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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佛典譬喻经全集(注释,今译)-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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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种籽很小。”   
  佛说:“有一升吗?”   
  回答:“一粒果耳而已。”   
  佛说:“你说话怎么如此过分!种下一粒芥菜子儿那样大小的种籽,竟然长出高四十里的树,一年结几十万果实。”   
  回答:“是这样的。”   
  佛说:“土地无知,它会报答栽种之力。何况高兴地施一钵饭献佛,其福分不可限量啊!”   
  夫妇茅塞顿开,悟得须陀洹道。   
  '点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凡是佛教盛行的地方多是重农的社会,所以常用稼穑之事比喻佛理。之所以佛教很快传入中国,原因之一就是当时中国是农业国。春华秋实的现实是因果报应最生动的注脚。同时,农业也是最环保、最能持续发展的行业。现代人贪婪心起,欲少劳多获,施用农药、化肥。产量成倍地提高,却破坏了作物的美味,造成土壤板结! 
  
  (三十六)沙门煮草悉成牛骨喻   
  昔有沙门,已得阿那含①道,于山上煮草染衣。时有失牛者遍求牛。见山上有火烟,便往视。见釜中悉牛骨,钵化成牛头,袈裟②化成牛皮。人便以骨系头,徇③行国中,众人共见之。 
  
  沙弥见日已中④,捶楗椎⑤,不见师至,便入户坐思惟。见师乃人所辱,则往,头面着足言:“何因如此?”曰:“久远时罪也。”沙弥言:“可暂归食。”两人则放⑥神足⑦,俱去。 
  
  沙弥未得道,常有恚未除,顾见清信士⑧及国人:国人乃取我师如此,使龙雨沙石,动此国,令之恐怖。念此适竟,四面雨沙,城坞屋室,皆悉坏败。师言:“我宿命一世屠牛为业,故得此殃耳。汝何缘作此罪乎?汝去,不须复与我相追。” 
  
  师曰:“罪福如是,可不慎矣?”   
  '注释'   
  ①阿那含:梵语ana^ga^min,意译不还。指小乘声闻修行所得之第三果,是断尽欲界的烦恼的圣人的通称;凡是修到此果位的圣人,未来当生于色界无色界,不再来欲界受生死,所以叫做不还;至本位者,谓此人将入阿那含道。见本经第五篇注释①。 
  
  ②袈裟:梵语kas!a^ya。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以其色不正而称名。         
第32节:旧杂譬喻经(28)         
  ③徇:通“巡”。   
  ④日已中:佛教戒律,日影过中不食。   
  ⑤楗(jiàn)椎:又作犍椎、犍槌、乾槌、。为寺院中敲打用之报时器具,寺院悬挂的木鱼、钟、磬类。   
  ⑥放:施展。   
  ⑦神足:神足通的简称,五通之一,又作如意足通、神境智证通,即身如其意,随念即至,可在一想念间,十方无量国土都能同时一一到达,变化无穷。佛十大弟子中,目犍连就是得了这种圆满的神通而号称为“神通第一”。 
  
  ⑧清信士:受三归五戒并具有清净信心的男子,梵语叫做优婆塞。   
  '今译'   
  从前有一个沙门,已证得阿那含道,他在山上煮草染衣。这时有一个失牛的人到处找牛。找牛人看见山上有火光和烟,就过去看。看到锅里都是牛骨,沙门的钵变成牛头,袈裟变成牛皮。找牛人便把牛骨系在沙门头上,在国都中游街,大家都看到了。 
  
  沙弥见日已中,就敲击响器,却不见师傅回来,便进房间禅思。冥思中见师傅竟然被人侮辱,赶去,行头面顶足礼节,问:“为何如此?”师傅说:“这是很久前的罪孽。”沙弥说:“你先回来吃饭吧。”两人就施展神足,一起离去。 
  
  沙弥没有得道,心中的忿怒、嗔恨之意未除,念到居士及国人,思忖:国人竟然如此对待我师傅,应该让龙下一场沙石雨,震动全城,让他们害怕。这种念头刚一出现,四面就下起雨沙,城堡房屋都被毁坏。师傅见此状,说:“我前世以屠牛为业,故遭此殃。你为什么犯下如此罪孽呢?你走吧,不要再追随我。” 
  
  法师说:“善恶报应如此分明,难道可以不慎重吗?”   
  '点评'   
  应该牢记法师的提醒。几乎所有的宗教都不主张以暴易暴。基督教认为,有人打你左脸,就把右脸伸过去让他打。——这是羞辱打人者最好的方法。沙门替他师傅报仇,动机良好结果适得其反。 
  
  (三十七)大臣命终喻   
  昔有国王、大臣五人。一臣宿①请佛,佛不受,臣则还,因王请佛。佛言:“此臣今必命当终,明日将谁复作福乎?”臣尝令相师相之,云:“当兵死。”常以兵自卫,己亦拔剑持之。夜极欲卧,以剑付妇持之。妇睡落剑,断其夫头。妇便啼叫,言:“君死!” 
  
  王则召四大臣问:“汝曹营卫之,徼②修奸变。其妇与相随而忽至此罪为?谁在边者?”便斩四臣右手。   
  阿难问佛:“何因?“佛言:“其夫前世作牧羊儿,妇为白羊母。其四臣前世作贼,见儿牧羊,便呼儿。俱举右手,指令杀白羊母,与五人烹之。儿啼泣悲哀,煞羊食贼。如是展转生死,今世共会,故毕其宿命罪也。” 
  
  '注释'   
  ①宿:素来,久。   
  ②徼(yāo):原本作“激”。同“邀”。求,谋取。   
  '今译'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五个大臣五。其中一个大臣一再请佛,佛没有请来,这位大臣回来,求国王出面请。佛说:“这个大臣今天当死,明日谁会接着请佛造福呢?”这个大臣曾经让相师看相,相师说:“当死于兵器。”大臣知道后常用兵加强防卫,自己也总是持剑在手。夜深要睡觉了,他就把剑交给妻子拿着。妻子睡着,剑落下来正好砍断丈夫的头。妻子哭叫:“我丈夫死啦!” 
  
  国王当即召见另外四位大臣,问他们:“你们负责保护他,却设计谋害他。他的妻子一直跟随他,怎么会忽然犯这样的罪?当时谁在死者身边?”于是砍了四位大臣的右手。   

  阿难问佛:“什么夙因导致这样的结果?“佛说:“那个女人的丈夫前世是牧羊人,妻子是只白色母羊。那四个大臣前世是贼,看见牧羊的人,叫住他,他们一起举起右手,指着白色母羊要杀它,给五个人煮着吃。牧羊人悲伤哭泣,没办法杀羊给贼吃。就这样,生死轮回,今生相聚,以此了结他们前世的孽缘。” 
  
  '点评'   
  这个故事巧妙地设置妻子无意杀夫的情节,以渲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故事固然离奇,但妻子无意杀夫稍显勉强。牧羊人杀白母羊,完全是被逼无奈,凶手是贼。牧羊人杀羊是无意的,妻子杀夫也是无意的,但人们不免会想:牧羊人为保护自己的生命,暂且让步,这难道也算恶吗? 
        
第33节:旧杂譬喻经(29)         
  (三十八)鱼身喻   
  昔有大姓,家富巨亿,常好惠施,所求不违。后生一男,无有手足,形体似鱼,名曰鱼身。父母终亡,袭持家业,寝卧室内,又无见者。   
  时有力士,仰王厨食,恒怀饥乏。独牵十六车樵,卖以自给,又常不供。诣此四姓,求所不足,曰:“累年仰王饮食,常不供足,恒抱饥饿。闻四姓资财巨亿,故来乞丐。”鱼身请与相见,示其形体。 
  
  力士退自思惟:力石乃尔,近①不如无手足人,联取②其物。往到佛所,问其所疑:“世或有豪尊如国王者,死无手足,殖富乃尔。近我筋干③,国中无敌,而常抱饿,饮食不足。何缘如此?”佛言:“昔迦叶佛④时,鱼身与此王共饭佛。汝时贫穷,驱使助之。鱼身具所当得,已与王行,而谓王言:‘今日有务,不得俱行,废此事为断我手足无异⑤。’故时行者,今王是也;不行失言者,鱼身是也;时贫穷佐助者,汝身是也。” 
  
  于是力士心意开悟,即作沙门,得阿罗汉道也。   
  '注释'   
  ①近:副词,义同“殆”,大概。   
  ②联取:“联”通“廉”。轻易取得。   
  ③筋干:筋骨躯体。   
  ④迦叶佛:梵名Ka^s/yapaBuddha。于现世界人寿二万岁时出世而成正觉,乃释尊以前之佛。过去七佛中之第六佛,又为现在贤劫千佛中之第三佛。传说为释迦牟尼前世之师,曾预言释迦将来必定成佛。 
  
  ⑤断我手足无异:《经律异相》卷第四十二作“若行,无异断我手足。”   
  '今译'   
  从前有一户大姓人家,家里富有钱财上亿,平常喜好施惠于人,有求必应。后来生一男孩,没有手足,形体似鱼,起名叫鱼身。父母去世,鱼身继承并操持家业,成天躺在房间里,没有外人见过他。 
  
  当时有一个大力士,靠国王厨房过活,常忍饥挨饿。他一个人拉十六车柴,卖了养活自己,还经常不够生活。于是到了这个四姓人家,请求给他不足的部分,说:“常年仰仗国王厨房的施舍,不足所需,常常忍饥挨饿。听说您家资财亿万,所以来乞讨。”鱼身见他,显露了形体。 
  
  大力士退下来之后思忖:我力大无穷能举起巨石,还不如无手脚的人轻易得到财物。于是去佛找那里,问其所疑:“世间竟有豪富尊贵如国王的,至死无手无足,却积攒那么多财富。国内大概没有人比得上我的筋骨躯体了,我却忍饥挨饿,饮食不足,这是什么原因啊?”佛说:“过去迦叶佛在世时,鱼身与国王一起供饭给佛。那时你穷,被驱使前来帮忙。鱼身准备妥当,与国王一起出发,却对国王说:‘今有要务在身,不能同行,而不行此事无异于断我手足。’所以当时去的就是今天的国王;失言不去的就是鱼身;因贫穷来帮忙的就是你的前身。” 
  
  于是大力士顿悟,做了沙门,悟得阿罗汉道。   
  '点评'   
  佛教中的“顿悟”对我们今天每一个人都是很重要的。“顿悟”的事情不仅发生在修行人身上,也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   
  人的身体遵从自然规律,由幼年至于少年,至青年,至壮年,至老年,这个规律不能违反。但人的智慧与品德却不遵从这个规律,一个人如果没有自觉性,很可能终生是个糊涂虫。而不断自我反省,不断修正错误,就能超越表象,认识宇宙和自身。 
  
  可以结合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理解“顿悟”,在自己省中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         
第34节:杂譬喻经(1)         
  杂譬喻经(失译附后汉录)   
  杂譬喻经   
  (失译人名附后汉录)   
  卷上   
  (一)巧乳母养子喻   
  菩萨度人,譬若巧乳母养子。有四事:一者,洗浴使净;二者,乳哺令饱;三者,卧寐安稳;四者,抱持出入,恒使欢喜。以此四事,长养其子,令得成就。   
  菩萨亦复如是。有四事育养众生:一者,以正法洗浴心垢;二者,以经法饮食,使饱;三者,禅定三昧①,随时兴立;四者,以四恩饶②益一切,恒令欢喜。以此四事劝诲一切,长育众生,使得至道。 
  
  '注释'   
  ①禅定三昧:禅定。参阅本书第一经第六篇注释⑧;三昧,梵语sama^dhi之音译。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译为等持、定、正定、定意等。即将心定于一处的一种安定状态。 
  
  ②饶: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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