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第1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他笑得这么开心,陆秀顿时感觉一阵不爽。上当了,竟然在他的引导下说出了这么肉麻的表白!于是,微微抬起下巴,不客气地向他发难道:“以你的条件,我就不信这么多年,金书瑶会是唯一一个想要勾引你的女人!”
杜雪怀此刻心情正好,闻言竟然还骚包地甩了甩头发:“那是,像你老公我这样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绝世美男子,走到哪里都是女士们追逐的焦点,想要勾引我的女人简直犹如过江之鲫!别说只是普通的挑|逗了,脱光了衣服直接爬到我床上的都有。”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那你怎么还能守身如玉?”
“因为一旦发生那样的事,我会让人把人拿床单一裹,连人带床单一起从房间里扔出去。”看杜雪怀此刻的表情,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哈哈哈哈…”脑补了一番那一幕动人的场景,陆秀笑得肚子都疼了,“你简直绝了!不解风情到这种程度,简直都能够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吉尼斯世界纪录?”杜雪怀一脸茫然。
陆秀这才猛然想起,这个后世家喻户晓的东西现在可能还没出现,连忙一把勾住了他的脖子,转移话题:“说真的!除了我,你还有没有别的女人?”
“有,还不止一个。”
“啊?”
“杜翠萍跟i,她们是这世上除了你之外,我最爱的女人。”杜雪怀答得煞有介事,“哦,不对,差点忘了,除此之外,最近又添了一个。”
说到这里,他转到婴儿床边,一把将正好奇地偷听着他们对话的毛团从里面抱了出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杜云珊,我的新欢!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念旧,新欢总是比不上旧爱。”
“你够了!”
第124章()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努力,陆秀终于解决完了她这边的事,杜雪怀也完成了他离开前的布置。
为了她的宏伟目标,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功说服杜雪怀,把藏在暗室里的金子起出来,作为日后横扫欧美的启动资金。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这家伙果然满脑子小农思想,任凭陆秀好说歹说,都要留下五分之一,作为以防万一的储备金。见他一再坚持,陆秀只能同意了。
杜雪怀除了吃,没别的爱好,不像金世昌跟林啸天一样吃喝嫖|赌,穷侈极欲。虽然热心慈善,仗义疏财,但却又像储备冬粮的松鼠一样喜欢攒钱,这么多年下来,积少成多也颇为可观。最后换成美金后汇总起来的数目依然令陆秀有些瞠目结舌,忍不住暗叹有活力的民间组织头目果然是个有前途的职业!
钱有了,护照也办理完毕,杜雪怀甚至动用他的关系,跟美国那边的洪门致公堂打了招呼。
陆秀其实对这个时代的华人组织没什么了解,猛然听到洪门这个名号,顿时虎躯一振,暗叹有活力的民间组织果然遍地开花,连美帝都逃不过他们的魔爪。
“好歹是去人家的地盘,不打声招呼说不过去。”见陆秀得到消息后有些愣神,杜雪怀淡淡解释道。
陆秀原本以为自己是去开辟一块蛮荒之地的,没想到去的竟然是人家的地盘,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她拼命回忆关于洪门的一切,只依稀记起,这个组织抗战时捐了很多钱,他们一位姓司徒的大佬早年曾经聘请过现在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当法律顾问。
“你跟……那边有交情吗?”一想到即将踏入的是一片被另一个有活力的民间组织控制的地盘,陆秀就觉得忐忑不已。中国人的民间组织有多么彪悍,看看前段时间沪上频繁的火并就知道了。
她紧张得不行,杜雪怀那边倒是依旧坦然,漫不经心地答:“他家大佬司徒观月回国的时候,曾跟我打过几次照面,只能算认识,算不上有多少交情。”
“你对司徒观月印象怎样?”
“挺和善的一个老头,为人仗义,有古代侠者之风,脾气很对我胃口。”
“他对你印象怎么样?”
杜雪怀一愣,随即有些哭笑不得:“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说到这里,他忽然挑了挑眉:“你这么紧张,该不会对洪门有什么偏见吧?”
“怎么可能?就是怕你身份敏感,过去会惹上麻烦。”陆秀连忙摇头。说洪门可能大家不熟,换另一个名字肯定很多人都知道了,洪门其实就是天地会。对这样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又仗义疏财支持国内抗日的爱国组织,她怎么可能有偏见?
“你别小看司徒观月,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看杜雪怀的表情,分明对那位颇有几分惺惺相惜。
既然杜雪怀都这么说了,陆秀终于放下心来。
现在这个时代出国可不像后世,没几天就能转回来,一出去就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回家。原本就打定了主意要在那边滞留一段时间,陆秀开始恨不得把所有能带的东西都带上,后来转念一想又觉得有几分可笑,最后决定,除了两个孩子的东西,其他一切从简,只带了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
出国这么大的事,当然要跟家里说一声。虽然自从得知女婿就是沪上大名鼎鼎的杜先生,并且劝说她把雪球还给林家未果之后,张启明夫妇对这个女儿已经完全抱着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了。
得到消息,张启明倒是一脸坦然,王氏却明显有些不悦。陆秀对此十分理解,自己这一走,等于是宣告着她把女儿培养成传统大家闺秀的愿望已经彻底失败了。还好,就凭她出嫁随夫的传统观念,虽然不悦,却也没有反对。
有杜雪怀在,张启明并不担心陆秀他们母子的安危。吩咐完杜雪怀好好照顾陆秀他们母子,甚至还借此机会拿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说是让陆秀帮忙捎给在哈佛读书的三哥张若珉。
两个孩子太小,陆秀原本是不想带着他们进行这样的长途旅行的,可惜,自从知道雪球的父亲林凤麟就是当初勾结许有德陷害自己的关键人物后,张启明对待雪球时的态度明显没开始时那么热情了。毛团则干脆跟他没半点血缘关系。以至于当初两个孩子被绑架时,他那边也没什么反应。而王氏,一直觉得雪球是林家的种,要是把孩子留下,陆秀真担心她会偷偷把孩子还回去。于是,只能带在身边。
带在身边也有好处,虽然两个孩子可能因为漫长的旅途产生各种不良反应,可能晕船,可能发烧,但起码人在身边,不会牵肠挂肚。
虽是远行,杜雪怀却并没有张扬,只跟张汉声他们几个心腹打了招呼,轻装简行,连保镖也只带了区区四人。为了保密,离开那天,甚至都没有人过来送行。
这个时代去美国还只有坐轮船一种方式,别说客运飞机了,就连用于传递邮件的商用飞机,也要等到明年才能正是启用。想要去美国,只能老老实实忍受漫长的海上旅途。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杜雪怀带了好几本英文小说,而陆秀,则抱了厚厚一叠稿纸。近一个月的漫漫航程,不好好利用起来,实在太浪费了。
运气不错,陆秀跟两个孩子都不晕船,反而是看着最强壮的杜雪怀稍微有些反应,不过症状很轻,应该没什么大碍。
看过《泰坦尼克号》就知道,这个时代的豪华客轮能够奢华到什么程度。陆秀他们选的客轮虽然远比不上泰坦尼克号,却也不差,船上各种设施一应俱全。酒吧,餐厅,赌场,洗衣房……大概因为美国那边正流行平价的迷你高尔夫,甚至连高尔夫球场都有。只要有钱,其实根本不必担心会无聊。
杜雪怀那副不科学的混血长相显然很合不少白人美女的胃口,每当两人出现在公众场合,总有不少大胆的白人美女会公然对他抛媚眼,完全不在乎他的身旁还站着另一个女人。陆秀原本还担心他会被那些不要脸的女人勾去魂,没想到,这家伙却比她想象中宅得多。除了吃饭散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房间里陪着她跟两个孩子。
她写东西的时候就乖乖陪在一旁看小说,她休息的时候就带着两个孩子玩游戏,甚至还一手包办了给两个孩子洗澡换尿布的工作,简直堪称二十四孝好老公。
“每天待在房间里,难道你就不闷?”陆秀某天终于忍不住问他,在她的印象中,他这种等级的大佬应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才对,就算不吃喝嫖赌,也该有点别的追求,这么宅实在太超出她的意料了。
“不闷啊,有你跟孩子陪着,怎么会闷?”
“你就不想到外面去透透气?”
“有什么好透的,一出去一股海腥味。”
“去酒吧喝一杯呢?”
“你也知道我酒量差,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一般滴酒不沾。”
“餐厅呢?”
“餐厅的东西还没我做的好吃。而且,总有女人想勾|引我,烦死了!”
“……”陆秀已经彻底无语了,摊上这样一个老公,还真是令人放心。
“你有东西需要翻译吗?我帮你。”杜雪怀微笑着眯起了眼睛,那表情,仿佛期待主人赏赐骨头的狗狗。
“有。”既然他主动提了,陆秀当然不会跟他客气,直接把刚刚完成的《动物庄园》前几章丢了过去。丢完,才意识到,他根本看不懂汉字。只能叹口气,递给他纸笔,自己对着稿子念了起来。
杜雪怀拿起笔,微微皱了皱眉头:“《动物庄园》,你在写童话?”
“这个故事跟《狼来了》一样,在看不懂的人眼里只是个童话,但对能够看懂的人来说,却能够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杜雪怀笑着对她比了个大拇指,抓起笔,乖乖开始了翻译。
《动物庄园》仅仅只是一个六七万字左右的中篇,拿来作为旅途的调剂再好不过了。小孩子都喜欢童话故事,不管听不听得懂。每当陆秀对着杜雪怀念起文中的章节,两个小家伙便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侧耳倾听。也不知道是在听故事的内容,还是仅仅只是喜欢陆秀抑扬顿挫的声音。
不能总闷在房间里不出去,算算旅途的时间跟两人的进度,在客轮靠岸之前完成这部作品绰绰有余。陆秀于是不再跟开始时一样一直闷在房里埋头创作,而是时不时拉着杜雪怀带着两个孩子到外面去透透气。
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存在,成人的娱乐场所不能去,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甲板上喝饮料,晒太阳。虽然穿越了近百年的时光,但可口可乐的味道却跟百年后几乎一模一样。
晒着太阳,喝着饮料,迎着习习的海风,欣赏着远方海天一色的美丽景象,陆秀忽然觉得自己先前窝在房间里埋头创造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不仅她,连两个孩子也被眼前海天一色的壮美景象震慑住了,好奇地东张西望,也不知是不是想从眼前这一片蓝色中找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那帮外国人比她更会享受,竟然换上了泳装,旁若无人地躺在甲板上晒起了日光浴。其中岁不乏前|凸后|翘的美女,可惜的是,这个时代,比基尼还没来得及发明,传统的泳装把人包得严严实实,连肚脐都看不到,完全没有后世那么养眼。
陆秀正在心中默默吐槽老式泳装难看的款式,忽然感觉眼前的阳光忽然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
“看什么呐,看这么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