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短篇H文电子书 > 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

第23部分

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獬《氛苑缙鹪朴浚顾钣谟Ω叮阕憬宓弁骋蝗氖奔渫瞥倭耸摹⑽迥辍
  多尔衮、福临顽固坚持入关前落后的“满洲藉家仆资生”的农奴制剥削方式,大规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为奴,设立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迫使上百万汉民“离其田园,别其坟墓”,“妇子流离,哭声满路”,生活极端困难,大量死亡。被迫充当八旗王公大臣的近百万汉人包衣,难以忍受八旗贵族官员的残酷压迫,不断地大批逃亡,顺治三年数月里,逃人多至数万。多尔衮、福临沿袭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制定的严禁奴仆逃亡的法令,规定包衣三逃者斩,窝主处死籍没或充军,邻居、甲长、乡约分别鞭责和流徙。山东平度州民人王大臣,因收留身为逃亡旗下家人的父亲王木匠,多尔衮批示:“王大臣著即处斩”,其母、弟给逃奴之主为奴,家产籍没,王木匠鞭一百归还其主,邻佑九家及百家长流放①。福临多次严厉斥责奏请减轻逃人法的汉官,强调指出“满洲将士。。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之役”,入关以前,“多所俘获”,故“日用充饶”,现在“逃亡日众”,因① 《清世祖实录》卷5,页10;顺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山东巡按朱郎■:《谨启为广文德,以端王化事》。② 《清世祖实录》卷17,页8。
  ① 顺治四年二月十四日刑部尚书吴达海题:《为隐匿逃人事》。
  此“困苦多端”,如不制止包衣逃亡,则“驱使何人,养生何赖”②。
  多尔衮、福临长期厉行“逃人法”,勒令剃发易服,并专门下谕宣布:“有为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许封进。”③这对汉民带来极大危害,成千上万家庭产破人亡,也严重威胁了清廷的统治。以“逃人法”而言,后果有四。其一,惩处之重,株连之广,祸害之大,史所罕见。广西巡抚郭肇基等官,因擅带逃人五十三名,被处死籍没,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因隐匿逃人,被刑部议削王爵,罚银五千两,耿仲明闻讯后于军中自尽。以审理生员吕煌窝逃一案稽迟不当,革大学士王永吉职,降一级调用,罚俸,满汉兵部尚书、侍郎、司官噶达浑等十余人分别降级、罚俸、革世职。许多汉族地主官僚或因窝逃被捕严惩,家破人亡,或被诬告牵连,倾家荡产,“使海内无贫富,无良贱,无官民,皆惴惴焉莫保其身家”①。
  其二,减少清皇朝的赋税收入,影响了役夫的来源。违犯逃人法,则家破人亡,而“破一家,即耗朝廷一家之供赋,杀一人,即伤朝廷一人之培养”,这样,斩杀越多,籍没越多,清政府赋税收入和役夫来源必将大大减少。其三,加深了人民的苦难,打乱了地方统治秩序。追捕、押解逃人、窝主赴京质审,“道途骚扰,冤陷实繁,藤蔓不已,生齿凋毙”。地方官员士民因查逃人,不敢收留难民,使得“饥民流离”,“老稚僵仆于沟渠”,大量饥民冻馁而死。②时人有写诗歌叙此情景:“流民自北来,相将向南去。日暮荒祠,泪下如雨。饥食草根,草根春不生。单衣曝背,雨雪少晴。老穉尪羸,喘不及喙,壮男腹虽饥,尚堪负载,早舂粮,夕牧马,妪幸哀怜,许宿茅檐下。主人自外至,长鞭驱走。东家误留旗下人,杀戮流亡,祸及鸡狗。日凄凄,风破肘。流民掩泣,主人摇手。”③其四,激起满汉人民强烈反抗,包衣连续逃走二次三次甚至四五次,出现了“法愈峻,逃者愈多”,“强有力者”“铤而走险”的形势。
  这五大弊政,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灾难,也影响了清廷统治的稳定。
  ② 《清世祖实录》卷86,页1;卷90,页4、8。
  ③ 《清世祖实录》卷28,页11。
  ① 《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② 《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③ 申涵光:《聪山诗选》2《哀流民和魏都谏》,引自《清诗纪事初编》。第四章康乾盛世第一节计擒鳌拜玄烨亲政四大臣辅政顺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病故,次年正月福临亲政并随即以谋逆之罪加于多尔衮,削其封典,籍没家产,将其正白旗并为福临亲辖。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日,清帝福临去世,遗诏以十四罪自责,并命立年方六周岁余,号称八岁的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位为帝,令“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保翊幼主,佐理朝政”。一般称他们为辅政大臣或辅臣,从此清朝进入了四大臣辅政的时期。
  索尼,满洲正黄旗人,早年来归,通晓满蒙汉文,被努尔哈赤用为一等侍卫,备受皇太极信赖,久任吏部启心郎,“日直内院”,授三等男。遏必隆,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弘毅公额亦都第十六子,母为和硕公主,初袭父一等子爵,任侍卫,后因故削爵,复以功授三等骑都尉世职。鳌拜,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费英东之亲侄,一贯勇猛冲杀,军功累累,任本旗护军统领,封三等子,赐“巴图鲁”称号。苏克萨哈,满洲正白旗人,其父苏纳娶努尔哈赤第六女,尊称额驸。苏克萨哈任牛录额真,以军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
  入关之前,索尼等四人官职并不高,其所以能一跃而为主持军国要务的辅政大臣,主要是因为他们坚决效忠于皇太极和福临,反对多尔衮图谋为帝。
  崇德八年(1643)八月初九日,皇太极病故。在议立新君之时,英郡王阿济格、豫郡王多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讬等王贝勒大臣,欲图拥立睿亲王多尔衮,两黄旗中多数大臣欲拥立故主之长子肃亲王豪格,索尼、鳌拜等八大臣至肃王府中秘密议定拥立肃王。八月十四日,八旗王公大臣于崇政殿集会商议立君,索尼、鳌拜等两黄旗大臣于大清门盟誓,令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两黄旗大臣进入崇政殿,索尼、鳌拜首先倡议拥立皇子,说:“吾等属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与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死从帝于地下而已。”①在索尼等以“兵谏”来威逼诸王必立皇子的压力下,多尔衮放弃了继兄为帝的打算,建议立皇太极第九子六岁的福临为君,自己与郑亲王济尔哈朗摄政,才平息了这场即将爆发的八旗诸王相战的烈火。多尔衮当上摄政王后,索尼、鳌拜、遏必隆继续效忠幼主,“终不附睿王”,“不惜性命,与之抗拒”。多尔衮勃然大怒,尽革索尼所有官职,籍没,免死赎身,黜为民,徙居盛京昭陵(太宗之陵),其兄弟子侄任侍卫者,① 《清世祖实录》卷4,页2;李澂:《沈馆录》卷6。
  一律革退。鳌拜降一等男,两次定罪论死,罚银赎身。遏必隆被籍没家产之半,革世职。
  正因为索尼、鳌拜、遏必隆等冒死力争,拥立福临,保护幼主,忠贞不二,付出了重大代价,不愧为皇太极之忠臣,故福临亲政以后,立即对他们委以重任,官复原职,并加官晋爵。索尼回京,晋至一等伯,擢内大臣、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鳌拜晋二等公,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遏必隆复职,晋一等公,任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苏克萨哈首告其主摄政王多尔衮“逆谋”,立下大功,又逢迎帝君,封晋二等子,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太子太保。
  福临为免再次出现亲王摄政危及幼君之祸,决定取消八旗王公议立新君掌管军国要务的传统,委任经己擢用的心腹大臣为辅臣,他在遗诏中着重强调说:“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幼主,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之。”①辅政大臣重视整顿吏治,连续下谕宣告:“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之表帅,若督抚清正,实心爱民,则下吏孰敢不洁己秉公。”“设官原以养民,民足然后国裕。近闻守令贪婪者多,征收钱粮,加添火耗,或指公费科派,或向行户强取,借端肥己,献媚上官,下至户书里长等役,恣行妄派,小民困苦,无所伸告,以后著科道官将此等情弊,不时察访纠参”。若总督、巡抚仍循旧习,将所属州县分为上等下等,按等定银,收受州县官员馈送,“定行从重治罪”。②辅政大臣提倡垦荒,以劝垦荒地之多少,定地方官员之奖惩,河南总督刘清泰、巡抚张自德、偏沅巡抚周召南、湖广巡抚刘兆麟等,皆以劝垦荒地之功,被加尚书侍郎衔,对捏报及垦后复荒之官,督抚降级罚俸,道府降级调用,州县官革职。针对顺治年间因“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致民不愿开垦的情况,辅政大臣规定,“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各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①。又对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数省投诚官兵发给牛种银两,让其垦田务农。清初四川残破,人丁稀少,鳌拜等辅政大臣下谕,允许各地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命各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②。
  鳌拜等继续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开垦荒地,三年以后始行征粮,并多次① 《清世祖实录》卷144,页5。
  ② 《清圣祖实录》卷14,页19、20;卷17,页13。
  ① 《清圣祖实录》卷3,页10。
  ②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1000 页,“户部题本”,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蠲免田赋丁银,除康熙三年六月谕令尽免顺治十五年以前各项钱粮外,辅政八年中,先后下谕蠲免钱粮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个省的七八百个府州县卫。顺治十八年七月,因修建山陵和军费巨大,入不敷出,曾照明末练饷之例,每亩加征赋银一分,共增五百余万两。十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魏裔介上疏奏称,穷苦之民,甚为艰苦,祈令户部核算,“如果足用,其加派钱粮,即应停止,为百姓,即所以为国家,乃培根本而长治久安之要也”。过了两天,十六日辅政大臣即以帝名义下谕宣告:“今思各省水旱盗贼,民生未获苏息,正赋之外,复有加征,小民困苦,朕心殊为不忍,若不急停,以舒民困,必至失所”,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③鳖拜等辅政大臣推行的一项重大德政,是实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由于明朝藩王多已死于兵火,庄地纷为地主、佃农占有,清廷此举无异是以新庄主的身份,向占有庄地之人勒取价银,反攻倒算,故遭到占有、耕种明王庄田者激烈反抗,难以实行。鳌拜等便明智地修改了这个规定,于康熙八年三月初八日下谕:“今思既以地易价,复征额赋,重为民累,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以副朕爱养民生之意”。其无人耕种之余田,招民开垦①。这就在相当大程度上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成果。据统计,这种“更名田”,在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湖广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