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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部分

医食无忧[穿越]-第248部分

小说: 医食无忧[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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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锦年砍价目的达成,便得意地抱着盆花儿趴在桌上,边看他们打闹边轻轻地笑。

    季鸿撩开隔帘,便看到一盆修剪缠|绕得似圆球般的藤草,草球上零零散散地点缀着十数朵或红或白的小花,朵朵状若明星,映衬得旁边抱花而笑的少年也如天上辰星般耀眼。

    他一时愣着,倏忽从身旁卷帘底下窜过去个小东西,直扑进少年怀里。

    季鸿往旁边侧了侧,见少年将扑过去的穗穗揪下来,放在手边的小凳上,又从旁边拽来一碟小食。穗穗眼睛一亮,抓起一只金鱼炸饺看了看,嗷呜一口吃掉了大大的金鱼尾巴,舔尽了嘴边的糖渣,才慢悠悠晃着脚丫说:“唔……小年哥呀,那个人站那里干什么呐?”

    “嗯?”余锦年顺着穗穗手指方向回头一看,见一美公子身披玉青外衫靠在墙边,他眼睛一弯,朝季鸿摆摆手,“季公子,你醒啦?”便也端了一碟炸糖饺,起身跑过去。

    从前堂映照进来的日光很是晃眼,季鸿眯起眼睛,视线慢慢凝聚在背光跑来的少年身上,鼻息间隐约闻到甜豆沙的味道,倒是叫人分不清这味道究竟是从糖饺上传来的,还是从少年手上传来的了。

    余锦年拉扯着他坐下:“你尝尝。”

    季鸿看着眼前一碟六只小金鱼,摇头摆尾甚是可爱,他夹起一只来,有些犹疑该从哪里下嘴。余锦年见他皱眉,以为是宿醉未消,忙想起把小厨房里炖得软糯香烂的红枣山药羹盛出来,经过后院时,还从竹匾子里抓了把干桂花撒进去。

    “可还有哪里不舒服?头疼,胸闷,口恶?”余锦年将羹碗推过去,又道,“吃点山药羹吧,和缓胃气。你若是喜欢甜些,我还有之前酿的枣花蜜。”

    雪白的粥,鲜红的枣,洒金的桂花,舀一勺入口,即便没有枣花蜜,融化在喉舌间的气息也足够甜糯,勾出了季鸿沉寂很久的胃口。待余锦年跑回厨房拿来枣花蜜时,惊讶地看到男人已经将那一整碗山药羹给喝完了,连碟中的金鱼糖饺也吃掉了好几只。

    季鸿轻轻擦了擦嘴,犹豫了一会,沉声问道:“很好吃……可否再来一碗?”

    余锦年笑起来:“自然。”

    这一整个上午,季鸿便像一个普通食客一般坐在店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听着热热闹闹的交谈,看众人面前的碗盈了又空、空了又满,看少年时而跑出来热情地招呼,满足着不同客人的奇怪需求,端出一碗碗看似一样却又不太相同的面来。

    进进出出间,余锦年也难免注意到呆坐在角落里的季鸿,那男人不说不笑,仿佛是红尘局外人一般,静静观察着这一方小小的世间。他早已过了探究别人八卦的年龄,并不想猜测季鸿背后的故事,但也许是感同身受,总是见不得好端端的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如此落寞的。

    就如同那日给了马车中的花娘几颗果脯般,他也抓了一碟瓜子核桃、一碟冬瓜糖与蜜橘皮,打算送给季鸿打零嘴。

    余锦年想起上一世遇见过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抽屉里总是藏着各种各样的零食,脸上也总是笑着,好像不知愁似的,别人向她讨教开心的秘诀,她便掏出一袋零食来送人,并说,心里的郁闷吃出来就好啦!

    也许美食真的有这样神奇的魅力也说不定呢,想及此,便又觉得这碟果仁怕是远不够抵消男人心里的不开心,这思索间一转身,穗穗不知什么时候跟过来了,他就偷了个懒儿,用两张薄脆饼做诱饵,哄得穗穗先把果仁碟给季鸿捎去。

159。解郁兔子馒头()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 此为防盗章  常都府信安县城西便有一家不打眼的小馆子; 此时正是上客的时候。这馆子开了有五六个年头了,信安县人都知道; 店里只有一个外地来的老板娘; 姓徐,众人都唤她“徐二娘”,身边带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老板娘模样精致窈窕,时时穿着一身素色衣裳,不知看红了多少单身汉; 摩拳擦掌地想去撞个美人运。

    不过老板娘开了馆子没几年就生了重病; 听县里老大夫说,这病药石罔效,如今不过是拖着病躯等死罢了。可惜了她带着的小丫头,名唤穗穗的; 机灵活泼,甚是可爱,眼见就要成了个没娘的孩子。

    街坊邻居的可怜她们母女; 闲下来了便会去馆子里坐坐; 吃上两口。这说来也奇怪,这店里别的没有,只卖一碗杂酱面; 故而取名“一碗面馆”。

    “一碗面馆”的面是每日新揉的面; 里头和了鸡蛋; 可切宽也可擀细,煮来光滑柔|软,吃来筋道耐嚼;这卤也不复杂,是用臀尖肉并各色当下时蔬,切成豆粒大小,再用热油将葱蒜炝了锅,待香味一出,便将一勺自酵的豆瓣酱和着肉粒菜粒一并炒入,舀一勺料酒,油再一滚,菜熟了,这汤头也便做好了。

    客人要时,就将这刚出锅的汤头往鸡蛋面上一浇,最后淋些香油撒上葱末,端到桌上时就是热腾腾满当当的一大碗,虽是简单家常得很,但却咸香四溢,令人口欲大开。

    小小的面馆也随着这一碗碗冒着热气的面而热闹了起来,陆续地有不少人坐进来,有的点了一碗面先吃着,有的则仅仅守着碗面汤,不知在等什么。

    这时,一个少年从后堂钻出来,看着也就十六七岁,手里提着一盏圆圆的红灯笼,他小跑着穿过前堂,掂着脚尖将灯笼挂在外头,又侧着脑袋观察半天,确信没有挂歪,才后退着进屋来。

    没人知道这少年是打哪来的,问徐二娘也是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但好在少年聪明伶俐,模样又俊俏乖巧,很是得人喜欢。最重要的是他会做一手好菜,给这“一碗面馆”招揽了不少生意,又似乎是个懂医的,常常能将寻常的菜饭讲得头头是道,还会给乡里乡亲的看个头疼脑热。

    众人也搞不清楚这少年到底是谁,便随着徐二娘,唤他一声“小年哥儿”。

    “小年哥儿,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食客中有人扬声叫住了他,“不拿出来叫我们也看看么?”

    少年闻声扭过头来,迷蒙着从一堆食客中认出说话的那个人来,才笑眯眯地答道:“张叔呀?今天稍稍有点闷热,穗穗闹着要吃甜的,我就打算给她做个梳儿印尝尝。”

    有人好奇道:“这梳儿印是何物?”

    少年眨眨眼,故作玄虚道:“做出来便知晓了!”

    说罢一躬身,从前后堂的隔帘下钻过去了。

    堂里已不见少年身影,那姓张的食客倒显得更加期待了,还高声喊着:“好,好!你可快些啊小年哥儿!我这肚里可空得能撑船了!”

    引得一众食客哈哈大笑。

    前堂且热闹着,这头余锦年已经洗过手,迈进了厨房,抬头瞧见屋里有个正闷头揉面的身影,张嘴惊讶道:“哎呀二娘,你怎么起来了?”

    这身影就是这家“一碗面馆”的老板娘——徐二娘了,乍一看确实是个风姿犹存的美人,但从脸上的瘦削苍白却能看出她浓重的病气来。

    二娘笑笑道:“躺了这么久,总不能一直劳烦你里外操持,还是起来动动,觉得好受些。”

    “这有什么。”余锦年挽起袖子,从一旁的瓮里倒出早已磨好的绿豆粉来,眼睛弯弯地说,“若不是当初二娘收留,现在哪里还有小年儿我呀?帮二娘干点活不是应该的?对了二娘,我熬了些枣汤,最能补气养血,你暇时用些吧。”

    徐二娘应声抿唇,心下微微一暖。

    说来她对这少年也不甚了解,只知道姓余,叫锦年,数月前不知缘何昏倒在自家面馆门前,徐二娘早起开店下板时才发现,忙把人拖了进来。

    少年醒后只道自己孤苦无依,想留下来打个杂工,徐二娘一时心软也就应了。她只看少年身材瘦弱,面色白净,看上去就不像是个能吃苦的,指不定是哪家赌气出走的小少爷,兴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家人来寻,便只当家里多张嘴罢了。却没想到少年年纪虽小,手艺却不错,一肚子稀奇古怪的小吃食谱,三天两头就端出一盘她从没见过的菜色出来。

    开始还只是做与她和穗穗吃,着实味道不错,后来索性叫少年在面馆门口又支了个摊儿,早晚的卖些小食,也算是一笔不错的进账。这本来冷冷清清的面馆也因此渐渐地热和起来了,甚至还有人慕名来尝少年的小食。

    更何况少年性子温和亲切,眼睛意外的明亮,他本就长得俊俏,笑时更是跟月牙儿似的,很是乖巧。徐二娘早年有过一个早夭的儿子,若还活着,也差不多与余锦年一般大了,这更是将她深藏的母性牵扯出来,相处这数月来,早已将锦年当半个儿子疼起来了。

    想到早逝的儿子,又想及自己的病体,徐二娘忍不住背过身去,偷偷抹了抹泪,过会儿回过神,瞧见余锦年正将一把干叶放在洗净的蒜臼中捣碎,便又将那伤心事压下,问了一句:“这又是做什么吃食?”

    余锦年耐心地捣着:“这是干薄荷叶,捣碎了好和面,给穗穗做个梳儿印。”他说罢,便将徐二娘往厨房外头推,“二娘快回去歇着吧,待会做好了让穗穗给您端去一份。”

    “好好好……”二娘笑着走出厨房,“不扰你了,别太累着。外头那群馋嘴的要是闹你,尽管往外赶就是!”

    “晓得啦!”余锦年挥挥手。

    送走了徐二娘,余锦年松了口气,重新回到厨房,将捣碎的薄荷叶用细筛筛过一遍,取那落下的细末来用。又称了面粉和豆粉各半,与薄荷末一起,加水和起面来。

    看着松散的面粉一点点凝成蓬松的面团,他一直紧绷的心情反而有了松散之势,整个人愣愣地发起呆来。

    他来到这里已经有数月有余了……数月前,他浑身湿淋淋地睁开眼的时候,是在一片乱葬岗上,周围尽是枯骨败肉和腐得发臭的落叶茎根,还有一只红眼乌鸦盘旋在他头上,随时等着下来啄他的眼睛。

    他不是那娇贵得受不住打击的人,对一醒来面对的这种境况除却一开始的惊讶之外,也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迅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因为上下酸痛,手脚无力,他不得已又在乱葬岗睡了一|夜休养生息,却得幸梦见了些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慢慢弄清楚了自己的现况。

    这身体好巧也叫余锦年,原本是附近四方村一户余姓人家的小少爷,只是父母去得早,他又被娇养得似个小姑娘,软嫩白胖。他被托给同村的远堂叔婶一家照看时,才虚四岁,彼时的小娃娃连人是善是恶是香是臭也分不出来,平白叫凉薄寡淡的叔婶一家欺负了去,被霸占了自家田地和房宅不说,还处处受着苛待,但好活歹活也算是长大了。

    余锦年穿来前,正是他这对便宜叔婶在外欠了债,要把他卖给那恶霸债主作小|宠,他自不从,某天晚上又挨了打,便一咬牙,饿着肚子逃了出来。可惜脚力弱,跑了没多远就被发现了,这仓皇间脚下一滑,便掉进了村子边儿上的河道里,再捞上来时已是冰凉凉没了气息。

    叔婶恶他败事,坏了自家风水,连丧也没发,便将他用草席一裹,扔到乱葬岗了事。

    …

    其实,刚穿到这具身体上的余锦年也想不明白,他知道自己肯定也是死了的,可谁料到这一觉醒来,怎的又白白得了一副健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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