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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引狼入室-第44部分

小说: 引狼入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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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光天化日……”婉儿实在没有把握在明媚的阳光下,鸟语花香的环境里谈那样一件阴森恐怖的事。这个环境实在不适合,她觉得谈那种事应该在一间阴森黑暗的屋子里,两个人面对面,眨巴着眼睛,然后用冰冷的不带一点感情色彩的金属似的调子,缓缓谈来……
    “此言正合我意!”陆汝吟唇角荡开一抹微笑。他也觉得这个环境实在不大适合。有些事的确应该在黑暗的屋子里,两个人面对面,然后有衣物的簌簌声,再然后伴阵阵低沉的抑制不住的喘息声响起,接着……
    “那就快点!”婉儿拔腿就跑,不忘记抱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么心急?陆汝吟倒吃了一惊,见过羞羞答答的,见过半推半就的,也见过如狼似虎的,可是还没见过这么猴急的,一个小姑娘怎么说也该装得矜持一点吧!有趣呵有趣,他抑制不住笑起来,“好好好!”
    穿过花园,绕过曲直游廊,就见前面一处粉墙,掩映在千百杆翠竹后。婉儿高兴地叫起来,“好清静的地方,谈重要的事再合适不过了!”
    “嗯嗯!”陆汝吟点点头。
    不待陆汝吟招呼,婉儿抢先跑进门去,四下张望。
    踏脚处感觉很柔软,像踩在棉花上。婉儿低头一瞧: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上面织着五彩斑斓的花样,地毯干干净净,想是少有人在上面行走。
    看到陆汝吟在门口处蹭了蹭鞋,婉儿也跑出去蹭了蹭,笑道:“陆公子,这地毯真柔软!”
    说话的时候离陆汝吟很近,一丝柔软的头发飘到陆汝吟脸上,抚弄着他的皮肤。陆汝吟低声道:“是的,的确很柔软!”
    “真想在上面打两个滚!”婉儿扬起小脸望着陆汝吟笑,乌溜溜的眼睛里闪烁着天真的光芒。
    “是啊!真想去打两个滚!”陆汝吟凝视着那生动的容颜喃喃道。好像还在含含糊糊说着什么:一会儿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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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灭蜂队副队长(手打版/
           “那么,我们开始吧!”婉儿急切道:“我很忙,完了还有很多事呢!”谈好了还要去买夜行服,买一件称心如意的价钱合适的衣服得慢慢逛街,会花很多时间。再说她还想要一双红衣女侠穿的那种小羊皮靴。
    还要买一把锋利的刀子!她已经决定放弃镰刀,——呃!那东西,拿在手里好像目标太大,而且还有点太不雅观!
    还要回去送花给薛珊冷,拴住她的心。
    还要去见薛重楼!——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了!她真想早一分钟见到薛重楼,早一分钟知道上官赫飞的去向。
    想到上官赫飞不由就有点分神,她想起那坚毅的下巴,那薄薄的性感的嘴唇,那深邃的眼睛,还有眼睛里闪耀的星星似的光芒……
    “赫公子!”有个声音在轻轻喊。婉儿抬起头来,遇上陆汝吟含笑的眼睛。
    “哦!”她蓦然回过神来,“陆公子,把门关上吧!”
    关门!果然是想和我……陆汝吟赶紧把门关上。
    “窗户都关好了吗?”婉儿环顾四周。
    “我去看看!”陆汝吟赶紧四下查看,检查完插销再使劲推推,“好了!”
    “那就过来吧!”婉儿已经在屋子里拣了一张正中间的高背椅坐下,发话道。
    领导嘛!就要有个领导样!虽然她在灭蜂队只下辖一个成员,但也是队长不是。她拿出戴云寨寨主的魄力,双手放在椅子边,挺直背脊。“过来吧!”
    这声音咋这么严肃?陆汝吟不由一愣,转念一想就明白了。胡副将虽然是假小子可是也是大姑娘,一定是先谈谈条件,比如什么时候成亲啦,上了车要补票啦!所有的女人都这么说,只是别的女人、女孩子说话的方式是娇滴滴的恳求,没有眼前这丫头这么严肃罢了!
    别说,这丫头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有点大将风度!陆汝吟暗暗赞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盘算怎样才能皆大欢喜呢?
    “你坐这里!”婉儿指着邻近的椅子,隔得近才好谈话!
    陆汝吟一掀袍子慢慢坐下,面带微笑盯着婉儿。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这种事急不得,特别是对尚未开窍的处女,更得像炖菜一样须得小火慢慢煨。他耐心地等待婉儿先开口,他估计今天要转弯抹角很久能切入正题。凑得这么近,那股处子的幽香又在沁入他的鼻子,他感觉身体的皮肤业已绷紧,有些东西也已经慢慢僵硬……
    可是他没想到对面的婉儿一点都不拐弯抹角,扫视他几眼,开口道:“陆公子,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怎么样?这个么,这个么!我觉得你长得很漂亮,你的身材很好,屁股很翘很有弹性,还有……
    ——可是,能这么说吗?陆汝吟既然是惯悉女人心的风流大才子,自然不会如此回答。只见他笑了笑,仔细端详婉儿片刻,这才倾身向前,用最迷人的嗓音低声道:“我觉得你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独特,最与众不同,最让人难以忘怀的……”
    这话他平时不知对不同的女人说了多少遍,都是在心里烂熟了一溜烟就出来的。每每这样说的时候,他的脸上必定带着真挚的样子,音调总是很诚恳。这一招也百试百灵,从来没有失败过。本来嘛!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早就听够了称赞漂亮的话,如果别出心裁夸奖她特别,自然收到的效果就不同。
    陆汝吟含笑说完赞美的话,眼睛真诚地看着婉儿的眼睛,等待着那双眼睛里忽然放出惊喜的光芒,然后带上一抹羞怯……
    可是——婉儿一摇头,“我是问你觉得我人品好不好?”
    好好好!陆汝吟很想大力点头,别担心跟我有个什么关系我就会认为你人品不好!
    他凝视着婉儿的眼睛,用最认真的态度一字一句道:“你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天使,纯洁无瑕的美玉!”
    果然,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放出光来,欣喜道:“真的,你这么看我?”
    “汝吟此言发自肺腑!”陆汝吟诚挚道。
    “那就好,既然你如此信任我,这件事就容易了!”婉儿长舒一口气,探身向陆汝吟低声道:“我想和你……呃!和你……”她的脸不自觉红了,这种事真的很难出口,特别是和一个男人。
    她欲言又止,岂知这娇怯的神态在陆汝吟的身体里掀起了滔天浪潮。陆汝吟勉强定住神,克制住自己蠢蠢的欲望,勉强地笑了笑,鼓励婉儿说下去。
    婉儿终于鼓起勇气,“今晚我想和你一起做一件事!”
    “还要等到今晚?”陆汝吟有些难受了,抑制住呻吟道:“现在不可以么?”
    “不行!现在是白天,被人抓住就不好了!”婉儿急忙道。没想到陆公子这样有正义感,更难得的是他伸张正义的心情如此迫切,对陆汝吟的好感顿时一下子上升到兄弟的高度。
    “好兄弟!”婉儿激动得热泪盈眶。
    “呃?”陆汝吟一愣。
    “我决定了,正式吸收你为我的搭档,不用经过试用期了!”婉儿伸手拍拍他的肩膀。
    搭档,试用期,这是什么新名词?陆汝吟有点糊涂了,难道风流倜傥的大才子也落伍了?竟不知道现在有这样的流行趋势!
    “只是,这等事本来就属于自愿参加,所以没有薪水酬劳!”婉儿忽而睁大眼睛*近他,认真看他的反应。
    陆汝吟笑了,很善解人意地笑,“汝吟求之不得,怎会索要酬劳!”
    心里大感奇怪,这事简直颠倒过来了!不但不向我要青春损失费,反倒担心我要青春损失费。思及至此,坚定向婉儿道:“赫公子但请放心,陆家也算小康人家,怎会做出如此斤斤计较之事!”
    “那就好!难的陆公子如此深明大义!”婉儿站起身来,郑重宣布:“我决定了,从今天起,你正式成为灭蜂队成员!”停顿了一下,决定给陆汝吟一个大大的甜头,“兼灭蜂队副队长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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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丰足的钱袋(二更求票)
           佳人在前,陆汝吟正施展最深情的眼神凝视着她,以最迷人的笑容包围着她,忽然闻听此言不由一愣,笑容随之凝固,“灭蜂队成员?”
    “对!”婉儿诚恳地点头,“就是我新成立的组织,专门对付坏男人采花贼的组织!”
    “对付坏男人、采花贼?”陆汝吟站起来看着婉儿嘎声道。
    “嗯!”婉儿脸上绽放出绚丽的笑容,“就是一个为社会安宁无私奉献的组织!”
    “原来你要在僻静处说这个……”陆汝吟一下子滑落到椅子上,苦笑道:“灭蜂队队员!”
    “是啊!”婉儿热烈伸出手来,“恭喜你!”
    “我……”陆汝吟正想说:“我可不可退出组织!”转念一想,罢了罢了,就跟着这丫头跑一趟,看看她到底玩些什么花样。古人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又云近水楼台先得月,暂且接下这项差事,也才有机会。
    拿定了主意,陆汝吟立刻换上诚挚的微笑,“汝吟非常荣幸能加入赫公子麾下,从事这项伟大的工作,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于是陆汝吟不得不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听队长讲了很多为人民除害的小故事和大道理,其间暗自心惊幸好自己是风流不下流,要不然很有可能某天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人一闷棒,接着拖入小巷,咔嚓……
    “今天就讲到这里,有什么不懂的随时向我请教吧!”婉儿终于完成了基本的培训。
    陆汝吟正听得昏昏欲睡,闻言立刻清醒,忙点头笑道:“好!我会认真学习组织精神的!”
    “很好!”婉儿对这这种虚心好学的精神表示赞同,站起身来,“我该走了!”准备抱自己的玫瑰花。
    就这样走了,陆汝吟好生不甘。——这样大好的独处机会,竟然连佳人的手都没摸到!
    赶紧一步上前抢先抱住玫瑰,很想顺手在那柔嫩的小手上摸一下,想到灭蜂队队长的威严又打消了念头。温文笑道:“我送队长!”
    “嗯嗯!”婉儿对他尊敬上级的行为很赞赏,不过也指出一点不足:“不必叫队长,就叫赫公子,你我从事的是秘密工作,不能随便暴露身份!”说到这里忽然想起,“对了,你有没有夜行服?你这身衣服黑夜里太招眼!”
    “夜行服?”陆汝吟苦笑,“汝吟从未在夜间开展过什么秘密活动,没有!”
    “你也没有!”婉儿忽然笑得很开心,陆汝吟不禁提高警觉,这丫头又想搞什么名堂,他不想再在她手里栽跟斗了!
    结果婉儿只是笑道:“我也没有夜行服,我们一起去买!”
    一起去买的目的自然是打秋风,婉儿选完衣服一摸身上,忽然惊讶道:“糟了,今早出来得匆忙,竟忘了带钱包!”
    “没关系!我今早起来时没忘记带钱包!”陆汝吟微微笑。
    再买了小红靴子,这次婉儿挑了一双做工最好,价格最不公道的靴子。——反正某人带了钱袋,而且是一个大大的钱袋,里面主要装的是银票。
    冲着那个银袋,她还想顺便买点别的什么值钱的东西。总比打劫来得轻松,那活动要翻墙越院的;也比偷盗来得容易,上次不就被冤枉成色狼!可是买什么呢?胭脂水粉的不敢买,买了也没机会折腾,再说也不值钱。古董首饰的倒值钱,只是没有借口,再说自己现在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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