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法要-利器之轮_法护尊者原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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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实体,一经分析后并非如此。
107当我们不加以分析细察本体时,看起来它似乎是具有实体的存在,但经检查后却什么都没有。当一面毫无瑕疵的镜子与人的面孔凑和在一起时,看起来脸孔就像是在镜子里。实际上,镜子里并没有脸孔的存在,故尽管所有现象看似真实,就它们本身而言,甚至连最小的原子亦非实体的存在。天空的云、山径的雾,看起来像是永远的存在,但几分钟内就消失了。机能上的现象看似不变,但若细察之,就会发现事实上它们是时刻都在起伏不定。我执有如我们的敌人,我爱思想有如屠夫,我执的物件就是世俗所谓的‘我’,看来皆似实体的存在,但若察之,将发现它们过去既不曾真正地存在过,未来亦无,现在更是不存在,它们本来就不曾真实过。
108业力和愚痴是轮回的苦因,看似具有本体,却缺乏真正实体的存在,他们仅是表像而已。至此,我们以各种不同的推理,来证实终极的真理。对于机能作用的层次而言,事物虽是存在的,但却是无实体的存在。
109虽然世间和超世间的现象是无实体的存在,但它们并非是全然不存在的。在清澈的湖中,可以看到月亮的倒影;同样地,因果也只是表像,故我们应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来证实之。
110/111在梦中,我们的身体被地狱之火烧得死去活来,但对未入睡者而言,此火则不存在;尽管火拼不真正存在,对作梦者而言,仍经历到焚烧的痛苦与恐惧。同样地,地狱炽热的地层和饿鬼道,并未真正地、实质地或终极地存在,但对造恶业者来说,当遭到烧、煮或剁碎的痛苦时,他会感受到强烈的恐惧。故我们不应做坏事而造下恶业。寂天提到地狱炽热的铁层时说:‘所有恐惧皆是负面心态的产物。’饱受恐惧之苦的人,感到他被拖入地牢中,尽管它并未真正地发生。故诸如无明、妄想、我执等应被舍弃诸事,皆无实体,但就世俗的观点而言,它们造成各种负面的影响及无休止的痛苦。藉三慧之助,我们应避免重蹈覆辙。能了解空性的智慧为闻、思、修三慧之果,它能断除我爱及我执。
112当一位音乐家演奏小提琴时,他以悦耳的音乐来安抚悲伤的心灵,而音乐来自何处?非由乐器本身,也非由琴弦、琴弓或音乐家的辛苦而来。音乐非由这些单独部分产生,而是因它们的众缘和合而成。当我们沮丧时,美丽的事物可安抚并鼓舞我们。经由推理,我们基本上需认知并无固有的实体,而这与世俗和机能作用的效力是不可分割的。
113当我们检视现象界实体存在的因果时,将发现到此因果并不存在。然而就世俗的观点而言,生灭是有的。在本篇中曾提到两次‘表像’,一为因,一为果。同样地,纵使善行与恶行皆是无固有之实,在世俗的层次里,我们可强烈地体验到它们引致果报。如果我们能对【利器之轮】予以重视,则会发现它非但有趣而且效应无穷。
114当把水注入花瓶时,它非由第一滴水或第二、第三滴水。。。。。。个别装满的,而是一滴一滴的水累积而成。
115我们对快乐于痛苦的体验非由个别的因素而来,而是众缘和合而成的体验。譬如在冬天,并非第一阵寒风就会使我们颤抖,而是风持续吹了一阵子之后,才使我们感到又冷又冻。
116能对相辅相成的表像与空性,持彼此不相矛盾的认知,是多么的殊胜。在世间或超世间的事物中,能见到它们的共存,真是微妙之极。虽然仅是世俗的表像,绝无固有的实体,但对那些我执甚深者而言,却看似有实体的存在。能觉察空性与缘起的互补性不相违背,是难能可贵。少智者或对教理少知少见者无法觉知此事,此知见乃上乘之最。
117当我们开始冥思空性时,应有基本上的了解。首先,透过恰当的推理来证实空性,然后再从事凝神一处的冥思,在一心的冥思之中,相对的现象不会呈现,因它专注于空性上,而空性只有在深度冥思时才会呈现,且只有圣者才具此超绝之力。
118正如物体的无实体性,空性本身也只是名相与概念的转嫁者,故亦无实体存在。当十一世纪的冈波巴(Gampopa)即将出发至西藏中部时,他的上师密勒日巴赠言:‘当你忆起你的上师时,观想他现在你的头冠上,但记住他也是无实在的本体。当你想到食物时,无论它的味道是甜是苦,须能加以区别,纵使它是虚幻的,最好能以三摩地为食。’就真实存在的观点而言,我们无法说什么是可为或什么不可为;但从原始的领域来说,最好将心置于空无上,且重覆做,不久,你就会成为对空性有绝对不变观点的大成就者。这种卓越是可成就的,但通常我们都缺乏坚定的毅力。目前因对己或对人的无力感而使我们处于可悲的状况,此乃源自不努力去培养二种菩提心之故。诸佛皆有坚毅力,而我们却无。
119如前所释,我爱是所有衰败和堕落的根源,而利他却是所有优美品质的源泉。藉由自他互换的修行,为扩充世俗菩提心而打坐,经由逻辑的推理、举例等,以及经由闻思修三慧的洞察力和适当积聚福德,即可修成佛的法身与化身,如此,即可为自他两利。愿我们都能实现此理想!
卷二 后记
瑜伽大师法护,是在他的丛林隐居处写下本书。外在的丛林是野兽成群,而内在的丛林则为我们的心境。值此五浊恶世,丛林是邪恶横行处。瑜伽大师了知所有大乘教义,且领受全部的传承和教导,他全心投入于法之领域故被称为‘瑜伽’。他的名字是法护,即意指护法者,而他的另一个名字,西勒拉克西达,则意指‘护戒者’。自修行的初阶直至大圆满的证悟,他皆心护持佛法,故以前名称之。戒律是所有证悟的基础,而他严持三种戒,绝不轻易违犯,因此以另一名称之。衡诸所学的全部教理,这位杰出的心灵至友,以诗偈的形式将它们摘录。处此五花八门的末法时代,人们习于为非作歹,他们的妄念其实就是一个丛林。瑜伽上师此志不渝,甚至把调伏最愚痴、粗野的六道众生当做他全部修行的目标,谆谆教诲而不弃舍。后来他将之传授给教理之王,已证得两种菩提心的阿底峡尊者,由后者将教理传入西藏。阿底峡的受戒法名为迪般卡拉·斯里南那那,他生于柴霍(Zahor;今印度孟加拉省)国王家族中,他的父亲是‘法王’,财富可比美宇宙王。然而阿底峡如唾弃尘土般地割舍了优渥的生活而投向佛法。他曾自述道:‘为严朴放弃尊贵,甚至露宿于坟场为法备尽艰辛。之后,因宿世累积的福德,我遇见了最优秀的法护上师。’法护成为阿底峡的主要心灵导师,乃因上师授予阿底峡这些有关心灵训练的大乘教理。阿底峡说:‘在所有显密教理中,此两种菩提心的教义是佛陀整体思想的精华,能把妄念净化如饮甘露。因他的赋予,故我现在能从中受用,而不再成为我爱的奴隶。’既然我们已受加被,就应停止被捕我爱的念头所操纵。而所有加被中,又以心灵的加持为最上乘。以阿底峡尊者为榜样,我们应如此修行。‘在看到超越其他的至尊的两种菩提心教法在印度和西藏盛行前,我阿底峡已传播它。’‘在大、小乘和显密教理中,我尽可能广泛地学习,不予以宗派之见。’为了了解我们自己的思想体系,我们应多学习其他的教义思想。我认为它们皆具优点,特别是一般或罕见的大乘教义。但逢此腐化猖獗的五浊恶世,最深奥的密续教义,对于愚痴的学习者来说,有如毒药之于乌鸦般的难以消化。但诸如【利器之轮】的教理,于引领他人开悟方面是无与伦比的,且对任何人皆非鸩毒。当此之时,我们一味渴求著名的经典,而忽视此教义,并非可喜之事,尤其是当一个人对于修道的三原则(出离心、菩提心与空慧)全然不知时,却寻求密续教义,此非好事。阿底峡尊者受荐于他的本尊,尤其是圣度母,而将此文与其传统传授给种敦巴,裨能驯伏偏远地区的蛮民。伟大的优婆塞种敦巴亦被称为‘教理的胜利旗帜’,当时是其最适切的弟子,故将机密教理传授给他。他行之有名后,传给噶当巴的三兄弟--搏多瓦格西(Geshe Potawa)、切喀瓦格西(Geshe Chekawa)普穷瓦格西(Geshe Purchnngwa)。之后,又将教理信托于伟大的喇嘛宗喀巴及其法子们。如此,该教理藉著新旧代的噶当派广益流布。种敦巴和阿底峡尊者将本书由梵文译成西藏文。既领受本教义,我们就该付诸实行。人身难得,上师难求,佛法难闻,报师恩的最佳方式就是依教奉行。
回向偈谨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以报身,同登极乐国
在此末法时代,特别以此功德回向世界和平,正法长驻!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