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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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而不
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发汗则躁。心愦愦而反谵语。若加温针。必怵
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下懊 。舌上苔
者。属栀子豉汤。庞氏根据论云。凡用栀子汤得效。即止后服。病患旧
微溏者。不可与之。
又曰。阳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
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者。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又曰。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
不能食。但头汗出者。属栀子豉汤。
又曰。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
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又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属四逆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若不上冲。不
得与之。雍曰。不上冲者。根据后三证。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桂枝
加浓朴杏子汤、葛根黄芩黄连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促一作纵)属桂枝去芍药
汤。若微恶寒者。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本论二证脉经合为一)
又曰。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一作纵)者。
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属葛根黄芩黄连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微喘。表未解也。属桂枝加浓朴杏子汤。
又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
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常
氏云。疑其误。当用麻黄汤及各半汤取大汗。雍曰。有汗当用桂枝。
无汗当用麻黄也。详见衄血门中。
又曰。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
也。属栀子豉汤。
又曰。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属栀子浓朴汤。
又曰。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属栀子干姜
汤。
又曰。伤寒。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
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
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其人郁郁微烦者。为未解。可
与大柴胡汤下之愈。雍曰。与小柴胡汤。呕止小安者。勿服大柴胡
也。
又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
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
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
之。
又曰。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
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
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属调胃承气汤。
又曰。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
重。不得转侧者。属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又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属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又曰。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
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更恶寒。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
变迟。膈内拒痛。(一作头痛即眩)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烦躁。
心中懊 。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属大陷胸证。若不结胸。
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常氏云。可茵
陈蒿汤、调五苓散。
又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
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
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若
但满而不痛。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属半夏泻心汤。
又曰。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
烦。小便不利者。属五苓散。(脉经云。一方言忍之一日乃愈。)
又曰。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
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
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属甘
草泻心汤。
又曰。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
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
焦。服赤石脂禹余粮汤。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庞氏云。可五苓
散。
又曰。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
下痞硬。表里不解者。属桂枝人参汤。
又曰。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属麻黄杏
子甘草石膏汤。
又曰。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脉虽浮数者。可下之。假令
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
属抵当汤。
又曰。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
又曰。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
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属桂枝加大黄汤。
又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
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属麻黄升麻汤。
又曰。伤寒本是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
口即出。属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此证根据脉经定。
千金翼曰。大下后。口燥者。里虚故也。
庞氏曰。因发汗时。汗出如水漏下。还复汗少。喘促不止。脉促
而按之濡者。合当汗而解。脉促而按之实者死。若脉浮。手足微厥。
面垢唇青。昏愦而喘者。阴阳未和。气阻升降。宜服顺阴阳五味子
汤。
又曰。发汗。或下后。痞满。或成结胸。气塞不通。宜槟榔散。
卷十二
病可温十三条
属性:雍曰。仲景本论门自三阴三阳。至发汗吐下以后证而终。自病
可温以下。本论原无门目。其论说皆仲景之言。其见于三阳三阴诸
门者。王叔和重出于脉经以备仓猝寻按。今根据脉经所撰录诸后。
仲景曰。大法。冬宜服热药及灸。
又师曰。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
温药。四逆汤。雍曰。凡温药。皆用四逆汤。厥脉细者。宜当归四逆
汤。凡脉微欲绝。及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内有久寒者。当归四逆
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又曰。下利腹胀满。身体痛。先温其里。宜四逆汤。
又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
辈。
又曰。少阴病。其人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
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当温之。
宜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又曰。下利。欲食者。就当温之。
又曰。下利。脉迟紧。为痛未欲止。当温之。得冷者。满而便肠
垢。
又曰。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
肠鸣。当温之。宜当归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浮涩者。必呕。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
温之。
又曰。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急当救里。
宜温之以四逆汤。
庞氏以凡病发热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脉浮迟。
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汗出热不去。内拘急。支节疼。四逆者。下
利。厥逆恶寒者。下利。腹痛胀满。身疼痛。脉浮者。凡五证。先用四
逆汤温其里。得利止。乃可随证用药攻表也。
卷十二
病不可灸七条
属性:仲景曰。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
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常氏云。宜桂
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欲其有汗。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脉浮。当以汗解。而反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
以下必重而 。名为火逆。若欲自解。当先烦。乃有汗。随汗而解。何
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当解。
又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又曰。脉浮热甚而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
吐血。
又曰。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
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庞氏曰。灸及烧针之后证以火劫者。并宜火劫法治之。烦躁惊
及狂。用六石风引汤尤良。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亦通用。
又曰。不当灸而误灸。令火邪入腹。干错五脏。重加烦死。雍曰。
凡火邪逆证者。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卷十二
病可灸八条
属性:仲景曰。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
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又曰。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
又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
灸少阴七壮。雍曰。凡灸少阴下利诸证。皆兼服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
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阴五十壮。(当灸百会)
又曰。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阴陵泉皆
三壮。
又曰。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
负趺阳者为顺也。
又曰。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灸少阴厥阴。主逆。
庞氏曰。当灸不灸。令病患冷结。久而弥固。气冲心必死。
卷十二
病不可刺八条
属性:雍曰。脉经与可刺不可刺二门所载素问灵枢经语又有异者。今
改从本经。字有当者。即从脉经。仍据所出之处。以别非仲景之言。
灵枢经曰。九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大怒勿刺。已
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劳勿刺。已刺勿劳。大饥勿
刺。已刺勿饥。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
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谓伐身。
灵枢又曰。毋刺 之热。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浑浑之脉。此刺
病与脉相逆者。
又曰。五脏之 出于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灵枢又曰。热病身热甚。阴阳皆静(脉经作争)者。勿刺之。其可
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灵枢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
已衰者也。脉经云。粗工逆此。谓之伐形。
灵枢又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
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
婴儿。热而腹满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
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
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脉经无此。素问灵枢禁
不刺者甚多。详见补亡禁刺门。
仲景曰。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汤。
卷十二
病可刺二十九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
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