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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伪古惑群体之征战二十年-第122部分

小说: 伪古惑群体之征战二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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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和十月刚刚十八岁,告别了学校,我做网络设计,十月什么也不做,只是对我说,姐姐,我只需要你为我买万宝路的香烟。

    后来先生总是为十月和我准备两个试听机,十月坦然的坐下来,抽出一根万宝路,带上耳麦,表情幸福而诡异。我在十月的一旁,一起被震到凌晨。十月喝先生煮的咖啡,我只喝可乐。

    从那一年的十月开始,先生改了音响的名字,也改了店面的时间,十月生命,通宵营业,尽管在每个寒冷的凌晨店里只有三个人。

    我喝可乐,十月喝咖啡,先生裸着脚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然后听见十月对先生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一瞬间rose奏出的琴声刺穿了耳膜,安静的就像碟面突然的断裂。

    划痕不经意的把人毁灭。

    第二天十月搬出了我的房子,我对十月说,公司变动,要去北方一段时间。

    十月拥抱着我,说,虽然北方没有台风,但也没有摇滚,所以你要早早回来。陪我看台风,听摇滚。

    北方没有台风,没有摇滚,也没有先生,那个第一次见到有些憎恨第二次便爱上的男人。他比十月大整整十五岁。

    而我从来没有告诉十月,我也是在十月出生。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狠狠的失眠,直到先生敲开了我的门。

    我问他,十月呢。

    他低下头,看着他食指上修长的指甲,说,睡了。

    为什么没有在你怀里。我说。

    先生用食指勾住我的手掌,说,因为你只喝可乐。和rose一样。不喝酒,只喝可乐。可乐比酒更震荡。就像摇滚。

    本来我很爱你,可你这么一说,我便不爱你了。因为你让我觉得,我只爱摇滚。

    瞬间我埋到先生的怀抱里,奇怪的笑了。

    跟我回家吧。先生说,你和十月一样,生命线短暂,却曲折。

    我只爱rose,我说。

    十月生命在两年后消失了。这并没有给这个南方带来什么灾难,这两年每到十月政府便下达台风警报,街上的树接连倒掉。

    然后在废墟断桥上见到十月。

    对于我突然回来十月没有任何表情。晚上的时候十月对我说,孩子死了。

    我说,先生对我说了。

    十月说,先生对你说完,他也死了。都是在十月。

    是么?我一点也不惊讶。

    先生爱的是你。所以我杀了我的孩子。

    我只爱rose。我说。

    谢谢你,十月说,我去洗个澡。累了。

    我坐在中厅,放出一张rose很老的cd。听到浴室里十月轻轻的啜泣,然后放声大哭,水流和眼泪一起拍打着地面。

    音量放大,整个房子开始震动,琴弦几乎伪造着噪音一样的震动。瞬间湮灭了十月的哭泣。意识先被沸腾,然后疲倦,最终睡去。

    梦里我看到先生的曲扭的脸,痛苦而向往,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划痕,鲜血疯狂的奔腾。

    我睁开眼睛,疯子般的冲向浴室,没有触到把手,重重的摔到了地板上,疼痛中我看到鲜艳的血正从门逢里缓慢而安静的涌出。手和脸晚霞般灿烂。

    十月死的时候笑容甜美,被整个红色的浴缸包围。

    而这一年的十月,阳光再次明媚起来。

    1

    他用他的生命去爱她,她却用他的生命去爱他。

    午夜的时候天空终于下起了雪,头顶上有颜色诡异的云,风声如同呜咽。他坐在酒吧门外的一个路阶上抽烟。除了嘴巴里的哈气残存着温暖。其余都是寒冷。

    他忘记了穿大衣,没有安全感,手臂冰凉。

    没多久雪便盖住了鞋底,还有一部分隐入了肩膀,他把刚掐掉的一些烟头捡起来,安静的在雪地里插成一排,然后一个接一个用火机点燃,有淡蓝色的火焰和腥臭的味道。

    直到看见她,他才站起来,膝盖没有知觉。

    她从酒吧出来,身体摇晃,似乎找不到一个平衡点,在寒冷的冬天里只穿着一件贴身的条绒外套,米黄的颜色让人想起橱窗里散发的温暖,他发现他的牛仔裤也被她穿着,腰围似乎很合适,裤腿往上挽了两层却仍旧拖沓,最后是一双拖鞋。那是夏天在海滩上必备的人字拖。

    她没有看见他,扶着酒吧外围的墙壁自己走,每一步都赤脚陷进雪里,身体却没有颤抖,他看着她的背影,数她的步伐,接近二十米的时候,一阵风吹开了她喝酒时简单扎起的头发,一个侧身,倒了下去。

    他走过去。脱了自己的外套把她包起来。

    三年前他也是这样把她背回了家,她喝酒到不清醒,却没有吵闹,安静的停留在他的后背上,彼此没有对话。听见踩碎积雪的声音。

    他把她背回了自己住的地方,轻轻的放到床上,然后打了盆热水为她暖脚,他抚摩她的脚趾,用水擦拭,她终于感觉到了温度,喃喃的说,为什么要离开我。

    他终于失去控制,扑过去撕开她的衣服,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凶狠的抚摩她的身体,他试图要给她疼痛的快感,企图听到她的尖叫和屈服,她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头发斜盖着自己的脸,看不清表情。

    一片黑暗,彼此缺少语言,她却没有拒绝,仍旧配合着他的激烈,给予他拥抱,舔食他的肩膀,头发在空旷中扬起,她用干涸的感情和潮湿的身体给予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清醒和安慰。他终于不能再给,停了下来,身体却还在燃烧。

    他吻她的眼睛。说,我要把你带出那个男人的世界。

    他爱了她七年,从二十岁爱到二十七岁。

    她曾经在大学毕业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拥抱,她的手没有温度,他的胸膛却火烫,她把手伸进他的衣服,抚摩他每一片皮肤,然后微笑着对他说,很遗憾你来晚了。

    那一瞬间他没有能力再去描述,眼神呆滞,流下眼泪。

    然后便是漫长的七年,他看着他把她接出了校园,然后看着她毕业,看着她去工作,看着他们结婚。

    他知道她所有的事情,知道她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知道她朋友的名字,知道她喜欢的食物和衣服,却没有和她联系。

    之后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和房子,白天在紧凑的时间里完成所有的应酬,晚上一个人回家做丰盛的晚餐,却总是不怎么吃,喝一些酒,便把剩下的倒掉。然后上网,处理一些文件,听音乐。睡觉的时候对自己说晚安。

    他时常会寂寞,并且在那一刻软弱无力,内心有一道随时都会破的屏障,接下来便是失眠,失眠是一场沉闷的斗争,他躺在床上安静的数一长串数字,经常不小心数出她的名字,然后看见头顶上阴森的天花板,甚至听到轻轻回旋的风声,这些似乎随时都会砸碎他的身体。然后坐起来抽烟,直到头痛。

    他拒绝了所有想给予他安慰的女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似乎并不觉得这是等待,只当做没有完成的一件事情。他努力的去热爱生活,不被她的名字所妨碍,选择在明媚的午后休息然后去钓一场鱼,阳光透过树阴变成一缕缕罅隙的光柱打在他的身体上,那一刻他曾努力告诉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却听见她说,很遗憾你来晚了。

    他有太完美的自制,这让他像紧绷的琴弦。

    七年后那个男人离开了她,他把她背回了家。

    他仍旧进行有序的工作,她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他试图从她的脸上寻找到曾经生活的痕迹,却只看到一碗水般的平静,她没有孩子,皮肤依旧如同丝绸般光滑,对于以前的事情,她闭口不提,他也并不追问。彼此间的对话很少,却有很多默契,比如的食物的口感和选择的音乐,包括晚上睡觉的姿势,她并不在意,而他越来越像她。

    频繁的*,她从不呻吟,他也不发出声音,是一场无声的电影,*前他们赐予对方怀抱,结束之后他吻她的眼睛,然后背向而睡。

    她的睡眠很轻,或者说更深度的失眠,会在午夜起来翻箱倒柜找一枝唇膏,然后在黑暗中对着镜子用力涂抹。或者去刮一个苹果,然后打开电脑,看完一场电影,直到电影结束苹果仍旧*着放在桌上,果肉已经被房间内温暖的空气腐蚀出难看的斑,她咬一口,然后扔掉。

    那些时候,他睁着双眼,但不去打搅她。

    她没有工作,不做任何家务,甚至不会把烟头丢进烟灰缸,他下班回家总是看见她一个人坐在中厅的地板上听歌,还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他对她微笑,她点点头,做没有内容的回应。却让他满足,开始做饭,很轻松的做出各种美味的食品,他已经为此准备了太久。

    有的时候她在阳台抽烟,懒散的站着,身体正对着落地窗,被大片的阳光包围,有辉煌而灿烂的背影,那一刻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或者他从来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端着菜静止,陪她一起沉默,眼神冰凉。

    再一次把她背回了家,用温暖的水为她暖脚,这一次他的心里开始恐惧。

    她突然开始频繁的外出,开始用手机,不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表情急促而紧张,越来越能吃,经常彻夜不眠。

    她似乎并没有刻意逃他,还在曾经的酒吧喝醉。

    她对他说,我找了这么久,还是没能找到一个出口。

    他说,我也是。

    然后她点了一支烟,说,你已经把你能给的都给了我,可我没有东西能给你。

    他说,我知道。

    他回来了,我要去找他。

    他没有说话,开始疯狂的抽她的耳光,然后拽着她的头发用力的往墙上磕,一声闷响,她贴着墙缓慢的滑倒在地上,有一条丑陋的血迹。

    他把她关在卧室,自己在大厅听音乐,踢掉拖鞋,赤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随着音乐晃动,又走到阳台,打开窗户吹进一股寒冷的气流,他扔掉烟,终于清醒。

    他对她说对不起,用纸为她擦脸,血迹却已经干涸的贴在她的皮肤上,她终于没有了之前的精致和沉默,流下了泪水。

    只有他才是我的出口,我要去找他,她说。

    他没有回应,亲吻她的眼睛,然后再次把她的头向墙壁上撞去。

    他用刀剌开了她的皮肤,抚摩她的血。

    这样你就不能走了,他说。

    她再也没有醒来。

贰拾玖:金氏兄弟。() 
这天我和大龙打的这个经理姓金,叫金鹏。之前说过,这个叫金鹏的经理就是金帝豪和大浪淘沙老总的亲侄儿,不过通过金鹏的战斗力以及战斗环境可以看出,金帝豪以及大浪淘沙的集团在当时确实是一个相对正规的集团,我们先暂且叫它为金沙集团。即便这时的金沙集团财力雄厚,但和从市井基层发展起来的虎头帮还是有着质的差距,起码从动手能力上来看金沙集团绝对不是虎头帮的对手。可以说,金沙集团还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集团。

    我后来知道,这一年金鹏已经三十一岁,而这一年我十六岁。大龙这一年只有十五岁。金鹏的年龄是我和大龙之和。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一些问题,抛开我不说,只说大龙,大龙在三十一岁的时候,已经是绝对的身经百战,光身上的刀疤就已经有四五条,这种程度的大龙绝对不是两个未成年就能够近身的,况且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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