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高注金匮要略-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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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蜃楼。顷刻万状者也。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
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x大黄牡丹汤方x 大黄(四两) 牡丹皮(一两) 芒硝(三合) 桃仁(五十个) 瓜子(半升)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玩有脓当下四字。
知脓未成而可下者。非此汤矣。)
此言痈在大肠之病脉症治也。大肠承小肠之下口。而丽少腹。痈则气血壅塞而拥起。故少腹外肿而如痞。
大肠与膀胱之下口相贴。热势从邻近而逼溺管。故按之而肠痈自痛。溺管自急如淋状。所以知其非真淋
者。以小肠无病。而小便自调故也。小肠之痈为寒因。故不作表热。大肠之痈为热因。实热上蒸外被。故时时
发表热也。自汗与大承症之自汗同义。肠实者。胃亦实也。恶寒与白虎症之背恶寒同义。里热者。外反寒也。
前后两脉字。当指右尺而言。以内经之候大肠者。在此也。脉迟。为气阻之诊。脉紧。为聚痛之应。气方阻而尚
在聚痛。故知脓未成耳。可下不可下。非谓下文之大黄牡丹汤。当指大承及桃核承气。或抵当丸而言。盖初
起而痈势未成。大承下之。则实去热消。而痈固可散。即痈成而未脓者。犹可以桃核、抵当等方下之。泻血以
泻气。而痈亦可除故也。若夫洪为阴虚。数为火炽。痈脉阴虚。非营血内溃而何。痈脉火炽。非热毒外搏而何。
内溃之势已欲外搏。故知脓已成矣。脓已成者。不特大承之徒下实热不可任。即桃核、抵当之单下瘀血。亦
不可任。故曰不可下。犹言此不得以寻常之例下之耳。主大黄牡丹汤者。妙在用瓜子一味。盖瓜子生在瓜
穣中。而其仁则饱具生阳。常有努芽欲出之势。故能善入痈中。而主透痈溃毒之用。佐气窜性行之桃仁。以
破瘀逐血。味咸润下之芒硝。以软坚消肿也。牡丹皮详肾气丸注。本方取以为使。却又另是一番妙义。盖牡
丹之皮。固为升降生阳之品。入肾气丸之桂附阳药中者。取其升性而正用之。所以使之上补心气。而蒸填
虚悸。入于本方之硝黄阴药中者。又取其降性而倒用之。所以使之外摄寒热。而下趋大肠也。然后统以苦
寒沉雄之大黄。扫除涤荡之。则实热脓血俱去矣。名之曰大黄牡丹汤。而三物不与者。是以芒硝桃仁。建左
攻右取之勋。瓜子、奏诈降内应之捷。及其成功。元戎之外。惟檄文露布之参谋。转得同垂史册之道也。李
氏旧注。谓本方当在脓未成可下之之下。误。如果为下未脓之方。则成脓者。将死不治乎。抑别有方未传。或
传而残缺耶。且方后不得曰有脓当下矣。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此合下条。言金疮之病脉症治也。左寸、心与膻中。为血液之宗主。右寸、肺与胸中。为阳气之根蒂。其脉微涩。
微为阳气虚。涩。为血液短可知。但阳附于阴。气根于血。是此脉以责涩为首。责微为从。故诊法为吐衄等之
亡血。并若发汗而汗出之脉。以亡血汗出致阴虚故涩。遂因阴虚而阳亦虚。故微也。设不汗出句。并亡血亦
互在内。犹云设若不曾汗出。及吐衄等亡血。则此脉当云因何而见也。答曰。此必身有疮。且此疮为刀斧所
伤之金疮。先经血气暴亡。故其脉。与吐衄及汗出者。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x王不留行散方x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黄芩 芍药 浓朴 干姜(各二分) 甘草(十八分)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妙去汗)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捣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
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金疮。即上条刀斧所伤。并跌扑亦在内。首卷所谓不内外因是也。其与疮痈之疮不同者。血液暴亡。气奔伤
处而多热。热则血液宣流。而轻易不可止遏者。一也。故用苦寒之黄芩。酸敛之芍药。所以清其热而敛其血
也。又血液暴亡。血奔伤处。而经络以血去而气虚。气虚则寒。寒则其气不贯不密。而疮口不能完合者。又一
也。故用辛温而生气之干姜。辛温而固气之川椒者。所以充贯其气。而且使固密之也。王不留行。行血中之
气。蒴 细叶。主绝伤而续筋骨。桑根白皮。形如丝麻。象同肌肉。具续绝完合之性。烧灰则色黑味咸。黑则入
血而止敛之。咸则消肿而降润之。茎叶取其秋成。故采于七八两月。根皮取其生气。故采于三月。而且择向
东南也。时日风寒。则生气缩伏而不全。故以取为戒耳。三物皆阴干百日。勿欲以烘晒及朽烂伤其药性也。
君甘草而佐以浓朴。且为散而连服渣质者。以气血生于胃中之精悍。重用甘草。使全药从其性而停留胃
腑。配浓朴以宽展胸膈。并使营运伤处也。此王不留行一散。为金疮之圣药也。小疮伤气血者尚浅。故可
就近末之。以取完合。大疮伤经络之气血以掣脏腑。故必服之。从内外托。而递及伤处也。产妇宜生新逐瘀。
与金疮同义。故亦可服。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湿热之毒。发于皮肤肌肉。其浸淫沿染。如淫佚之波靡者。故曰浸淫疮。四肢于人身。有边远之象。譬之么魔
小寇。不足为社稷之害。口为饮食之所从入。其象如粮饷要路。且阳明之经气。终于唇口。故从口流向四肢。
而自内外散者。为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而自外内犯者。为不可治。然言四肢与口。而内外可知。言浸淫疮。
而诸病可知矣。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
黄连粉方缺。或即黄连而独为粉耶。浸淫疮。为湿热流浸。而使营气缓散之症。黄连苦寒。而形性拘结。苦以
燥湿。寒以清热。而形性拘结者。尤能坚其缓散之气故主之。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属性: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趺、蹲踞也。蹶、颠踬也。趺蹶者。盖言立则能持。若蹲踞而趺。则颠踬而蹶。从俯覆矣。与诸经之言蹶者大殊。
旧
注。引痿厥、踝厥。误甚。其人能前不能却二句。正言所以趺蹶之故。刺 入二寸两句。又言所以能前不能却
之因也。前却。指一身之可以曲折处而言。前如脚凹环跳。凡能曲而折向前者即是。却如腿弯项后。凡能曲
而折向后者即是。盖谓趺而致蹶之故。因其人之脚凹环跳。但能前折。而腿弯项后。不能却折。故欲趺下。则
腿弯强直。但任其能前者而蹶。从俯覆矣。所以然者。太阳之经脉。由项后历背部。而下行腿肚。缠足外 之
后侧者也。太阳之经气通畅。则和软而能却。今不能却者。此必刺足肚之 肉诸穴。深入二寸。以致伤其经
血经气。故强直趺蹶。则芍药附子。芍药甘草诸汤。可变通加减。而施其治矣。以其不能却。故知伤在身后之
太阳。以其蹶由下部。故知刺伤太阳之 肉。仲景诊法之细密何如哉。俗解以刺 入二寸。谓是趺蹶之
治法。诚如所言。以仲景之文例推之。当曰。此太阳经伤也。刺 云云矣。且按王太仆所注针刺。及针灸大成。
除环跳肉浓穴深。刺入经寸之外。余无有至二寸者。若以为治例。则误人无限矣。足肚之白肉曰 。凡委
中、承山、飞扬、等穴。其附于 者。俱以深入为禁可知。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方缺)
此经络之气上虚。而胃中湿热之火外贯之候也。盖经络之气上虚。故手指及臂俱肿。湿热之火外贯。故气
机流注而自动也。然必其人身体 跳动。当有流移薄疾之候。方为确切。以大寒善吐之藜芦为主。而以
甘浮之甘草托之。则寒能去火。吐能去湿。且一吐而提其气以上实外实。则经络之因虚而肿动。及 者俱愈矣。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x鸡屎白散方x 鸡屎白。
上一味。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阳气之柔者养筋。阳虚故筋如纽转而坚痛。又阳亲于上。足下阳气尝少。故转筋之病。臂少而足多也。脉上
下行。气虚不能外鼓。但从寸及尺。伏行往来之谓。气衰则微。气削则弦。故上下行之脉体。微而且弦也。腹为
肠胃之所托。悍气之根蒂也。转筋入腹。则其气更虚可知。鸡于卦为巽。而立东南之位。得生气向明之用。鸡
屎通肠胃之气。而其白尤为阳气之所化。以之主转筋之入腹。则通肠胃之精悍。以柔养筋脉之义也。
阴狐疝气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x蜘蛛散方x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疝详寒疝下。狐疝者。言其出没无定。如妖狐之象。即下文大小上下之义。曰阴狐疝者。单指前阴之睾丸而
言。所以分别五脏之疝也。肾为水脏。阳气最贵。而与阴寒相召。阳气偏有虚实。虚者寒气贯之而偏大。实者
阳气自治而偏小矣。又阳主提挚。气虚不能自举。故卧则上入少腹。起则下坠囊中矣。蜘蛛腹大。为下入少
腹之专药。且性主提携束缚。以辛温生气之桂枝为配。则温补关元气海之阳神。以驱客寒。得升举收煞之
功用。以坚弛坠。阴狐疝病宁有不愈者哉。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此言病虫之脉也。盖谓腹痛之因颇多。若因病虫而痛。其脉当以何者为分别也。师言沉为在里。腹中病。其
脉当以沉应。又弦为急痛。腹中痛。其脉当以沉而且弦应。今不沉弦而反洪大。洪大者。气乱之诊。故知有虫。
以扰乱其气而作痛。与风寒积滞之脉不同也。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x甘草粉蜜汤方x 甘草(二两) 粉(一两) 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此与下文两条。俱言病虫之治例。但下条责在脏寒。脏寒而蛔上膈上。故烦而厥。温之而蛔下安。则愈。故乌
梅丸除温脏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缩而已。此为饮食相犯而生之蛔。责在虫多。虫多则胃
系缓而廉泉开。故吐涎。上扰胃脘。胃脘上当心部。故如心痛。虫动而自疲。则伏为休养。故发作有时。毒药、虫
所不食。故不止。是非去其虫不可也。胡粉、(粉系黑铅所化者。)体重。而性能杀虫。与甘草、蜂蜜。共煮。虫为
脾胃之土气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则强重而死。故瘥。脏不寒。故于杀虫之外。无余药也。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自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
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x乌梅丸方x
乌梅(三百个) 人参(六两) 当归(四两) 桂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