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短篇H文电子书 > 乙亥讲演录 >

第2部分

乙亥讲演录-第2部分

小说: 乙亥讲演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薏畋稹>跣员窘云降龋弧〗钥沙煞鹨病P拗辆醯兀弧∮置鸬兀弧∮置鸹郏弧】鹬弧∮置鹧郏弧∧撕戏ㄑ邸⒒垩邸⑻煅邸⑷庋鬯难鄱梢病Q壅咝囊玻弧≈谏卜质纾弧∈缥┬摹7鹞缰兄罡哒撸弧∥┓鸩怀浦谏弧∮嘧云腥⒃稻酢⑸拧⑻臁⑷恕⑿蘼蕖⑿蟆⒐怼⒌赜沤纾弧〗猿浦谏弧∫苑衬瘴炊弦病S煞踩敕穑弧∮σ烙诜ǎ弧≡环鸱ā7ㄈ绯党硕枚日撸弧≡环鸪恕7中〕硕舜蟪耍弧∮墒嵌鞯溃弧≡环鸬溃弧≡环鹩 5牢莱鍪乐帘Γ弧∥蘅杀饶猓弧」试环鸨Α7鸱ㄉ撸弧∠嗪舷嘤《λ瓜郑弧∪灰病K匀巳擞蟹鹦裕弧∪巳私钥沙煞穑弧∮胧湾确鹨谎7欠殴庾湫挝轿煞鹨玻弧∥胰巳杖瞻莘鹁捶穑弧∧俗纺绞湾任姆鹬拢弧≡秆Фе弧∮胫还饷髟簿跻病F┤缱鹂祝弧∽栽秆Фィ弧》潜湮鬃右玻弧∫喾强鬃幽苁刮页墒ヒ病5诓荒懿唤枰幌褚宰鞴勰Γ弧∷炝⒎鹣瘢弧〗枰宰骶担弧∮芯刀荒芊凑眨弧≈瘴抟嬉病U站刀蝗ス福弧∫辔抟嬉病P腥颂饶艹鲜敌蕹治鹱云壅撸弧∧丝沙莆鹱樱弧〕莆ㄗ印H缋疵旁加卸嘀郑弧∽嚷匝灾R弧⑷缋矗弧⊙孕闹匏永矗弧∫辔匏ィ弧」拭缋础6⒂弧⊙杂κ芤磺兄谏┭H⒄橹弧⊙阅鼙檎磺蟹ü省V磺蟹ㄎ薏畋鹪徽弧≈俏薏恢茉槐橹K摹⒚餍凶悖弧⊙运廾⑻煅邸⒙┚。弧∶鳎弧∫越孕兄愎省N濉⑸剖牛弧⊙缘谝簧仙弧∮啦桓椿挂病A⑹兰浣猓弧⊙阅芙馐兰湟磺蟹衬铡⑶寰弧F摺⑽奚鲜浚弧⊙苑ㄖ心∥奚希弧≈谏蟹鹞奚希弧∫嗫沙莆笫俊0恕⒌饔蠓颍弧⊙阅艿骼砜赜磺兄谏>拧⑻烊耸Γ弧⊙晕斓廊说乐兄ψ稹J⒎穑弧⊙跃跻玻弧∽跃蹙跛弧【跣性猜J弧⑹雷穑弧⊙跃呱细髦肿鸷牛弧∥兰湟磺腥颂熳鹁垂省J⑵刨よ螅弧⊙跃吡肿鹨逭撸骸∫蛔栽冢弧《闶ⅲ弧∪搜希弧∷拿疲弧∥寮辏弧×鸸螅弧∫陨辖允雷鹬鹈玻弧∫啾硎雷鹬恋露选�

    释  法
  法者; 梵云达摩; 言通于一切也。惟佛方称法王; 通于万法也。法乃方法; 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险; 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 能生万法; 名曰法身; 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见性者; 即成法身佛。了解难行之佛理而不惑者; 曰法忍。明无生之理而证得者; 曰无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 曰法眼; 又曰法眼净。往昔佛菩萨所说经教; 记于文学者曰法典; 曰法曼荼罗。分之门类者曰法门。法无定法; 皆可活人; 故名法乳。由文而表于语言声音者; 曰法音; 法音通乎十界。一切众生之所同心; 故有十法界。众生死执于法; 不明变化; 其苦万倍; 名曰法执; 又曰法见法缚。当求善知识以为师; 付我以正法; 曰法师。师以种种方便法门; 开我之妙法莲华; 莲华者; 我之心也、体也。妙法者; 我心之妙用也。使我得无上妙谛; 意味无量; 故又曰法味、法食。以喜乐无量; 故曰法喜、法乐。今之集会研究; 共同讨论互度之法; 曰法会。将一乘法宝辗转以度人; 使之勿停止者曰法轮常转。诸位各有无上根器; 足以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即是法器; 如器之可承受物也。总之; 法以救人慧命; 故曰法药。医王用之以救世; 能入此曼荼罗者; 名曰法缘。然而一切皆空; 法亦暂时借用; 如病愈即不可再药; 否则便成法病。今日正用药之时; 必修至证到诸法空相; 方可舍法。人寿无常; 机缘难再; 时哉不可失。

    释  僧
  僧者; 众也; 有德之众也。如和尚一人不能称僧; 必四人以上; 乃可称僧; 有十人僧; 二十人僧; 且必是有德行者。即居士有德者; 合众亦名为僧。凡和尚不知佛法; 不明心地者; 不得谓宝; 以其离佛法也。我人恭敬三宝。三宝者; 佛法僧也。觉此名佛; 轨此名法; 和此名僧。此指何事耶; 指何物耶; 曰心宝而已。佛昔所云之破戒僧; 是指尚有戒体威仪者言; 非今日之丝毫无戒者也。戒体且无; 戒相亦失。若劣慧者闻之; 以为如此方便; 亦只要发愿做个破戒僧足矣。佛法前途; 岂不危哉。且和尚而流入于营业; 宜其就世之所好而趋之矣。世人所好者; 程度如是之低; 彼又安得不以经忏骗人哉。若改变风气; 作功德不重形式; 惟请大德开示经义以重法施; 方报以供养。彼自然亦改就读经; 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 则功德不可思议。然僧界堕落; 不应归咎佛法; 当辨明之。

    释  我
  我者; 人之自谓也; 执我既坚固; 我爱愈深切; 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 定为成法; 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 要明白我为何物; 应先明三身: 一曰色身; 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 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 暖气者为火; 呼吸者为风; 地水火风之所合成; 借诸父母者耳; 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 自结之果; 以夙世因地不同; 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 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 由壮而老; 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 由老而死; 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 乃未死时; 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 虽非实在; 电却借以放光; 故是假我。二曰法身; 乃人之性灵也; 不动者曰性; 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 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 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 或尝美味等等; 则老幼一如; 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 则是眼昏诸病; 非里体性之病; 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 皆由是而生; 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 谓之有; 不可取以示人; 谓之无; 则人非木石; 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 不知本无生灭; 恒常不变; 此乃真我。只由爱根贪执; 入于母胎; 分母之色体而生; 遂成为人; 动物类亦复如是。此又喻如电; 电离灯泡; 无以发光; 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 是曰真我。三曰化身; 以色身与法身相合; 起种种妙用; 变化不测。此喻如灯光; 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故色身为相; 灯也; 法身为体; 电也; 化身为用; 光也。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 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我之色体; 既因缘而假合; 散之即微尘; 又从何处执之为我。而所谓真我者; 亦属性空; 心本无生; 依境假有; 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诸恶; 所受诸苦; 所染诸习; 无不由此幻心作祟; 故擒贼擒王; 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 从明心下手; 方有出路; 否则永堕沉沦。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种; 人我是我执; 法我是法执。我执是粗分之我; 法执是细分之我。破我执尚易; 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刚般若; 人人具足; 本来自有; 只是宝箱未启; 有财而不能用。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 启发其机; 机有大小利钝之别。凡小根人; 先使信佛; 然后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 彼亦决然承当不疑; 然后督之实修; 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 大根人易悟而懒修。小根人谨守太过; 是其习气; 大根人放逸骄纵; 是其习气。然治小根病; 其难在病; 治大根病; 其难在师。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 若不为决定; 彼信心即不清净; 从此退而不修; 或据以为是; 转误他人; 外道流毒。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 奈自力不充; 一盲引众盲; 其弊不可胜道矣。故法以当机为上; 时时精察而转变之; 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说八万四千法; 正对治各各病根; 以机有不同耳。
  学佛是去苦求乐; 极快活的事; 绝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强人所难; 亦非人情。不合人情; 便非佛法。佛法重恒顺众生。处处方便; 逐渐引入。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 自然努力精进矣。世人从无始以来; 专执一个我字; 如马上教伊无我; 开首即讲授心经金刚经; 似幼儿直接上大学。要伊无我相; 无相布施; 岂非强人所难。我今偏要人先讲有我; 先有我知; 认识了我; 我才肯上进。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 处处是无我; 处处和自己过不去; 处处同自己拼命; 自杀等等。即是一切施舍; 无我之极; 可怜死了还是糊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 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疯狂人; 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 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 只要大我; 王请大之; 即是此意。
  人本动物类之一。然人数之少; 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 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 微生虫已恒沙无量; 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众生; 皆属含灵; 皆有佛性; 其体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 以造因不同; 得果亦异; 各有妙用; 各有本能; 如禽飞兽走; 鱼游龙腾; 各有所长; 人不可及。人之贵在乎智慧; 又非禽兽可及。及得人身; 譬如已升大学; 转眼毕业; 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难得; 其贵如是; 岂可以无我。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 而人独可修成佛者; 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人亦在内; 同于矿中之铜; 虽同一是铜; 惟夹之有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 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 只要一磨; 即成铜镜。其余则或矿或铜块; 尚不能直接擦磨成镜; 故曰体同用异。人生之贵如是; 又岂可以无我? 
  人既为万物之灵; 心又为万物之圣; 此即是圣灵。己欲达而达人; 己欲立而立人; 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 惟人可负; 关系之大如是; 岂可以无我。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 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 不是我又是谁? 人人肯如此积极; 由一身化之一家; 由一家推之一国; 由一国进之世界; 责任如是重大; 岂可只图自了; 一去不管; 把父母兄弟妻子; 放弃在此世界受苦; 我则逍遥极乐; 如此劣念; 岂是佛之本意! 故往生西方; 是进学堂读书; 毕业回国; 仍要回来救世。因地不正; 适成自了; 然则佛法之积极; 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 又岂可以无我! 
  我之为物; 其大无量无边; 人如真能知我; 即见真我; 或贪或嗔或痴; 或戒或定或慧; 或圣或贤或人; 或鬼或畜或地狱; 皆我自由之所择。择之者心也; 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转觉; 由乱转定; 由愚转慧; 亦是我之权衡。为度万众故; 吃尽千辛万苦; 自来大丈夫事业; 固应如是; 此亦是我之权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恋等; 即可忧愤自杀; 没出息如此; 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 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 真是迷之又迷; 其故由于不明大我。
  明我之义又何如呢; 在明人生之所以; 我和人; 是一抑是二; 通达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 言彼此相通也。尽己曰忠; 推人曰恕; 尽忠恕曰能仁。通达我与物不二; 万物皆备于我; 我与万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 即是圣贤; 明心即是菩萨佛; 皆以人为本位; 如得宝玉为原料; 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 修持也; 佛当初亦是凡夫; 亦曾迷惑颠倒过来; 只是感觉得早; 憬悟而回头修持; 遂成大觉。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 又岂可因循坐误。人既知所以为人; 即当立起直追; 寿命无常; 一失即成千古; 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 固缓不得; 亦急不得。盲修瞎练; 劳而无功; 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 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 凡夫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