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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修订版-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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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論教法,另十種結是:一、欲貪結;二、有貪結;三、瞋恚結(厭惡結);四、我慢結;五、邪見結;六、戒禁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十、無明結。
節十至十一之助讀說明
  諸結是把有情綁在生死輪迴裡的不善心所。第一組十結在經藏與論藏裡都有提及,第二組十結則只記載於論藏。在第一組裡,第一至第三項是屬於貪心所;第六與第七項是屬於邪見心所;其餘的是個別的心所。在第二組裡,第一與第二項是屬於貪心所;第五與第六項是屬於邪見心所;其餘的是個別的心所。
節十二:煩惱
  Dasa kilesà: lobho; doso; moho; màno; di??hi; vicikicchà; th?na§; uddhacca§; ahirika§; anottappa§。
  十種煩惱:一、貪;二、瞋;三、痴;四、慢;五、邪見;六、疑;七、昏沉;八、掉舉;九、無慚;十、無愧。
節十二之助讀說明
  (上述十項)稱為煩惱(kilesa)是因為它們「折磨」(kilissanti)心;或因為它們把有情拖下內心污穢與墮落之境而污染了心。
節十三:說明
  ?savàd?su pan'ettha kàmabhavanàmena tabbatthukà ta?hà adhippetà。 S?labbataparàmàso ida§saccàbhiniveso attavàdu… pàdàna¤ ca tathàpavatta§ di??higatam eva pavuccati。
  於此,在漏等當中,「欲」與(執著)「有」是指渴愛,因為它以它們(欲與有)為自己的根基。「執著儀式」、「武斷地認為『只有這個才是真實的』」及「我論取」是指邪見,因為它能以這些方式呈現。
節十四:總結
  ?savoghà ca yogà ca tayo ganthà ca vatthuto
  Upàdànà duve vuttà a??ha n?vara?à siyu§。
  Cha?evànusayà honti nava sa§yojanà matà
  Kilesà dasa vutto'ya§ navadhà pàpasa?gaho。
  依各別法,漏、暴流、軛與繫各屬於三種。所說的取是兩種,而蓋是八種。
  潛在傾向只是六種,而當知結是九種。煩惱是十種。如是不善之概要有九個部份。
表7…1:諸煩惱所屬的心所

心 所

暴流




潛在傾向

煩惱
1










2
邪見









3










4










5










6










7
掉舉









8
昏沉









9
惡作









10
睡眠









11
無慚









12
無愧









13










14










心所的數目
3
3
3
3
2
8
6
9
10
節十四之助讀說明
  這一節指出如何把不同種類的煩惱縮小至十四種不善心所。對於其縮小之後的結果,見表7…1。
混合類別之概要
(missakasa?gaha)
節十五:因(根)
  Missakasa?gahe cha het?: lobho; doso; moho; alobho; adoso; amoho。
  混合類別裡有六個因(根):一、貪;二、瞋;三、痴;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痴。
節十五之助讀說明
  混合類別之概要因其所列的組別包含了善、不善與無記心所而得其名。關於因,見第三章、節五。
節十六:禪支
  Satta jhàna?gàni: vitakko; vicàro; p?ti; ekaggatà; somanassa§; domanassa§; upekkhà。
  七禪支:一、尋;二、伺;三、喜;四、一境性;五、悅;六、憂;七、捨。
節十六之助讀說明
  在此,「禪那」一語的用法與一般意為安止定的用法不同,而是更廣泛地指「緊密地觀察」(upanijjhàyana)目標。所以即使在此所列出的諸法有時是在禪修安止之外發生,但也被視為禪支。這七個心所被稱為禪支是因為它們使到心能夠緊密地觀察目標。它們當中的「憂」是絕對不善的,且只生起於兩種瞋恚相應之心。其餘六個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這決定於它們生起於什麼心。
節十七:道分
  Dvàdasa magga?gàni: sammàdi??hi; sammàsa?kappo; sammàvàcà; sammàkammanto; sammà…àj?vo; sammàvàyàmo; sammàsati; sammàsamàdhi; micchàdi??hi; micchàsa?kappo; micchàvàyàmo; micchàsamàdhi。
  十二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九、邪見;十、邪思惟;十一、邪精進;十二、邪定。
節十七之助讀說明
  在此「道」一詞用以代表的含意是導向某個目的地,即導向善趣、惡趣或涅槃。在十二道分當中,首八個導向善趣與涅槃,後四者則導向惡趣。
  這十二道分可縮小為九個心所。正見是慧心所。正思惟、正精進、正念與正定個別是有因善心與無記心裡的尋、精進、念與一境性心所。正語、正業與正命是三個離心所(virati),在出世間心裡它們一起出現;在世間善心裡則依據情況個別地出現。
  在四個邪道分當中,邪見是邪見心所;在諸道分裡它是絕對屬於不善的心所。其他三道分則順序屬於不善心裡的尋、精進與一境性心所。在此並洠в袀別的邪語、邪業與邪命道分,因為它們只是由煩惱鼓動而造的不善行。在此也洠в行澳畹婪郑驗槟钍墙^對屬於美心所,不可能出現於不善心。
節十八:根
  Bàv?sat'indriyàni: cakkhundriya§; sotindriya§; ghànin… driya§; jivhindriya§; kàyindriya§; itthindriya§; purisindriya§; j?vitindriya§; manindriya§; sukhindriya§; dukkhindriya§; somanassindriya§; domanassindriya§; upekkhindriya§; saddhin… driya§; viriyindriya§; satindriya§; samàdhindriya§; pa¤¤indriya§; ana¤¤àta¤¤assàm?tindriya§; a¤¤indriya§; a¤¤àtàvindriya§。
  二十二根: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女根;七、男根;八、命根;九、意根;十、樂根;十一、苦根;十二、悅根;十三、憂根;十四、捨根;十五、信根;十六、精進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二十、未知當知根;二十一、最終知根;二十二、具最終知根。
節十八之助讀說明
  根是在其範圍之內控制其相應法之法。首五根是五淨色;兩個性根是兩種性根色;命根有兩種,即名命根與命根色。意根是心整體,即所有八十九心。五受根已在前文論及(第三章、節二)。五修行之根(第十五至十九項)會在下文重述;在節廿二則會解釋最後三根。
節十九:力
  Nava balàni: saddhàbala§; viriyabala§; satibala§; samàdhibala§; pa¤¤àbala§; hiribala§; ottappabala§; ahirika… bala§; anottappabala§。
  九力: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六、慚力;七、愧力;八、無慚力;九、無愧力。
節十九之助讀說明
  這九力因為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或因為它們增強其相應法而得其名。第一、第三、第五、第六與第七種力可以是善或無記;第八與第九種力是絕對不善;第二與第四種力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二十:增上(或:支配)
  Cattàro adhipat?: chandàdhipati; viriyàdhipati; cittàdhipati; v?ma§sàdhipati。
  四增上:一、欲增上;二、精進增上;三、心增上;四、觀增上。
節二十之助讀說明
  增上法是支配它所屬的心實行及完成艱難或重要的任務的心所。增上法與根之間的差別是在於它們支配的程度與範圍。增上法全面地支配整個心,而根則只在其範圍之內實行其支配能力。所以在一心裡可以有好幾個根存在,但在同一個剎那則只有一個增上法存在。關於這點,增上法就有如國王,是唯一的統治者,支配他所有的官員;而根則有如官員,在各自的區域裡有支配權,但不能干涉其他人的範圍。
  四增上法是欲心所(即「欲行動」,不可把它與屬於貪的貪欲混淆)、精進心所、心及在此稱為「觀」的慧心所。欲、精進與心只能在五十二速行心裡成為增上法,即除去兩個痴根心與阿羅漢生笑心;觀則只能在三十四個三因速行心裡成為增上法。在同一個剎那裡只能有一個增上法存在,而且是在它支配其相應法的時候。觀增上可以是善或無記;其他三種增上法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廿一:食
  Cattàro àhàrà: kaba??kàro àhàro; phasso dutiyo; mano… sa¤cetanà tatiyà; vi¤¤à?a§ catuttha§。
  四食:段食、樱堑诙⒁馑际堑谌⑿氖堑谒摹
節廿一之助讀說明
  「食」(àhàra)這一詞是指作為強大助緣以維持(其他法)之法。根據經教的解釋,段食維持色身;樱S持受;意思維持三界輪迴,因為業即是思,而又是業導致投生;心則維持名色。根據論教法,段食維持身體裡由四種因產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維持一切與它們俱生的名色法。屬於色法的段食是無記法,而其他三名食則可以屬於所有三種道德素伲ㄉ啤⒉簧苹驘o記)。
節廿二:說明
  Indriyesu pan'ettha sotàpattimagga¤à?a§ ana¤¤àta¤¤assà… m?tindriyam; arahattaphala¤à?a§ a¤¤àtàvindriya§; majjhe cha ¤à?àni a¤¤indriyàn? ti pavuccanti。 J?vitindriya¤ ca r?pàr?pa… vasena duvidha§ hoti。
  於此,在諸根當中,「未知當知根」是須陀洹道智;「具最終知根」是阿羅漢果智;「最終知根」則是中間六種(出世間)智。命根有兩種:色與名。
  Pa¤cavi¤¤à?esu jhàna?gàni; aviriyesu balàni; ahetukesu magga?gàni na labbhanti。 Tathà vicikicchàcitte ekaggatà maggindriyabalabhàva§ na gacchati。 Dvihetuka…tihetuka… javanesv'eva yathàsambhava§ adhipati eko'va labbhati。
  在五種根識裡洠в卸U支;在洠в芯M的(心)則洠в辛Γ辉跓o因(心)裡則洠в械婪帧M瑯拥兀谝桑ㄏ鄳┬难e,一境性(心所)不會到達禪支、根或力的程度。在同一個時候,只能根據情況獲得一個增上法,而且只能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裡。
節廿二之助讀說明
  五種根識只是純粹面對各自的目標。由於它們的作用與依處色還很弱,也由於它們在心路過程裡所佔的是很基本的位置,因此它們不能緊密地觀察目標,所以與它們相應的受及一境性不能到達禪支的程度。另者,尋(vitakka)是禪支的基礎,但在五種根識裡並洠в袑ぃ@並不是因為(有如高層次的禪那般)已超越了它,而是因為它們的作用太簡單得不能包括它在內。
  同樣地,心必須擁有精進(心所)才能使到其成份達到力(bal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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