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荣华之神医世子妃-第3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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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我呢?也许你就是萧夜华,为了不去南方,现在正在骗我也不一定。”
蓝衣男子无奈地摇摇头,看看四周,忽然指着不远处湖中心的假山:“看好了。”
然后他信手扔出一颗铁蒺藜,风声响起,铁蒺藜碰到假山,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原本怪奇嶙峋的假山整个崩裂开来,变成了无数的碎石、粉末,尘灰漫天,许久才纷纷扬扬地落入湖中。
“他能够提前铸好金块,却不能当场打碎一座假山。这下你该相信我是冥焰了吧?”蓝衣男子微微抬颔,神情笃定地道。
有了前车之鉴,赵洛熙这次不敢太相信,但是看看已经碎成渣,只剩一个底座的假山,皱起了眉头。
这种程度的武功,萧夜华应该没有办法冒充了……吧?
※※※
第四次——
“你又上当了!”
这次南陵王换了一身少见的杏黄衣衫,温和如三春暖阳,为他平添了三分人间烟火气息,既不高冷,也不能沉凝,显得温和了许多,越发的让人如沐春风。
但是他说出的话却一点也不温和:“上次那个是萧夜华。他知道我捏扁金块的事情,所以用那块金子做模,赶工铸出来那些金块来骗你。你难道都没发现,那些金块上的指印跟我的手指一模一样,怎么可能是祁伯捏的呢?而且你事后没有查一下吗?在我捏扁了金子后,南陵王府的金匠才开的火窑铸金!”
说到最后,看他的模样,简直恨不得把某个家伙拉出来揍一顿。
我怎么能够想到你们俩个蛇精病的思路?
赵洛熙有力无气吐槽,仍旧不看放弃最后一丝挣扎:“可是当时,我亲眼看到他用一颗铁蒺藜就砸碎了一座假山。这总不可能作假吧?”
“不要用你的脑筋去想他那种变态好不好?”黄衣南陵王恨声道,“铁蒺藜只是障眼法,假山里埋得有炸药,机关就在他脚底下,只要他一踩,就能引爆炸药。难道你都不奇怪他为什么在后院见你这个皇帝,而不是大厅吗?当然是因为那里他早就安排好了机关!”
这能怪我吗?谁能想到这种事情?赵洛熙泪流满面。
“所以这次我又白来了,对吗?”赵洛熙很自觉地道,招招手,“来吧来吧,固定程序了快,来证明一下你是冥焰!”
黄衣南陵王正要动手,赵洛熙忽然喊停:“等等,为了避免你又安排机关,这次测试什么,我说了算。来吧,我们交手!”
被痛揍一顿后,赵洛熙身心俱伤,蹒跚着回宫了。
※※※
第五次——
“这次你是不是又要说我又上当了,上次那个是萧夜华,他又用了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假装会武功跟我交手?”这次见到穿紫色华服,高贵清雅的南陵王,不用他指责,赵洛熙自己先说出口。
紫衣南陵王耸耸肩:“上次是冥焰没错,现在也是,萧夜华还没醒。”
“真的吗?”赵洛熙狐疑地道。
紫衣南陵王挑挑眉:“还想再挨一顿揍?”
赵洛熙立刻摇头,看看四周,指了指墙:“你能把它砸个窟窿,我就相信你是冥焰。”
紫衣南陵王无语地看着他,顺手一剑过去,长剑直直插入墙壁,只留下大约一半在外面晃呀晃的,剑穗随风飘摇,一如赵洛熙那颗宛如冷在秋风里的悲伤的心。
※※※
第六次——
“上次你又上当了,那个就是萧夜华。他猜到了你肯定并不会再跟他交手,也知道了我之前提醒你在后花园见你的破绽,所以趁你来之前,他把正厅全部改装了,包括这些家具。当时无论你指定那里,他都能够毁掉!”
身穿淡青色团袍的南陵王带着赵洛熙一一参观改装后的家具和墙壁。
“……”
苍天啊,大地啊,谁能收了这俩妖孽?赵洛熙泪流满面。
痛定思痛,赵洛熙决定认清自己凡人的身份,不指望能跟这俩蛇精病斗了,于是果断地寻求了场外帮助。
从林府归来,赵洛熙再度来到南陵王府。
“可能出了贪腐巨案的甘州,有座妙华山,据说山上长了一种草药,很像是陌颜一直在寻找的奇毒蛇面曼陀罗。你是自己带陌颜去,给她一个惊喜呢?还是我告诉陌颜,让她自己去找?”赵洛熙特别淡定地道,经历了这么多坎坷,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心如止水了。
青衣南陵王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赵洛熙道。
青衣南陵王立刻鲜活起来:“天哪,终于找到了,你不知道,颜颜最近简直快要走火入魔了,这下好了,找到蛇面曼陀罗她就不用天天泡在药室里,一样一样试替代药材了!贪腐案算什么?小意思啦,到时候我顺手就帮你搞定了,不用太感谢我,以后有这种消息记得第一时间告诉我!”
然后他就立刻吩咐总管张祁:“张伯,快去收拾行李,我跟颜颜马上去甘州!”
“你不是说你是冥焰吗?”赵洛熙咬牙切齿地道。
青衣南陵王回首,无辜地道:“有什么关系?就算我是冥焰,萧夜华总还是要醒过来的嘛!我要去告诉颜颜,还要去收拾行李,不招呼皇上你了!反正你也事务繁忙,别赖在这,赶紧回宫吧!”
“……”
被无情丢弃在大厅的赵洛熙无语凝噎,还好有林相,不然谁能对付得了这个蛇精病啊?
想着,他抬起了头。
湛蓝的天空里,飘着朵朵白云,高远悠淡,令人感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清晰、鲜活而美好。
赵洛熙笑了,是啊,还好,林相一直都是他崇拜的林相。
从未变过。(本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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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冥焰(鄙视):为了赖在陌陌身边,各种死皮赖脸地假装是我,不要脸!
萧夜华(冷笑):上次徐州匪乱时,为了赖在颜颜身边,假装手无缚鸡之力冒充我的某人,脸在哪呢?
ps:赵洛熙番外到此完结,暂时会休息几天,再考虑接下来的番外,亲们这几天就不要等啦^_^
鸿雁归处(林鸿渐番外一)()
大华的京城永远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有权势的人,自然也就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昂贵精致的物品,从而也就吸引了大华所有的商人前来此处。
酒楼茶肆、绸庄衣铺,药材皮毛等等,甚至还有周边诸国的宝石香料,使得这座城池如鲜花簇锦一般。
尤其现在正值三年一次,官员述职评选之时,回京的地方官员多如过江之鲫,京城城门处每日车马如同流水一般,络绎不绝,都是衣着不俗,随侍如织,越发带得整个京城兴旺热闹起来。
一队车马进入京城,当头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马上之人年约四十,国字脸,颔下三缕长须,看起来气派十足,脸上更是意气风发。
也无怪乎他如此志得意满,毕竟,曹岑这一生,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少年中举,娶得娇妻,仕途平顺,如今刚过四十,便已经是云州刺史,地方的二品大员。而这次进京述职,虽然朝廷评选还未结束,但他已经得到了内部消息,妥妥一个优等,留京绝无问题,甚至,刚刚空出的刑部左侍郎的缺都有七成把握。
地方官入京,品级都要降一两品留用,刑部左侍郎又是个实缺,而且如今的刑部尚书已经六十,过不了几年便要退出朝堂,到时候以他的资历和人脉关系,尚书之位未必就不能想想。
望着这恢弘庄严的帝都,曹岑威严的眼眸中带着对权势的渴望,赞叹道:“不愧是天子脚下,果然气派不凡!”
“何止气派不凡,简直令人眼花缭乱。”身侧白马上的年轻人附和道。
他与中年人面容相似,也算得上端正,只是面色苍白微微带黄,眼睛也略显浑浊,眸光更是如同带了钩子一样,沾在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子身上扯不下来,显然话中之意与中年人截然不同。
曹岑转头,看到曹元尚的模样,不由得微微皱眉。
他这一生,唯一的不足,就是这个儿子。
曹元尚今年十九岁,是他的独子,也因此,就被他的母亲宠坏了,不爱读书,不爱习武,小小年纪便沉溺于酒色之中。尤其,他还不爱烟花柳巷的风流,偏偏喜欢招惹良家女子,这些年不知道闹出多少事端,连人命都闹出了两三条,幸好都在他的辖区,还能压得下去,倒也没翻出大风浪。
但如今到了京城,就和往日在云州不同了。
“尚儿,这里不是云州,为父我可以一手遮天,这里是京城,遍地都是高官权贵,为父这个地方二品大员在这里根本不算什么。你可千万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来,否则,为父也救不了你!”曹岑压低声音,语重心长地道。
曹元尚却没放在心上,漫不经心地道:“爹你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如今京城官员云集,你可千万不要给我闹出事端来!”曹岑见他这幅模样,实在难以放心,不由得再三叮嘱。
曹元尚轻浮地笑了笑:“爹你就放心吧!我知道什么样的人能招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招惹,不信爹您想想,这些年来,我可曾招惹过我们曹家不能应付的麻烦?我又不傻!”
曹岑想了想,点了点头,稍稍放下了心事。
这些年儿子招惹的麻烦不少,但大多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官宦人家极少,最出格的一次也就是逼得一个县令的女儿上吊。但那个县令本就是得罪了高官,被放逐过去,根本没有出头之日的,所以就算女儿被逼死了,也没闹腾出什么水花。
这么一想,儿子还真是懂得分寸。
“那就好。待会儿为父要先去拜访吏部的旧识,为留京任职一事再奔走一番,你最好先安分点,等这段过去了,为父的官职已定,对京城的情形也清楚了再出门!”曹岑叮嘱道,但知道儿子肯定不会听,因此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
曹元尚果然敷衍道:“知道了,爹放心,我肯定不会闹出大乱子的。”
等到曹岑一出门,曹元尚一刻钟也等不了,立刻就带着几个心腹的小厮从后门出去。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看着衣红着绿,身姿窈窕的年轻女子,曹元尚眼睛贼溜溜地盯着,只觉得空气里都是醉人的女子体香,魂儿都要飞上天了。
在云州地界,虽然有他爹压着,但时间久了,曹大公子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当地女子人人自危,尤其相貌生得好些的,更是如临大敌,轻易不会出门。说起来,曹大公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得个称心如意的美人了。
如今到了京城,只见满街的美貌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巧笑嫣然,丝毫也不设防地就这么逛街游玩,曹元尚只觉得骨头都要酥了。
好在他还有点理智,知道不能给父亲惹事,因此看到那些穿绸着缎,衣饰不俗的女子,也不敢多看,唯恐对方有什么背景,不敢轻易招惹。倒是遇上衣着普通,清水出芙蓉的小家碧玉,便心痒痒地多看几眼,甚至调笑几句,得到对方的怒视白眼,哈哈笑几声,十足的浪荡子弟。
周围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径,不由得个个目光诡异,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般。
怎么着?没见过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