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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61部分

小说: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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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播教室电子白板应与Internet网相连;
         ——授课教师应能将电子白板上授课内容以JPEG等格式上传至Web服务器指定目录上;
         ——远程教学点宜设置在多媒体教室内。
3)按需点播流媒体教学业务系统宜由流媒体服务器、流媒体制作工具、流媒体管理工具、网络交换设备、编解码器、远程终端设备、网络接口、操作管理软件等组成。
   4)流媒体教学业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应能将教师授课的视音频录像、电子白板、教案、课件、图片多媒体教学课源实时同步制作、存储、播放;
——系统应能将已有教学录像带、VCD、DVD片源资料制作成流媒体教学课件;
——系统应能对网上远程教学终端设备提供实时直播与点播的视音频课件;
——系统应提供www的网络教学平台;
——系统的VOD服务器应能支持多种压缩编码格式的视音频课件。
5)Web的网上教学业务系统主要宜由Web服务器、远程学习电脑、网络接口、操作软件等组成。
   6)基于Web的网上教学业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Web的网上教学系统应以Web教学课件为学习者主要的资源;
——Web教学课件可为文本、图片、动画、音频媒体编码的电子教学课件;
——系统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应提供课程大纲、学习参考进度、难点分析、各类模拟试题、在线测试、全文资源检索、书签、以及自动答题、作业系统的辅助教学;
——Web的网上教学应能满足学习者非实时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脑上网连接至Web服务器上。
  5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的组网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远程教学系统组网应根据教学业务和实际情况组网,并满足教学业务对网络带宽的需求;
   2)系统的组网可有多种拓扑结构、多种承载网络和用户接入网络;
   3)系统选择的网络或异构网络的互联应保证在网络层统一于IP网络协议。
20。7。7  多媒体现代教育系统用房和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语言教室的面积应按标准的二座席学生终端桌的规格数量和教师主控制台座席规格位置确定;
  2  语言教室用房的建筑要求应符合表20。7。7的规定:
表20。7。7  语言教室对建筑的要求
房间名称
室内最低净高(m)
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N/㎡)
地面面层材料
架空净高度(m)
室内墙面
室内顶棚
房    门
外  窗
语言教室
3。0
3000
防静电活动地板或木制架空地板
0。15
做适当吸音处理
做适当吸音处理
2个单扇门,宽度不小于1。0m,满足隔音要求
满足隔音要求

  3  语言教室应在教师主控制台及学生桌下活动地板内敷设金属电缆线槽;
  4  当需设置话筒和扬声器箱时,应避免话筒播音时的啸叫。扬声器箱箱体安装离地高度不宜小于2。4m;
  5  当语言教室设置带云台变焦摄像机进行监控时,摄像机应安装在学生背部的后墙上,高度不宜小于2。4m;
  6  语言教室可设置由教师主控制台控制的电动窗帘;
  7  教师主控制台边离教师后背墙净距离不宜小于2。0m,前排学生终端桌边离主控制台净距离不宜小于1。2m;
  8  学生终端桌宜按面向教师主控台水平四纵列排列,纵列之间的走道净距不宜小于0。8m;横列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4m。
20。7。8  多媒体现代教育系统供电、照明、防雷、接地及环境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供电、防雷及接地参见本章第20。4。10条1~4款的规定;
  2  语言教室不宜采用自然光,室内照明宜采用色温为3300~5300K的三基色日光灯,照度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3  语言教室的空气调节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夏季温度25~27°C;相对湿度60%~40%;气流平均速度≤0。3m/s;
   2)冬季温度16~18°C;相对湿度50%~40%;气流平均速度≤0。2m/s;
   3)室内新鲜空气换气量每人每小时不应小于30m3;
  4  语言教室房间围护结构的隔墙与楼板空气声、撞击声隔声标准以及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0。8  通信配线网络

20。8。1  通信配线网络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设计规划时应按照本地已建或拟建信息通信管道的规划和遵循本地信息通信部门设计的有关规定。
    2  通信配线网络规划设计应满足日益迅速增长的非话业务和宽带信息通信业务。
    3  建筑物群区内通信配线管道规划设计时,应将区域内其它弱电系统线缆合理的纳入配线管道网内。
20。8。2  建筑物内通信配管设计应采用暗配线管网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建筑物应按占地体型和面积规模确定室外埋地暗管进出线口的数量。
  2  建筑物内暗管网设计应与其他设计工种协调配合设计,以利通信线缆竖井、金属走线槽(桥架)、配线管的设计。
  3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暗管敷设方式,中、高层建筑物宜采用通信线缆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4  通信线缆竖井或壁嵌式分线箱(组线箱)宜设置在通信业务相对集中,且暗管便于敷设的地方。
  5  线缆上升管路采用线缆竖井(或上升通道)时,墙上应预埋线缆护套管的支架,支架严禁与煤气、电力、热力管合用,并做好各层上升管路的防火封堵措施。
  6  暗管在墙壁内敷设时,应按垂直或水平方向敷设,不得采用斜穿方式敷设。
  7  暗管不应穿越非通信设备类型的基础。
  8  暗管不宜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当必须穿越时应有补偿装置。
  9  暗管的管径规格和根数的选用,应符合上升线缆和水平用户线近期的使用和日后发展使用的备用管。
  10  楼层分线箱(组线箱)至各用户(或各房间)的水平暗管不宜穿越非本户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暗管不得在其通过的房间内开口。
  11  当对上升线缆和水平用户线需有屏蔽要求时,必须采用金属走线槽(桥架)或金属管敷设式,并满足金属走线槽(桥架)或金属管全程连续接地要求。
  12  暗管网的设计中,应满足箱、管、走线槽外壳接地的要求。
  13  暗管网中,应预留来自建筑物公用电源可靠回路的电源配电箱或电源插座。
20。8。3  暗管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每个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应根据实际需求量敷设,并留有充足的发展余量,通常宜采用3~6根Φ89的无缝钢管。
  2  进出线口处的钢管管口应伸出外墙1。5m,并朝外下斜做防水坡度处理,防水坡度不得小于4。0‰。
  3  多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1处设置。
  4  塔式高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1~2处设置。
  5  板式高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2处或2处以上设置。
  6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竖井宜单独设置。
  7  通信竖井的各层楼板上应开预留孔洞(给上升金属桥架用)或预埋内径不小于Φ89的金属管群(套管),金属线槽或金属管内在线缆敷设完毕后,应采用防火填充材料封堵。
  8  通信线缆竖井内宜设4~6回路配电箱及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9  通信线缆竖井最底层应引入接地线,设置接地箱(盒);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10  分线箱(组线箱)安装在通信线缆竖井内时,宜采用明装挂壁式规格的分线箱;分线箱嵌装在墙壁内时,应采用壁嵌式规格的分线箱。
  11  挂壁式分线箱(组线箱)明装时,箱底距地面宜为1。5m ~2。0m,壁嵌式分线箱(组线箱)暗装时,箱底距地面宜为1。0m~1。3m。 
  12  有源分线箱(或有源组线箱、有源综合分线箱)内应设置1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13  无源或有源分线箱(组线箱)内均应设置接地端子。
  14  家居信息分线箱设置方式详见本规范第25章的规定。
20。8。4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
  1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宜满足下列原则
1)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宜采用直接配线方式,当建筑物占地体型和单层面积较大时可采用交接配线方式。
2)建筑物内通信配线电缆应采用非填充型铜芯铝塑护套市内通信电缆(HYA),或采用综合布线大对数铜芯对绞电缆。
3)建筑物内光缆的规格、程式、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物内竖向(垂直)电缆配线管允许穿放多根电缆,横向(水平)电缆配线管应一根电缆配线管穿放一条电缆。
5)通信配线电缆不宜与用户线合穿一根电缆配线管,电缆配线管内不得合穿其它非通信线缆。
  2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电缆
1)建筑物内交接箱(架)容量、上升配线电缆、分线箱(组线箱)容量应能满足终期信息通信的需要。
2)通信配线电缆应根据楼层分线箱(组线箱)安放方式和电缆上升方式,宜敷设多条普通HYA型0。5mm线径的铜芯市话电缆,或敷设多条综合布线大对数铜芯电缆。
3)建筑物内分线箱(组线箱)内接线模块(或接线条)宜采用普通卡接式或旋转卡接式接线模块。当采用综合布线时,分线箱(组线箱)内接线模块宜采用卡接式或RJ45快接式接线模块。
4)建筑物内普通市话电缆芯线接续应采用扣式接线子,不得使用扭绞接续。电缆的外护套分接处接头封合宜冷包为主,亦可采用热可缩套管。
  3  建筑物内用户线
1)建筑物内普通用户线宜采用铜芯0。5mm或0。6mm线径的对绞用户线,亦可采用铜芯0。5mm线径的平行用户线。
2)建筑物为居民住宅楼时,每户普通用户线不宜少于2对;建筑物为办公业务楼或综合楼时,每5~20m2办公工作区不宜少于1对普通用户线,或按用户要求设置。
3)当用户引入线采用综合布线4对(8芯)对绞电缆时,配置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21章的有关规定。
20。8。5  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1  建筑物群(住宅小区、校园区等)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总体的规划要求,应与建筑总体中道路、绿化、给排水、热力管、煤气管、电力电缆等地下管道等设施同步建设。
  2  规划红线内建筑物群区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与总体规划红线外城市主干通信管道、区红线内各建筑物及通信专用(中心)机房通信进出线管道衔接。
  3  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和位置与热力管、煤气管安排在不同路侧,并应选择在建筑物和通信业务需求多的一侧。
2)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材质构成的管道最小埋深应符合表20。8。5…1要求。
表20。8。5…1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管种
管顶至路面或城市轨道路基面最小净距(m)

人行道
车行道
城市轨道①
混凝土管、硬塑料管
0。5
0。7
1。3
钢管②
0。2
0。4
0。8
     注:① 具体的应与城市轨道交通部门协商。
              ② 钢管的最小埋深在冰冻范围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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