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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第10部分

小说: 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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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之宝。你别摇头啊。”
    ……
    年二十九这天早晨,李思明和哑巴像往常一样在猪圈打扫。蓦得一声悠长的野兽叫声传来,是狼叫声。少年站在靠河边的一段缓坡,向七星河对岸眺望,一只狼在对面奔跑,少年甚至能看见厚密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来今天晚上得小心点,七星河早就结冰,即使坦克在上面都可以自由行驶,狼有可能在晚上越过七星河,偷袭猪圈。北大荒有狼,而且都是成群结队的在大荒原上到处劫掠。都说老虎是兽中之王,但在牧人看来,老虎只是占山为王的土强盗,用自己的尿液圈一片领地,不准别的野兽践踏。而狼却不同,它们是团队作战,分工明确,是动物界的游骑兵,就如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从不在一处驻扎,整个大荒原就是它们的狩猎场。
    据说蒙古人祖先是白狼和白鹿的后代,他们崇拜狼,认为人死后就会变成狼。蒙古军队的迂回战略源于蒙古族的围猎。他们把围猎中的技艺,娴熟地运用到战争中,许多坚固的城堡,变成了他们围困中的野兽。因此,蒙古军队大迂回战略的突出特点是:它不以击溃敌人就算达到战争目的,而是用猎人那双狡黠、深邃的眼睛,盯着敌人的后方,以左右包抄的方式,将敌人包围,从不给对方留下一条逃生的出路。即使留有一条生路,那完全是一种战术运用。这种大迂回战略,与古代其他军队的进攻方式大相径庭,它不直接对敌列阵挑战,而是更讲实际,手段更隐蔽。并力图在使用力量之前,先施‘计谋‘将对方制服,与孙子的‘诡道‘思想一脉相承。作为蒙古人崇拜的一种动物,狼作战时也是如此,它们会具体分工,有的侦察,有的骚扰,有的包抄,不达目的不罢休。
    李思明没有注意到狼的危险,在他的意识里,狼并不是可怕,他更不知道在大荒原中狼群的可怕。
    半夜,栓在猪舍里的一只老迈的大狼狗突然狂吠起来。李思明和哑巴立刻翻身,迅速穿上衣服,往猪舍跑去。没有月光,但在雪地里,一只黑色的巨大身影却很显眼。在手电筒的照射下,狼的一对眼睛发出慑人的光芒,李思明以前只是在动物园看过狼,但动物园里只能被称作宠物罢了,这野生的狼不同,高大,凶猛,从它那锋利的牙齿可以看出。
    李思明嘱咐哑巴不要轻举妄动。那只狼发现自己的图谋被发现了,转过身来和李思明对峙。这只狼好像并不像李思明想的那样怕人,一人一狼在雪地里盯着对方。李思明有点后悔,刚才出来的时候没有把枪拿过来,现在手上只有一把枪刺,回头拿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李思明发现猪圈的另一头还有一只狼。握枪刺的手有点湿,该死的,出汗了。稳住,不要紧张,不要主动出击,只要坚持住就行了,是一个小时还是二个小时,李思明和哑巴不知道,只觉得冷汗汗湿了内衣,然后冷风吹过,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
    哑巴的双腿终于支撑不住了,摔倒在地,李思明刚一回头,就感觉到一股腥风从身后刮来。不好,与李思明对峙的那只狼抓住机会发动了攻击,危机关头,少年往地上一蹲,那只狼擦肩而过,不等狼回头,少年腾得跳起来,军刺狠狠得往背上扎去,狼敏捷地躲开,军刺划破了狼的后背。也许是因为闻到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狼变得更凶猛,不断的进攻着。而另一只狼抓住机会从另一边包抄起来,少年和哑巴背靠背与两只狼周旋起来。哑巴手中只有一根刚才从地上检起的木棒,太轻并不称手,少年手中的军刺只适合刺,如果不能一刺中的,对狼是没有什么伤害。
    两人两狼又对峙起来,少年身上的棉衣被咬破几个大洞,还好棉衣太厚,如果穿得太单薄的话一定挂彩了,哑巴还好点,与它对峙的那只狼攻击力好像差得不止一点。令少年没想到的是,狼好像猜测少年的心思,两只狼变换了一下位置,想先一只牵制住少年,一只解决哑巴,然后合击少年,这两只狼也看出来了谁更难对付。
    少年大骇,头也不回对哑巴说:“哑巴顶住,不要主动进攻。哥们我先解决掉这个小的,回头咱兄弟解决那只大的。明天咱吃狼肉过年。”少年不知道是给哑巴打气,还是在给自己打气,哑巴呜呜地回应着。
    狼动了,那只小狼凶狠地扑向少年,少年也扑去,这只小狼没想到他会主动进攻,躲闪不及,一人一狼抱在一起。少年左手使劲地抓住狼的脖子,另一只手举起军刺狠狠地将狼钉在地上,狼的热血溅得少年一脸,那只狼用锋利前爪拼命的向少年抓去,少年左臂的棉衣立刻只剩下碎片。少年爬起来,军刺来不及拔出,返身朝另一只狼扑去。哑巴早就与那只大狼斗在一起,身上好几处挂了彩,狼咬住了哑巴的一只袖子,少年一纵身抱住狼的脖子,一人一狼在地上打滚。少年使劲扳过狼的身躯,抡起拳头雨点般的朝狼的头部砸去,一拳又一拳,直到哑巴过来拉住他,他才意识到狼已经死了。终于保住了性命,少年和哑巴长吸一口气,躺在两只狼的尸体间,一点也不想动了。
第十五章 与狼共舞㈡
    第二天早晨,当李思明和哑巴扛着两只狼来到连部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再瞧那只大点的狼,脑袋都被砸碎了,厉害啊,果然像传说中那样,一个人可以放倒几十个人。连长连忙找来团部的卫生员,给他俩包扎一下。
    这天是除夕,连长和他来探亲的老婆,连同留守的知青,一起过年。今天晚上年夜饭特别丰盛,好久没有吃到猪肉了,还有饺子。当然那两只狼连长吩咐人将皮扒了,放在火堆上做烤肉,知青们当然不客气,这狼肉虽然不比羊肉鲜嫩,但也有一番风味,两只狼在不大的功夫便被分得精光,有知青还意尤未尽,打趣说,什么时候李思明再给打一只就好了。
    临走时,不论是连长还是李思明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一场人与狼之间更凶狠的战斗就要打响了。不过李思明还是领走一支步枪。
    酒足饭饱的两人,回去后喂了一下猪,双双躺下。凌晨的时候,栓在猪圈的狗的叫声惊醒了他们。站在窗前朝外望去,河对岸,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狼嚎,两人面面相觑,急忙穿好衣服,一人一把步枪来到屋外。在雪夜,在白雪的衬托下,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立在河对岸的一块巨石上,这是只头狼,体型要比其它狼大一倍,河的这边数十只狼,已经越过七星河,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很明显,狼群是来报仇的。
    少年与哑巴惊恐万分,今天晚上与昨天不同,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大围猎,而他们是猎物。少年抬起步枪一枪击毙一只有点冒进的狼,那只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死了。少年希望枪声能够引起连部的注意,但是连部的方向与风向相反,这么大的风连部一定听不到的。少年打死了一只狼,心神稍微安定了下。那头狼明显注意到这一点,又吼了一声,似是发出命令,狼群立刻停止冒进,然后有部分狼分别从两侧围了上来。少年注意到两杆枪只有二十发子弹,不能让狼群包围上来,否则就成了狼的猎物。
    “哑巴,你带着枪立刻去连部寻求支援,要快!”少年冲哑巴吼道。
    哑巴拼命直摇头。
    “听我的,咱们俩人要是一起跑,是跑不过狼群的,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你去连部,我在这里拖住他们,这样咱们才有机会。”
    “妈的!快去,时间不多,马上咱就包饺子了。哈哈,相信我,咱又了吃上烤狼肉了。”少年见哑巴不愿抛下他,急了。哑巴见少年在雪夜中苍白而又强自欢笑的面孔,将自己口袋中剩余的子弹交给少年,心一狠转身朝连部跑去。
    头狼好像发现少年的企图,命令几只狼去追击哑巴。少年抬起枪,稍一瞄准,四发子弹发发命中一只狼,少年没有时间去感叹自己的枪法,因为狼又改变了一下策略,放弃去追击哑巴,全部围了上来。头狼驱使着狼群慢慢靠近,似在消耗少年的子弹,让少年不知所措,“妈的,去死吧!”少年只得等狼群靠近才开枪,杀一个是一个。
    只有五发子弹了,少年减小了开枪的频率,期盼着能拖延时间,好让哑巴能快点赶到连部。少年在雪地里独自和狼群对峙着,狼群好像并不着急,好像知道对方的枪法奇准无比,只是慢慢的缩小包围圈。后脊背已经湿透了,寒风怒吼,少年觉得自己快要冻成冰棍了,握住步枪的双手似乎有点麻木了,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干脆单腿跪在雪地里,少年现在倒希望狼群能够发动攻击,要不然自己很快会失去知觉的。
    头狼已经过了河,在缓坡下又是一阵吼声,狼群要攻击了。果然,狼群中的一只试探性地快速的突击,就在少年准备扣动扳机时,又缩了回去。
    “妈的,杂种,懦夫,狗娘养的!”少年大声的冲狼群吼叫。
    头狼在附近来回慢跑着,时不时扬起高贵头颅发出狼嚎,似在示威,它是战场的主宰,谁侵犯它的属下,谁将付出代价。摛贼先摛王,少年知道这个道理,可这只头狼远离步枪的射程范围,“”
    狼群加快了试探的频率,从不同的方向试探突击,少年不停地变换枪口的方向,少年知道狼群的试探具有很大迷惑性,稍不留神,试探会变成实打实的进攻。终于,真正的进攻开始,狼群中五只狼从不同方向同时向少年扑去,少年将五发子弹发射出去,还好,一发子弹结果一个。一口所毙了五只狼,狼群立刻停住步伐,看来还蛮有威慎力,狼群有点畏首畏尾。少年缓了一口气,他知道枪膛中没有一发子弹了,但他不敢将枪口放下,因为他只要一放下,狼群立刻会肆无忌惮地攻上来。
    于是,情景很怪异,少年举着一支没有子弹的步枪,如一个标枪立在露出嗜血利齿群狼中,狼群似乎很惊异这个看上去瘦弱的人类,体内有如此顽强的战斗精神。这样的场景,没有人经历过,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想象的。后来李思明在谈到他人生中哪次才是最危机的时刻时,他把这次看作是第一次也唯一的一次危机。反过来,这次凶险的经历也锻炼了他坚毅不拔知难而上的性格,即使在南疆战火纷飞的岁月,他也从未有过任何退缩。
    狼群又开始试探了,少年再一次不停变换枪口的方向,他觉得自己有点晕头转向,干脆不再频繁地变换方向,狼群似乎看到有机可乘,靠得越来越近,有一只狼甚至靠近到只有二十米左右。
    这个人类还是没有像刚才那样,手中的东西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狼群中立刻有三只体型较大的狼冲了过来。完了,被识破了,少年来不及思考,一挺手中装着刺刀的步枪朝其中的一只反冲去。少年一枪刺中一只狼,立刻转身躲开另一只狼的进攻,用枪托狠狠砸向狼头,然后以迅急不及掩耳之势解决另一只狼。少年的勇猛吓住狼群,他希望狼群能够像《三国演义》中说的那样,两军阵前先是主将对决,这当然是不可能,他和狼群已结成不共戴天之仇,今天自己恐怕要交待在这里。
    重生在这个时代,少年赢得了时间的优势,如果没有这次狼群事件,少年相信自己会比前世有更大的成就,可是,可恶的狼群打碎了他的梦想。不行,我必须活下去,我不能这些畜生夺走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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