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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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更加茯苓以抑阴邪,佐人参以扶正气,庶阳长阴消,正回邪退,病自解而烦躁安矣。大
青龙证,不汗出之烦躁,乃未经汗下之烦躁,属实;此条病不解之烦躁,乃汗下后之烦躁,
属虚。然脉之浮紧沉微,自当别之,恐其误人,故谆谆言之也。
【集注】汪琥曰∶伤寒汗下,则烦躁止而病解矣。若阴盛之烦躁,强发其汗,则表疏
亡阳;复下之,则里虚亡阴。卫阳失护,营阴内空,邪仍不解,更生烦躁,此亦虚烦虚
躁,乃假热之象也。只宜温补,不当散邪,故以茯苓四逆汤主之。
x茯苓四逆汤方x
茯苓(六两) 人参(一两) 甘草(炙,二两) 干姜(一两半) 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一枚)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表里之病,治不如法,先过汗后复过下,或下后复汗,误而又误,变成坏病。
若其人阳盛而从热化,则转属三阳,阳衰而从寒化,则系在三阴,此二条烦躁皆坏病也。
烦躁,虽六经俱有,而多见于太阳、少阴者,太阳为真阴之标,少阴为真阳之本也。未经
汗下而烦躁,多属阳,其脉实大,其证热渴,是烦为阳盛,躁为阴虚。已经汗下而烦躁,多
属阴,其脉沉微,其证汗厥,是烦为阳虚,躁为阴盛也。夫先下后汗,于法为逆,外无大
热,内不呕渴,似乎阴阳自和,而实阳虚阴盛。所以虚阳扰乱于阳分,故昼日烦躁不得
眠;盛阴独治于阴分,故夜而安静;脉沉微,是真阳将脱而烦躁也。用干姜、附子,壮阳
以配阴。姜、附者,阳中阳也,生用则力更锐,不加甘草,则势更猛,比之四逆为更峻,
救其相离故当急也。先汗后下,于法为顺,病仍不解,遽增昼夜烦躁,亦是阴盛格阳之烦
躁也,用茯苓四逆,抑阴以回阳。茯苓感太和之气化,伐水邪而不伤阳,故以为君;人
参生气于乌有之乡,通血脉于欲绝之际,故以为佐;人参得姜、附,补气兼以益火;姜、
附得茯苓,补阳兼以泻阴;调以甘草,比之四逆为稍缓和,其相格故宜缓也。一去甘草,
一加参苓,而缓急自别,仲景用方之妙如此。
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
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注】太阳表病,当汗不汗,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其汗,以此表里俱虚,因虚其人
致冒,理必然也。冒家者,谓凡因病而昏冒者也。然冒家或有汗出自愈,其所以然者,非
表里俱虚,乃邪正皆衰,表里自和故也。得汗出而自愈者,和于表也;得下利而自愈者,
和于里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宜调胃承气汤和之。由此推之,得表未和,然后汗之,
当以桂枝汤和之,自在言外矣。
【集注】程知曰∶冒者,神识不清,如有物为之冒蒙也。得汗出,表和而邪解矣。得
表和而里未和,然后下之,明不得以其冒而认为入里之邪,遂致妄下,亦不得以其冒而
认为表之未解,复妄用汗也。
汪琥曰∶得里未和“里”字,诸注指二便言。窃思经文中既云然后下之,此专指大
便而言,若利小便,则不言下矣。其义可不辨而自明。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注】凡病,谓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病也,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
治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虽不见愈,亦不至变诸坏逆,则其邪正皆衰,可不
必施治,惟当静以俟之,诊其阴阳自和,必能自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故可必自愈。
程知曰∶脉以左右三部匀停为无病。故汗、吐、下后,阴阳和者必自愈,不须过治也。
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
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也。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
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问曰∶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脉
大而浮数,故知不战汗出而解也。问曰∶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
微,此以曾发汁,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
【注】脉浮而紧,邪实也;按之反芤,正虚也。正虚邪实,邪与正争,故发战汗出而
解也。脉浮而数,邪未实也;按之不芤,正
不虚也。正不虚,邪未实,邪不能与正争,故不战汗出而解也。脉不芤,知不发战也;脉
不浮,知不汗出也;脉自微,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也,因内无津液,邪正俱
衰,阴阳自和,故不发战不汗出而解也。
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
脉浮而解者, 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注】脉浮而数,按之无力,当发战,汗出而解,以其人本虚故也。脉浮而数,按之
有力,当不发战,但汗出而解,以其人本不虚故也。脉自微,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
亡血,不发战,不汗出而解,以其人邪正皆衰,阴阳自和故也。伤寒三日,未经汗、吐、
下、亡血也,脉浮数而微,病患热减身和,此谓欲解,解以夜半者,阳病至阴时则和也。盖
浮、数、微三脉,虽均为可解之脉,然解之征,则不无别也。如脉浮, 然汗出,则邪
还于表而解;脉数能食,则胃和而解;脉微,必大汗出而解者,以其未经汗、吐、下,其
人未虚,故均不发战,津液未伤,故汗大出而解也。
【集注】方有执曰∶三日,言遍三阳也。浮数,不传阴也。微,邪气衰也。夜半,阴
尽阳生之时也。 然,和而汗出貌。能食,胃气回也。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
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注】太阳病未解,当见未解之脉,今不见未解之脉,而阴阳脉俱停,三部沉伏不见;
既三部沉伏不见,则当见可死之证;而又不见可死之证,是欲作解之兆也。作解之兆,必
先见振栗汗出而始解者,乃邪正交争作汗故也。但作解之脉,不能久停,脉之将出,必
有其先。先者何?先于三部上下、阴阳、沉伏不见处求之也。若从寸脉阳部微微而见者,
则知病势向外,必先汗出而解;若从尺脉阴部微微而见者,则知病势向内,必自下利而
解;如不自下利,若欲下之以和里,宜调胃承气汤主之。由此推之,则可知如不自汗出,
若欲汗之以和表,宜麻桂各半汤主之也。观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意甚轻活,无取
于大下,俱在言外矣。
【集注】程应旄曰∶振栗汗解,单指脉停者言。下边两解,不必有战汗,是指其脉渐出而言也。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注】伤寒脉浮紧,太阳表寒证也。腹满谵语,太阴、阳明里热也。欲从太阳而发汗,
则有太阴、阳明之里;欲从太阴、阳明而下之,又有太阳之表,主治诚为两难,故不药
而用刺法也。虽然太阴论中,太阳表不解,太阴腹满痛,而且桂枝加大黄汤,亦可法也。此
肝乘脾,名曰纵,刺期门,与上文义不属,似有遗误。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
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注】伤寒发热,啬啬恶寒,无汗之表也。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停饮之满也。若自
汗出,表可自解,小便利满可自除,故曰∶其病欲解也。若不汗出,小便闭,以小青龙汤
先解其外;外解已,其满不除,十枣汤下之,亦可愈也。此肝乘肺,名曰横,刺期门,亦
与上文义不属,似有遗误。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注】凡病欲解时,必于其经气之旺。太阳,盛阳也。日中阳气盛,故从巳、午、未之旺时而病解。
卷四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全篇
属性:阳明主里,内候胃中,外候肌肉,故有病经、病腑之分。如论中身热烦渴,目痛鼻
干不得眠,不恶寒,反恶热者,此阳明经病也;潮热谵语,手足腋下 然汗出,腹满痛,
大便硬者,此阳明腑病也。而其候各有三∶经病则有邪已传阳明而太阳之表未罢,兼见头
痛,恶寒,无汗之太阳证者;有太阳之邪已罢,悉传阳明,但见壮热有汗,心烦不眠,口
渴引饮之阳明证者;有阳明之邪未已,复转少阳,兼见胸胁痛,寒热往来,口苦而呕,目
眩耳聋之少阳证者。腑病则有太阳阳明,谓太阳病,或发汗,或吐,或下,或利小便,亡
其津液,胃中干燥,太阳之邪,乘胃燥而转属阳明,致小便反数,大便硬者,所为脾约
是也;有正阳阳明,谓阳气素盛,或有宿食,太阳之邪,一传阳明,遂入胃腑,致大便不
通者,所为胃家实是也;有少阳阳明,谓病已到少阳,法当和解,而反发汗,利小便,亡
其津液,胃中燥热,复转属阳明,致大便结燥者,所为大便难者是也。其治阳明经病,则
以葛根汤或桂枝加葛根汤发之,或以白虎汤清之,或以柴胡白虎汤和之,随其证而施之
可也。其治阳明腑病,虽均为可下,然不无轻重之分,故或以三承气汤下之,或麻仁丸
通之,或蜜煎胆汁导之,量其病而治之可也,此阳明病之大略也。兹以在经、在腑二者,详
疏于篇,俾读者易为分别,则临证施治,自不紊矣。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注】阳明经,内以候胃,外以候肌。言阳明之为病,由太阳之邪,传于其经,则为
阳明病外证;由太阳之邪,传入胃腑,则为胃家实也。
【集注】方有执曰∶阳明,经也;胃,腑也;实者,大便结为硬满而不得也。虽则迟
早不同,而非日数所可拘也。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注】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乃《内经》言传经之次第,非必以日数
拘也。此云三日阳明脉大者,谓不兼太阳阳明之浮大,亦不兼少阳阳明之弦大,而正见
正阳阳明之大脉也。盖由去表传里,邪热入胃,而成内实之诊,故其脉象有如此者。
【集注】方有执曰∶伤寒三日,该中风而大约言也。脉大者,阳明气血俱多也。
沈明宗曰∶此正阳明之正脉也。仲景谓三日阳明脉大,因阳明乃多气多血之腑,风
寒传入,邪盛于中,故脉显大,是为阳明邪实之正脉。但病阳明务具此脉,方可下夺,或
兼太阳之浮紧,少阳之弦细,或迟疾滑涩虚弱,乃属气血阴阳之虚,虽见大实大满,亦
当详审顾虑,或以小承气汤试之,或用蜜煎导法,不得直施攻下也。
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注】阳明之病,本自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而不透彻,乃为汗不如法,故
未尽之邪,因而转属阳明也。邪在经则为外证;邪入腑则为胃家实矣。
【集注】方有执曰∶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致病入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