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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476-伤寒溯源集-第30部分

小说: 476-伤寒溯源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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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因其表气已虚。卫阳不固。并微似汗之桂枝。亦不轻用矣。非用意渊深。而能制方若是邪。 
x去桂枝加白术汤。即术附汤。x 
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者。即于桂枝附子汤方内。去桂枝。加术三两。余根据前法。 
去桂枝加白术汤者。即术附汤也。因承上文桂枝附子汤加减。故云去桂枝加白术汤也。古方术上无白字。故称术 
附汤。成氏不晓。误附于太阳上编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汤后。前既无仲景原文。方法后但虚悬此方。殊无着落 
用处。致方氏无从查考。遂谓加减旧缺。有补出之说。喻氏仅采取方氏条辨作尚论篇。故亦不能分辨。方中用附子二 
枚。古之附子。乃山野所生。或小于今之种莳者。亦未可为定法。恐是后人传写之误。以愚意度之。当以应用之分 
两为度。桂枝四两。即宋之一两八分。元则较重于宋。今更重矣。生姜三两。即宋之八钱。附子若用一枚。 
约重一两二三钱。炮过可得干者三钱半。若分三次服。亦不为过。前人有古方不可治今病之说。皆不知古今斤两 
不同故也。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微肿者。甘草 
附子汤主之。 
风湿相搏。与前文同义。掣痛者。谓筋骨肢节抽掣疼痛也。不得屈伸。寒湿之邪。流着于筋骨肢节之间。 
故拘挛不得屈伸也。近之则痛剧者。即烦疼之甚也。疼而烦甚。人近之则声步皆畏。如动触之而其痛愈剧也。汗出。 
即中风汗自出也。短气。邪在胸膈而气不得伸也。小便不利。寒湿在中。清浊不得升降。下焦真阳之气化不行也。 
恶风不欲去衣。风邪在表也。或微肿者。湿淫肌肉。经所谓湿伤肉也。风邪寒湿搏聚而不散。故以甘草附子汤主之。 
x甘草附子汤方x 
甘草(二两) 附子(二枚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出复烦者。服五合。恐一升多 
者。服六七合为妙。 
风邪在表。故汗出恶风而不欲去衣。非桂枝不足以汗解卫邪。湿淫在经。非术不足以助土燥湿。因寒湿流于关节。 
致骨节烦疼掣痛而不得屈伸。下焦无火。气化不行而小便不利。故用附子以温经散寒。则阳回气暖而筋脉和同。 
东风解冻而水泉流动矣。经云。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筋柔则无掣痛不得屈伸之患矣。甘草所以缓阴气之 
急。且为桂枝汤中本有之物。因汤中之芍药。能收敛助阴。故去之耳。虽名之曰甘草附子汤。实用桂枝去芍药汤。 
以汗解风邪。增入附子白术。以驱寒燥湿也。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
中证治第十
属性:太阳中热者。 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 
者。盛夏暑热中之邪气也。 证三条。有本证变证之不同。盖示人以病无定情。证变不一。勉人当随 
证立法。无一定不移之治也。此条先言本证之情形如此。而以中热二字通解 字之义。即内经热论 
所谓病暑也。王肯堂云。中 中暑中热。名虽不同。实一病也。谓之 者。暑热当令之时。其气因暑为邪耳。 
非即夏月暑热当令之正气也。夫冬月之寒邪。感之则为伤寒。而四时皆有不时之寒。感之亦为伤寒。春令之风邪。 
感之则为中风。而四时皆有不时之风。感之亦为中风。春尽夏初。风邪未已。温热初行。感之则为风温。夏 
令之夏至以前。热气未甚。其气尚温。其邪感之则为温病。即素问所谓先夏至日为病温者是也。然亦四时皆有 
不时之温暖。故有春温冬温之病。即秋气肃爽之时。亦有感受非时之温暖。而成秋温者矣。惟中 一证。独于 
盛暑中有之。其他时令。则绝无也。大凡四时游行于两间之邪气。即阴阳升降。气候变化中之太过不及。偏盛 
偏虚之乖气也。但借四时寒暑温热之气。中人而为风寒温暑之病。然皆因人之虚而中之耳。故灵枢云。风雨寒 
暑。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虚邪之风。与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也。是以中 一症。非盛夏之热气。 
乃暑热中之邪气也。即热论所谓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是也。其气之中人 
也。亦必由营卫而入。与风寒无异。故曰太阳。但较之中风。则同一发热汗出恶寒。而多一渴证。其所以渴者。非若风 
寒本属寒因。至郁热之邪入里。胃中热燥。方见渴证。 乃暑热之邪。其气本热。不待入里。故中人即渴也。 
若阳明证。虽亦发热汗出。然不恶寒而反恶热矣。若邪入阳明之里而渴欲饮水。则亦无恶寒者矣。此中风与中 。太阳 
与阳明之辨也。然温病亦发热而渴。以不恶寒者。方为温病。 虽身热而渴。则又恶寒矣。此又中 与温病之殊也。温 
病 
与中 。皆夏令暑热之邪。 症恶寒而温病不恶寒者。以温邪为夏至以前之病。纯阳当令之时。其温热之邪。布于 
皮肤。充于肌肉。渐至入里。则表里皆热。故不恶寒也。 证为夏至以后之病。阳极阴生之后。阴气已长。当暑汗大出 
之时。腠理开张。卫阳空疏。表气已虚。不能胜受外气。故汗出恶寒也。前太阳中风。汗出恶风。为表邪未解。故以桂 
枝 
汤汗解之。太阳阳明中风。项背强。KT KT 汗出恶风者。亦以太阳表症未罢。故以桂枝加葛根汤汗解之。至于热邪入 
胃。渴欲饮水。口干舌燥。或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方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此条虽不立治法。而于金匮 
要略中此条之下。以发热恶寒之证。似乎表邪未解。即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何也。盖以风虽阳邪。尚非温暑可比。故 
虽发 
热汗出。仍当以汗解为治。暑属纯阳之气。本系热邪。况盛夏则暑汗大出。内经热论虽曰。暑当与汗皆出而勿止。然疟 
论 
又云。令人汗出空疏。腠理开。故暑邪得入。是热邪乘腠理之虚而为 证也。所以即用石膏以治时令暑热之邪。又加人 
参 
以补汗出之表虚。添津液而治燥渴也。此条虽未言脉。而下文之脉微弱。及弦细芤迟。皆虚脉也。以暑热之邪而脉不大。 
汗出恶寒之症而脉不浮。其为虚邪无疑。证热脉虚。宁非人参白虎之治乎。故曰脉虚身热。得之伤暑也。世俗不知仲景 
立法。 
原以桂枝治中风。麻黄治伤寒。而以青龙治温。白虎治暑。先立四大柱。而后察 
其证变。通其治法。以尽其变。寒热温凉补泻。随症设施。非独拘拘于大顺散。苍术白虎汤。香薷饮。治暑诸 
方而已也。 
辨误 暑病一门。从来议论繁多。纷纷莫定。刘氏云。洁古谓静而得之为中暑。动而得之为中热。东垣谓避 
暑于深堂广厦。得之曰中暑。宜大顺散。劳役得之曰中热。宜苍术白虎汤。夫暑热一也。夏之令气也。静居堂厦 
而病。乃夏月伤冷之病。何可以中暑而别求于中热邪。丹溪谓夏月阳气尽出于地。人之腹属地气。于此时浮于肌表。 
腹中虚矣。夏月伏阴在内。此阴字有虚之义。若作阴冷看。误矣。前人治暑。有用大顺散温热药者。盖以凉亭 
水阁。寒泉冰雪所伤也。非为伏阴而用。火令之时。烁石流金。有何阴冷。孙真人令人夏月服生脉散。非虚而何。 
愚窃谓内经热论。以后夏至日者为暑病。则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正酷暑炎蒸之际。凡受暑热中之邪气。皆是热邪。 
即所谓中 者是也。盖暑即是热。热即是暑。但内经则谓之病暑。仲景则谓之太阳中热。而名之曰中 也。暑热既 
非二证。动静岂可分属。东垣之深堂大厦。及劳役得之。亦即静动之谓也。岂可亦以中暑中热之名。分隶其下。而以 
大顺散。苍术白虎汤主之邪。毋怪后人之议之也。丹溪以阴字作虚字解。恐未尽善。既云夏月伏阴在内。又曰火令 
之时。烁石流金。有何阴冷。岂所谓伏阴之阴。全是虚邪。孙真人虽令人夏月服生脉散。其本意盖恐盛夏暑汗过泄。 
故用人参五味以敛之。盛火克金。故以人参麦冬救之。乃未中暑时。预防调摄之方耳。非谓中暑之人。可概用生脉 
散补敛之药也。不然。则素问热论所谓暑当与汗皆出。勿止之语。可竟弃而弗用邪。是以夏月之病。非必皆中暑也。 
大顺散为饮冷寒中之药。人参白虎乃暑热袭虚之治。五苓散为温下焦。渗小便之法。益元散为清暑利小便之用。 
香薷饮为解散和中渗利之剂。当因证而施。岂可泛用。其虽在夏月。若头痛恶寒。发热无汗者。亦是暑热中之寒邪 
所中。仍当以治伤寒法 
汗解之。盖因本是夏月之伤寒。原属麻黄汤证也。若兼有温暑之邪。则又大青龙证矣。第别其感受之风寒 
暑湿。即当以仲景风寒暑湿之法治之。未可以天时之寒暖。遂变易其法也。何也。天地四时。有寒热温凉 
之正气。各司其令。若有不时之温暖。即有春温冬温之厉病。又有非时之暴寒。故四时皆有伤寒。月令 
所谓春行冬令。春行夏令。夏行春令。夏行冬令。及秋行冬令。冬行春令之类。皆足以致疾疫灾眚之变。 
又岂可悉根据司令之正气而施治哉。是以四时之气。不偏则不病。病则治其偏胜之邪气可也。宁可胶于 
前人之谬。谓寒凉必不可用之于三冬。汗剂必不可用之于盛夏乎。此从来俗习之弊也。溯洄集中。王履氏 
亦谓中暑中热为一证。言暑热之令。大行于天地之间。劳役之人。或因饥饿令元气亏乏。不足以御天令之 
亢热。因虚则邪入而病。若不虚则天令虽亢。亦无由伤之。至于避暑于深堂大厦。得头痛发热等症者。 
亦伤寒之类。不可以中暑名之。乃身中阳气。受阴寒所遏而作也。苟欲治之。则辛温轻扬之剂发散可也。 
若大顺散一方。甘草最多。姜桂杏仁次之。其初意本为病者伏热引饮过多。脾骨受湿。呕吐。水谷不分。 
脏腑不调所立。故甘草干姜皆火炒。用肉桂而非桂枝。盖温中药也。若以此治静而得之之证。吾恐不能发 
表。反增内烦矣。世俗往往不明。类曰夏月阴气在内。大顺散为必用之药。夫阴气。非寒气也。盖夏 
月阳气发散在外。而阴则在内耳。岂可视阴气为寒气而用温热之药乎。其苍术白虎汤。虽或宜用。岂可 
视为通行之药乎。必参之治暑诸方。随所见之证而治之。然后合理。夫所谓静而得之之证。虽当暑月。 
即非暑病。宜分出之。勿使后人有似同而异之惑。王氏此论。伤寒暑病划然。颇足证前人之失。但治暑诸方。 
大概皆出于后人之手。非活法也。不若参之仲景诸法。虽无方可据。而其治法。则于脉证。乃禁汗禁下中可推也。 
所以不立方者。盖欲令人随证变通。非若后人之大 
顺散。及苍术白虎汤。使人通行概用也。 
太阳中 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身热。太阳表证也。不言汗出恶寒者。邪气较轻于前也。疼重者。身体重而疼痛也。伤寒则有身疼腰痛。 
骨节疼痛之证。而湿家亦有筋骨烦疼。一身尽疼。关节疼痛之证。此以中暑之阳邪。而亦有此寒湿之证。 
是以知其为夏月伤冷水。水行皮肤中所致也。伤冷水者。或饮冷水。或以冷水盥濯。水寒留着。皆可渗入 
皮中也。中暑之脉本虚。又以水寒所伤。故尤见微弱也。言太阳经为暑热之邪所中。其邪由营卫而入。故有 
表证而发热也。前症本恶寒汗出而渴。此条不汗不渴而身疼重者。以既为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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