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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踏破天关-第26部分

小说: 踏破天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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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台四周围满了身强体壮的大汉,他们嚎叫着将酒杯中的朗姆酒倾倒在女郎裸露出来的肌肤上,他们粗声粗气的从怀中掏出一枚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在女郎们热切而渴望的眼神中,将金币塞到她们饱满的胸脯上,然后趁机狠狠的揉弄两把,在女郎的尖叫声中哈哈大笑。

    热烈而迷乱的气氛充斥在“野火”酒吧中的每一个角落,在“野火”的每一个男人、每一个人,在这一晚、在这一刻,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不管他们是什么身份,这一切,他们毫无区别。

    他们狂欢、他们嚎叫、他们发泄、他们醉生梦死。

    在这里,他们只分男人与女人。

    在这一刻,他们只有清醒或者沉沦。

    虽然心中早已有准备,但是当杨明踏进来的时候,仍然震惊了。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咆哮声将他淹没了,就连大脑也稍微的空白了半响。

    看到舞台周围密密麻麻的狂热的男人们,杨明感觉到很惊讶。

    现在的他想破了脑袋,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的男人,会为了几个跳舞的女人如此疯狂。

    这些东西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杨明看了一眼后就兴趣索然了,他在吧台点了几杯酒,然后在旁边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一边喝着酒,一边打量着周围的人群。

    角落中一个独自坐着的大汉引起了杨明的注意,他身材高大、看起来很是壮硕,一头火红色的头发随意散落在肩膀,显得极为威武。

    杨明刚瞥了他一眼,那人如同能感应到似的,一下转过头来,一只独眼闪烁着寒光猛的盯住杨明,脸颊上一条蜈蚣状的刀疤横穿而过,显得狰狞可怖。

    那人的目光一看过来,杨明就如同被一条毒蛇给盯住了般,浑身不自在,连忙把头低了下去,不敢再看

    那人见此,嘴角泛起一丝莫名的笑意,自顾自的喝着闷酒。

    “这人一看就是个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就不知道他是否接受自己的雇佣了。”杨明心中一喜,暗自忖道。

    打定了注意,杨明抬起头来,见那人没在注意自己了,便去吧台点了两杯最好的朗姆酒,用手端着往那人走去。

    离他尚有一米距离,那人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目光阴冷。

    杨明赶忙噙起一丝笑意,表明自己的友善,道:“我见阁下一人饮酒,无甚乐趣,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你我一起,共饮美酒,畅谈江湖,如何?”

    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古怪,道:“你要请我喝酒,你可知道我是谁?”

    杨明笑道:“四海之地,皆兄弟也,既然有缘再次相见,又何须认识与否,只管坐下来大口喝酒便是了。”

    那人脸色的神色变得更加的怪异,他端详了杨明片刻,心中一动,笑道:“好一个四海之地,皆兄弟也,竟然小兄弟如此热情豪气,我再做推托到显得我小气了。来来来,小兄弟,稍坐片刻,我再去拿酒来!”

    杨明心中一喜,赶忙坐了下来。

    这时候,舞台上的表演已到了尾声,男人们开始陆续散开,各自围着桌子喝酒聊天,气氛仍然极为热闹。

    颇为奇怪的是,每当他们的眼神转到杨明这个方位时,杨明总是感觉他们的眼神很怪异,弄得他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也没用多想。

    这时候,刀疤男已走了过来,二人痛痛快快的喝了几大杯朗姆酒,一来二去,两人也渐渐熟络了,趁着正在兴头上,杨明问道:“不知兄台实力如何,作何营生?”

    刀疤男一口喝掉杯中美酒,打了一个饱嗝。半眯着眼,脸色的疤痕显得越加的狰狞,沉声道:“我这等粗人,无非是做些刀口舔血的凶恶勾当,小兄弟如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但说无妨。”

    杨明脸色泛起一丝喜色,连忙道:“不瞒兄台,我正有一事相烦,还望兄台不要推辞。”

    刀疤男神色中掠过一丝异色,赶忙道:“小兄弟但说无妨。就冲你今日的这番豪气,我便舍弃这一身血肉亦要帮小兄弟得偿所愿。”

    杨明端起桌上的酒,一口喝干,道:“兄台真是义气中人也!实不相瞒,我欲前往诺曼帝国修习斗气魔法,无奈路途遥远,凶险难测,自身实力弱小,不得不求助于他人。不知兄台可愿与我走这一遭,我定当重金酬谢!”

    刀疤男思考了片刻,道:“我本来就是做行这营生,更何况小兄弟如此仁义,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断没有拒绝之理。只是从哈迪城到诺曼帝国要经过十万里路途,只怕没几个月时间无法到达,这一来一回,更是要接近一年时间。我倒是无关紧要,反正是四海为家,只是我家中弟妹”

    杨明听他似乎有难言之隐,赶忙道:“兄台有何难处,只管说来,我定不推辞。”

    听杨明如此说道,刀疤男似乎松了一口气,道:“也不瞒小兄弟了,我虽然做这卖命的勾当也有很多年了,却无奈时运不济,加之开销也大,并没有存下什么钱财。护送小兄弟去诺曼帝国,本是份内之事。本不该提及家中事情,无奈弟妹尚小,我这趟出门,便要一年左右才能归家,家中余钱不多,只怕”

    杨明一听,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笑道:“我当何等大事,原来不过是金银之物,兄台不必焦虑,只管说来,弟妹需要多少,我给便是了!”

    刀疤男脸色大喜,赶忙拜谢道:“小兄弟如此仁义,当真是令我惭愧不已,我便舍了这一条性命,也要将小兄弟送达诺曼帝国!”

    杨明连连摇头,笑道:“兄台万万不可如此,与人方便便是与自己方便。敢问弟妹需要多少?先从我这里拿就是了。”

    刀疤男略微沉默,道:“我那弟妹自幼体肉多病,坏了我不少金银,就怕我这次远行之后,她俩发病就麻烦了。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小兄弟虽然古道热肠,却也不应该白白浪费了自己金银。”

    “金银之物,我这里倒是有一些,钱财乃身外之物,兄台弟妹身体要紧。这里有五十枚金币,兄台先拿着,事成之后,再有酬谢,还望兄台千万不要推辞。”

    杨明解开挎包,从里面掏出了装金币的袋子一倒,里面明晃晃的金币倾泄而下。

    伴随着“叮叮当当”的金币滑落之声,五十枚金灿灿的金币铺满了半张桌子。

    这一瞬间,刀疤男的眼神中闪烁着极度的贪婪之情,马上又被他小心的掩饰了起来。

第26章 怒杀 (上)() 
杨明将桌上五十枚金币叠的整整齐齐,递给了刀疤男,道:“这些金币兄台暂且拿着,有了这些物事,兄台只管安心和我去诺曼帝国便是了。待到功成之后,我再给五十金币作为酬劳,到时兄台家人相聚,也可以凭此做些轻松营生,岂不美哉?”(大陆货币换算以100为单位,1金币等于100银币,1银币等于100铜币,100金币等于1紫金币,100紫金币等于1灵玉币)

    对于普通人来说,100枚金币,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在哈迪城乃至整个贫瘠的西北境内,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一年的毛收入亦不过是二三十枚金币左右,这一百枚金币需要三四个家庭辛苦工作一年才能挣得到,而且不过是毛收入。

    即便是心里早有所准备,可是当杨明将叠的整整齐齐的五十枚金币交到自己手中的时候,刀疤男的内心仍然微微抽搐了下,他稍作推脱,便一把将金币揽入怀中,神色显得无比真诚,沉声道:“小兄弟竟然如此仗义,慷慨解囊,我不过一介粗人,没什么长处,只能拼死相助来报答小兄弟的恩情。不知道小兄弟计划何时动身?我好安排家中琐事。”

    杨明笑道:“兄台何须如此客气,此去诺曼帝国,路途遥远,需要仰仗兄台之处多矣!既然决定了要去,自然是越早动身越好,只等兄台交待好家事,我们便立刻启程如何?”

    “一切听凭小兄弟安排就是,既然小兄弟离去之心如此迫切,我现在便回去交待好家中事情,翌日凌晨就可以启程了。不知道小兄弟是留在野火酒吧等我呢,还是与我一同前往我暂居之处?”刀疤男道。

    杨明沉吟片刻,道:“我与兄台一见如故,只要兄台不嫌弃,能够引荐弟妹相见,乃是小弟的福分。”

    刀疤男脸上的神色显得很开心,十分热情的道:“小兄弟你这说的什么话!只要小兄弟不怕寒舍简陋,愿意屈尊前往,那是我等求之不得的事情!现在时刻也不早了,小兄弟也比较急,不如我们现在就走?”

    杨明自然是点头同意,二人喝完了桌上的酒后,一同出了门。

    因为靠近莽山的缘故,晚上的哈迪城还是有些冷的,一阵冷风吹来,杨明感觉有些许寒意,微微紧了紧身上的长袍。暗地里一只大黑狗冲了出来,在杨明腿上乱蹭,口中呜呜咽咽的叫着,可惜没人听得懂,当然,杨明例外。

    刀疤男见大黑无声无息的窜了出来,刚开始时还吓了一跳,待到看清是一条肥狗,脸色的神色有些奇怪,道:“小兄弟,这莫非是你的宠物?”

    杨明俯身下去,摸了摸大黑的颈毛,正色道:“大黑不是我的宠物,他是我的伙伴。”这话大黑仿佛听懂了似的,舔了舔杨明的掌心,双眼微微眯起,显得极为受用。

    刀疤男神色更加不解,道:“我看小兄弟也不是寻常人,以你的能力就是选一条魔兽作为宠物也估计不是难事,为什么单单选一条黑狗?莫非是黑狗有什么奇异之处?”

    杨明摇了摇头,笑道:“兄台有所不知。大黑虽然不过是一条普通的狗,可是它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欢乐与共,这其中的含义远非一般的魔兽可以比拟的。”

    刀疤男听杨明说完之后,心中松了一口气,不在追问。

    二人正准备离开,刀疤男忽然一拍额头,好像忘记什么重要事情般,急声道:“我怎么把这事忘了!小兄弟在这等我片刻,我回趟酒吧,马上回来。”话刚说完,还没来得及等杨明说话,人已经冲了进去。

    酒吧外,杨明和大黑站在外面等候,冷风吹过,他俩的身影伫立在街道上,显得有些萧索。

    酒吧里面,刀疤男和几个壮汉围在一起交头接耳,不知道讲些什么。

    两三分钟之后,刀疤男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笑道:“刚才和小兄弟谈的十分尽兴,差一点就忘了朋友交待自己的事情,好在最后记起来了。”

    杨明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哈迪城的灯火已经有些昏暗了,二人一狗的身影在灯火下被拉的很长、很长,逐渐往哈迪城中的某个偏僻角落延伸而去。

    一路走来,二人都没有什么话语,不过偶尔讲了几句不痒不痛的客套话,气氛倒是颇为安静。

    这是杨明第一次来哈迪城。

    街道上的店铺逐渐变得稀疏,两旁的房屋变得越来越为低矮、密集,四周的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差,脚下的路也变得有些坑坑洼洼。

    道路两旁散落着的腐烂菜叶、渍水及其他的生活垃圾,一股难闻的气味不时从上面散发出来。

    “这难道就是书上所说的城市中的贫民窟吗?怎么看起来比莽山镇的厕所还要脏乱?这样的地方,竟然还住了这么多的人?”杨明皱着眉头,心中暗自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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