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凤为凰:将军的下奴-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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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余小姐不是早就被圣上纳入了与北周联姻的计划之中,我倒是觉得这位年轻有为的左志高应该跟适合余小姐。虽然两人可能不会有余小姐与那辖市委的青梅竹马纯情爱恋,可夫妻身份相当,才华横溢的未来国之栋梁与余小姐相比更能找到共同话题。
当然,评价一个人并不是只看那些光鲜的地方。左志高能有本事说服肃王,允许他带上仆从客卿应战余小姐,的确花了心思,也有欺余小姐身边无人之嫌。作为一个未来的政治家,他算是有手段的,但是在他心中余小姐究竟摆在什么地方,是身份尊贵镇宅用的嫡妻,还是将来官场打拼的敲门砖护身符?总归不会是有那小侍卫对余小姐的纯粹感情。
左公子一行已经进入琴馆,我这才下车。
我想昨日一样让琴馆门口的仆人将车子赶去后院,不许顾尘羽离开我半步。
这时我注意到左家那两辆马车之后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奴隶。之所以一眼就看出是奴隶,是因为那奴隶的衣服根本没有袖子,赤着一双粗黑的大脚,裸着两只伤痕累累的臂膀,肩头奴隶烙印清晰。而且除了昭国统一的奴隶印,还有一枚小印,就在那奴隶脸上刺青,清楚的写着左奴的字样。
089如许佳人
除非是屡屡逃跑不好管束,或者是犯了大罪的弃奴,否则很少有人会在自家奴隶脸上刺字。这个奴隶难道是个不安分的?
但是那奴隶身上并无人人和锁链禁制,他背着一个巨大的酒坛,刚才一定是跟着马车一路跑过来,行走之间却并不吃力,呼吸也均匀镇定,想必是会武功的。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不熟悉的地方将要面对一些不熟悉的人和场面,就一定会对一切反常的事情都留意几分。这个脸上刺字会武功有没有用锁链拴缚的奴隶毫无疑问引起了我的注意。如果在琴馆内一切顺利,我或许离开了肃城就会立刻忘了这些不相干的小人物,但是若有了什么比昂阻挠,一个平素被人忽视的小人物说不得就可以成为我突破障碍的关键。
今日琴会的地点并不是在我昨日来时的水榭,而是在假山那边向左手沿着游廊深入庭院之内。我现在已经知道园中的人工湖是引了地下热泉,这才使得周边花草树木郁郁葱葱提前进入了春景。
园内的桃花已经含苞待放,柳树抽出嫩芽,烟波萦绕,仙气袅袅宛若梦幻。
我随着仆人取到了一处开阔的殿堂。这座建筑居高临下,能从各色花窗望向湖面,一窗一景,移步换景,景随人动,妙趣横生。
我暗中赞同你园景意境设计精巧之余,恋恋不舍将目光从室外收回,屏气凝神抬眼观望已经到场的各位才子佳人。
宾客上手位哪里白衣如雪年轻俊朗神采飞扬的公子应该就是左志高。他与随从一共六人占了一席半,季文卿正与他寒暄,带着文人墨客特有的清高疏淡,比昨日对我热情是截然不同的态度。
另外几席是年龄与季文卿差不多的老成一些的才俊,比左志高大了几岁而且都携了女眷。小厮丫鬟跟随各自的主人站定。
季文卿见我和顾尘羽到了,便从左志高身边离开,亲自带我去了主席右侧。这也算是仅次于左志高那边的贵宾席。席上在就置有矮桌暖炉,一应用具皆考究精良。
季文卿向在座诸位介绍道:“这位王铭王公子来自京中,是季某新近结识的亲友。恰逢琴会,季某邀他一并听琴品酒,大家不必见外。”
左志高一听“琴友”两个字格外敏感,目光如炬直指向我这边看来。
不过我现在易容成中年男子,不显山不露水不是王侯公卿,顶多是穿着有品位而已,这种岁数小有家资的男人早就该娶妻生子,是绝对没有资格成为求亲的竞争对手。左志高也很快意识到这点,目光中的敌意减了几分。
左志高身旁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儒生却开口说道:“既然同为琴道高手,不知这位王公子师从何人?”
被左志高聘请来助阵的这位琴师名为刘澄海,昨晚我已经让影卫打探过此人来历。昭国有名的几位琴师,北方地区中个中翘楚的是肃城的戚夫人,也就是季文卿与余小姐的那位授意琴师。刘澄海则成名较晚算是后起之秀。戚夫人毕竟是妇道人家年事已高,不与人争名逐利,近几年已经被刘澄海后来居上盖住了风头。
刘澄海除了琴艺高超之外,也好于权贵相交,懂些诗词歌赋自命清高,其实也就琴艺拿得出手,为人品行远不如戚夫人那般高洁有涵养。谁出得起高价,他就去谁家教导琴艺,不论哪学琴之人是否有天资。他所谓有教无类,到底还是贪财逐名。
刘澄海十分清楚此来的目的,像我这样可能的竞争对手,他当然是要先打听一下门道,也好有心理准备。
我自然表现出足够的谦虚低调,客气笑道:“在下是一介商人,读书学琴只是陶冶情操,这几年忙于生计,哪还有机会练琴。昨日与季馆主谈论琴道才算是开了眼界。得知今天琴会高手云集,以在下微末之技根本上不得台面,只能是列席观摩,期待聆听高手仙音陶冶胸襟。”
我都说的这样诚恳了,左志高还不放心,故意避开我的视线,仗着往日交情低声问季文卿:“及时季兄琴友,王公子的琴艺自然也是非凡,一会可否请王公子先奏一曲?”
我看不到左志高的表情,却能听见他的嘀咕算计。
还好季文卿早有了计划,立刻替我委婉推辞道:“王公子的兴趣是收藏名琴谈论琴道,自身技艺实在很有限。他既然已经说明是列席观摩,左公子就不必强求了吧。”
参加琴会的众人陆陆续续到齐,除了我这个生面孔之外都算是肃城的名家,同为一个圈子的熟人,左志高对他们都知根知底。他处心积虑策划良久今日志在必得,随着仆人通报余小姐到了,他的全服心神造就扑向门外,已经完全将我护理了。
我虽然见过余慧婉的画像,但是画像只能描绘人的外在,必须亲眼看一看真人,才能从举止言谈细微表情中了解到华师无法表现的内在。
我满怀好奇与大家一样将目光投向门口。
只见苏绣的门帘从外面翻卷而起,明媚日光洒落室内,一道窈窕身影散着柔和光晕,跨进入房内入门槛。人轻轻走了几步,香风袭面。
这种香不是青楼歌馆那种艳俗招摇的香气,而是雪后梅花若有若无清新淡雅。
接着我看到佳人一席嫩粉罗裙,衣衫翩飞轻纱覆面,钗环珠翠摇曳生姿。佳人莲步轻移,举止端庄,身材清瘦,墨发如漆,这可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眉如翠羽,腰如束素,轻纱遮不住的肌肤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眼眸却清澈冷静,竟没有十四五岁少女该有的娇羞或张狂,反而如此间主人一般大大方方泰然自若。
我的第一感觉,这位余小姐一定是有着远超年龄的智慧与坚定。他与没见过世面困于深宅的普通大家闺秀恐怕是完全不同的性情。我忽然想到余小姐参加琴会多半不是要找寻才子清许终身,而是带着强烈的自信以这样的形式借口宣告暂时找不到足以匹配她才貌的男子,她才能挣得更多的时间等待她的心上人衣锦还乡。
余小姐对所有人都是微微颔首见礼,其中向左志高的问候尤其清冷而敷衍,似乎是并不愿意见到他。
左志高不以为意,反而对这位冷美人吟诗称赞道:“曼珠彼岸引三生,菩提非树惹凡尘。似叶如风难吹雪,最是无情也动人。”
左志高的诗句尽显文采,连我这个半吊子也能听出词句精妙仰慕之情隐含,虽说对左志高印象并不好,却不能否认他这个才子是有真材实料的。
那位余小姐并未答话,就像根本没听到左志高的称赞,甚至收起了刚才的客气笑意,冷若冰霜,带着两位侍女径自走到主席季文卿身旁。
090妙语解围
按照肃王那边的辈分算起,余小姐是肃王的晚辈,季文卿与肃王妃是平辈,余小姐以师长之礼相见。季文卿还礼,两人落座。
仆从献上各色茶点,季文卿身为馆主与众人寒暄几句,略提了提我这个生人,见气氛活跃起来,便转入此次琴会的主题。
大家心知肚明这次的重头戏都在左志高身上,若论棋书画三样,左志高都是名声在外赞誉不少,与余小姐不相伯仲,至于琴道有那位刘澄海助阵应该也是自觉得胜券在握。
难怪余小姐面色不善,剪水双瞳隐现忧虑之色。
季文卿看出余小姐的紧张担忧,赶在左志高发出正式挑战前,灵机一动道:“刚才寒暄之时听闻左公子特意带了一坛美酒,应该是想请大家品尝吧?此间皆为风雅之人,季某建议不如先行酒令,热闹一番。”
提起左志高带来的美酒,我不由得想起了刚才在琴馆门口见到的那个背着酒坛的奴隶,心头些许惆怅浮动难定。如果顾尘羽不是被送来了我身边,他还在北周庄太后那里,或许一直会像那个脸上刺字的奴隶一般境遇凄惨,无论他是否有着超凡的琴艺过人的记心天资,都还是被当成牛马牲畜使唤,甚至还要承受更多的欺凌侮辱。人生命运着实难测,是否前世欠债今生才会受诸多苦楚呢?像我这样整日算计旁人,双手沾满鲜血的恐怕死后直接下地狱再无来生。
左志高似乎信心十足,便也不急于一时,微微一笑道:“既然季馆主对左某的美酒如此看好,左某岂能藏私?来人,速去将美酒取来。”
左志高身旁侍立的小厮立刻领命出了屋子。过不多时,那小厮返回,请示道:“公子、馆主,是否让人将酒坛抬入室内?”
左志高不满小厮多此一举的询问,拉下脸吩咐道:“自然是要拿入房中,供在座诸君分享品评。”
小厮面带难色道:“公子,那酒坛实在沉重,小的这样两人合力也未必能搬进来。阿奴是低贱奴隶,一身肮脏,让他将酒坛放进来,唯恐污了雅室扰了各位兴致。”
左志高闻言,目露不悦,脸上却尽量维持着高压公子的形象,对季文卿说道:“季兄,不知馆中可有体面的强壮男仆能将那酒坛抬入室内的?左某那个奴隶虽然力大,但实在粗陋低贱不配登堂入室。”
据我昨日观察,季文卿这琴馆之内各种使唤的仆从就分了好几等。门口引路的一般都不得进入园中高级屋舍,普通洒扫静候的也各司其职,显然出身季家门风就是等级森严。这种大户与左家多半是一样的,将奴隶视为畜产,根本是不许登堂入室。
谁料季文卿还没说话,那位余小姐却轻启朱唇,幽幽说道:“阿奴虽是奴隶,不过既然生养在左公子府上,左府又一向诗书传家,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必左府的奴隶也比寻常人家的奴隶斯文高洁。”
若是旁人说几句风凉话,或许不似余小姐这等言语一激锋利伤人,满屋子才子佳人左志高最在乎的就是余小姐,难免是脸色更加难看,尴尬地下不来台。
我心想若左志高平素善待那个叫阿奴的奴隶,让那奴隶穿的体面一些,这会儿让他进来送个酒坛子倒也无妨。可惜那阿奴衣衫破烂不堪,露在外边的赤脚手臂和面目都污浊肮脏,就算是在外边立刻洗干净了,穿成那样也与精雅房间完全无法匹配,会格外扎眼。
余小姐言谈之中显然是对那阿奴并不陌生的。否则一个大家闺秀为何能记清楚一个奴隶的名字呢?
我心存了这点疑惑,又不愿见大家就此僵持让季文卿左右为难,索性提议道:“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