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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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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孔插座(燃气热水器)



1


 三孔插座(洗衣机)
1~2
         注:住户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选用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25。4。6  照明
  1  照明设计应适应住宅建筑功能多样、灵活多变的发展需要。
  2  照明设计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分别选取适宜的照度,照度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国家规范。
  3  住宅(小区)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4  高层住宅火灾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九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十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可不设疏散指示标志。
    2)十二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应设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灯具可安装在门口上方,底也距门口200mm,并宜标注楼层号。
25。4。7  住宅用电负荷计算
  住宅用电负荷的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见表25。4。7。
表25。4。7  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按单相配电计算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
按三相配电计算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
需要系数


通用值
推荐值
3
9
1
1
4
12
0。95
0。95
6
18
0。75
0。80
8
24
0。66
0。70
10
30
0。58
0。65
12
36
0。50
0。60
14
42
0。48
0。55
16
48
0。47
0。55
18
54
0。45
0。50
21
63
0。43
0。50
24
72
0。41
0。45
25~100
75…300
0。40
0。45
125~200
375…600
0。33
0。35
260~300
780…900
0。26
0。30
       注:1 表中通用值系数为目前采用的住宅需用系数值,推荐值是为计算方便而提出。
     2 住宅的公用照明及公用电力负荷的需要系数,一般可按0。8选取。

25。5  配电设备

25。5。1  每户应配置一块电度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度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系统的电度表可除外)。电度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25。5。2  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
25。5。3  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内应配置有断路器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及空调、电炊具、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25。5。4  电源插座的安装位置应考虑用电设备(电视、电话、计算机、电冰箱、空调等)使用方便。住宅内电源插座宜暗装,一般插座、柜式空调器插座底边距地0。3m;壁挂式空调器插座、抽油烟机插座、电热水器插座底边距地不低于1。8m。
25。5。5  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25。5。6  灯具的选择视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25。5。7  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且易清理的灯具。

25。6  配电线路

25。6。1  配电线路的选择、保护及敷设方法应遵照本规范第7章及第8章的有关规定。
25。6。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布线方式,住户室内配电线路宜采用暗敷设。导线应采用铜线,住宅单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三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6mm2。
25。6。3  一般分支回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柜式空调器、电热水器等电源插座回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导线截面。
25。6。4  单相电源回路的中性线应与相线截面相等。

25。7  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25。7。1  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第13章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25。7。2  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厨房,宜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能就地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康居先进型(3A)住宅的气体漏报警时应能自动切断气源、打开排气装置并向住户及小区管理中心报警。
25。7。3  十九层及以上的高级住宅和多层高级住宅,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5。8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5。8。1  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由周界安全防范、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家庭内的安全防范及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组成。
25。8。2  根据住宅小区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要求,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系统配置标准见表25。8。2。
表25。8。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配置标准
序号
系统名称
安 防 设 施
基本型配置标准
提高型配置标准
先进型配置标准
1
周界安全防范系统
栅栏
二项中设置一项
二项均设置
二项均设置


周界入侵探测报警系统



2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
室外照明
二项均设置
四项中
设置三项
四项均
设置


巡更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可选项




停车管理系统



3
家庭安全防范系统
内置式防护窗
(或防护玻璃)
三项均设置
四项均
设置
四项均
设置


访客对讲系统





紧急求救报警装置





入侵报警系统
可选项


4
安防监控中心
周界、公共区域、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的管理主机
视设置系统确定主机数量


有线和无线通信工具
必须设置

25。8。3  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
  1  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宜由栅栏和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及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2  如无栅栏,宜对封闭式住宅小区的周界设置进行无盲区入侵探测报警系统。
  3  当周界入侵探测装置被拆除或线路被切断时,安防监控中心应能接收到报警信号。
  4  安防监控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显示报警区域,配置声、光提示。
  5  先进型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系统除具有上述功能外,宜加设周界视频监视系统,或采用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与视频监视联动,并留有对外报警接口。
25。8。4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
  1  巡更系统  
   1)住宅小区内宜设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应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
2)在线式巡更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计算机可随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
   3)基本型、提高型住宅小区可选用离线式巡更系统,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用在线式巡更系统。
  2  视频监控系统
1)在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公共建筑的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进行监视。安防监控中心可控制摄像机、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宜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24h持续录像。
2)先进型住宅小区除具有上述功能外,还宜在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及电梯轿厢(多层或高层住宅)等部位设置摄像机。
   3)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
  3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1)在住宅小区车辆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处,采用IC卡或其他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并具有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及数量统计等管理功能。
   2)停车管理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
25。8。5  家庭内的安全防范
  1  紧急求助报警装置
   1)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操作简单、可靠。
   2)应在户内不少于一处安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
3)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
  2  访客对讲系统
1)在住宅楼入口处或防护门上设置访客语音对讲装置,应具有访客与住户对讲、住户控制开启单元入口处防护门的基本功能。
2)访客对讲系统主机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主机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安装高度距地不宜小于1。8m。
3)每户应设置室内分机,分机安装于过厅或居室内。室内分机安装高度宜距地1。4m。
4)访客对讲系统宜采用联网型,安防监控中心内的管理主机具有与各住宅楼道入口处主机及住户室内分机相互联络、通信的功能。
5)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择性地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访客对讲装置。
6)先进型住宅小区采用可视对讲系统时,可视对讲主机应采用CCD低照度广角摄像机,宜具有红外线LED自动调光功能。
  3  入侵报警系统
   1)提高型住宅可在住户室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2)探测器的保护范围、稳定性、隐蔽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3)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
25。8。6  小区安防监控中心
  1  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重要机房应做好自身的人防、物防和技防。
  2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安防系统的监控/管理和接、处警中心,应能对小区内的周界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内安全防范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3  住宅小区的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工具,发生警情时,应能迅速与案发地点及外界联系。
  4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小区管理中心合并,监控中心的其他技术指标参见本规范第23章有关要求。

25。9  住宅(小区)通信网络系统

25。9。1  应满足住户多媒体及计算机数据通信的需求,当设置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时,可采用综合布线系统。
25。9。2  通信网络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章的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话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内做转接点,便于系统维护、检修。
  2  住宅内应采用标准信息插接式电话插座。
  3  住宅内电话插座多于3个时,电话线宜采用放射式布线。
  4  普通住宅的起居室、主卧室、卫生间宜安装电话出线口。电话插座配置见表25。9。2…1。
表25。9。2…1  普通住宅电话插座设置
级别
起居室
主卧室
卫生间
进户线
一、二类
1

1
1
三、四类
1
1
1
1~2

  5  康居住宅电话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书房、主卫生间均宜装设电话插座。康居住宅宜设置二对及以上的外线。电话插座配置见表25。9。2…2。
表25。9。2…2  康居住宅电话插座设置
级  别
起居室
餐厅
主卧室
次卧室
厨房
主卫生间
次卫生间
书房
进户线
基本型(1A)
1

1


  1

1
2
提高型(2A)
1

1
1

1
1
1
2
先进型(3A)
1
1
1
1
1
1
1
1
2~3
  
  6  电话插座底边距地0。3m暗装,卫生间、厨房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1。0~1。3m暗装。
  7  一条外线可接几个分机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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