻
者肺之候。(肺气通臭)而反知香臭。(心所主)耳者肾之候。(肾气通耳)而反闻声。(肺所主)其意何也。然。肺者。
西方金也。金生(育)于巳(位)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肾者。北方水也。水生(育)于申(位)
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声。故令耳闻声。
按此承上引脉度篇文。而举脏气各有所通之窍。以发问难。所谓肝开窍于目。而其所主五色。亦通乎此。脾开窍于
口。而其所主五味。亦从此而入。唯肾与心肺。其所主不应于其窍。所以发疑焉。大氐五行之道。有生克之分。又有胎
化之理。此篇所述。即胎化之变也。何则。鼻知臭者相克。耳闻声者相生。故知非五行常例之谓。盖金胎于东方木。而
化于南方火。其气旺于西。自卯至酉。金得有气。水胎于南方阳中。而化于西方金。其气旺于北。自午至子。水得有气。
火。木之胎化亦然。越人之意。所以使学人知人身五行生克之外。别有胎化之理者。如此。六元正纪大论曰。春气西行。
夏气北行。秋气东行。冬气南行。淮南子天门训曰。金生丁巳。壮于酉。死于丑。三辰皆金也。水生丁申。壮于子。死
于辰。三辰皆水也。是亦与此篇之义相类。
(第四十二旧同)难曰。人肠胃长短。受水谷多少。各几何。然。胃大(围)一尺五寸。径五寸。(围三径一之法下
同)长二尺六寸。(古有纵横斜等黍尺不知是用何尺)横(横读如广)屈受水谷三斗五升。(此亦古量法未可知)其中常
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小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
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旧本脱寸之少三字故补)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
(脱寸之大三字故补)
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谷八(灵枢作九)斗七(灵枢作二)升六(灵
枢作一)合八分合之一。(灵枢作合之大半○按每腑所受水谷多寡与灵枢同而本篇谓通计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则见四
升五合之不足予私疑小肠二斗四升当是一斗九升强何则胃者腐熟水谷化生精液大小肠及广肠皆受其糟粕而次第减损转输
运逆则岂有增之理乎盖扁鹊见灵枢所书小肠谷量比诸胃量多四升强则直改以为会计者必矣然其所改遂乃漫灭后人再因灵
枢文而补之者乎姑且书此以俟识者)此肠胃长短。受水谷之数也。肝重二斤(十六两为斤)四两。(三钱弱为两下仿此)
左三叶。右四叶。凡七叶。主藏魂。心重十二两。中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