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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倪柝声-基督徒生活-第12部分

小说: 倪柝声-基督徒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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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藉信行在人中,藉主工作站在得胜地位上。不是我有脾气,下去受浸同埋葬、同死,这错了,乃是死了才埋,不是埋了才去死呢。我们只埋死人,不埋活人。受浸不是一个方法达成死,受浸乃是埋葬一个已死的人。我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乃是求主给我看见。戴德生先生见证他起初常失败,读了约翰福音十五章主说:「你们要常住在我里头。」你也许站十分钟,又出来,天天想住进去。主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问题不是住进去,乃是不出去。神已把我摆进去了,我们只要坐在那上面,安息在那上面。故圣经敢开大口叫你们做大的事。因神有极大的供应,到圣殿中不要人穿羊毛衣,怕出汗,神不要人工作出汗,没有安息、挂虑。是鸟,便能飞;不是鸟,叫他飞真难。你要做我这个倪先生,可是不容易呀,全世界没有一件再难的事,乃是叫一个不是基督徒的做一个基督徒。如今在基督里皆是新造的,乃是已经得胜了,不是要得胜。我们是从得胜地位抵挡,不是从失败地位来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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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信徒不能得胜的原因
读经:罗马书七章十五节至八章二节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台;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走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走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神的儿女有一个大困难,即是如何能活出一个合神心意之生活。有许多神的儿女说他得救确是得救了,但身体与灵性皆不在乐园。我们今天就在乐园中了,得救是完全的,所应许之地是流奶与蜜之地,故特别的要读罗马书七章,因这章是要带领人进入丰富里的。罗马书三章是说信徒得称义,因血得赎罪;七章是说十字架与我及成义。在此章才说明十字架的功效。罗马书七章不是说新旧生命之争战,也不是两个天性之争战。我要的都不成功,我作的都是不要作的,我自己与我自己争战。顶坏的事是要谦卑反而骄傲,要和气反而发怒,乃是世界上最大战争。保罗如何找出得胜?请注意两个字非常要紧:(一)「律法」;(二)「要」。此处给我们看见,不是新旧生命之争、理欲之争,罗马书七章乃是意志与律之争,不只在人心中争,在世界中也是如此,即是用人的意志与天然的律之争。物理新发明即由此产生,地心吸力是个律,一直这样谓之律。一块东西在渝在沪皆吸下,无时间空间性。律目的是要吸下,但我不放,我用意志来支持,来抵抗。自然起初这只手支持的一本书是四两重,渐渐便觉有四斤、四吨了,最后实在支持不了,算了吧,只得放下。故律不吃力,律总是得胜的,意志总是失败。全世界都是如此,律不受时间限制,可以慢慢的来。罗马书七章对「罪」是个大启示,顶直顶重的说,罪不是一个行为,罪是一个律。信徒一直失败,原因对罪认识不够清楚。比如有姊妹说,「我不懂我为什么今天又大大发脾气一次。」从她话中看出我这个人平常皆是好的,只有那一天偶然犯一次脾气,岂知罪从神眼中看来是一个律。罪犯得不够,还要再犯,譬如大麻疯皮里有一块颜色深一点,反叫他离开家锁起来;圣经另一处记载说大麻疯自头顶到脚下,反倒是干净的,反倒释放了,彷佛有点不通,原因乃是罪人对于罪的认识清楚了。认识罪是一个律,不是行为,这人便得胜。有一天看见我肉体之『内毫无良善,不是偶然犯一次罪,乃是一直这样。保罗在罗马书七章二十一节是最大的看见,他一再跌倒,在跌倒中他找出一个律来。如果以为我们得救后得到一个新意志,能用以来对付罪,那我们错了。人最苦的是在那里要做好。如某人在那里要谦卑,他在那里谦卑,但我看这实在吃力。用意志来抗罪的律,所以吃力。
有许多基督徒做到不喜乐的地步,做得真苦,因为做到吃苦的地步,只有要做好,故未做到快乐的地步,只做到意志更新,但未找到胜律之法,把基督徒招牌做到了,故生活很苦。用意志胜罪是苦基督徒。我若骄傲如何办?是不是用自己力量握着骄傲就可以的呢?意志会酸,正如手会酸一样。一般基督徒之得胜皆是意志的得胜,不是质的改变,不是从主来的。保罗在这里是叹口气:不是做什么。人若哭反喜欢,基督徒若叹气即行了。我们以为发脾气,因为未管好自己的缘故,下次管好一点,但下次仍旧如此。你失败以后,头一个意思即是以为对抗的不够,切记勿用错了,以意志来胜罪恶,意志是暂时的,律是永久的。八章说在基督里不再「无能了」,或番为「掣肘了」。神赐生命圣灵的律胜过罪和死的律,不是行为问题。神不救我们脱离一个罪,乃是救我们脱离那个罪和死的津。神用另外一个律来对付一个律,不是用意志。如科学以律胜律,铁落地,但可用另一个律「吸铁石」来对付之。生命圣灵的律是不是住在你里头呢?每一个生命皆有一个律,简单的说即是习惯。当我重生之后,不只得了生命,并得了生命的习惯,比如鱼有生命,其律是游水。鱼的生命必有律,即是游水习惯。你不能说给鱼一个鱼的生命而不会游水,你要教它浮水。它如是一条鱼即能游水,不能说神给你一个不会游水的生命。律在生命也在。鸟有生命,飞是其律,不能说我现在接受了一个鸟的生命,现在要学飞了,这是基本错误。你如不会飞,便没有鸟的生命。神给我们生命,也给我们生命圣灵的律。神把生命及习惯一同给我们,这才谓之重生。你不学飞,难道你不会飞吗?基督徒特点即是神不但给我们一个生命,也给了我们一个特律。信徒行善不吃力,行也是行,不行也是行,你看不顺看它,它也叫你顺看它。主在十字架上背去我们一切,难道他现在把我们丢去了吗。可惜现在有许多基督徒劳苦背重担,若你知道自己也有生命圣灵的律,你便可以如保罗一样的说「然而……」。「定罪」一八八四年在埃及古卷中,在希腊文有二个解法:(一)律法上的;(二)民间用法。律法上的译为「定罪」;民间用法译为「无能」或作「掣肘」,你便能在基督耶稣里不再掣肘了。宣布一个新的福音是以律对付律。如果你下一次遇见试探用这法子即行,只有神能对付这个。有一寡妇独子,廿三岁死了,电话说:请收尸。她跪下说:主呀!你若不把我带
过去,我便不能过去。神把她带过去了,她不痛苦了。鸟说最容易的是飞,最难是游水。你问基督徒得胜容易不容易,他必说得胜最易,犯罪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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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洗脚(一)
读经:约翰福音十三章一至十七节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阿,你洗我的脚么?耶稣回答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西门彼得说,主阿,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么?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这几天我心里一直在想约翰福音十三章所说的洗脚这一段圣经。前些时候,陆弟兄在上海时,我们就读过这段圣经。读的时候觉得最难明白的是:为什么主说到要洗脚?由于这段圣经太熟,就越难知道其中的意思。另一面,知道意思太多,就难在神面前得着新的亮光。因此,我就想,应该再好好读一读,结果还是莫名其妙。原因是我早已知道如何解释这段圣经。后来,我就把自己所知道的解释放在一边,好像一个从未读过的人那样来读。感谢神,他给一点亮光,这一章圣经就成为祝福。上个主日在上海我稍微提了一点,今晚在这里我要再多提一些。
主洗脚的背景
这章圣经说到主亲自洗门徒的脚,以及主吩咐门徒彼此洗脚的事。在这里我们要先问:主洗脚是在什么时候?主命令门徒洗脚是在什么时候?圣经很小心的将历史和背景讲出来,这是顶要紧的。我们现在一节一节来看。
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
一节说,「途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主洗门徒的脚,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在逾越节以前。主耶稣说,他「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假如今晚我要离世归父那里去,那么我将如何?我或者要向同工、师母还钱,或者作些别的重要的事。无论如何,我总要把未了的事了一了。如果我知道我离世还有五年,这些事就可以慢慢作;但如果我即将离世,我就必须快快办理,把重要的事快快结束。我所要作的事,必定不是一些小事,就好像叫小孩去买糖,或者去看戏等;乃是作些重要且必要的事。主也是这样,他在离世归父前,给他的学生,就是他的门徒洗脚,并且吩咐他们要彼此洗脚。世上许多别的事他不作,却洗门徒的脚,可见洗脚这件事必定是很重要的。
他既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一节下半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如果你在世上不爱任何一个人,这样,许多事你都可以随便过去。你如果上无亲戚,旁无朋友,下无子女,你就可安然死了。但这里主有许多所爱的人。如果我将要离世,而我还有所爱的人,最后我所要作的,定规是将遗嘱给他。人是这样,但主不是这样,主乃是给门徒洗脚。主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给门徒洗脚。他有千万件事可作,但他不作,他只洗门徒的脚。他这样作,只是因为爱。因此,洗脚这件事必定很希奇。如果主不爱世间属自己的人,洗脚的事就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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