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修订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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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激起了維護《阿毗達摩義廣釋》的反應。
五、《安古拉疏》(A?kura??kà),由無垢長老(Vimala Sayadaw)所著。這部疏鈔是在《究竟燈裕А烦霭媸迥赆釋懗桑С謴V為人們接受的《阿毗達摩義廣釋》的觀點,以及反駁列迪長老的批評。
六、《新醍醐疏》(Navan?ta??kà),由近代印度學者法悅谷生毗(Dhammànanda Kosambi)用天城字母(devanàgar?)寫成,於一九三三年出版。
《阿毗達摩概要》的大綱
《阿毗達摩概要》有九章。它以列舉心、心所、色與涅槃四種究竟法為始。首六章涵蓋了對這四種究竟法的詳細解釋。第一章是「心之概要」,詮釋與分別了八十九或一百二十一種心。這一章涵蓋的範圍與《法聚論》的「心之生起」相同,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法聚論》以分析論母的第一組三法為始,所以先依善、不善與無記分析諸心,再於這些分類裡依欲界、色界、無色界及出世間分析諸心。反之,《阿毗達摩概要》則先依界分析諸心,然後再依品德的素伲鞯诙䦟拥姆治觥
第二章是「心所之概要」,依遍一切心、雜、不善與美列舉了所有的五十二心所。然後再以兩種方法分析諸心所:一、相應理(sampayoganaya),以心所作為分析的重點,探討每一個心所能與什麼心相應;二、攝理(sa?gahanaya),以心作為分析的重點,探討有那一些心所能與每一心組成一體。這一章也是以《法聚論》的第一章的分析法為根據。
第三章是「雜項之概要」,依因(hetu)、受(vedanà)、作用(kicca)、門(dvàra)、所緣(àramma?a)與依處(vatthu)把諸心與心所分門別類。
首三章主要是在分析諸心的結構。相反地,隨後的兩章是分析諸心活動的一面,即它們發生的方式。根據阿毗達摩,心有兩種明顯不同的呈現方式──活躍的過程與被動的心流。第四章分析「心路過程」的性伲谖逭聞t分析「離心路過程」的心流。此二章大部份是以諸阿毗達摩裕铻閾5诹率恰干乓梗饕且浴斗ň壅摗返牡诙聻楦鶕K信e了諸色法,以種種方式把它們分類,及解釋它們生起之源。它也詳細地解釋裕柩e所說的種種色聚,也形容在不同生存地裡發生的色聚。這一章以簡要地解釋第四種究竟法為結尾,即唯一的無為界──涅槃。
在第六章裡,阿耨樓陀尊者已完整地分析了四種究竟法,但還有一些重要的方面必須解釋,以便能夠全面地認識阿毗達摩,這即是最後三章的作用。第七章是「類別之概要」,依不善之概要、混合類別之概要、菩提分之概要及一切之概要四個條目,以種種方式把相關的究竟法分門別類。這一章以《分別論》作為主要的根據,而在某個程度上也以《法聚論》為據。
第八章是「緣之概要」,分析諸名法與色法之間互相牽連的關係,是與分析究竟法互相配合的「組織法」。這一章簡要地解釋在巴利拢渌涊d的兩種因緣法。其中之一是在諸經較顯著的緣起法;它是從《分別論》的經分別與論分別兩個角度分析緣起。此法探討導致不斷生死輪迴的諸因與果。另一個方法是有關二十四緣的發趣法。這一章以簡要地解釋概念作為結尾。
最後一章是「業處之概要」,作為《清淨道論》的概要。它精簡地探討後者詳細解釋的一切業處,也簡要地述及修習止觀兩種禪法的進展層次。它以解釋四雙八輩拢摺⒐ㄅc滅盡定為結尾。《阿毗達摩概要》的編排方式像是在暗示阿毗達摩的最終目的:一切分析名色法的知識融入於禪修,而禪修的頂點是達到佛教的最終目標,即通過不再執著而達到──解脫。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世尊、阿羅漢、圓滿自覺者
第一章:心之概要
(Cittasa?gahavibhàga)
節一:讚頌(thutivacana)
Sammàsambuddham atula§
Sasaddhammaga?uttama§
Abhivàdiya bhàsissa§
Abhidhammatthasa?gaha§。
禮敬獨一無二圓滿自覺者、
勝妙正法及拢ひ眩
我當說示阿毗達摩概要:
涵蓋阿毗達摩諸法之手冊。
節一之助讀說明
禮敬已(abhivàdiya):在巴利佛教體系裡,弘法者以讚頌佛法僧三寶作為其著作的開端已成傳統。三寶是一切尋求拢ㄕ叩淖罱K依歸。因此,依照傳統,作者阿耨樓陀尊者懷著深深的敬意,以一首讚頌三寶的偈作為其論著的開端。對當禮敬之事生起敬意是種善業,心生此念者因此得以在其名流之中種下福業。當他禮敬的對象是最當禮敬的三寶時,所造下的善業也是最為強勁廣大。這種累積在其心中的善業,有能力驅除他們修道的障礙,以及協助他們獲得圓滿的成就。而且,對於佛陀的弟子來說,能著作論書是一個培育智慧波羅蜜(pa¤¤àpàram?,般若波羅蜜)的極其珍貴機會。所以,在開始其著作時,作者基於能獲得此殊勝的機緣,而滿懷喜悅地宣說讚頌文。
圓滿自覺者(sammàsambuddha):佛陀稱為圓滿自覺者,因為他已親自圓滿地覺悟了一切法的本伲此鼈兊奶叵啵ㄗ韵啵┡c共相。此名稱表示無師自證的一切知智。佛陀也稱為獨一無二(atula),因為他的素伲c功德是洠в腥魏斡星槟鼙鹊蒙系摹km然諸阿羅漢也都擁有超凡的戒定慧種種功德,足以令他們解脫,但洠в幸蝗藫碛蟹鹜訜o數無量的功德,即:如來的十智力(《中部?經十二》)、四自信地(《中部?經十二》)、大悲定(《無礙解道》i;126)、一切知智(《無礙解道》i;131)。由此,佛陀在諸有情當中是獨一無二的。如(佛陀在)經中所說:「諸比丘,有一個人是獨特、獨一無二、無雙、無比、無同等、無同級、無敵、人中至上,他即是如來、阿羅漢、圓滿自覺者。」(《增支部》i;13/i;22)
勝妙正法(saddhamma):法或佛陀的教法有三個層面,即:研究教理(pariyatti)、修行(pa?ipatti,行道)、體證(pa?ivedha,通達)。「研究教理」即是鑽究記載佛陀的教示的拢洌航浡烧撊亍!感扌小故侵附涠ɑ廴龑W。「體證」則是指通達出世間道與證悟拢T谒鼈儺斨校罢呤轻嵴叩母驗檠芯拷汤硖峁┬扌械姆结槪恍扌袆t導向覺悟。此教法是基於真實與良善而稱為「勝妙」,因為依循佛陀的教法而修必定會趣向證悟至上殊勝的涅槃。
及拢ぃ╣a?uttama):ga?a一詞的意義是「群體」,在此作為sa?gha(僧伽)的同義詞。僧伽有兩種:世俗僧伽(sammutisa?gha),即已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僧團;以及拢呱ぃ╝riyasa?gha),即是此讚頌偈所提到的拢ぁB}僧伽是佛陀的拢茏尤后w,即已證入拢坏乃碾p拢撸挚梢罁麄円堰_到須陀洹(入流)、斯陀含(一還)、阿那含(不還)、阿羅漢的道或果,而分為八輩拢摺
我當說示阿毗達摩概要:此著作的名稱是Abhidhammatthasa?gaha,直譯為「阿毗達摩概要」。記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是佛陀「特別」或「顯著」(abhi,音譯:阿毗)的教法(dhamma,音譯:達摩)。作者所說的「我當說示」(bhàsissa§)是在提醒我們:應當謹記與背誦此書內容,以便我們隨時隨地都能夠應用它們來分析究竟法(真實法;勝義法)。
節二:四究竟法(catudhà paramattha)
Tattha vutt'àbhidhammatthà
Catudhà paramatthato
Citta§ cetasika§ r?pa§
Nibbànam iti sabbathà。
此中敘述記載於
阿毗達摩諸法義,
於究竟法共有四,
心、心所、色、涅槃。
節二之助讀說明
於究竟法(paramattho):根據《阿毗達摩論》,諦(sacca,真實)有兩種,即:世俗諦(sammutisacca)與究竟諦(paramatthasacca)。世俗諦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觀念(pa¤¤atti)和表達方式(vohàra)。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恆常不變的事物。於《阿毗達摩論》的觀點,這些現象並洠в芯烤箤嵸|,因為它們所代表的事物,在實際上並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與不真實的。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parikappanà)的產物,並非基於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諸究竟法是基於它們各自的自性(sabhàva)而存在之法。這些法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由親身體驗、如實地分析而知見的究竟法。此等實際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終的單位,是組成種種錯綜眩s的現象的成份。由此它們被稱為究竟法(paramattha);這名稱是源自parama(究竟;最上;最終)與attha(真實法;事物)。
不單只是在本體學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實伲辉谥抢韺W方面,它們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標。有如可以從芝麻提煉油,人們也可以自世俗諦當中「提煉」出究竟諦。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諸概念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所代表的枺鲹碛胁豢稍俜纸獾木烤箤嶓w。然而,當我們以阿毗達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這些事物時,我們發現它們並洠в衅涓拍钏淼木烤箤嵸|,而只是由無常的名(精神)色(物伲┻^程所組成的現象。如此,哂弥腔鄯治鍪浪字B,最終我們將會達到藏在概念現象背後的究竟法。在《阿毗達摩論》裡的究竟法,即是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雖然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伲伸端鼈兎浅N⒓毶願W,所以缺乏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它們。這種人無法知見究竟法,因為他們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裝成世俗現象的概念所蒙蔽。唯有在哂萌缋碜饕猓▂oniso manasikàra)之下,人們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為其智的目標。如是,究竟法被形容為屬於究竟智範圍裡的目標。11
共有四:在經教裡,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pa¤cakkhandhà)。於(阿毗達摩)論教,諸究竟法則歸迹麨樗姆N類別。首三種──心、心所與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於這三種(究竟法)。識蘊(vi¤¤à?a)在此列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在論教方面,五蘊的中間三蘊(受、想、行)則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內;心所與識同生(俱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當中:受蘊與想蘊各是一種心所;行蘊(sa?khàrakkhandha)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而色蘊則當然是相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二十八「色」。
除了這三種有為究竟法之外,還有第四種究竟法,屬於無為的究竟法(不是由於因緣和合而成之法)。這不包括在五蘊之內的究竟法即是涅槃(Nibbàna):脫離諸有為法之苦,而達至最終解脫之法。如是,在《阿毗達摩論》裡一共有四種究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