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大领主-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么不做,要做就一次性做好。脑袋里装着无数船只图纸的马龙一眼就看中了盖伦船,他要造的并非西班牙的那种老式盖伦船,而是经过英吉利人之手的改进型号。
五十米长的船身,排水量达五百至六百吨,集快速性和操控性于一身,同时兼具了良好的续航力和运载量。若是配上合适的战争兵器,战斗力极为可观。想当初英吉利人就是凭这种改进型的盖伦船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成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崛起。
一下从几米长的渔船跃升到造五十米长的远洋大舰,跨度真不要太大,要不是用白纸从菲尼克斯处换到的那些几十个匠师,马龙只能望着图纸干瞪眼。
站在堆得如小山高的木材旁,马龙拿出一张羊皮卷用力将其撕碎。点点光芒下,木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化着,原本新近砍伐的木头逐渐变色。
有了魔法就是方便,需要花费好几年时间来处理的材料只要舍得花钱,半天就能让它成型。
马龙感慨着。
要造船并不是说砍下来的木头立刻就能用,它需要经过多道工序的处理,类似于古人造枪,往往一支合格的枪杆要花上数年。时间宝贵,马龙不敢有半点浪费,为了节省时间他在王室送来的大匠师的提议下选择了以钱换时间的做法。
大匠师丁格,原本是王室的御用匠师之一,只因性格古怪,不讨人喜欢,并不受王室待见。当王室知道马龙需要工匠的时候,他们像甩包袱那样将丁格甩给了马龙。
王室这么做马龙捡了个大便宜,别看大匠师与匠师只差了一个字,两者的实力却有着天壤只别。匠师是普通工匠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大匠师则是另一片天地,因为要成为大匠师你首先得精通魔法阵的攥刻。也就是说,匠师只能造出一般的东西来,大匠师则能制造魔法物品。
试问,一套普通的铠甲与一套攥刻了魔法拥有着某些特殊能力的铠甲,两者的价值能一样?
“要相信魔法的力量,哈哈哈哈……”
脚边传来神经质的大笑,那刺耳的笑声如枭夜啼,听得马龙直皱眉。
无怪丁格这么一位稀有的大匠师不受人待见,外貌不行也就算了,性格古怪勉强能忍受,可老是神经质的发笑就没人喜欢了。
马龙低下头,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只有到他膝盖高,有着一颗与身体严重不符的大脑袋,头发乱如杂草,衣着邋遢,身上还不时飘出一股异味的侏儒。这个侏儒不是别人,正是大匠师丁格。马龙刚才使用的魔法卷轴就是丁格做出来的,丁格的外貌不讨喜归不讨喜,大匠师的实力可没有半点水分。
虽说王室只送了丁格一个人来就换取了崔斯特瑞姆和国王港的白纸垄断权,但是马龙知道自己赚大了。匠师只要肯花钱就能换到,大匠师你拿再多的钱也未必换得来,谁家的大匠师不是当宝贝一样藏着,也只有财大气粗的王室会送人,也只有丁格这样的怪人才会被当做交易品交换出来。
“半个小时后就能开工了,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神经质的笑声一停,丁格就开始赶人。马龙翻了个白眼,究竟你是领主还是我是领主,这里是我的地盘,你居然还像赶苍蝇一样赶我走,就你这个性格难怪混得这么惨,果断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心里吐着槽,马龙却没有摆领主的架子显领主的威风,在丁格不耐烦的话声中带人离开。他不会像这个世界的贵族那样,觉得自己天生就高人一等,认为丁格赶人是对自己威严的冒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对人才给予尊重是常识好不好。
搞技术的嘛,有怪癖多正常的事。
照丁格所说,不出半个月他就能造出第一艘盖伦船来,有了这艘能远洋的大船马龙就能进行一些之前无法进行的行动,就比如让普朗克他们离开海岸,航行到更远的地方。
只能靠着海岸航行的不叫海军那叫水军,马龙要的是能远海航行,能去大洋深处探索,能为他寻找海外领地的真正海军。
马龙现在所在的这片土地早被贵族们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给罩得死死的,容不得外人有半分插手,与其费尽心力的同那些贵族世家们争夺极其有限的土地,不如开疆拓土,开发海外领地。反正地狱一入侵,这片大陆立刻烽烟四起,到时候整个人类王国都被战火荼毒,在这样的地方下大力气投资究竟是傻呢还是傻呢?
心里想着事情,马龙来到了军营。
要说金手指给的东西就是好,步兵营建起来后马龙领地里的军队迅速成型,三百个被挑选出来的青壮经过半个月的训练就达到了一位合格步兵的要求,这让杰斯和泰达米尔等人十分震惊。
要知道哪怕是在王国的正规军里将新兵训练成合格的士兵也得花上一年的时间,进入军队后第一年是新兵,第二年是合格的士兵,第三年上过战场见过血后才算得上老兵。当然,这是以正常的程序来计算,实际上许多士兵连第一年的训练都没完成就上了战场,这些人要么迅速进化成老兵要么埋骨沙场。
究竟是西北海岸的青壮素质太高,还是说我真的有当教官的天赋?
杰斯纳闷了好些天,他以前也没发现自己有这能耐,难道自己真被埋没了,不该去做上前线厮杀的士兵,选择当教官训练新兵才能发光发热?
幸亏马龙不知道杰斯的想法,不然他肯定非常无语。
自从步兵营建好后马龙还是第一次来,毕竟领地初创,百废待兴,马龙又是个新手,每天处理事情都忙不过来,又哪有空来看杰斯是如何训练的士兵。若非今天建造远洋大船的事有了着落,丁格又在那里赶人,马龙未必有空到兵营一趟。
也不知道金手指给的步兵营是什么模样,话说,这里既然能将领地里的普通青壮快速训练成士兵,对我这个战职者会不会也有作用。
脑中转着念头,马龙在守门卫兵的致敬中第一次踏入了他领地中的这座兵营。就在他进入兵营的那一刻,一张只有他能看到的面板突然出现。
“进入兵营,可开启针对死亡骑士(新兵)的训练:板甲专精(未完成),初级武器精通(未完成)。”
第21章 三系分支()
“嘿,哈……”
暴风城的兵营中一位穿着全身钢甲的战士正对着健靶子认真的砍劈着,他身上冒着腾腾的雾气,那是剧烈运动后身体排出的汗液蒸发所致。西北海岸的冬天虽说很少下雪,低温却也足以冻得人直哆嗦,这个战士身上的汗水都能升腾成水蒸气,可见他的刻苦。
泰达米尔站在一旁,默默看着马龙练习,对这位领主蛮族战士大为佩服。从半个月前开始,身为领主的马龙哪怕再忙再累每天都会来军营练习武艺,一开始是最基本的砍劈削刺,后面则是从杰斯和其他侍从处学到各种技法,这位领主表现出的天赋让泰达米尔震惊不已。
作为一个在壁垒要塞服役了数年的战士,泰达米尔自认不会看错,刚开始的那几天马龙的技巧很是生涩,连最基本的架势都做不好。那时候泰达米尔都在怀疑,自己的这位领主到底是不是战职者,怎么一点武技基础都没有。
没几天泰达米尔就不敢这么想了,每天坚持将各种武技最基本的招式各练上一万遍的马龙进步飞快,无论是出手的时机还是攻击时的角度选取都超过了他。
领主大人肯定是有段时间没练习武艺了,所以之前的几天表现得不好。
蛮族战士自我脑补。
“板甲专精训练完成,盔甲将不再影响你的行动。”
“初级武器精通训练完成,使用武器时你会有如臂使指的感觉。”
半个月的拼命练习总算将步兵营里只有自己才能进行的两个训练项目给达成。
随着金手指的提示响起,马龙长长的出了口气,停了下来。
“你完成了基本训练,成为正式的死亡骑士。”
转职了这么多天总算是摆脱了新兵菜鸟的前缀,我是该高兴呢还是该郁闷。
正要吐槽几句,金手指抛出了一个面板,立刻将马龙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你成为正式的死亡骑士,请选择主修的力量体系:一,鲜血系,二冰霜系,三邪恶系。”
根据所选择的变强路线死亡骑士可以分为三大类,也就是金手指给出的鲜血,冰霜,邪恶三系。三大分支各有各的好处,鲜血系被称为永动机,战斗生存能力极强;冰霜系防御不低且具有一定的控场能力;邪恶系爆发力强,能在瞬间将对手打残。
为什么是三选一,就不能齐头并进三系同修?
马龙很不爽,鲜血冰霜邪恶他哪一个都不想放弃。
“进阶为死亡领主后可开启第二主修体系。”
原马龙没指望金手指回答的,毕竟后者对马龙的态度从来都是爱理不睬,有情况了就冒出来,说完后招呼都不打一个便闪人。谁曾想这次金手指竟一反常态,回应自己所想,马龙不由得奇怪:难道先前因为我是菜鸟新兵所以那家伙对我看不上眼,现在我成了正式的死亡骑士,服务态度就变了?
看人下菜,敢不敢不那么市侩。
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别人的金手指是贴心小秘书,自己的这个却是市侩小人,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只有有实力的人才能赢得尊重。”
哟呵,小样的,能不能不把话说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金手指一改之前爱理不睬的态度,马龙表面上说不满,实则心里挺高兴的。这种情况证明了一件事,实力越高金手指为自己提供的服务也就越多,能从它那里得到的帮助也就越大。
死亡骑士三系中的邪恶系可以首先排除,不是邪恶系不好,马龙有着自己的考虑。
诚然,邪恶系拥有恐怖的伤害爆发力,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给予敌人重创,但是它的续航能力和保命能力不强。现实不是游戏,在游戏里命有无数条,在现实中命只有一条,一旦挂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同样的道理,冰霜系的生存能力比起鲜血系来还是要差了不少,后者能打——伤害输出不低,能加——可以在给予敌人伤害的同时进行恢复,能抗——全身板甲往身上一套防御自然低不到哪里去,作为第一主修的力量体系优势极大。
当然,鲜血系还有一个是男人都懂的优势,不为别的就为以后的性福生活也要选择鲜血系。
进阶死亡领主还可以增加一个力量体系,说不定死亡领主之后还有机会开启三系力量。
马龙这样想着,他的第一主修体系便确定了下来。
“你选择了鲜血系,你获得通用技能:鲜血打击,冰霜打击,暗影打击,冰冷触摸,凋零缠绕,灵界打击,死亡之握。你获得鲜血系能力:战争精英,血之祭祀,鲜血灵气。”
我次奥!
一连串的技能亮瞎了马龙的眼,他先前只有一个枯萎凋零技能,陡然间增加了九项能力,幸福来得真的不要太突然。
鲜血灵气和战争精英相当于被动能力,作用都是提升身体强度,减少受到的伤害。有这两项技能在身,别人的攻击落在马龙身上杀伤力至少减弱三分,鲜血系能抗的优势尽在于此。
血之祭祀则是为灵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