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门全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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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刺逐风毒于营血中。肝藏血。恶血留注不能运动。故虫生焉。必用此以治其脏气杀虫为主。以大黄引
入肠胃。利出瘀恶虫物。醉仙散治病在阳分。用牛蒡子驱风毒恶疮于遍身。胡麻逐风补肺。润皮肤。蒺藜
去恶血。身体风痒。通鼻气。防风治诸风。栝蒌根治瘀血。消热肿。枸杞消风热。解毒疮。蔓荆子逐贼风。苦参
解热毒。然必藉轻粉为使。逐出胃腑恶毒臭秽之物。杀所生之虫。循经上行。至牙齿软薄之分。而出其臭
毒之涎水。服药后。若损齿。则以黄连末揩之。或先佐入剂中。以解轻粉之毒。轻粉在醉仙散中。有夺旗斩
将之功。遂成此方之妙用。非他方所可并及者。
薛新甫曰。疠疡所患。非止一脏。然其气血。无有不伤。而其证亦无有不杂。况积久而发现于外。须分经络
之上下。审气血之虚实。不可概施攻毒之药。当先助胃壮气。使根本坚固。而后治其疮可也。
疠疡当知有变有类之不同。而治法有汗下砭刺灸补之不一。盖类证当审轻重。变证当详真伪。而治法
又当量其人之虚实。究其病之源委。而施治焉。夫虚者正气虚也。实者邪气实也。
疠疡针砭之张子和。以一汗抵千金。盖以针血不如发汗之周遍也。发汗针血。二者一律。若恶血凝滞在
肌表经络者。宜刺宜汗。取委中出血则效。若恶毒蕴结于脏。非荡涤其内。则不能疗。若毒在外者。非刺遍
身患处。及两臂腿腕手足指缝。其毒必不能散。若表里俱受其毒者。非外针内泄。其毒决不能出透。若上
身患多。宜用醉仙散。使内蓄恶血于齿缝中出。又刺十指甲并臂腕。以去肌表毒血。下体患多。宜用再造
散。令恶血蛔虫于谷道出。仍针足指缝并腿腕。隔一二日再刺之。以血赤为度。如有寒热头痛等证。又当
因证而施治焉。
麻疯二十一论
属性:麻疯者。古人呼为疠风。又名恶疾。广东呼为大麻疯。又名疙瘩。外省或呼为大皮疯。又曰癞皮疯。染是疾
者。夫妻兄弟子女离散。戚友避之。行道叱之。颠连无告。至此极矣。医者不知受病之源。或言传染。或言风
水。虽非无因。然未必皆此之故也。盖东南地卑近水之处。此疾尤甚。天气较炎。地气卑湿。湿热相搏。乘人
之虚。入于营卫。卫气受之。则上身证多。营血受之。则下体证多。营卫俱受。上下俱多。此其大概也。究之无
论上下。必气虚。邪始乘之而入。血虚。邪始乘之而凝。结于筋络。积于肌肉腠理之间。郁久生热。故此病血
热居多。又或卧于湿地。受其熏蒸。或汗出后浴洗冷水。或湿衣沾身。或房劳后浴冷卧湿。皆能受病。初则
血滞不行。渐生麻痹。日久渐大。不知痛痒。针之不痛。今年发手。明年发足。或如癣形。或如疮癞。或似虫行。
或筋痛肉跳。久则伤形变貌。面生红堆。耳或长大。时如蝉鸣。脸如酒醉。又如油涂。手拳脚跛。口 眼斜。鼻
塌唇翻。不早治。成废疾矣。
疠风古无法治。丹溪止用醉仙散。再造散二方。但服轻粉。多生轻粉毒。恐一疾未愈。又添一疾。又有大黄
皂刺牵牛之类。然惟实者可用。气血虚者。反耗元气。东垣海藏。各有数方。亦兼他病而治之。至耆婆所列
各方。药多难制。外此方书所载。亦殊寥寥。若薜新甫疠疡机要。详于变证类证。而略于正治。要之湿热相
搏。邪气乘虚而入。总以凉血和血为主。驱风驱湿为佐。审元气之虚实。按六经以分治。斯治疠之要道也。
病之轻者。背腰手足之间。形如疥癣。不痛不痒。头面或似虫行。或手足骨节间。撞之如刺痛。或时作热。拭
之又无。病之重者。手足生疮。肉中结核。脸红耳肿。口 眼斜。至年久病深。坏形变貌。鼻塌肉崩。手指脱落。
足底烂穿。则难治矣。又身有麻木。数月即发外。虽重易治。丹溪谓麻木乃疠疾之本是也。又手有痹肉。则
虎口肉珠必焦。左手痹则左虎口肉焦。右手痹则右虎口肉焦。轻则肉珠瘦小。重则肉珠消陷。若两手俱
无痹肉。则虎口肉珠俱全。此法止可看手之轻重。面背腿足之疾。不验之于此。
面带紫色。常如醉人。且如油涂。俱有微浮。或黑而枯瘦。或黄而有浮光。其人身上。必有麻木。或数月即发。
或数年或数十年始大发。近发易愈。远发难治。原于初起不信之故耳。
南人谓药治不过三五年。后必复发。俗云。此病只好治邪。不能除根。皆不通之论也。大凡染病者多贫。药
饵难继。或半痊而囊空。或痊后不戒食物。不守禁忌。或治之未尽。有一二点痹肉未活。或痹肉活而皮色
未撤消。以致复作。此疾最忌房事。盖精乃骨髓。精泄则毒瓦斯乘虚而入。若不断此。必不能治。愈后不再戒。
一年必复发。
轻者脚未吊。手未拳。鼻未塌。肉未崩。证本可治。而服药无效。或气虚未补其气。血虚未补其血。又或兼有
别证。当详审之。
病在外而浮者易愈。在内而沉者难痊。气血盛者易治。衰者难治。在外而浮者。麻木不久尚浅。重扭则痛。
毒发在外。或癣或红堆。即遍身湿烂。亦可速愈。在内而沉者。痹肉沉内。稍稍缘开面上。手足背腿。各处红
紫之色。浸入肉内。不但现于皮肤。重扭不疼。针刺不知。治之必须一二年方可全愈。
死肉红堆。刺浅即觉痛者。不必烂。刺深不知痛。刀割不知疼。鼠咬不觉。宜用药烂去。然后用膏药贴之。用
生肌药敷之。即易平复。未见疾而有臭气逼人。此种一发必甚。亦易传染。虫乃肝经风热所生。肝不受病
则无虫。谓疯病无虫固非。谓疯病有虫亦谬。损筋者。手拳足痿。手拳不硬。以手按之即直。治之得法。手可
复伸。硬者难伸。脚吊痿者。不焦可复旧。焦者难复。手焦亦然。折骨者手足脱落。四肢如冰。骨节挺露。形如
枯树。名为湿坠。
湿闭久而生热。热郁久而生痰。轻则鼻塞。重则声哑。法宜清利肺经。痰自息。塞自通。哑自开。
肺主气。肝藏血。气行则血行。血凝因气滞。肺主皮毛。肝主经络。肝盛而脾胃亦病。故现于面。面属阳明胃
也。发于四肢。四肢脾也。筋弛皮痒。肝之本证。声哑鼻塞。肺之本证。折骨则肾病也。其初必由肝肺而致。又
肝木能自生风生虫。肺失治节。故眉落筋弛。治疯者。当以肝肺二经为主。
大小便不同器。人皆知之。外此。病患吃烟。亦宜避之。不病患吃烟。见病患亦宜避之。病患之尿。不可淋烟
草。淋则吃者必生疯病。此则人所不知。或谓人之气血。各归其经。岂能传染他人。不知疥癣尚有传染。何
况疯乎。父精母血。交媾成形。而所生男女。或染或否。何也。病在内者无不传。病在外者间有不传。未病而
先生子。能禁忌者不传。至云疯病无及子女者。则非也。精血交媾。夫妻岂有不传。男传女者少。女传男者
多。何则。女人因月水下而能泄其毒。故疯病者少。或言妇人卖疯之说。理亦可信。又言地土所产。室女亦
必卖疯。则终身不患此病。而所买之人则生疯。若果有此。当于室女经水初至时。即用药治之。以去血热
为主。以平祛肝经自生之风为佐。但得一次现面则毒出矣。切不可用疯门套药。用之反致成疯。存此以质高明。
气血俱实。脉实而有力。表剂汗之。使从表解。峻剂下之。使从二阴而出。次以清热驱风养血之剂为丸。相
间而服。又重者。用药煎水熏洗。自当速效。若气血俱虚者。以补血和血为主。佐以凉血驱风之品。缓缓治
之。亦无不效。大凡治疯发出者。易治。服药即发亦易愈。
熏洗之法。务要露出头面。凡痹肉无汗者。血死湿闭故无汗。汗即血也。血枯之人。不可大汗。先养其血。血
渐复。则可熏洗。若多服丸药。久久汗出如常。不熏洗亦可。
痹者肉木而不痛。若不针出死血。势必溃烂。脓血淋漓。但针出黑血。不妨再针。若针出鲜血。即止。须一次
针一处。不可连针数处。恐去血过多。血尽而人亡也。大抵烂之则效速。不若针之效虽迟较为稳当也。
灸法。先将痹处以墨点记。然后以生姜一片粘贴。用艾丸灸之。觉痛即止。但痹少则可灸。痹多则不胜其
灸。当以服丸药为主。
死肌痹肉。寒湿永结。久则遍身发泡。烂而为疮。脓水淋漓。名曰风疮。又名疙瘩。须用药撒之。令脓水干。则
结痂。久之痂自脱落。亦有服药得法。泡破而无脓水者。至状若豆疮。硬如牛乳肉豆。结核者。不妨针出恶
血。针而不愈。以药烂之。烂后以膏药贴之。
男人血少。以养血和血为主。驱风行滞为佐。女人血多。以活血行血为主。驱风燥湿为佐。男人忌房事。女
人尤忌。女不禁房事。恐受胎一二月。尚不知其虚实。投以疯药。而胎坠矣。胎坠则血气俱虚。毒更乘虚而
入。而病愈重。况男女交接。毒又必传染乎。又凡女人。必兼一二味调经之品。
疠虽恶疾。治之得法。即常用平和之药。亦无不效。蛇蝎犹可用。至若砒霜、蜈蚣、斑蝥、轻粉之剂。病之极重
者。不得已而用之。不可恃此以为常。川乌、草乌、附子、肉桂。虚寒之人。病愈后以之结功则可。以之治病则
不可。盖辛热之品。能燥血耗血。血亏而病愈加。不可不知。
发毒之物助毒。生冷之物凝血。凝滞之物固毒。煎炒之物助火。皆宜切戒二三年。若自死禽兽之肉。终身
宜戒。母猪肉亦然。
疯疾传染。事故常有。但回避可也。不共享器。不同饮食。各房各床。尽力求治。宽以岁月。无不全愈。否则亦
当调停处置。令衣食不缺。若夫妻离弃之事。切莫劝解。
麻疯三十六种辨症图说
大麻疯
属性:r大麻疯p04…a46a1。bmpr
唇翻齿露。眼扯脚吊。手足指脱。鼻梁崩塌。损形变颜。种种恶状。年深病重。无药可治。必用毒药攻之。
久久方效。蒺藜散之类主之。此麻疯也。
麻疯三十六种辨症图说
暑湿疯
属性:r暑湿疯p04…a46a2。bmpr
手足先有麻木。次则身有死肉。或如疮疹。或似疥癣。或皮肉常似虫行。或耳肿长大。或虎口肉焦。身
有红块红堆。脸有红云油光。筋跳肉痛。遍身瘙痒。或起白屑。或起黑皮。此大麻疯之次也。小神散主
之。此麻疯也。
麻疯三十六种辨症图说
紫HT疯
属性:r紫HT 疯p04…a46a3。bmpr
手足无痹。耳脸红光。身有云斑。或有紫块。或有红块。内红外白。时浮时沉。或出风珠。或出风团。用前
方主之。此似麻疯。而实非麻疯也。
麻疯三十六种辨症图说
白HT疯
属性:r白HT 疯p04…a46a4。bmpr
遍身花白点。仍有痹肉。状似汗斑。白转红。红转白。痹肉不甚死。非风湿。即轻粉毒也。治之当兼擦洗。
立效。此非麻疯。似是实非也。
麻疯三十六种辨症图说
紫癜疯
属性:r紫癜疯p04…a46a5。bmpr
皮血光亮如油珠状。近火必红。眉须先脱。手足麻痹。肉中结核。穿烂成疮。愈而复发。以小神丸治之。
此非麻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