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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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人家的提醒,这一锭黄金,对于我来说不是大事情,可是能够让老人家和家人回到家乡去,就是真正发挥作用了,老人家请一定收下。”
郑勋睿将黄金放在了老婆婆面前的地上,转身准备离开。
“公子如此的大恩,老身无以为报,万万不敢接受。”
郑勋睿扭过头,看着老婆婆,一字一句的开口了。
“老人家,施恩若是求回报,那就不是施恩。”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杨廷枢也走上前来,将手中一大锭的白银和黄金放在一起。
“老人家,出门在外,黄金不好兑换,收下这些银子,赶快回家吧。”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说不出话来,郑勋睿最后的话语震撼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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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骏马已经吃好吃饱了,郑勋睿对着老婆婆抱拳行礼。
“老人家保重,在下还要赶路,告辞了。”
一行人上马飞奔而去,扬起了一阵阵的黄沙。。。
脸上早就恢复血色的老婆婆,弯腰拿起了地上的黄金白银,看了好半天。
很快,老婆婆的脸色变化了,隐隐间露出了不容置疑的气息,她对着先前背负他的年轻人开口了。
“小三儿,不管你想什么办法,都要跟随这位公子,你若是不能够跟随公子,就不要回家了。。。”
。
第五十一章 壮士(2)()
一大早醒来,郑勋睿稍稍洗漱,准备出发,今日他们要赶到凤阳府城。
走出屋子,屋子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拒脸上带着疲惫的神情,但精气神看来是不错的,郑勋睿揉了揉眼睛,看着这个有些眼熟的年轻人。
“公子,小的奉家母之命,追随公子。”
郑勋睿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年轻人,就是昨日背负老婆婆的那个年轻人,不过气色好了一些,可能是吃饱饭了,他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兄弟,我昨日已经说过,施恩不图报,你不用跟随我,还是回家去侍奉老母。”
“小的愿意追随公子身边。”
年轻人说话很直爽,不拐弯,这听起来有些刺耳,不过郑勋睿是明白的。让他感觉到吃惊的是,昨天下午,他们的速度加快,走了一百多里地,歇息的地方,距离凤阳府城不过两百里地,相信不要天黑就能够赶到了,这么长的距离,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徒步赶来的。
“你是怎么追上我们的,足足一百多里地啊。”
“小的一路奔跑过来的。”
郑勋睿愣住了,他身后的杨贺也愣住了。
杨贺是看见郑勋睿走出来,跟着出来的,毕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出现了差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稍稍愣了一会,郑勋睿慢慢开口了。
“暂时不说其他事情,先吃早饭。”
吃完早饭,骏马也喂好了,出发的时间到了。
郑勋睿拿出了一个小包裹,里面包着饭团、馍馍、熟肉和一壶清水。
“我暂时没有询问你任何情况,你既然想着跟随我,那好,今日我们赶到凤阳府城,住宿在聚来客栈,明日早间,若是能够见到你,那你就跟随在我身边,若是你觉得吃不消,那就回到你母亲的身边去。”
年轻人点点头,进入房间去稍微歇息去了。
郑勋睿和众人出发了。
这一天的行程比较轻松,越是靠近凤阳府城,看见的人越多。
凤阳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家乡,是大明的中都,与北都北京和南都南京并成为大明三都,凤阳属于南直隶管辖,设立巡抚,这里同样有皇宫,皇宫和巡抚衙门,全部在凤阳府城之内。
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凤阳府的热闹。
官道也是越来越好,比起徐州和淮安境内的官道,强了很多。
聚来客栈在凤阳府城之外,属于郊区,不过也很热闹了。
到了凤阳城郊,杨贺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一些,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匪患的。
**歇息之后,卯时,郑勋睿准时走出了聚来客栈。
令他不敢相信的是,年轻人居然站在客栈的外面,身上还带着黄沙,风尘仆仆的样子。
“公子,小的按照约定,赶到了聚来客栈。”
“厉害啊,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吧,今日到凤阳府城,还要为你****骏马,否则你总是这样赶路,我都吃不消了。”
郑勋睿暂时没有询问任何的情况,带着年轻人进入客栈,开始吃早饭。
年轻人的饭量很不错,吃饭的动作也很利索。
吃完早饭,回到房间,年轻人跟着进来了。
“要是我预料不错,你是练家子,而且你们全家都应该是练家子。”
年轻人看着郑勋睿,目瞪口呆,他不知道郑勋睿是怎么看出来的,不错,他们全家都是练家子,不仅仅是他们家,包括他们那个村子,绝大部分都是练家子。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你有着如此的身手,两日的时间,三百多里地,你能够凭着双腿奔袭下来,平常人是做不到的,除非是长期锻炼之人,而且我从你的表现来看,你依旧能够坚持,那就是从小就锻炼的结果,好了,你就在这里展露几手,让我看看。”
年轻人没有推辞,对着郑勋睿抱拳行礼之后,开始打拳。
拳头挥出,竟然有呼呼的风声,这让郑勋睿脸色微变,年轻人的腿部动作不多,手部的动作不少,拳法刚劲有力,步稳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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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郑勋睿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一种拳法:洪拳。
传说洪拳为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当年赵匡胤凭着三十二手洪拳定天下,当然这样的传说有夸大洪拳的意思,但年轻人展示出来的洪拳,手上的动作多于脚上的动作,这是战场上厮杀所需要的,其实从历史典故来看,洪拳最初是适合军队之中推广的,相传有专门的俗语形容洪拳:洪门一头牛,打死不回头。
不过后来洪拳出现了很多的分支,慢慢开始出现改变了。
不到一刻钟,年轻人收身,稳稳站住,额头上出现汗滴,脸色微红。
郑勋睿脸上的神色变得舒缓,他感觉到自己的运气太好了,凭着那种不一般的感受,居然招徕到了壮士,既然这个年轻人是练家子,家族也是练家子,那他就可以招徕足够的人了,至于说安置这些人,暂时没有多大的问题,家里有五百亩耕地,让这些人来耕种土地,是完全可以容纳的,而且耕种玉蜀黍和甘薯种子,养活家人绰绰有余。
“好,从现在开始,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待会我们到马市去,找寻一匹骏马,我的情况如下,郑勋睿,字清扬,南直隶江宁县人,接下来说说你的情况。”
“是,公子,小的洪欣瑜,习武之人,没有取字,家里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郑勋睿的脸色再次出现变化,果然是洪家,应该说到这个时候,洪拳尚未正式成型,也没有完全成为一种派系,真正洪拳发扬广大,还应该是在几百年之后。
午时,洪欣瑜已经拥有一匹阿拉伯马。
凤阳的马市,还是很热闹的,骏马也不少,但是价格都很高,一匹阿拉伯马,包括马鞍等物件,价格达到一百一十两白银,这样的价格,绝不是寻常百姓可以望向的。
回到客栈,洪欣瑜的精神已经恢复了。
大概是猜到了洪欣瑜的身份,杨贺有些不服气,也觉得郑勋睿对外人太舍得了,要是这个洪欣瑜骑着阿拉伯马跑了,那损失就大了。
郑勋睿看出了杨贺的不满,他也想试试,洪欣瑜这种尚未完全自成一派的洪拳,究竟是不是适合在战场上发挥作用,要知道很多的拳术,舞起来很好看,其实是花拳绣腿,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趁着杨廷枢等人歇息的时候,郑勋睿将杨贺、郑锦宏和洪欣瑜三人叫到了一起。
“杨贺,你已经认识洪欣瑜了,你们两人的身手都不错,就在这屋里较量一下,点到为止,都要拿出真本事,比试之后,我还有问题。”
洪欣瑜有些吃惊,但还是摆出了架势。
杨贺是军人,当然是按照军中的那一套来对付洪欣瑜。
让郑勋睿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六十息的功夫,也就是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杨贺就败下阵来了,不服气的杨贺再次冲上去,这一次时间更快,半分钟左右,杨贺败了。
郑勋睿脸上带着笑容,举起了手,示意两人停下来,同时要郑锦宏带着洪欣瑜去洗漱。
屋里就剩下郑勋睿和杨贺两人。
“杨贺,洪欣瑜是练家子,你就服气吧,我刚刚说过,有问题要问你的,洪欣瑜所展示的拳术,是不是厉害。”
杨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滴。
“下盘很稳,的确是不错,难怪了,原来是练家子。”
“洪欣瑜展现出来的拳术,在军中练习,可有作用。”
杨贺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开始仔细思索洪欣瑜的所有动作。
半刻钟之后,他开口了。
“肯定有用,若是军士能够学会这些拳术,战斗力一定大大增强。”
杨贺离开之后,郑勋睿再次陷入到沉思之中。
这个时代,家传的拳术是不会轻易外传的,洪欣瑜家族拥有的拳术,可以用来保护他,但是不是愿意传授给军士,那就是说不清楚的事情了,再说练家子有着其独特的家风,性子往往是高傲的,强压很有可能出现不好的效果,唯有以情动人,才有可能的。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将洪欣瑜的家人悉数接到江宁县去,距离春耕的时间不长了,既然洪欣瑜的家人都成为流民,那么他们村子肯定是遭遇灾荒,活不下去才出来流浪的,如此情况之下,让这些人到江宁县,能够很好的安置,同时能够笼络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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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想到兴奋的地方,郑勋睿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其实从军队战斗力来说,南方的军士的确比不上北方的军士,特别是辽东汉人最为突出,因为地处严寒的地方,从小就要锻炼,才能够很好的生存下来,所以辽东汉人体质都是很好的,南方不一样,气候条件好很多,最大的劳动就是种田,至于说打猎等事情,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有。
有了洪欣瑜这样的人才,郑勋睿就有办法训练出来非同一般的军队了。
人才和钱,这是一样都不能够少的,钱财方面,办法还好想一些,人才就难了,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想不到一次偶然的举措,招纳到了真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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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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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八日,郑勋睿一行回到了南京。
吃饭之后,杨彝和顾梦麟告别两人,他们还要去拜访一些朋友,逗留一两日之后,就会回家去了,马上就是腊月,他们也要回家过年了。
郑勋睿带着郑锦宏和洪欣瑜,也准备回家去了,这一次出门游历,足足两个月时间,到了南直隶的苏州、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徐州、凤阳和滁州等地,收获还是很多的,安全回家是最为高兴的。
回来的路上,杨贺一直和郑锦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