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格群岛-第1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部族降临到尘世来是为了生活!既然他们蹲监牢的时间几乎同呆在外面的时间差不多,那么他们在监狱中也想要摘取生活的花朵,而这种监狱是为了什么目的设立的,以及与他们一起相处的其他人怎样受苦,对他们都毫不相干。他们是桀骜不驯的,并且享受着这种桀骜不驯的果实—一所以他们干吗要去关心那些俯首贴耳当一名奴隶而死去的人呢?他们要吃——他们就把看到的一切可吃和好吃的东西夺来。他们想喝——一他们就把从邻居那里夺来的东西卖给押解队员去换伏特加酒。他们想睡得柔软——尽管他们样子威武,他们认为随身带着枕头、棉被或绒毛褥子是完全光荣的(何况那里还是藏刀子的好地方)。他们喜爱天赐的太阳光,如果不能上黑海疗养地去,那就躺在建筑工地的屋顶上、采石场上、矿井的进口处(让傻小子们到地下去吧)。他们肌肉发达,可以聚成肉疙瘩。他们在自己的古铜色皮肤上刺满花纹,就这样来使他们的艺术上的、色情上的甚至道德上的需要得到经常的满足:他们彼此观赏着刺在胸部、腹部、背部的停在岩石上的或翱翔于天空的雄鹰;光芒四射的金盘(太阳);拥抱在一起的男女;以及他们享乐的个别器官;突然在心旁看到了——列宁或斯大林,或者甚至两人一起(但其价值与挂在盗贼脖子上的十字架相等)。有时,一个把煤块扔进屁股眼里去的司炉或者正在玩手淫的猴子的图象会引起他们大笑。他们彼此可以读到虽然是早已熟悉但重见时仍然可亲的字句:“我X全体贱货的嘴!”(听起来好像“我是阿萨尔哈东国王!”那么庄严)或者是刺在女贼腹部的:“愿为热烈的……而死!”甚至还可在一只已经在人家助下桶过几十刀的手上读到一句小小的箴言:“记住母亲的话!”或:“我记得爱抚,我记得母亲。”(盗窃犯们崇拜母亲,但只是形式上的,并不履行她的告诫。叶赛宁的《母亲的信》在他们当中很流行,后来还有叶赛宁所有比较简单的诗。他的某些诗,如今《……信》、《黄昏紧蹙了黑眉》,他们会唱。)——为了强化他们飞速流逝的生命中的感受,他们喜欢吸食麻醉剂。最容易得到的是印度大麻,它就是普兰特草,卷着抽。他们怀着感激的心情歌唱:
啊,普兰特草,普兰特草,你是神药仙草,
你使全体施尔马赤快乐逍遥。
不惜,他们在大地上不承认私有制,这点确实和资产阶级以及那些拥有别墅和小汽车的共产党人格格不入。他们在生活道路上所遇到的一切,他们都当作自己的东西去取来(如果这不太危险)。甚至当他们丰衣足食的时候,他们也总是想去拿别人的东西,因为一个小偷看到一件没有偷到手的东西心里就难受。抢来的衣服,他们只穿个新,一穿厌了,很快就玩牌输掉。通宵不断地玩牌赌博,带给他们最强烈的感官刺激,在这方面他们远远超过了以往时代的俄国贵族。他们可以赌眼睛(输了的当即就被挖掉眼睛),拿自己当赌注,就是说输掉时把自己交出去供违反自然的使用。他们一赌输,就在驳船上或工棚里宣布搜查,再在“福来儿”身上找出点什么东西,继续进行赌博。
其次,盗贼们不爱劳动,但是,如果吃、喝、穿都不劳而获,他们为什么要爱劳动呢?当然,这妨碍他们同工人阶级接近(然而工人阶级当真那么爱劳动吗?他们难道不是因为没有其他挣钱的途径而为了几个苦钱去拼死拼活吗?)。他们不仅不能“忘我劳动”,而且厌恶劳动,并善于把这点戏剧性地表现出来。举例说,他们有一次落入了农业派出点,不得不到营区以外去耙和燕麦套种的箭笞豌豆作饲草,他们不光是坐着休息,而且把所有的耙子、大叉集成一堆,点着烧起来,并在这堆篝火旁取暖(社会异己成份的领班!——快来做决定吧……)。
曾经试图让他们去为祖国作战,但徒劳无功,因为他们的祖国是整个大地。动员入伍的盗贼们坐在军用列车上,摇晃着身子唱起歌来:“我们的事业是右的!”我们的事业是左的!——为什么大家要逃跑?——哎哟哟为什么?”然后就是偷东西、被抓、沿着熟悉的递解路线押回后方的监狱。甚至当幸存下来的托洛茨基分子都从劳改营申请到前线去的时候,盗窃犯们也没有提出申请。但当作战军开始向欧洲推进,散发出战利品的气息来的时候,——他们也穿上了军装,随着大军前去抢劫(他们把这德称为“第五乌克兰方面军”)。
但是,就是在这方面他们也要比五十八条犯人有原则得多!——无论哪个翻卷着靴筒、用半边脸做着怪相恭敬地说出“贼”这个神圣字眼的“叶尼卡·若戈理”或“瓦西卡·基什肯尼亚”——从来也不会去为加强监狱而出力的:埋杆子,架铁丝网,挖营区隔离沟,修缮岗室,修理区内照明。这是盗窃犯的荣誉。监狱是造出来剥夺他的自由的,所以他就不能去为监狱工作!(然而,他并不会因这种拒绝而有得到五十八条的危险,可是,可怜的人民敌人要是这样做就会马上被戴上反革命怠工的帽子。由于不受惩罚,盗窃犯们也就敢作敢为,而谁一旦被熊咬过,那就见了树墩也会害怕。)
不过有的地方,有的时候,首长生了气,贼骨头们也有倒霉的。下面就是美籍意大利人托马斯·斯戈维奥讲的一件事情。(斯戈维奥一九一六年生在布法罗,赶上了参加美国的共青团。一九三三年他的父亲因共产主义活动被美国驱逐出境,全家来到苏联。在这里作为政治流亡者由国际革命战士救济会供养,他们这样的人在苏联有好几千,等着在夺取他们的国家时能派上用场。但是从一九三七年起斯大林开始彻底打扫他们。父亲被关起来,一九三八年在猎市大街把托马斯也抓进去了——戴上了个“社危”(社会危险分子)帽子,五年——行动迅速,同年八月就已经来到了科雷马。)在“侦察员”独劳点呆过一阵,身体不行了,俄语说不好,也听不大懂,他不明白在食堂里一个年轻强壮的盗窃犯为什么揍他。斯戈维奥躺在地上,鼻子流着血,看见那个盗窃犯从靴筒里抽出一把长刀——说话就要捅他。他仍躺在地上,心里难过,浑身无力,哇哇地哭了好久。那个盗窃犯干的是盗窃犯的活儿——运水。但是过了几个月,大冬天,不让他运水了,派去干一般劳动。他不干(盗窃犯一贯的脾气)。他被关了禁闭。出工时把他拖到门岗边,叫他站到大队前头。盗窃犯朝独劳点长脸上吐了口吐沫,对看守,对警卫破口大骂:“母狗!畜牲!法西斯!”警卫扒了他的衣裳(那是个严寒天气),只剩一条衬裤,把他捆在雪橇上——就这样拖出了大门。他一直在挣扎,嘴里还不住地骂点长和警卫。再拖了一会——冻死了。(可是你听斯戈维奥怎么说:“他差点没宰了我——这倒算不了什么。我觉得他是个英雄,我爱他——因为他骂了当官的。”)
要看到盗窃犯拿着报纸——是完全不可能的,他们死死认定,政治是耍嘴皮子,与真正的生活毫不相干。盗窃犯也不看书,或者很少看。但他们喜欢口头文学。在熄灯后无穷无尽地给他们胡诌故事的人永远能足吃他们抢来的食物并受他们尊敬,好像讲故事者和歌手在原始民族中受到的待遇。这些故事是取材于上流社会(一定要是上流社会的!)生活的异想天开而又相当单调的廉价粗俗读物的大杂烩。在这些故事里不时闪现出男爵、伯爵、侯爵的封号,夹杂着盗贼们自己的传奇、自我吹捧、江湖黑话、盗贼们关于豪华生活的观念,故事的主人公结尾时得到的总是:伯爵夫人躺到他的“单人铁床”上,他只抽“卡兹别克牌香烟”,戴着“葱头”(手表),他的“大皮鞋”擦得锃亮。
尼古拉·波戈廷曾经到白海运河工地去体验生活,想必在那里花掉了不少公家钱,——可是在盗窃犯们身上什么也没看清,什么也没有懂得,说的都是谎话。由于在我国四十年来的文学中,除了他的一个剧本(后来拍成电影)外,没有任何描写劳改营的作品,所以不得不在这里对它评论几句。
那些瞧着他们教育员的嘴巴并这样来学习怎样生活的反革命工程师形象的单薄,甚至无须加以评论。但是,关于他的那些“贵族们”,即关于盗窃犯们,却要说一说,波戈廷在他们身上竟然连那个简单的特点也没有看到,即他们是按弱肉强食的法则来夺人东西的,而不是偷偷摸摸地去掏人家的口袋。他把他们一个个都描写成小扒手,令人厌烦地、多次反复地在剧中着意发挥这一点,在他笔下,盗窃犯们甚至彼此间都你摸我偷(完全是胡说八道!——他们只偷“福来儿”的,并且把偷来的东西都交给贼头)。波戈廷同样不理解(或者不想理解)在劳改营干活的真实动力是饥饿、挨打、作业班的联保共坐。他甚至没有弄清楚,在劳改营里谁是“同志”,,谁是“公民”。他只抓住了一点:盗窃犯的“社会亲近性质”(这是他在麦德维日的运河管理局听到的提示,或者还要早些,是在莫斯科时高尔基向他提示的)——便急急忙忙地去表现盗窃犯的改造。结果却成了对盗窃犯们的诽谤,我甚至想去驳斥这种诽谤来为他们辩解。
他们要比波戈廷(还有舍伊宁)所塑造的形象聪明得多,用廉价的改造是收买不了他们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的世界观比狱吏们更接近于生活,更完整,不含有任何唯心主义的因素!——而硬要挨饿的人们去劳动并在劳动中死去——这一类咒语纯粹是唯心主义。如果说在同长官公民或莫斯科来的记者谈话的时候,或者在令人啼笑皆非的群众大会上,他们热泪盈眶,声音发抖,那这只不过是演员的逢场作戏,旨在得到什么优待或减掉点刑期——而此时盗窃犯肚子里却一直在窃笑!盗窃犯很清楚地懂得(而从首都来的作家却不懂得)这场逗乐的玩笑。再之,要“母狗”米嘉不带武器并且不与看守员一起走进强管连的监室,而本地贼头科斯嘉却爬到板铺底下躲开他,这是不可能的!科斯嘉当然藏着刀,如果没有刀,那也会扑上去掐死米嘉,其中一人必将送命。(和前面相反,明明不是开玩笑,波戈廷却炮制了一个卑俗的玩笑:辛尼亚接受“再教育”的情节简直虚伪到可怕程度。她为什么要接受再教育?什么事迫使她非去推小车不可?)还要通过她来改造科斯嘉吗?!——还有两名盗贼转变以后当了卫兵吗?(普通犯可能这样做,但不是盗窃犯!)作业班间的竞赛,对于头脑清醒的恬不知耻的盗窃犯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想拿自由雇员们寻开心)。最刺耳难忍的走调的音符是:盗窃犯们请求发给他们建立公社的规章。
再也不能把盗窃犯们说得更傻了,再也不能把他们诽谤得更厉害了!盗窃犯请求发给规章!盗贼们对自己的规章知道得清清楚楚——从第一次偷东西起直到最后一刀子插进脖子。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打已经躺下的人。什么时候可以五个打一个。什么时候可以袭击睡着的人。对于自己的公社——他们比《共产党宣言》更早就有了自己的规章!
他们的公社,说得准确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